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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声人语] 练习翻译《天声人语》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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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0 10: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の春に城山三郎さんが亡くなったとき、五木寛之さんが本紙に寄せた追悼文に、こんなくだりがあった。〈(先に亡くなった)奥さんの葬式にきてくれた浄土真宗の僧侶が、リーズナブルな金額を申しでたうえに、ちゃんと領収書をくれたことを感心して話されていた〉
去年春天城山三郎先生过世之际,在五木宽之先生给本报寄来的悼文中有这么一段。“(城山先生)曾经跟我说这么一件事情,前来出席(已先逝的)亡妻葬礼的净土真宗僧侣们,在提出合理金额的要求之后,还给了我发票,真是令人感到敬佩。”
▼そのときの城山さんの表情が五木さんは印象深かったそうだ。ささやかな一コマだが、筋の通らぬことを嫌った故人らしい話だと思って読んだ
当时城山先生的表情给五木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虽说是如此微小的一个情节,却让人读懂了已故城山先生厌恶不合情理事情时所表达话语的含义。
▼葬儀などの際、包んだお布施に釈然としなかった人は1人や2人ではあるまい。数十万円、ときにはそれ以上が領収書もなく渡される。いまどき政治の世界でもない話だ。「相場」と言われる額の当否も外部には分かりづらい
在举行葬礼之际,对(向僧侣送上)包裹好的酬金的事情感到难以理解的人并不只是1,2个人而已。数十万日元,有时金额更高,却在连发票都没有的情况下就被交了出去。这是在当今政坛里也没有的事情。对于被称为“行情”的金额是否妥当合适,外界的人是很难知晓的。
▼不透明さが仏教界への不信を招いているのではないか。憂える青年僧ら約20人が、東京で「寺ネット・サンガ」なる団体を旗揚げした。お布施について、施主に十分説明し、使途も明示するなどして、信頼を得る道を探るそうだ
大概是因其(行为的)不透明化招致了人们对佛教界的信任危机,对此深感忧虑的青年僧侣们大约20人,在东京打出了结成【寺院网络・僧伽制度】的团体旗帜。对于施舍,他们正在尝试探索出一条,向施主们充分说明情况,明确其施舍善款的用途,从而获得施主们信任的道路。
▼代表の中下大樹さん(33)によれば、近年、葬祭業者から仕事を回してもらった僧が、謝礼にお布施の何割かを渡す「キックバック」も見られる。そして戒名は金次第。すべての寺ではないにせよ、あれやこれやの算盤(そろばん)が「葬式仏教」などと批判されて久しい
据青年僧侣的代表人物中下大树先生(33岁)说,近年来,出现了从殡葬业者处得到工作的僧侣,从施主施舍的善款中提取几成,交给(殡葬业者)用以作为谢礼的“酬谢金”的事件。而且,连法号(的取得)也都取决于金钱。虽说并不是所有的寺院都如此,但如此种种善打如意算盘(寺院)被称为“葬礼佛教”之类的批判之声流传已久。
▼「宗教は死者を弔うばかりではなく、生者の心を救うもの」。そう語る中下さんは、これまでにホスピスで多くの人を看取(みと)ってもきた。青年僧たちは、受け取ったお布施を様々な社会貢献にも充てるという。旧弊をゆさぶって吹く、新しい風になれ。
“宗教并不只是为死者哀悼,还要拯救生者的灵魂”。如是说的中下先生,迄今为止一直在收容所里照顾众人。据说,青年僧侣们将收到的施舍善款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公益活动中。吹散旧弊,育成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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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0 10:4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资料

城山三郎

  日本小说家。原名杉浦英一。出生于名古屋。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曾从事短歌的创作。不久进入东京商业大学,专攻理论经济学。毕业后,在爱知学艺大学研究并教授经济理论。1957年开始文学创作,处女作《输出》开辟了“经济小说”这一新的题材领域,描写派驻海外的贸易人员在对外贸易中的激烈竞争及其困苦生活。代表作品还有《日本银行》,它描写战后初期日本银行职员在物价飞涨下艰难的生活,以及财政界一些
  人物的营私舞弊。《董事办公室下午三点钟》反映纤维企业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和倾轧。《官僚们的夏天》描写通产省的官僚中“国际派”和“民族派”关于推行自由化路线的论争。他还著有《火红的落日》、《黄金时期的日子》和《今日不再来》等小说。我国曾翻译出版《城山三郎小说选》。
五木宽之

  五木宽之,原名松延宽之。1932年生于日本福冈县。他曾随父母迁居朝鲜。1947年,15岁的五木宽之返回日本九州,毕业于东京早稻田大学俄语系。他青年时代受果戈理、普希金、高尔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影响,因喜爱读书而走上文学创作道路。他写了不少纯文学作品,如《再见吧,莫斯科的阿飞》、《看,那灰色的马》,分别获得第6 届小说现代影人奖和第56届直本奖。他的随笔也受到好评。1972年出版了《五木宽之作品集》,成为日本当代大众文学的代表作家。
  五木宽之也擅长写推理小说,如《深夜,美术馆》、《逝去的梦》、《天使的坟墓》等。《深夜,美术馆》写年轻貌美的志津江因新婚丈夫被害,她出入酒吧当女招待;她为何破罐破摔,令人怀疑,于是引出一个侦探故事。《逝去的梦》通过40年前失踪的一件世界名作,揭露了国际法西斯主义分子的亡灵死灰复燃。五木宽之通过案件的假象,挖掘出更深刻的社会原因,因此他的小说别具一格。

僧伽制度(samgha)  
    佛教僧尼共同遵守的制度、规定及传统习惯。
  出家 佛教信徒为求解脱而出家修行。这种制度原非佛教所创始,古印度早有此风尚。佛教徒出家,先要剃发,这是取得僧人资格的必要条件。一般出家人不留胡须,但中国出家僧人剃后仍有复留者。南方国家和中国傣族地区僧人一律不留须。僧人不是充当人、神之间的中介的神职人员,也不能代人祈福禳灾或代神降福免罪。藏传佛教中噶举派、萨迦派等的传法者在家和出家的都有。格鲁派坚持出家制度,寺院有严格的宗教生活。泰国、缅甸和中国傣族地区佛教的出家制度有所不同,男子一生中或者在未成年以前都要出家一次,到寺庙中过僧团生活,接受佛教教育,过了一段时间再还俗。出家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只有三个月,有的数年或数十年,终生为僧的极少。
  受戒 佛教徒出家,成为沙弥和沙弥尼,必须受持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香鬘、不视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非时食、不蓄金银财宝。以后不须受具足戒。对比丘和比丘尼要求更严格。中国汉地实行昙无德部《四分律》,比丘戒有250条,比掭经戒为348条。藏传佛教实行说一切有部律,比丘戒为258条。东南亚佛教比丘戒为227条,出家人依戒法规定受持此戒,即取得正式僧尼资格。中国汉族僧尼,由于信仰大乘,除受上述两种戒外,还规定须受菩萨戒。在受此戒时有在头顶上烧香疤的习惯。据说至元代已形成制度。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在《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中,认为这种习惯,“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其他民族僧人受戒,原无此项规定。
  安居 亦称夏安居、雨安居。古印度在雨季的三个月里,禁止僧尼外出,认为此时万物滋生,外出行走,易伤草木小虫,应定居于一处,坐禅修学,接受供养。这段时间称为安居期。在中国,安居期为农历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称夏坐或坐夏。安居前一日称结夏,安居终了举行自恣羯磨,称解夏。
  羯磨 意为“会议办事”。僧团按戒律规定,处理僧团或僧侣个人事务时,必须由一定范围内的全全僧众集会决定。一般表决方式为口头问答,征求同意。同意的不说话,不同意的表示意见。大家不说话,羯磨师(执行主席)就说:“僧人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有受戒羯磨、布萨羯磨、自恣羯磨以及临时商办某事而举行的羯磨等。
  素食制度 中国汉族僧尼特有的禁止肉食的制度。比丘戒律中原无此项规定,是梁武帝萧衍根据《大般涅槃经》等的教义提倡而普遍实行的。中国蒙藏族喇嘛一般都吃肉;中国傣族和南方国家僧人一样,他们托钵乞食或受人供养,也不排除肉食。大小乘戒律规定僧人不准吃荤,乃禁食大蒜、大葱等气味浓烈、刺激性较强的食物,不是禁止肉食。
  丛林清规 丛林,原称“阿兰若”意为森林、丛林。印度原用以称僧众住处。佛教建立寺院后,泛指佛寺。清规即僧众日常应遵行的规定。在古印度,佛教原规定“三衣一钵,日中一食,树下一宿”。佛教开始传入中国时,原也仿效“依律而住”,但这种不事生产的乞食制度,同中国社会生活不相适应,因此逐渐建立了僧人日常行持、说法、普请(劳动)等的规则。中国最早是东晋道安立下的规范。唐代百丈禅师根据禅宗僧伽发展的需要,制定了著名的《百丈清规》,其中规定僧侣在修道的同时,必须参加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过农禅的生活。但《百丈清规》久已失传。现全国僧众遵行的《敕修百丈清规》,是元德辉禅师参照唐宋诸家清规,依托百丈之名修订的。
  寺院管理制度 古印度僧团中原只有执掌、监督进食等事项的上座,称为维那,此外别无他职。传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严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唐以前僧职有上座《全寺之长)、寺主(主管一寺事务)、维那(管僧众庶务),称为“三纲”。唐以后禅宗寺院职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称住持,亦称方丈、堂头和尚。下设执事僧,一般有西序头首和东序知事。西序有前堂首座和后堂首座(统领全寺僧众)、书记(执掌文书)、知藏(掌佛教经籍)、知客(负责接待处来宾客)、知浴(掌管浴室)、知殿(管佛殿、法堂的香灯)等。东序有都监事(总管寺务)、维那(领众熏修,执掌僧众威仪进退纲纪)、副寺(掌管财务、总务)、典座(管理饮食、住宿等)、直岁(管理寺内劳务)等。
  藏传佛教的寺院,有执堂全寺僧众纪律的协敖;管札仓内僧众纪律的格贵;札仓主持人勘布;领僧从集体诵经的翁则;管理札仓行政事务和财产等的强佐;管理札仓内学经事务的雄赖巴等。蒙族地区寺院僧职大体与西藏相同。
  傣族聚居地区,佛教僧制最高领袖为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长老),其下有松迪(僧正长老)、帕召祜(阐教长老)、僧伽罗阇(僧王,僧主长老)、沙密(沙门统长老)、祜巴(都统长老)、都(比丘)、帕(沙弥)等。
  东南亚一些流行佛教国家的寺院组织和僧伽制度,甚为复杂。泰国僧伽是按行政区划分的,在中央设有僧王、大长老会、僧侣法庭、教学监督部等,地方设有僧长、僧官等,僧侣还划分各种品位等级,分别负责寺庙的管理工作。
  佛教传入欧美后,寺院组织为了适应西方社会生活方式,有了很多变化。有些佛教派别的寺院称为教会,和基督教一样划分为若干教区,每个教区辖有若干教会和附属团体,教区和教会都设有专职僧侣,如美国佛教会还附有佛教青年会、妇女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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