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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协议书,有点长,烦请日语高手翻译一下,谢谢!
茲因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双赢双利,诚信的原则进行合作 ,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书,条约如下:
第一:
乙方受企业委托招聘人才与甲方进行合作业务时,需仔细填写委托单位的<委托需求表>,对所委托的职位进行详细描述,以便使甲方正确理解委托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负责的向候选人介绍聘方的情况。
第二:
甲方在双方协商的时限内,要为委托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人才信息,并及时向委托单位输送人才候选人(必要时乙方可与甲方一起面试人才)。
第三:
甲乙双方在完成委托单位的人才招聘后 , 其甲乙双方的中介费用分配为 甲方60% 乙方40% 。
第四:
甲乙双方要以“公开、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进行合作 。甲方不可直接向委托单位收取费用和直接联络, 若发生作违约处理, 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索取该业务以及人力之损失费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被推荐人员联系或达成有损甲方利益的约定,经发现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利向乙方索取其损失费用。
第五:
本协议书文字如有修正或增减,须经双方同意,否则修正或增减文字部分无效。
第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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