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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uyc 于 2012-3-8 16:02 编辑
1不能拆除部分按照合同终止时合同标的物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折价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投资装修的费用,甲方不予补偿,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回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3甲方同意,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对厂房所做的符合厂房用途的合理改造和/或改动,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并返还厂房时可以保留。4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有效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及时改正,并且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应违约金。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且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乙方实际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内容较多 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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