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退休老公安谈上海“法官集体招嫖门”的四大死穴
文/来自网络
今天和几个朋友喝酒,私人请客,其中有一个退休前在公安系统工作的,讲到上海的“法官集体招嫖门”他冷笑不止。
问其缘故,他说,这几个法官根本就是“雏”,幼稚得很,犯了几个大忌。
一是结团去嫖,一帮傻逼!只要一个出事,个个死。
干这种事,单独干最好,人多只能应付一下,再熟都不行的!
二是“吃原告被告”要看清对象,有些是不能“吃”的。
有背景的不用说,有文化会有理有节来搞事的不能吃,要死要活的不能吃,一吃准出事,后悔来不及。
像这个爆料者就是有文化有理有节搞事的,是典型代表,决不能吃。湖南永州的唐慧动不动下跪、撞墙,怎么办?
三,这种事,决不能到公共场所。大门、过道都有摄像头,有的房间里也有暗藏隐蔽的摄像头。重庆的雷政富等就是死在这上面。
四,要隐瞒身份,不能在自己所在的市区,要去临近的其它市如杭州、苏州玩,杭州、苏州则到上海来玩。
高调、狂,肯定死得快,要偷着乐嘛!有人要跟踪,难度就大很多啦。
点评:流氓也是老的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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