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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我的认识范围麻烦大家了
1、甲方在中国山东、浙江、福建等产地相关供货公司(農場)的产品质量检查、确认,衛生管理、食品安全性的確認。以確認是否符合日本基準。
2、甲方从中国港口出港的产品的港口检验检查。
3、甲方在中国的相关业务联络事宜、協助甲方処理和中国供貨公司関係。
4、甲方人员在中国出差期间提供行動安排、提供有关协助、翻訳等。
5、在甲方下次汇款前、乙方有義務把上次送金使用明細結果報告給甲方、
接受甲方的審査監督。不合理的支出部分甲方有権利要求乙方返還。
6、乙方要認真及時完成甲方委託的相関業務、因乙方失職造成的損失甲方有要求索賠的権利、具体情況由双方協商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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