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忍者 于 2009-1-4 15:16 发表 这是基本商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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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ZNABLE 于 2009-1-4 15:18 发表 在家一边游手好闲一边狙击白痴。
原帖由 eagle119 于 2009-1-4 17:08 发表 严重同意! 鄙视那些翻成“敝社”和“敝公司”的, “我公司”和“本公司”才符合中文习惯。 不信?试试在WORD里打一下,会被判为输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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