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增出向者赴任时,前一个月内安排入住酒店,在入住酒店期间由总务课担当按其相应标准找寻及收集公寓资料。
; n. j5 L! b3 I/ z! o: W/ D1 \ 1.2 根据收集的公寓资料,总务课担当与其约定时间前往公寓探访后,选定相应标准内的公寓进行租赁,签订《租赁合同》,办理退酒店、入住公寓手续。6 J J% S0 n. L/ F/ m% ?; p
2.合同期满续租
$ Y6 {1 F3 O6 H3 V1.承租公寓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得因个人原因擅自中途退租或变更住址,租期满后如无特殊原因,合同将自动更新。
% T; Q5 D9 \1 E4 x# ?2.如承租期间或承租期满因特殊客观情况要求更换公寓时,需本人提前45天向总务部长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终止原因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更换,更换流程同新租流程;因此造成的违约金等扣款由个人承担。) f2 a, r8 I# `
六. 其他
( W5 L# _- {) }& ?8 X1. 原则上所有人员的公寓月租不超过相应标准,且不得出现超标及自付余款的情况。
6 j9 d, c4 R/ I2 e2. 入住者需妥善保管及合理使用公寓内的家具家电等设备,如发现有异常须及时联络总7 | \; Q% e+ M) g9 q
务课担当。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