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4-2 11: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相关规定>
收款凭据上财务印章的规定
我们国家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印章是有专门规定进行管理的,财务专用章也属于受管理的印章范围,必须在公安机关备案。一个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是不是真实,到公安机关的备案处一查便知。收据上加盖了对方的财务专用章当然有效力,代表对方对收据内容的承认。
财务部作为公司经济业务核算部门,在对内、对外各项经济业务中使用印章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一、支票专用印鉴: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各一枚
使用范围:支票专用印鉴仅限于在经济业务结算中开据转帐支票和提取现金使用。
管理办法:公司财务专用印鉴保管人为财务部会计主管;公司法定代表、财务负责人名章保管人为财务部出纳。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由经办人提供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的书面依据,由财务部出纳员填写支票、会计主管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专用章,出纳再盖法人及财务负责人名章后方可生效。
二、公司财务收款专用章:公司现金收讫章一枚、公司银行收讫章一枚、公司转讫章一枚、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圆形)、公司发票专用章一枚(椭圆形)、财务部公章一枚(圆形)
使用范围:此类印章用于公司对外经济业务开据收款和与各往来单位进行经济业务转帐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http://www.lawtime.cn/info/zhaiq ... /2011120843962.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