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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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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ang 于 2008-11-18 11:39 发表 
写不写都没关系的吧
要是离婚的话
肯定要有分的。。。
谁跟你说的?
离婚时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叫“共同”?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房子是婚前男方购买的,和女方一点儿边儿都挨不上。
你法盲了不是。
这个现象很奇怪,明明是男方独资买好的房子,女方硬要加个名字好在万一时分一半,厚道不?
反过来,女方婚前买了辆车,男方给加了几次油做了几次保养,然后要求万一离婚就分一半,女同胞们怎么想?
[ 本帖最后由 谁是谁的马甲 于 2008-11-18 12:3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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