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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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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4: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有人因为一个帖子中的争议,就在短信中对别的会员进行辱骂,因此作以下处理 1.禁止该会员的发送短信 2.禁止发言一周 3.再发生此类情况,即删除ID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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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5: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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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6: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的?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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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6: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蒸的煮的?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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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6: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什么了~ 还请兔兔下手别太重~ 罚就罚吧,大家以后都和气点,闹成这样又何必呢 这样搞的就好象兔兔很喜欢惩罚别人似的 大家以后都老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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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6: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狠了点 求个情 能不能从轻发落呀? 毕竟他发了不少好贴呢!因为小事伤了和气就不好了 罚他也不是目的 不是吗? 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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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6: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奖罚分明才能利于论坛的维持和发展。 不知道说的是谁啊,不管怎样,惩罚措施只是一时的, 他的好大家都会记住,他的不好,希望在这次惩罚之后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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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8: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早有这个规则我也不会受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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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4 19: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偶也会乖乖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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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4-8-14 19: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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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17 01: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ytzhangjiandon于2004-08-14 7:03 PM发表的 : 同意,早有这个规则我也不会受气了!!
以前没有禁短信功能的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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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7 0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用户不是可以自行屏蔽某些人的短消息吗? 用户收到不想要的骚扰,自己在屏蔽名单加上就可以了。 有的论坛,用户还可以自行屏蔽某些人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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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7 02: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功能吗??? 偶去试下。。。 PS:兔子把这个版块挪了个地方 刚才看了有点不习惯 好象平常看到的头跑脚底去了。。。 H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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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7 02: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会议室放到垃圾桶旁边了。 这样子就不会重演水吧清空的事件了。 不过版主会议室就比较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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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7 02: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两个都看不见。。。。 清了好 反正清错了 兔子还有办法找回来 累死他。。。 HOHO。。 害偶看的头重脚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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