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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 18: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共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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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原始社会

第一节 旧石器文化与日本人的起源


一、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


   日本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北角,是我国东方的一个岛国。

   在洪积世(注1)的大部分时期内,日本与大陆相连。大约在洪积世晚期至冲积世(注2)初期,日本各地发生海进,出现日本海,先后形成朝鲜海峡、津轻海峡、宗谷海峡。从此,日本逐渐脱离大陆。到冲积世末期,日本各地海岸线向里后退,距今约1万年前,成为今天的日本列岛。

   在日本列岛上,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陆续发现了许多旧石器时代遗址,其数达1000处,分布范围很广,从北海道到南九州,遍及全日本。这里只介绍几个重要的遗址。

   1949年相泽忠洋在群马县新田郡笠悬村岩宿的赤土层(注3)发 现人类加工的黑曜石碎片。随后由明治大学考古学研究室发掘,发现手斧、刮削器、尖状器等旧石器。这个遗址被称为“岩宿文化”。它是开始制造陶器以前的文化,比绳纹陶器文化要早。岩宿文化揭开了研究日本旧石器时代的序幕。

   发现岩宿文化2年之后,即1951年,发现丁东京都板桥区的茂吕遗址。

   1960年芹泽长介等人对长崎县佐世保市北松浦郡吉井町的福井洞穴进行发掘,出土石器、爪形纹和隆线纹陶器。这是日本最早的陶器,用放射性炭素法测定,为时约当13600年前。

   1964年芹泽长介等人发现了大分县日出町早水台遗址,有石英制砍砸器、尖状器、刮削器等旧石器出土。这种石器被推定为第三间冰期(注4)的,属于前期旧石器。

   1965年芹泽长介等人又发现了枢木县板木市星野遗址,属前期旧石器。据研究,星野遗址的下层文化与我国周口店上层文化有关连。(注4)

   除以上外,1959年在大分县丹生高地发现了砾石石器、石核、石片等旧石器。据研究,出土石器的地质年代可能是第三间冰期,器形属于分布在东亚、南亚一带的前期旧石器文化,并具有周口店文化的共同特点。但有些学者以石器出土的地层不明为由,持怀疑的态度。还有从群马县势多郡新里村鹤谷、不二山出土的石器以及群马县权现山I文化层出土的石器也被认为是前期旧石器。

二、日本人的起源

   迄今日本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发现近1000处,但有人骨化石出土的不满10处。化石人主要的有明石人(注6)、葛生人(注7)、牛川人(注8)、三日人(注9)、浜北人(注10)、圣岳人(注11)、帝释观音堂人(注12)等。

   这些人类是从哪里来的?诸说不一。(注13)根据中日两国学者的研究,日本化石人的故乡不是单数,而是复数,至少是从南北两方 面来到日本列岛的。那时日本还是大陆的一部分,中国人来到日本比较方便。据研究,旧石器时代的日本人有可能是中国北部北京猿人的后裔,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步经由朝鲜来到日本。(注14)

   我国古脊椎动物学者斐文中指出,日本早水台遗址中出土的旧石器在原料、器形、制作方法等方面,与北京周口店第15地点的文化遗存有许多共同之处。在鹿儿岛上场遗址中发现的石球与中国谗家窑遗址中出土的石球属于同一类型。从许家窑遗址中发现的尖状器、刮削器同坜木县星野遗址第7、第8层中出土的同类石器非常相似。野民湖底的长石片和用长石片制成的刮削器具有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洞沟遗址的长石片工艺的某些特征。(注15)。芹泽长介认为,从早水台遗址下层、岩宿遗址零层、星野遗址下层中发现的旧石器是属于中国周口店文化的类型。至今发现的属于这种类型的遗址大部分在关东以西。(注16)贾兰坡认为,新石器时代日本人的下颊骨具有中国猿人“下额圆枕”的特点。(注17)从语言学上看,日本语在语法结构、音韵组织方面具有蒙古语和朝鲜语的一些共同特点。再从地质学上看,洪积世的日本同亚洲大陆相连,西日本又同中国、朝鲜接近。从上述看来,日本化石人是从中国移入的这一推想有其一定的道理。

   长谷部言人主张日本化石人是华南化石人之一支,在洪积世从华南移到日本。今村丰曾对华南地方的现住居民进行过生物体测定,在数值上和现代日本人很近似,特别头形指数和华南人很接近:古烟种基还用血型决定人种的方法。测验结果,日本人的血液O型占31.5%,A型37。3%,B型22.1%,AB型9.1%,而有与此相似的综合值的人种是中国湖南人和匈牙利人。(注18)因而有人大胆设想,现代日本人和现代华南人都是华南化石人产生出来的。(注19)

   日本人是个复杂的人种,一方面有其独特性,另一方面又和中国、东南亚相似,和朝鲜也有共同性,而且在其狭小的岛国内还有明显的地域性。不过现在日本学者一致认为日本人素来是同一人种,各个时代的形质的小变异是由生活上的诸条件产生的,现代日本人的祖先是绳纹时代人。假如绳纹时代人是继承化石人以来血缘的话,那末日本人的发源地就在中国。

   (木通)口清之说:“日本人是在日本产生的,但其要素是以和华南的洪积期化石人有关系的日本化石人为核心,渐次加入南方的马来和印尼,北方的通古斯和阿伊努人,最后产生出尚未完全统一的现代日本人。”(注20)在此问题没定论的当前,这似乎不失为值得参考的见解。

三、旧石器文化

   日本学者把旧石器文化(包括中石器)叫做“先绳纹文化”或“无土器文化”。日本旧石器文化分为前期和后期,大约3万年以前的为前期,占多数;3万年至1万年前的为后期,数较少。

   前期旧石器以打制的原始石核石器、手斧和砍砸器为代表。后期旧石器以打制的石片石器为主,其变迁次序为刀形器在前,尖状器在后。此外还有刮削器和雕刻器等石片石器。

   日本的远古人类,会打击制造简单的生产工具,从事狩猎和采集。

   当时人们居住在洞穴里。至中石器时代后期,住在竖穴式屋中。火可能已被人们利用。在静冈县休场遗址和上野遗址中,发现了列石成圆形的遗址。有人推定为炉址。(注21)

   远古人类为同大自然斗争,组成了原始群。集体狩猎和采集,共同分享劳动果实。婚姻关系是不分长幼的乱婚。后来,这种乱婚逐步过渡到同辈间发生夫妻关系的血缘群婚。旧石器时代后期,出现不同群的同辈男女之间群婚的族外婚制。于是从这时起,日本也同世界各地一样,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里,氏族成员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在旧石器时代后期,有舌尖状器的出现,为后来弓箭的发明创造了有利条件。这就说明,旧石器时代的日本人已走到新石器时代的门槛了。



第二节 绳纹文化与原始公社



一、绳纹时代的石器与陶器

   大约在冲积世的初期(距今10000至8000年以前),日本进入绳纹文化时期。绳纹文化是由绳纹陶器而得名。这一文化延至公元前3世纪,分布于北海道到冲绳的日本全境。根据陶器的发展阶段,绳改文化被划分为早、前、中、后、晚五期。绳纹文化时期是日本的新石器时代。

   绳纹时期,日本人的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金属器尚未出现。在绳纹早期多见打制的石斧、石簇、石枪等。“擦截石斧”(注22)在北海道和东北地方开始出现。绳纹前期还是打制石器占多数,绳纹中期以后磨制石器逐渐增多。关东、中部地区在绳纹前期和中期,流行棒状磨制石斧;绳纹后期和晚期盛行磨制的“定角石斧”。

   陶器的创造和使用是绳纹时代人们的重大成就。用粘土烧制成各种炊具和容器,意味着当时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绳纹陶器采用泥条盘筑法制造,器形和花纹、陶色在不同时期和不向地区具有不同特色。绳纹早期尖底钵形器居多,花纹在早期之前叶;以南关东为中心流行燃系纹。(注23)中叶,以西关东为界,东部流行沉线纹,西部流行押型纹。(注24)绳纹前期以平底的圆筒形陶器、钵形陶器为普遍,口缘为波状。装饰在东西日本有差异;前期之初,东部流行绳纹,西部流行爪形纹(注25),不久两种花纹同时在全国流行。掺杂纤维的陶器在东部日本盛行。绳纹中期的陶器一般器体大,装饰复杂,表现了强烈的地方特色。北海道流行圆筒形陶器,东北地方盛行大木式陶器(注26),中部地区胜坂式陶器(注27)发达,九州则分布阿高式陶器。(注28)绳纹后期,全国盛行磨消绳纹陶器(注29),器形多样,如壶、盘、瓮、钵、土坛等。绳纹晚期,东北地方以饰纹精巧的龟冈式陶器(注30)为典型,西日本则以无纹陶器为代表。

二、狩猎、捕鱼与采集

   绳纹时代,人们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捕鱼与采集。从横须贺市夏岛贝家的最下层发现的很多禽、兽、鱼骨来看,捕捉禽兽的工具主要是弓箭和石枪、石簇。从千叶县安房郡加茂遗址、福井县三方郡鸟浜遗址中还发现了属于绳纹前期的木弓。在绳纹晚期的青森县八户市是川遗址中的木弓中,有的是两根木头合起来制造的,有的是上面缠有树皮、涂以朱漆。说明在绳纹晚期,狩猎和制弓技术有很大发展。

   捕鱼同狩猎一样,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当时人们使用的渔具有:鱼钩、鱼叉等。鱼钩和鱼叉大都用鹿角或野猪骨制成,在其上端刻有倒刺,以防被叉上或咬钩的鱼类脱钩跑掉。鱼网虽未直接发现,但在沿海的绳纹遗址中发现了用陶片和石头制成的网锤,在中期以后的遗址中发现的更多,说明这时人们已能用鱼网捕鱼。在千叶县加茂遗址中、发现了随同前期陶器出土的独木舟。可见绳纹前期人们已能乘独木舟出海捕鱼。

   贝类是最易捕捉的水产,对当时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这从贝家的数量和规模中可以说明。贝家是人们掷弃在村落周围的贝壳和兽骨、鱼骨以及石器、陶片等各种垃圾日积月累所形成的。在日本,已发现贝家1900处。其中大约90%是绳纹时代的,弥生时代的仅占10%。干叶县市川市的姥山贝家是面积达1300平方
公尺的贝家群。贝家里埋没着竖穴或房屋遗址和各种生产、生活用具。团此,它是考察绳纹时代和弥生时代历史的重要遗存。

   采集在绳纹时代的经济生活中仍占重要比重。人们采集植物的根块、野果来补充食料不足。如从夏岛贝家中即曾出土炭化的核 桃,再如,在福井县三方郡鸟浜贝家中发现了-个遗址,最下面是核桃、橡子;栗子等野果堆积层,其上面是淡水鱼骨层,盖在色骨上面的是贝层。

三、水稻的传入

   水稻的发源地是中国,这一论点从考古学上可以证明。目前中国发现有关新石器时代的稻作遗存,包括炭化的稻谷、稻米、红烧上中保存的稻壳和稻草、陶片上的稻谷印痕,长江下游发现12处(如浙江余姚河姆渡),中游12处(如湖北京山屈家岭等),其他还有华南,西南等地区,共达30多处,时代从公元前4500年至1000年以前。(注31)一般认为,日本的稻作农耕来自中国。

   水稻传入日本的路线有三条,即一是从华南、华中经海路直接传入,二是经西南海路传入,三是由陆路(河北、辽宁)或海路(山东)到朝鲜半岛后,再从朝鲜半岛南部传入。其中从地理上看最妥当的是第三条即经由朝鲜半岛的路线。因为在北九州地方伴随出出的大陆系统磨制石器(有柄石剑和石簇、柱状片刃石斧),除朝鲜半岛外没有发现过,府时从长崎县山寺和原山遗址、广岛县名越遗址中发现了印在陶器上的稻痕。又从福冈县板付水田遗址中发现了印在“夜臼式土器”(绳纹末期的深钵形陶器)上的稻痕和100多粒炭化米。奈良县唐古遗址中也有炭化米发现。在绳纹晚期的遗址中还发现了打制和磨制的石刀,这种摘稻穗用的石刀在朝鲜和中国辽东半岛和华北都有出土。这样,我们可以推测,掌握水稻栽培的人带了稻种和生产工具,从朝鲜半岛南部越过对马海峡,将水稻耕作技术传到日本。不过最近一般倾向“华中说”,即长江下游经东海而传人朝鲜和日本,时间大约是公元前10世纪前后,或许要更晚些。因而绳纹晚期稻作农耕的出现及弥生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海上交通而输入的,除稻米之外,石制和木制农具的种类、使用方法,都可以从长江下游的遗物里找到渊源。(注32)

   关于水稻传入时间,据日本人研究,其上限是在绳纹时代晚期后半(注33),首先传入北九州的北端,所以说北九州是日本水稻的诞生地。我们从战后发现的板付、登吕两大水田遗址来看,当时的水田很有规划,有较完善的灌溉系统,具有现代水田的雏形了。

四、房屋与村落

   绳纹时代人们居住在自己建造的竖穴式房屋之中,但也有利用自然山洞和岩下作为住处的。竖穴式房屋是从地面下挖50公分左右,四周用几根木柱支撑屋顶。房屋的平面形状为圆角方形、方形、梯形、圆形、椭圆形等。前期以后,室内中央设有炉灶。竖穴式房屋和由竖穴式房屋组成的村落遗址,在日本发现多处。这些遗址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当时氏族公社的社会面貌。茨城县花轮台贝家是属于绳纹早期的遗址,在这里发现5所竖穴式房屋遗址和陶器。房屋遗址有重叠的,陶器也有绳纹和无纹两类。由此推定,花轮台遗址是经由两个时期的居住区。一个时期只有二三所房屋,一屋中居住四五个人。在干叶县市川市姥山贝家的一所竖穴式房屋中发现成年男女遗骨各两具和小儿遗骨一具。姥山贝家是绳纹中期的遗址。从这一竖穴,可以推定前期竖穴式房屋居住的人数和生活情景。一所房屋按居住四五个人计算,二三所房屋只有十几个人。绳纹早期的村落大都在丘陵和台地顶端或斜坡上,一般规模小,延续时间短,这是当时人们为了寻找食物不断迁徒的缘故。这种小型村落是氏族的聚居区,竖穴式房屋是氏族公社成员的住处。

   前期村落规模较大,延续时间较长。横滨市南掘贝家是绳纹前期的遗址。遗址位于台地的南坡上,占地面积5000平方公尺左右。从这里发现50所大小基本相等的竖穴式房屋遗址。房屋有重叠的。有的房屋被贝壳层埋没。出土的陶器分为三种形式。可见村落持续时间相当长,日本学者认为约为300年左右。遗址中央有南
北约60公尺,东西约35公尺左右的广场。广场中间只有一个大石 盘。房屋围绕着广场,以马蹄形排列着。由此可以看出,广场是讨论当天生产,分配劳动果实以及开会、祭祀的场所。大石盘是共同使用的碾磨工具。在这个村落中人们过着共同劳动和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

五、家庭与社会

   上述原始共产主义生活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母系氏族公社。母系氏族公社的蛛丝马迹,在当时的么偶和《古事记》、《日本书纪》的神话中也能找到。土偶塑造带有乳房和妊娠的妇女形象,说明当时人们对妇女的尊重。

   《古事记》中八干矛神到高志国沼河比卖家求婚的神话,反映母权制下男方到女方处结婚的婚姻关系。又如《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中记载的高天原的天照大神是女神。“神话中的女神的地位表明,在更早的时期妇女还享有比较自由和比较受尊敬的地位。”(注34)

   原始共产主义生活在中期以后的村落中更能清楚地看出来。绳纹中期以后的村落规模大,延续时间长。长野县的尖石遗址是绳纹中期氏族公社的村落。遗址位于海拔1千多公尺的八岳山麓,中间以小山谷为界,分成南北两个部分。山谷南面是有广场的大村落。广场在中央,竖穴式房屋在广场四周,以马蹄形并排着。房屋有33所,炉灶有38处。山谷北面是有28处房屋遗址的小村落。从村落的组成情况和位置分析,山谷南面的村落可能是个母氏族,而山谷北面的村落可能是南面母氏族派生出来的女儿氏族。这样看来,尖石遗址可能是南北两个母女氏族组成的胞族的聚居区。胞族是宗教性和军事性的集团。几个姻亲胞族又组成部落。氏族--胞族--部落是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社会组织系统。这一时期由于氏族制度日趋发达,亲属间婚姻禁例也越来越复杂,因而两个氏族间的群婚便不可能了。于是群婚制逐渐被对偶婚所代替。对偶婚是一个男性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性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不过,当时的这种对偶婚本身还极不固定。

六、服饰与墓葬

   绳纹时代人们穿的衣服是用兽皮和植物纤维的编织物制成。在宫城县山王遗址中曾发现这种编织物的断片。

   装饰品有手钧、项链、发饰、耳饰、腰饰等。手镯多用贝制成,也有木制和土制的。项链是把贝、石、玉制品串联起来制成的。中期和后期出现硬玉制的小珠、大珠、勾玉(曲玉)。耳饰有块状耳饰、滑车形耳饰、臼形耳饰,用玉、石、骨、牙、土等制成。发饰有骨制的。腰饰有鹿角制的。

   当时人们有拔齿和研齿的习俗。成年人拔掉犬牙或门牙。拔齿的习惯盛行于绳纹后期和晚期。研齿是把门齿研磨成带沟的叉子形状。

   葬式一般为屈肢葬。绳纹中期以后出现伸肢葬,葬在住居附近,后期有了公共墓地。从有的墓葬中发现,在屈肢葬的尸体胸部放置大石块或头部扣上深钵,这可能出自对死者魂灵的恐惧心。中期以后出现瓮棺葬。瓮棺一般葬幼儿和骨化的成年人。后期和晚期在北海道、东北地方出现环状列石墓和积石墓。绳纹时代的墓葬比较简单,没有特殊设施,随葬品多系上述装饰品,迄今没有发现厚葬的特殊墓葬。这也说明了当时人们过着平等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活。

   绳纹时代及其以前,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能为力,对于变万化的自然现象迷惑不解,于是产生了依赖自然的原始宗教“自然崇拜”。人们相信“万物有灵”,求灵保佑。他们制作人物、动物、山形土偶和各种土版、岩版及精制的石棒、石创作为崇拜的对象或祭具。当时人们“来世”观念还很不发达,如对屈葬的尸体上放置石头,或使尸体抱住石头等,反映了人们相信人死后的灵魂存在;为防止其“重归”而做了种种处置。



第三节 弥生文化与原始公社的解体


一、弥生式陶器

   公元前3世纪,日本进入了弥生时代。弥生文化是由发现弥生式陶器的东京都文京区弥生町而得名。。弥生时代(公元前3世纪--公元3世纪)相当于日本考古学上的金石并用时代,生产工具有石刀、木锹、铜和铁链,种植水稻,分为前期、中期、后朗三个阶段,每期约200年左右。

   弥生陶器技巧较绳纹陶器高,器身细薄,呈超灰、淡褐色,最早出现在北九州,代表陶器为板付式陶器,分布在福冈、长崎、佐贺以至山口县西部。由板付式陶器发展而来的远贺川式陶器在终生前期从九州分布到四国、中国、近畿、伊势湾沿岸以至长野县伊那谷。弥生中期,陶器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九州流行无饰纹、器形美观的须玖式陶器,以近畿为中心的广大地区盛行梳齿纹陶器,东部地区则保留绳纹陶器的传统。及至弥生后期,饰纹逐渐衰落。

   弥生陶器的特点是薄而坚固,饰纹简素,讲究实用。器形多为瓮、壶、高杯等。弥生中期以后使用了旋转台,制陶业可能同农业分离,进行专门生产。

   弥生时代纺织技术有所发展。在弥生遗址中发现了布片、印有布痕的陶器、纺轮以及滕、根、梭、综等织布机的构件。据出土的布片和陶器上的布痕来看,布的结构是平织,原料主要是置席等植物纤维。

二、铁器与青铜器

   弥生时代中国已经进入封建社会的隆盛时期。随着中日、朝日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的产生和发展,中国、朝鲜的铁、铜、陶器及 其制造技术和水稻的耕作方法等相继传入日本,对日本社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弥生文化实际上是在绳纹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中国、朝鲜的文化而形成的。

   铁器出现于弥生前期。在熊本县玉名郡斋藤山贝家出土弥生前期板付式陶器的层位中发现斧刃。又在下关市续罗木、大坂府四池等弥生前期遗址中发现了铁器。弥生时代的铁器是从中国或朝鲜直接输入的。《后汉书》记载:“国(辰韩,朝鲜南部的国家)出铁、秽、侯、马韩并从市之。(注35)当时日本人还没有掌握制铁技术。随着同中国、朝鲜的经济、文化交流,日本人逐渐学会了铸铁和锻铁技术。在大分县佐伯市下城的一所竖穴式房屋遗址中发现铁滓和风箱以及锻造中的半成品。(注36)”这所房屋可能是专门制造铁器的场
所。由于铁器容易锈蚀,遗存不多,仅从今存遗物来看,铁器有锹刃、锄刃、镰、斧;镑子、铭、剑、矛;骸、刀等。当时铁器数量很有限,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占少数。但作为利器加工制造木制农具和骨角器方面却显示巨大威力。

   青铜器出现比铁器稍晚。青铜器是在弥生中期以后的遗址中出土,但不能据此以为铁器比青铜器出现早,因青铜器和铁器开始均从中国和朝鲜输入。当日本输入铁器时,青铜器在中国、朝鲜早已广泛使用。在这种条件下,不可能只输入铁器而不输入青铜器。所以很可能青铜器和铁器同时在弥生前期从大陆输入。出土的青铜制品中有王莽时期的货泉、两汉时期的各种铜镜、从中国、朝鲜输入的纫形铜剑、铜戈、铜矛等。又有仿制的广形铜剑、铜矛、铜戈和自制的铜锗。细形铜利器锐利实用,而广形的则身宽刃钝不实用。

   铜挥好似中国古代编钟的扁圆筒形青铜器(注37),上方有半圆形钮,两侧施以鳍状装饰,表面铸有横带纹、流水纹、和服束袖带纹、突线带纹等不同的图案。有的铜锗表面还铸有动物、仓库、狩猎、捣米等反映当时人们生活的图纹。自制的铜锗和广形铜利器是氏族 共同体的祭器。铜择分布在以近畿为中心西至岛根、广岛、香川、镕岛,东至石川、吱阜、静冈诸县;而输入和仿制的铜镜、铜剑、铜矛、铜戈则分布在北九州、中国、四国,以北九州为多,从而形成了以近畿和北九州为中心的两个文化圈。弥生时代青铜器由工房专门生产。在九州等地发现铸造广形铜利器的型范,从兵库县名古山发现铸造铜择的石制型范断片。据日本学者鉴定,从香川县出土的铜择和兵库县樱丘4、5号铜择在规格、形状、图案方面有相同之处。据此认为这些铜择由一家工房生产。当时青铜器少而珍贵,一般当作宝器和祭器,生产上没有大量使用。

   弥生时代金属器尚不发达,石器仍被广泛使用,因此属于金石并用时代。当时人们普遍使用磨制石器,但也使用一部分打制石器。代表性的磨制石器有石刀、石斧、石镑、石凿、石骸等。打制石器有石锄、石锹、石簇、石枪等。到了弥生后期,随着金属器的发展,石器的数量显著减少。

   铁器的出现促使木制工具迅速发展。木制工具在奈良县唐古,静冈县登吕和山木,爱知县筱束和瓜乡,大坂府四池和瓜破,京都府深草,千叶县营生等很多低洼的遗址中出土。其种类有锄、锹、马锄(马拉的犁耙)大脚、田木展(水田防滑木鞋)、田舟(深水田割运稻谷的船)以及杆、臼等。这些工具大都用硬木制造。木锄和木锹是用于水田中的主要生产工具,使用很普遍。木制大脚是人们象木屐似的穿在脚上,在水田里把青草和堆肥踩陷泥里去的一种工具。

三、水稻栽培

   自从水稻传入日本以后,很快普及到全日本。绳纹时代中期,村落开始向平地转移,这与种植水稻有关。(注38)弥生时代水稻栽培逐渐成为农耕社会的基础。

   当时水田一般选在能够自然灌溉和便于使用木制工具的沼泽地和海岸丘陵背后的低湿地。但弥生后期随着铁器的增多和生产技术的发展,能在平地上修渠引水种水稻了。一般西日本是开垦冲积乎原;东日本较之落后,以利用自然地形为主。水稻的播种方法是直播,收割方法是摘取稻穗,脱谷制米则用杆臼。人们还掌握了施肥方法,把青草和堆肥踩入水田作为肥料。战后发现了福冈市板付机场附近的板付水田遗址和静冈县登吕水田遗址,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证据。

   板付水田遗址属于弥生前期,是一个使用“板付I式土器”(注39)的村落,建立在台地上,周围是水田。现在还有许多排水和巩固田埂的木桩。水田很有规划,已具现代水田的雏形。

   登吕水田遗址属于弥生后期,是一个有12个居住地和2个“高架仓库”(注40)的村落。居住地长约8公尺,宽约6公尺,用4根柱子支撑屋顶。每个居住地平均可住5、6人,全村拥有50、60人。水田总亩积约66000平方公尺。这样大规模的水稻生产的村落,全日本有多少个无法推测。据研究,弥生时代的水稻产量相当于现在的一半,登吕水田的年产量为9至18干公升。(注41)

四、原始公社的解体

   由于水稻生产迅速发展,男子在获取生活资料的劳动中越显重要,妇女则退居次要地位。随着分工的发展,男子逐渐拥有更多的财产。于是父权制大家庭出现了,母权制没落。父权制大家庭是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式。随着生产力和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父权制大家庭又分解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这些家庭逐步变成社会经济单位。

   从山口县土井浜遗址(注42)中发掘出来的176具人骨来看,基地东区埋葬的人骨多而且男子占多数;幼儿随着男子埋葬在东区。再从石棺墓、装饰品多数在东区的事实来看,血统关系按男系来确定,男子已处于优势地位。这个遗址是刚刚由母系氏族公社过渡到父系氏族公社的弥生前期的墓葬。

   由许多独立的个体家庭组成农村公社。已经出现的农村公社不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而是按经济的和地域的关系形成的。农村公社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生产工具、牲畜、房屋等为家庭私有财产,农业由个体家庭独立经营;另一方面,公社还保存公有制的残余,如耕地为公社所有,定期分配给社员。森林、草地等也公用。由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不发达,这种公社形式长期延续下来。

   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出现了贫富不均和阶级分化。最早出现阶级分化的地区是九州北部,它是日本同大陆交通的门户,是生产力发展最快的地方。在这里发掘的公共墓地中发现厚葬的瓮棺。

   佐贺县唐津市宇木汲田遗址中出土的100多座瓮棺墓中,发现20多座瓮棺墓随葬青铜镜、剑、矛、戈、手镯及玉类。有一座瓮棺墓随葬一把细形铜剑、一面多钮细纹镜。又有一座瓮棺墓随葬一把细形铜剑和勾玉。字木汲田遗址是属于弥生前、中期之交的遗址,可见前期之末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贫富不均。在弥生中期的福冈县筑紫郡须玖冈本遗址中发现随葬品丰富的支石墓。从墓中瓮棺内外出土近30面前汉镜、3把细形铜剑、5把细形铜矛、1把细形铜戈,还有玻璃制壁、勾玉、管玉等。但在冈本东南1公里的伯玄社遗址,东北3公里的金限遗址中发现近300座瓮棺墓,其中没有发现青铜器类的随葬品。从丰富的随葬品和周围墓葬分析,冈本瓮棺墓主是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领。

   属于弥生后期的佐贺县樱马场遗址中,从一口瓮棺里发现2面后汉镜,26个青铜制手镯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厚葬的瓮棺埋葬在公共墓地中,并且与一般瓮棺相同。据分析,厚葬的墓主仍为氏族或部落的一员,但他们是有权威有私产的氏族或部落、部落联盟的首领。

   弥生时代到古坟时代前期各地修造墓扩周围环绕方形壕沟的方形周沟墓。这种坟墓在弥生前期畿内地区首先出现,然后传播到各地。弥生中期方形周沟墓形成墓群,与坑墓群并存。在大坂府瓜生堂遗址中发现属于弥生中期的以沟为界与其他坑墓群相区别的方形周沟墓群。这种葬法也反映了阶级分化的情况。

   弥生中期以来,在冈山平原出现利用自然丘陵顶部修成的方形台状墓。弥生后期的都月2号坟是将山背修成方形台状,其上筑造坟丘,坟丘下部排列石头,中央设竖穴式石室,周围置10座土扩墓和1座石棺墓。这是以石室的葬者为中心的集团墓。石室的葬者可能是氏族首领。

   氏族首领利用职权将剩余产品相交换产品攫为已有,不断扩大私有财产,逐渐变成剥削他人的奴隶主。战俘和由公社内部分化出来的穷人则变成他们的奴隶。

   这个时期的日本正值思格斯所说的“英雄时代”,即军事民主时期。《古事记》中的《久米歌》就是产生在这样的“英雄时代”。《久米歌》是久米部落中流传下来的歌谣。歌的主人公是久米军事部落的酋长,他动员久米健儿杀敌报仇。

   部落之间的频繁战争,加速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原始社会终于被阶级社会所代替。“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会一天天长成,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了。”(注43)

五、中日关系的萌芽

   中国最早称日本为“倭”,战国时代的古地理书《山海经·海内北经》说:“盖国在矩燕南、倭北、倭属燕。”(注44)说明那时中国人还只知道日本的地理方位。到东汉班固写的《汉书·地理志》中,才明白
地记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乐浪是前汉武帝灭卫氏朝鲜后在朝鲜半岛北部设立的四郡之一,乐浪海应指黄海及东海一带。分为百余国的“国”,应还是部落或部落联盟。

   据范哗《后汉书·东夷传》,后汉光武帝建武中元2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这是《汉书.》以后中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最早记录。1784年,日本九州北部博多湾口的志贺岛发现了铸有“汉委奴国王”的金印一方,证明我国文献的真实性。日本史学界认为“倭奴国”是“倭人权国”之意。半个世纪后,后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国王帅升等献生口百六十人愿请见”(《后汉书·东夷传》),说明倭国已用生口(奴隶)作为国际贸易的交换品。

   后汉末年,中国北方人民起义不断,形成三国鼎立之势。辽东太守公孙度割据称侯,拥有旧燕之地和乐浪郡,乐浪成为东北亚诸族交通中心。建安9年(204年)度子公孙康立,割乐浪南部设带方郡,统辖中日朝各族交往事宜。康子公孙渊自称燕王(237年),阻断各族与中原交往,并联南方吴国。景初2年(238年)司马懿奉魏明帝之命灭公孙渊父子,乐浪、带方二郡遂成为中日等国外交往来的枢纽。就在此时,日本出现称为邪马台的女王国,同中国形成了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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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地质史上新生代员后一纪--第四纪,其早期为洪积世,亦称更新世,约从250万年至15000年前(属旧石器时代)。第四纪的晚期为冲积世,亦称全新世,约15000年前至现在。洪积世初期出现人类祖先--猿人。冲积世才出现现代人,使用新石器。

[3]赤土层是洪积世时期火山黄褐色的灰堆积层,以关东赤土层为最典型。

[4]第四纪的洪积世时期发生过多淄冰期、添兹冰期、明德冰期、利斯冰期、玉木冰期,各冰期之间有问冰期。距今约30万年前的明德--利斯间冰期为第三间冰期。

[5](木通)口清之:《日本人的祖先》第84页,每日新闻社,1978。

[6]1931年直良信夫在兵库县明石市大久保西八木海岸发现一个洪积世人类的腰骨(原件遗失),其石膏型被认为接近北京猿人,但未为学界所承认。

[7]1950年由吉泽兵左等人在(木厉)木县安苏郡葛生町发现一块原人的腕骨。

[8]1957年石川一美等人在爱知县丰桥市牛川叮发现一个原人的腕骨。

[9]1957年高桥佑吉在静冈县引佐郡三日盯只木的石灰岩采石场发现属于原人的头骨、右骸骨、股骨等化石多片。

[10]1961年由滨北市教育委员会在静冈县沃北市根坚发现原人的头盖骨、锁骨、肮骨、尺骨、股骨、腔骨等化石。

[11]1962年由日本洞穴遗址调查特别委员会的八幡一郎等人在大分县南海部郡本匠村宇津圣岳石灰岩洞穴第三层中发现细石器与成年人头盖骨片。这是迄今日本人类化石同石器一并出土的唯一遗址。

[12]帝释峡遗迹群调查团在广岛县神石郡神石町水野的观音堂石灰岩洞穴第25层中发现。

[13]关于日本人的起源,众说纷纭,大致有以下几种说法。1.“阿伊努说”:明治时期小金井良精发现绳纹时期入骨与北海道近代阿伊努人的骨骼相似,于是主张日本人的祖先是阿伊努人。2.“原日本人说”:大正时期清野谦次将新石器时代人、古坟时代人、阿伊努人、朝鲜人、近勘地方现代人相比较,发现新石器时代人不仅近似现代阿伊努人,又与现代日本人相似,所以主张新石器时代人是两者共同的祖先。他认为现代日
本人是绳纹时代来到日本的“原日本人”同后来由大陆、南洋渡海而来的人种混血而成的。3.“石器时代人”即“现代日本人祖先说”:长谷部言人认为石器时代人和现代日本人的骨骼差别是随着历史的进展、生活方式的演变逐步形成的。他否认混血说,主张石器时代日本人是从中国南方来的。4.“骑马民族说’:战后江上波夫等人主张五胡攻入华北,骑马民族高句丽在朝鲜扩大领域时,通古斯系骑马民族之一派南下朝鲜半岛,占领其南端。4世纪初,以天皇氏为中心的这一骑马民族在九州登陆,4世纪末至5世纪韧进入大和,建立征服王朝。

[14)贾兰坡:《中国猿人及其文化》第146页,中华书局,1964。

[15]斐文中:《从古文化及古生物看中日的古交通》,《科学通报》1978年第12期。

[16)芹泽长介:《古代史发掘》,第116页,讲谈社。1974。

[17]贾兰坡:《中国猿人及其文化》,第141页。

[18](木通)口清之:《日本人的祖先》第23页,每日新闻社,1978。

[19]同上书第23页。

[20]同上书第39页。

[21]镰木义昌:《日石器时代论》,《岩波讲座日本历史》第1卷第64页,1975。

[22]擦截石斧:把板石用擦截法切割成几块,然后又把切成的石块加工成斧。

[23]燃系纹:在陶器表面转动缠着绳子的轴子而烧制成的花纹。

[24]押型纹:在陶器的表面转动刻着花纹的圆棒而烧制成的花纹。

[25]爪形纹:用破开的竹子断面或贝壳、指甲连续压制烧成的花纹。

[26]大木式陶器:日本东北南部前期、中期的绳纹式陶器,以宫城县宫城郡七洪村大木围贝家出土的陶器为范式而命名。

[27]胜扳式陶韶:以神奈川县相模原市胜板遗址出土的陶器为标志而命名。其特点是土质粗,陶色呈赤褐,器壁厚,体大,多为整形,也有筒、钵、壶形等。

[28]阿高式陶器:以熊本县阿高贝家出土的陶器为标志而命名。其特点是陶器里赤褐或黑褐色,器壁微厚,形多为深钵。

[29]磨消绳纹陶器:先施绳纹作为地纹,其上用沉线施直线或曲线,留下两条沉线围起来的部分,其余绳纹擦去,名为磨消绳纹。

[30]龟冈式陶器:以青森县龟冈出土的陶器为标志而命名。器形为皿、钵、瓮、壶、香炉等。施以纤细、流利装饰的较多,绳纹一般微细。

[31]安志敏:《长江下游史前文化对海东的影响》,《考古》1984年第5期第44l一449页。

[32]安志敏:《江南文化和古代的日本》,《考古》1990年第4期第376页。

[33]八幡一郎等:《新版考古学讲座》第3卷第382页,雄山阁,1969。

[3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9页。

[35]《后汉书》卷85《东夷列传·韩传》。

[36]参见丰田武:《产业史》第1卷第102页,《体系日本史丛书》所收,山川出版社,1967。

[37]日本的钢择与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西周的编钟极其相似,参见《文物》1979年第7期的图版。小田富士维《别府遗迹紧急发掘调查概报》。宇佐市别府弥生时代末期的朝鲜式小铜择,有人认为是日本铜择的祖型。

[38]昭和初期,大山柏认为关东地区西部绳纹中期遗址中大量出土的打制石斧是掘土工具,主张绳纹中期农饼说。战后,藤森荣一也主张中期说。

[39]板付I式土器是最早出现的弥生式陶器,有壶形、体形及高脚盘陶器。

[40]高架仓库:防止湿气和鼠害,弥生式晚期流行。

[41]杨口清之:《日本人的祖先》第216页,每日新闻社,1979。

[42]见佐真原:《农业的开始和阶级社会的形成》,《岩彼讲座日本历史》第1卷第169页,1975。

[4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110页。

[44]钜,强大之意。燕,今我国东北。盖国相当朝鲜盖马即今平壤以西之地。倭,今日本九州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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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3 18: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奴隶社会

第一节 邪马台国--国家的起源


一、成立年代与地理位置

   弥生时代中后期,约当公元1、2世纪(后汉中期)之际,日本出现了一个称为“邪马台”的大女王国。由于当时日本尚无文字和历史记载,只能从中国的文献得到说明。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其国本亦以男子为王,住七八十年,倭国乱,相攻伐,历年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

   《三国志》中没有记述女王国的年代。据《后汉书·倭传》指出:“桓、灵间,倭国大乱,更相攻伐,历年无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弥呼……共立为王。”

   综合以上两种文献研究,可知卑弥呼为女王时是在后汉桓帝(147-167)、灵帝(168-188)时代,即2世纪40至80年代之际。女王以前还有一个男王统治70至80年,所以邪马台国成立年代约在2世纪初或1世纪末。

   关于邪马台国的位置,众说纷坛,迄无定论。一种意见认为邪马台国在近畿大和(今奈良)地区;另一种意见主张在九州,特别是北九州筑后(福冈市)山门郡一带。两说各有论据。

   近来出现了从国家起源的决定因素来确定邪马台国位置的学说。中日一部分学者提出日本最早的国家应该形成在当时生产力最发达,人口众多的畿内大和地区。中国学者吴廷理认为:从地理方位看,《魏志》行文无法证明邪马台国位于奈良盆地,而从中日古文明传播路径的实际距离方面考察,只有北九州是最自然合理的地带;从时间差距考虑,畿内大和生产力趋于发达及皇室陵墓兴筑,至早应在4、5世纪的古坟时代,而这距离邪马台国时代已是100多年以后的事;另外,遗迹遗物也说明,3世纪前的实物(金印、铜镜、铜兵器)及水稻耕作主要都发现于九州;生产力的因素确实重要,但生产关系直接促进国家的形成,这已为中外历史所证明。因此,邪马台国在九州的说法是有力的。

二、生产情况与风俗习惯

   邪马台国的经济,已进入农耕生活。《魏志·倭人传》记载:“种禾稻、芝麻;蚕桑、缉绩。”种稻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同传又指出“人性嗜酒”,说明已有足够的粮食。水稻耕作以外,还种桑、麻、大豆、小豆、绿豆等旱地作物。手工业开始从农业分工,“出细蔓、绣绵”尽斑布、倭锦等丝麻织物,更生产兵器、工具及珠宝、装饰等工艺品。但从整个邪马台国来看,还存在地域差异。如对马国“无良田,食海物自活”,壹支国“多竹木丛林……差有田地,耕田犹不足食”。

   《魏志·倭人传》所谈到的生产情况与考古发掘的实物资料基本相同。随着水稻耕作的普及,人们定居下来,出现了村落、市集,人口逐渐增多。邪马台国有7万多户,其属国投马国有5万多户,奴国有2万多户,其他数干户不等。生产工具发达,弥生式后期邪马台国普遍使用铁器农具--铁锄、铁锹、铁镰等。这些遗物在福冈市的井民、长崎县的原迁、熊本县的下前原、大分县的下城等均有发现。

   铁的使用进一步促进了冶炼技术的发展。衡量冶炼术水平的标志是铜锗(注2),因为制造青铜器比铁器要复杂得多。以前铜锗的发现除九州的福冈一例外,全部在畿内地区。1980年佐贺县鸟栖市安水田遗址中发现了铜锗模子(熔范)。1982年又在福冈市博多区席田赤穗浦遗址发现了铜锗模子。由此可以说明九州的铜器制作早,冶炼术的水平已相当高了。

   当时日本人没有针、剪,穿的衣服还很简单,《魏志·倭人传》载,男子“其衣横幅,但结束相连,略无缝”;女子“作衣如单被,穿其中央,贯头衣之”。

   同传又说“男子无大小,皆藏面文身”,“以朱丹涂其身,如中国有粉也”。这种原始民族的风俗不是全列岛流行,可能只限于沿海地区。

   关于丧葬,《倭人传》说“有棺无停,封土作家”。这就是指古代九州流行的瓮棺葬和支石墓葬以后覆土其上而成的古坟。人死时,停丧10余日,不食肉,丧主哭泣,其他人歌舞饮酒。葬毕,全家到水中洗澡。

   关于婚姻,当时流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不是一夫一妻制。统治阶级可以娶四五个妻子,平民娶二三个妻子。女子不再是群婚,有自己固定的配偶。

   此外还有灼骨而卜,以占吉凶的风俗。占卜使用的不是象中国那样的龟甲,而是鹿骨。

三、国家与社会

   邪马台国初成立时,尚处于部落或部落联盟阶段。至2世纪后半期,由于中国先进文化的传入,促进社会进一步分工,从渔猎、采集经济进入农业经济,社会组织也随着从氏族公社、血缘的结合发展到部落或部落联盟、地缘的结合。至弥生中期末及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更进一步形成了所谓“国”。2世纪后半期,倭国大乱,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进行多年战争。由邪马台国统辖周围30多国,女子卑弥呼被贵族共立为王。女王国已经具备了国家的特点,这点我们从《魏志·倭人传》的描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当时的邪马台国“尊卑各有差序”。人们被划分成“大人”、“下户”、“生口”和“奴婢”四个等级:“大人”相当于贵族、奴隶主,女王卑弥呼是这个等级的代表人物。女王“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
常有人持兵守卫”,使役奴隶千余人。“大人”靠“下户”交纳的“租赋”和使役奴隶而生活。“大人”与“下户”之间存在着森严的差别,他们在路途相逢时,“下户”要避道,躲到草丛中去。和“大人”谈话时,“下户”要蹲下或跪下,两手据地,非常恭敬。

   “下户”是平民或自由民。他们与“生口”不同,有自己的家庭(“门户”),可能是和“大人”有血缘关系的成员。“下户”有向国家交纳“租赋”的义务。他们占人口的最大多数,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也是作战时共同体的主力。(注3)

   “生口”和奴婢是奴隶,来源于战俘和罪犯。据《倭人传》,魏景初2年(239)倭女王把“生口”作为贡品,和班布、倭锦一样,献给中国皇帝,以换取赐品,说明生口的地位。奴隶是邪马台国最低贱的阶级,没有人身自由,甚至被当作殉葬品。《魏志·倭人传》说:“卑弥呼以死,大作家,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可见邪马台国刚进入阶级社会,还没有将奴隶当作劳动力来使用。实际上日本的奴隶制是不发达的东方奴隶制,不能与希腊、罗马相比。

   邪马台国是日本列岛上最早的国家,所以政治机构还很原始、简单。

   国家(部落联盟)的最高统治者为女王,其下有大率、大倭、大夫等高官。大率是中央派到九州北部各小国的检察官,大倭是主管全国市场的官吏,大夫是主持外交事务的官吏。

   地方(各部落国)机构一般都是两级,唯伊都国(今福冈县丝岛郡)地处外交政治要冲,为四级。

   关于军事,《魏志·倭人传》中讲到立女王前内乱,“相攻伐历年”;“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伐”等语,可见女王拥有军队。再从它和狗奴国的武力冲突以及多次出兵朝鲜南部(据朝鲜《三国史记·新罗本纪》)来看,邪马台国肯定已拥有一支能进行对外战争的军队。

   维持上述官僚机构和武装,必定要向平民征赋税。《魏志·倭人传》说邪马台国“国国有市,交易有无”;“收租赋,有邸阁”。邸阁就是收纳实物税的仓库。

   为维持社会秩序,已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家族”。可以认为,这些处罚都不是对犯法者人身的消灭,而只是改变其身分--为奴隶。

   女王国的阶级关系和政治形态虽已具备国家的特征,但国家机器尚不发达,并且保留很多原始社会的残余。附属邪马台国的部落或部落联盟,有一定的自主性。国王不是世袭,也不是由武力取得,而由贵族共立。共立的又是女巫,还保留母系氏族的残余,可见邪马台国是个国家的雏形,“是日本父家长制奴隶制阶段(氏族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的过渡期)形成的早期国家。”

四、邪马台国与中国的通好

   如前所述,邪马台国以前,日本就同中国往来了。有人认为后汉安帝永初元年(107)来洛阳朝贡的倭国王帅升就是卑弥呼以前的第一代男王。(注5)如果属实,那末邪马台国在107年就与中国第一次通好了。到女王卑弥呼统治时,邪马台国与中国往采有以下几次。

   第一次:魏景初3年(239)卑弥呼迫使到带方郡,要求“朝献”。经带方郡太守刘夏派吏将护送进京(洛阳),献男生口4人、女生口6人、斑布2匹2丈。魏明帝授与卑弥呼女王“亲魏倭王”印,封使节以官职,还赐与黄金、五尺刀、铜镜、真珠、铅丹(红色颜料)及纺织品多种。魏明帝沼书、印绥及礼物于正始元年(240)由带方郡使者送到日本。这是中国使者第一次赴日。

   第二次:正始4年(243)卑弥呼派使节8人到洛阳,献上生口、倭锦、绎青嫌、绵衣、帛布、丹木柑、短弓矢等。魏帝齐王芳沼赐黄幢1顶,正始8年(247)由带方郡太守王顾送到日本。这是中国使者第二次赴日。

   第三次:正始8年(247)卑弥呼派使节载斯乌越到带方郡,诉说狗奴国男王卑弥弓与邪马台国相攻情况。带方郡太守张政等带去沼书及黄幢,出面调停。这是中国使者第三次赴日。

   第四次:正始9年(248)卑弥呼死后,女王壹与派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20人送张政等回国,献上男女生口30人,贡白珠5000孔、青大句珠2枚、异纹杂锦20匹。

   日中两国建交出于双方共同的需要。中国方面,魏国封卑弥呼女王为“亲魏倭王”是为了明确女王对魏国的臣屑关系,切断日本与吴国的交往。日本方面,卑弥呼女王遣使朝贡是为增强自己的实力。由此中国文化进一步传入日本。

   金属制品的传入使日本的冶炼术迅速提高。当时日本对中国输入的少量铜镜(三角缘神兽镜)(注6)已不能感到满足,开始自己动手制造。于是以中国镜为范板,制造出国产“倭镜”即模仿镜,这点从倭镜大量出土可以证实。据田中家统计,全日本出土的青铜镜有3000面,其中三分之二是倭镜。(注7)铁刀的流入,无疑也推动了日本铁器的生产。


第二节 大和国统一日本与对外关系


   在九州北部出现邪马台国的时期,本州中部也发生了剧烈的社会变化。公元3世纪末,以大和(今奈良)为中心的畿内地区,兴起了一个大国。因位于大和地区,史称大和国家。大和国于4世纪末至5世纪初基本上统一了日本。

一、古坟的出现及其变迁

   3世纪末,在大和地区出现了高家式坟墓,这类坟墓叫做古坟。从8世纪末至7世纪建造古坟的时期为古坟时代。这个时代分为前、中、后期,3至4世纪为前期,5世纪为中期,6至7世纪为后期。前期古坟集中在奈良盆地东南的三轮山周围。这里有等墓、樱井茶臼山古坟及被认为是景行陵、祟神陵的古坟。

   景行陵长310公尺,崇神陵长240公尺。这些长达200公尺以上的巨大坟墓同弥生时代氏族和部落联盟首领的坟墓截然不同。这种坟墓只有驱使大量奴隶和平民才能修成。坟墓的规模充分说明,被葬者不是原始公社时期的族长,而是拥有强大权威的国王或大奴隶主贵族。由此可见,以国王为最高统治者的奴隶制国家已在
大和地区出现。据日本学者考证,古坟于4世纪传播到西至日向地区,东至关东地区,5世纪已遍及南至九州南端,北至奥羽陆中的广大地区。这类坟墓的传播,大体说明大和势力的发展状况。

   前期古坟一般是利用俯视平原的天然丘陵营建而成的,坟形以前方后圆坟为主,也有圆坟、方坟、前方后方坟、上圆下方坟、双方中圆坟、双圆坟等。前方后圆坟是日本特有的墓式,墓前方部分比后圆部分低而平,死者埋在后圆部分。有的古坟设有放棺的竖穴式石室(注8),有的则在棺榔上面直接封土。棺榔的种类有剖竹形木棺、剖竹形石棺、舟形石棺及粘土榔、小石榔、木炭榔等。随葬品多为镜、剑、玉等宝器。古坟前期一般在坟顶上放置用泥土烧制的器具填轮(注9)、房屋垣轮,在坟丘的周围和斜面象栅栏似的树立着圆筒填轮。堵轮是了解当时人们生活的重要遗存。

   中期古坟是在平地或台地上垒土筑成的。坟形仍以前方后圆坟为主,但也盛行圆坟、方坟等。前方后圆坟的前方部分逐渐发展,其高度与后圆部分相差不多。墓室自5世纪后叶起盛行横穴式石室。(注10)在中期的前叶,使用了长方形石棺。随葬品主要是马具、灰陶奴(须惠器)、铁制武器和农具等。中期古坟的规模巨大,至今座落在场市附近传系仁镕天皇陵的前方后圆坟,长480公尺,后圆部直径245公尺,高35公尺;前方宽达305公尺,高33公尺;周围有三道壕沟,包括壕沟总面积为464000平方公尺。据推测仅堆积土方,就需要每天役使5000人于一年左右。在坟丘的斜面排列了人物、动物等形象垣轮。日本的植轮置于坟外,中国随葬的明器和陶俑置于坟内,二者有所不同。

   随着天皇统治的衰落与阶级矛盾的激化,后期古坟普遍变小了。前方后圆坟的前方部分相对变大,后圆部分相对变小。方坟发达。墓室以横穴式石室为普遍。石棺变成房屋形状。随葬品多为须惠器、马具、武器等。

   在古坟时代后期,大量出现了群集坟。群集坟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密集数十或数百座小型古坟的坟墓群,俗称“千家”、“百家”、“家原”等。冈山县津山市佐良山在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172座古坟。群集坟大都是圆坟,一般直径10至30公尺,墓室以横穴式石室居多。随葬品有铁镰、铁斧、铁簇等。这种坟墓需要十几个人两三个月的劳动。从坟墓的规模、结构及葬法来看,被葬者是家长制家庭的家长。

   装饰古坟集中在九州地区,但近年来在关东地区和东北地区南部海岸也有发现。所谓装饰古坟,是在墓室的石壁和石棺上绘有形面和施有雕刻的古坟。福冈县鞍手郡若宫町竹原古坟的横穴式石室内部用赤色和黑色绘有人物、动物等壁画。这种装饰古坟反映了大陆文化的影响。

二、国土的统一与侵略朝鲜

   日本史籍《古事记》和《日本书纪》关于日本国土统一的记载,均屑传说性质,并非历史事实。神武天皇东征(注11)的故事是后世皇室方面编造出来的传说。祟神天皇将大彦命、武淳川别、吉备津彦、丹波道主命分别派往北陆、东海、西道、丹波的所谓派遣四道将军平定全国的故事和日本武尊(倭建命)西征九州的熊袭,东讨关东虾夷的故事(注12),也都是经过文饰没有科学根据的传说。但这些传说多少反映了大和政权统一列岛的侧面情况。

   自《晋书》记载泰始初年(公元265)倭国遣使入贡以后的约一个半世纪内,中国史书没有记录有关日本的事情。5世纪以后倭国才又出现在中国史书上,但不见日本国土统一的记载。唯一可供推测曾进行过统一战争的资料,是478年(刘宋升明2年)倭王武致宋顺帝的表文。文中写道:“自昔祖标,躬摄甲育,跋涉山川,不逞宁处,东征毛入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乎海北九十五国。”(注13)这段史料说明,倭王武的祖先进行了统一国家的大规模征伐战争。

   4世纪中叶,大和国向朝鲜南部伸展其势力。当时朝鲜半岛由高句丽、盲济、新罗三国形成鼎立的局面。百济因受强大的北部高句丽和东部新罗的威胁,想借日本的势力对抗两国。日本则企图利用这种形势,在朝鲜建立自己的统治势力。两国的这种想法终于导致日本的侵略行动。4世纪的年代大和朝廷出兵朝鲜,侵攻新罗,征服弁韩之地(庆尚南道),建立任那地方,设“日本府”统治之。百济由此成了日本的朝贡国(注14)。

   4世纪末,随着国土的统一和国势的强大,大和朝廷加强对朝鲜的侵略。据高句丽好太王碑(注15)记载,倭(指大和国)于391年渡海破百济、新罗,迫使其国人为臣民。396年,好太王亲自率领军队征伐百济,攻陷诸城。百济王被困逼,献出男女奴隶1000人,细布千匹,并发誓水为高句丽的奴客。399年,百济违誓,与倭勾结,进攻新罗。倭军遍布新罗国境。高句丽于400年派步骑5万,支援新罗,将倭军迫至任那、加罗。404年,倭军侵入带方界,又被高句丽打败。(注16)

三、倭五王时代与中国的通好

   公元413年,即大和国在朝鲜战败后的第六年主动和中国建交,一直到公元502年,曾先后13次向东晋、宋、梁各朝遣使朝贡,请求册封。自泰始2年(公元266年)至东晋义熙9年(公元413年)中国史书上中断近150年的日本朝贡记载重新开始,出现了中国史书上所谓的“五倭王时代”。这五个倭王即第一代赞、第二代珍(赞之弟)、第三代济、第四代兴、第五代武(兴之弟)。据日本学者考证为:赞即仁德天皇,珍即反正天皇,济即允恭天皇,兴即安康天皇,武即雄略天皇。

   倭五王时代,大和国势力强盛,经济发展,对中国各种物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想通过朝贡来满足需要。而当时朝贡是获得中国物品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尽管中国政权更迭频繁,但只要有可能就力图保持这种朝贡关系。实际上,这不仅是进行贸易的一种方式,而且由于侵略朝鲜道到失败,日本想借中国的权威加强在朝鲜半岛的势力。这一点在第五、第十一次朝贡中尤其明显。现将倭五王时代向中国历朝的朝贡概述如下。

   第一次:东晋义熙9年(公元413年)倭王赞遣使向东晋进贡方物。

   第二次:刘宋永韧2年(公元421年)倭王赞遗使朝贡。

   第三次:刘宋元嘉2年(公元425年)倭王赞又遣使司马曹达李表献方物。

   第四次:刘宋元嘉7年(公元430年)倭王赞第三次遣使朝贡。

   第五次:刘宋元嘉15年(公元438年)倭王珍迫使朝贡,上表要求除正;因为420年宋武帝曾册封百济王为镇东大将军,爵位在倭王之上,珍对此极为不满。除正的称号为“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宋文帝对珍的要求末允,只同意他继承前王的称号--“安东将军、倭国王”。

   第六次:刘宋元嘉20年(443)倭王济遣使朗贡,要求册封。宋文帝仍封他为“安东将军、侯国王”。

   第七次:刘宋元嘉28年(451)倭王济第二次遣使朝贡,宋文帝把倭王珍要求过的称号--“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将军”赐与侯王济,后又晋升为安东大将军。

   第八次:刘宋大明4年(460)倭王济第三次遣使向宋孝武帝朝贡。

   第九次:刘宋大明6年(462)倭王兴(济之子)遣使朝贡,宋孝武帝只封他为“安东将军、侯国王”。

   第十次:刘宋升明元年(477)侯王武(兴之弟)遣使朝贡,宋顺帝封他为“安东大将军、侯国王”。

   第十一次:刘宋升明2年(478)镭王武遣使上表,由宋顺帝封为“使持节、都督侯·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宋顺帝册封时,从倭王自称的爵号中剔除百济而包括了新罗。这是因为新罗与刘宋没有联系,而百济于420年(水初元年)与刘宋通好,百济王被封为镇东大将军。当时刘宋想通过百济牵制高句丽的力量。

   第十二次: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封倭王武为镇东将军。

   第十三次: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封倭王武为征东将军。

   中日通好后,中国文化不断地流入日本,为后来飞乌文化的形成带来很大影响。


第三节 大和国的社会经济状况


一、铁器的广泛使用

   随着国家的统一和不断输入大陆先进生产技术,大和国的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从古坟中出土的铁制农具唐锄、马锄、U形锄、U形锹、镰等说明6、7世纪铁器已广泛普及。在关东后期古坟中,还发现肩上扛着锄头、腰上插着镰刀的土偶。《日本书纪·安闲纪》记载,大河内直味张为了赎罪,在春秋两季各献500攫丁(服劳役的男丁),耕种皇室的竹村屯仓。古坟后期的群集坟中发现了铁刀、铁簇、马具等。

   随着铁制工具的改良和普及,农田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各地筑堤、修池,开垦大片荒地。农业一直以耕种水稻为主,由于农具的改良,旱地耕作也迅速发展。6世纪,旱地耕作已传播到关东地区。旱地作物有粟、大麦、小麦、大豆、小豆、养麦、瓜类及麻、褚、桑等。

二、手工业的发展

   5世纪后流入日本的大陆移民,带去了先进的冶炼、制陶、纺织、金工技术,为日本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作出贡献。铁器由倭锻冶、韩锻治等专业部民专门生产。韩锻冶从朝鲜带去先进的制造铁器的技术,促进了日本铁器生产的发展。生产铁器的原料主要从朝鲜输入。在奈良县上锅古坟的陪家中发现大形铁板282块、小形铁板590块及铁斧等许多工具。铁板的大小形状同新罗古坟中出土的类似。古坟时代制铁的确凿证据尚未发现,日本学者根据出土的铁渣和分析铁的成分,提出当时利用铁矿砂熔炼铁的可能。

   古坟时代陶器有两种类形:一种是土师器,一种是须惠器。土师器是继承弥生陶器传统的赤褐色陶器,烧制温度为800度左右,吸水性强。5世纪以后出现须惠器。它是采用大陆的烧窑技术和编生产的灰色硬质陶器。器形有壶、瓮、坯、提瓶等,烧制的温度为1000度以上。6世纪后半叶,须惠器的生产普及到西至北九州,东至石川、势冈各县。

   纺织业引入注目的发展是织机上采用了柠,即梭子。它把纬纱推到织口。所以来用抒织出来的布,经纬纱都较均匀。原料主要是麻丝和蚕丝。

   制盐始于绳纹后期。在关东地区发现绳纹后期之末的,东北地区发现绳纹晚期的,以激户内为中心的地区发现弥生后期的制盐遗存。古坟时代的制盐陶器在沿海各地发现,还发现了一些制盐炉址。可见制盐在古坟时代相当普及。制盐方法各个时代都一样,是采取用陶器煮沸海水提取盐结晶的办法。

   金工方面的镀金、贴金、镶嵌、雕金等技术相当发达。精制的金工艺品有金铜制的冠,金和银制的耳坠子,铜或金铜制的手镯以及各种马具。

三、部民制的确立

   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是部民制。部民制产生于4世纪统一国家的征伐战争过程中。部民是皇室和贵族的私有民集团,冠有主人名、职业名、地名,种类有田部、子代、名代、品部、部曲(民部)等。部民来源于中国朝鲜移民、被征服者、战俘、罪犯。

   田部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皇室私有民,被奴役于皇室的直辖领地屯仓(包括土地、粮仓、管理所)。屯仓根据成立的形式和经营方法可分为三种不同类型:(注17)

   1、皇室把中朝移民和调来的被征服者编成田部,役使他们开垦和耕种屯仓的土地。《古事记》仁德天皇条记载:“役秦人作茨田堤及茨田三宅(即屯仓)。”又《日本书纪》仁德天呈11年条说:“是岁,新罗人朗贡,则劳于是役(指修茨田堤--引者)。”这两段史料说明,河内茨田屯仓是役使秦人、新罗人开垦的。《日本书纪》钦明天皇17年条写道:“冬十月,遣苏我大臣稻目宿称等于侯国高市郡置韩人大身狭屯仓(言韩人者百济也)、高丽人小身狭屯仓,纪国置海部屯仓(韩人为大身狭屯仓田部,高丽人为小身狭屯仓田部,是
即以韩人、高丽人为田部,故因为屯仓之号也)。”可见大身狭屯仓和小身狭屯仓是分别由韩人(百济人)、高丽人开垦的。《播磨风土记》揖保郡佐冈条记载:“召筑紫田部,令垦此地。“筑紫田部”可能由被征服者组成。皇室把他们调到播磨佐冈地区,驱使他们开垦荒地,建立屯仓。这类屯仓里的田部民全部用皇室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他们虽有家室,但无人身自由,被皇室任意征调奴役。这些田部民实际是奴隶。由这种奴隶开垦和耕种的屯仓大都集中在畿内地区。

   2.保留原来农村公社的形式,将公社成员编成田部,向他们征收年贡的屯仓。皇室在被征服地区设立这类屯仓,委托当地国造、县主管理。所谓“屯仓之税”(注18)就是田部交纳的年贡。史籍记载,地方贵族自愿、被迫或为赎罪而奉献屯仓。如武藏国造笠原直使主自愿为皇室奉置横谆、桔花、多冰、仓根四屯仓(注19);伊甚国造稚子直献伊甚屯仓,请赎“闻人罪”(注20);盘井之子恐父罪株连,献糟屋屯仓(注21)等等。这些屯仓也都采取贡纳制形式。贡纳制易被看成租佃制,但它和租佃制有本质区别。因贡纳制下,皇室既占有土地又占有部民的人身、所以皇室占有部民年贡便不是“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注22),而是以土地和部民一同占有为前提。因此,不能把皇室占有的年贡税视为地租,也不能把贡纳制下的部民看成土地的附属物。部民对皇室的关系是人身被占有的关系,而不是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的贡纳制应属于奴隶制而不属于封建的租佃制。

   3、依靠地方贵族奉献的徭丁耕种的屯仓。前已提及,竹村屯仓依靠大和内直味张为赎罪而献的春秋两季各500徭丁耕作。难波屯仓由“每郡徭丁”、樱井屯仓由“每国田部”耕种。徭丁指携带大锄从事徭役劳动的男子。大河内直味张为赎罪而献徭丁的事实说明,徭丁没有人身自由,他们携带的生产工具也是贵族的。《日本书纪·安闲天皇元年条》记载:“盖三岛竹村屯仓者,以河内县部曲为田部之元。”可见徭丁是国造、县主等地方贵族的私有奴隶部曲之民。由此看来,这类屯仓所实行的徭役劳动制,也属于奴隶制。

   如上所述,屯仓虽有不同的类型,但不论哪一类型,都实行奴隶制的剥削形式,生产者的被奴役的形式虽不一致,但性质均属奴隶。

   子代、名代之民是皇族的私有民,冠有天皇、皇后、皇子名和宫名;一般占取国造””的私有民而设置,委托国造的一族掌管。子代、名代之民为皇子女、皇族生产和贡纳生产产品,其身份地位与贡纳制下的田部民相同。

   部曲(民部)之民是贵族的私有民,被奴役于贵族的私有领地田庄。田庄也有三种不同的类型:

   1、役使劳动奴婶耕种的田庄。大寺院和中央贵族在畿内地区的-些田庄驱使大批劳动奴婢耕种。奴婢来源于战俘、罪犯等,主人可以将他仍买卖、赠与,甚至杀害。

   2、役使家内奴隶耕种的田庄。有些地方贵族的田庄使用家奴(奴婢)耕作。

   3、役使部曲之民耕种的田庄。这类田庄实行贡纳制,其性质与采取贡纳制的屯仓性质一致。田庄的三种类型虽然有所区别,但采取奴隶制剥削方式这一点是相同的。

   品部民是从事某种专业的皇室私有民,种类繁多,被奴役的形式也不尽相同,但大体有两种类型:

   一是贡纳型。这类品部民为皇室生产特定贡纳品。如山部在下级伴造山部公、山部直、山部首、山部阿爵古的管理下,生产树果、猪、鹿等贡纳品;海部在海部直等伴造的管理下,贡纳海产物;土师部在土师连的管理下,生产土师器、垣轮及天皇的食器等贡纳品;忌部在忌部首的管理下,生产用于神事的棉布、麻布、木材等贡纳品。

   二是上班型。这类品部民在一定时期到皇室的工房或其他部门从事某种专门生产或服务。如锻冶部在伴造锻冶造的管理下,一定时期到宫廷工房生产铜、铁器。马饲部在马饲造率领下,轮流上班饲养和训练马。

   各部的被奴役形式虽然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是在皇室拨给的少量土地上,一边生产自食的粮食,一边生产贡纳品或服役。皇室拨给品部土地是维持他们的生活,以掠夺其剩余劳动。不仅用皇室的生产资料生产的专门产品全部归皇室,而且他们的人身也归朝廷占有,所以,这类部民也属于奴隶。

   综上所述,大和国的部民制是以贡纳制为代表的奴隶制度。在部民制下,原始公社的残余,以农村公社的形式长期保存下来。其原因是:1、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经济不发达,不易打破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农村公社形式;2、对于奴隶主贵族来说,在生产力水平低的条件下,保留农村公社的形式,向公社成员征收年贡是比较方便的剥削形式。

   奴婢制是与部民制相辅的奴隶制度。奴婢与部民虽同属奴隶,但却有其不同之处。首先,奴婢可以买卖,部民则不能买卖。部民有随土地转移主人的,却没有被买卖的。其次,主人对奴婢有生杀予夺之权,部民则不能任意杀害。其三,奴婢无家室,被强制地居住在主人家中,而部民一般都有家庭。奴婢在人格上只不过是主人的财物和会说话的工具。由此可见,奴婢的身份地位更低于部民。


四、氏姓制的确立

   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统治体制是氏姓制。氏是由有力族长的直系、旁系血缘家族和非血缘家族组成的社会集团,冠有居住地名(如葛城氏、石川氏)、职业名(如忌部氏、服部氏)、祖先名(如久米氏)。氏的首领为氏上,对内主持氏神的祭祀,裁决氏内的争论,对外代表氏同他氏和朝廷交涉。有势力的氏上担任朝廷的官职,参与国政、他们拥有田庄和部曲、奴婢,是奴隶主贵族。氏的一般成员为氏人,是自由民,有势力的氏人拥有奴婢。氏上有表示身份高低的世袭称号姓。姓原来是氏人对氏上的尊称,后来随着大和国势力的发展,天皇作为统治贵族的手段,掌握赐予或剥夺姓的权力,从此,姓成为氏上身份尊卑的象征。受姓的氏上史称氏姓贵族。

   天皇赐姓的标难是根据血统和职务。姓的种类有臣、连、君、别、公、宜、造、首、史、村主、稻置等。一般天皇的后裔姓臣、君,所谓天神地祀的后裔姓连,中国、朝鲜移民的后裔姓使主、史、村主等。臣姓、连性的贵族地位最高,幕中最有权势者称大臣、大连,辅佐天皇,处理朝政。参与国政的又有伴造、国造、县主。伴造是世袭朝廷的某种职务、管理品部、子代、名代等部民的中小贵族,多姓首、造、连。国造是一国之长官,由朝廷派遣或任命臣服于大和朝廷的地方贵族,一般姓臣、君、公、连、直等。他们负责向朝廷上缴贡纳品,提供劳力;从一族中选送舍人(宫中杂役)、采女等事务,统辖范围相当于后来律令制下的郡。县主是国下面的行政单位县之首长,姓之长等。国造、县主也属于中小氏姓贵族。氏性制的实质是以身份序列维持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政治体制。官僚体制尚不完备,地方的国县制,到6世纪末至7世纪初才建立起来。(注24)

  “在大和国家里,由皇室、氏姓贵族组成的奴隶主阶级和部民、奴婢组成的奴隶阶级是两个根本对立的基本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被称为氏人的自由民阶级,处境虽比奴婢、部民好些,但也受皇室和氏姓贵族的剥削压迫。


第四节 大陆文化的传人

一、科学技术的传入

   1、冶炼术 日本阶级社会成立时,一般社会分工不发达,金属品生产落后。因此,青铜器如铜镜、铜择、铜锌、铜剑、货泉等都从中国大陆输入。后来日本社会发展,只从大陆进口已不能满足需要,从4世纪起,日本开始以中国镜为样板制造铜镜。这种模仿镜称为“倭镜”。与此同时,还自己制作铜挥。当初日本已经值得利用旧铜以1000度左右的温度加工成再生铜的冶炼法。

   铁器的传入比青铜器迟。当时日本人已经懂得铁比青铜硬,所以铁被用来制造生产工具。进入古坟时代,即以畿内为中心的大和国统一全日本的时代,铁被大量使用。但当初日本还不产铁,主要依靠从朝鲜南部进口铁材。后来日本开始用水土流失露出地面的铁矿砂进行小规模的冶炼,于是古坟中也有铁锤、铁钳、铁砧等炼铁工具出现了。以后,大和政权以畿内为中心,把伊势、尾张、远江、近江、美浓、丹波、播磨、纪伊等地的制铁生产组成锻冶部,以朝鲜手工业奴隶为主,利用外来技术力量制造铁器。日本的冶炼术是通
过朝鲜间接从中国引进的。当时的所谓“韩锻冶”,就是从朝鲜传入的中国冶炼术。从出土的各种铁制农具和各种各样的马具、武器、武具等来看,日本人的冶炼术已很高明。他们已掌握了铜、锡、铅之间的比例而炼出青铜,还懂得了冶炼白铜(铜与镍的合金)的技术,同时用比较低温的褐铁矿进行炼铁。

   2、制陶术 日本绳纹陶器受朝鲜的影响,而朝鲜的制陶技术又受中国的影响,所以说中国的制陶术从绳纹时代就传到日本。弥生陶器是以绳纹陶器为基础,用大陆新技术加以发展而成的。绳纹陶器不是烧制的,而是晒制的。弥生陶器比较进步,用陶车(辗轳)肋。窑是半球形密封窑。后来以畿内为中心的彬目纹陶器(用梳子状的工具描出流水、波纹、重弧纹等图案的陶器)扩展到全日本。再后,彬目纹陶器又被土师器(表面呈赤褐色或黄褐色,用低温烧成的一种陶器)代替。5世纪后半期从大陆传人新的制陶技术,用1000度高温烧成。这种用大陆技术制成的陶器叫做须惠器。它呈灰色或茶褐色,敲击便会发出清脆的声音,不漏水,虽然不上釉,表面却很光滑。须惠器的源流是中国殷代的灰陶,其制法从中国南部经朝鲜传到日本。(注25)朝鲜的新罗烧(一种新罗制造的青灰色或青黑色陶器)大概就是日本须惠器的原型。文献上记载雄赂天皇7年(公元463年)百济献新汉陶部高贵(即中国系统的陶工)的年代相当于日本须惠器产生的年代。

   3,土木建筑术 随着佛教传入日本,新的建筑式样也从中国和朝鲜传入日本。5世纪后半期新罗送来了一个叫做猪名部真根的木匠,雄略天皇令他建造楼阁,并担任猪名部(从事木工的手工业奴隶集团)的伴造。他使用中国式的规矩和准绳,把中国的建筑技术带到日本。秦氏(注26)在宫旁建造的八丈藏(仓库)也是中国式的。工学博士饭田须贺斯说:“日本建筑自原始时代起就受中国建筑的影响了。”(注27)可见日本受中国建筑影响之早。仁德天皇时代(公元313年--公元399年)开发了淀川河以南的河内平原,京城从大和迁到难波(今大胶市),这两项开拓工程全靠拥有中国先进技术的朝鲜人完成。他们还在淀川河左岸建造了茨田堤,在背山国建造了葛野大堰。拥有中国先进技术的朝鲜人还参加了许多规模巨大的古坟建造工程,如应神天皇陵墓(在大阪市的羽曳野市)、仁德天皇陵墓(在大阪的界市)、履中天皇陵墓(界市)。

   4.纺织术 从邪马台国时代起,中国的纺织品就作为中国皇帝的赐品传到日本。应神天皇14年(公元283年),百济贡缝衣女工。同年弓月君(自称秦始皇后裔)率领120县(相当于部族)人民从百济移 日本。他们皆擅长机织,散居各地。雄赂天皇把他们集中起来,得92部18670人,赐首领姓秦酒公,并把他们分置于适宜养蚕的地方,从事养蚕。应神盯年(300)阿知使主及其子都加使主从中国带回织女及缝女兄援、弟援、吴织、穴织四人。雄赂天皇还派遣接限民使博德和身狭村主青两入到中国,带回汉织、吴织两名纺织工。中国织工带去了中国的纺织缝衣技术,大大改善了日本人的衣着。

   除上述技术外,仁贤天皇6年(公元493年),御史日鹰吉士从高丽带回皮革工须流积和奴流积等,传入了制革技术。在新技术方面,还引进了一种叫做“密陀绘”的漆画,它是日本最早的油画。现存法隆寺的玉虫橱柜上面的画就是这种密陀绘。5世纪,中国的医学、天文、历法等科学也通过朝鲜入传到日本。如医博士奈率王有俊陀、采药师施德潘量丰和固德丁有阳、易博士施德王道良、历博士固德王保孙等相继来到日本(注28),提高了日本的医药、天文等水平。

二、文字和儒学的传入

   日本古代只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盖上古之世,未有文字,贵贱老人,口口相传,前言往行,存而不忘。‘(注29)汉字传入日本的时间很早,l世纪北九州的奴国与后汉往来,可能用汉字表达语义。3世纪邪马台国时代,日本已有懂汉字、甚至能写表文的人了。据《日本书纪》所载,神功皇后征伐新罗时把书籍从朝鲜带回日本。但正式把文字和儒学传到日本的是百济的王仁。

   应神天皇16年(285),五经博士王仁从百济到日本,献郑玄注的《论语》10卷和《干字文》1卷。王仁到日之后,应神天皇的太子茧道稚郎子拜他为师,学习中国典籍。继王仁之后,百济的五经博士纷纷到日。如继体天皇7年(513)段杨尔到日;继体天皇10年(516)高安茂到代替段杨尔。钦明天皇15年(554)王柳贵到B5
代替固德马丁安。随王柳贵到日的还有易博士施镕王道良、历博士固镕王保孙、医博士奈率王有按陀、采药师施镕潘量丰等人,并献医、卜历、算等书。另外,古坟时代还有大批所谓“归化人”来日。他们都是朝鲜籍汉人,精通汉文;受到日本朝廷的欢迎,任史官或博士,并赐予姓氏。如履中天皇时百济系汉人阿知使主任藏官(出纳),雄赂天皇时的藏官是弓月君的子孙秦氏,藏部的记录是阿知使主的子孙东汉直和王仁的子孙西文首。这些汉人的后裔均因擅长文笔而为朝廷所用。另外,精通汉文的韩汉人身狭青和接限博德也受到雄赂天皇的重用。这样,汉字汉文在日本上层阶级之间逐步推广。从《宋书·夷蛮传》所载的倭王武(雄略天皇)的表文(注30)来看,当时日本的汉文水平已相当高。此外,从熊本县玉名郡江田村击坟出土的大刀铭文,以及和歌山县桥本市隅田八幡神社收藏的众物画像镜上的铭文也可知当时人的汉文水平。

   随着汉字的传入,儒学也传入日本了。儒学是通过汉字传入曲。所以日本一开始学文字就接受了儒学。儒学传入日本后。日本无论在政治思想上还是道德风俗上都受很大的影响。特别在政治思想上,儒学成了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武器,成为施政的主要依据。这点在历代天皇的沼书中表现得最显著,如“君以民为本”,”此益朕政教民于不德”,“天津日嗣之御位,天所授赐”等,都是受中国儒学的影响,后来圣德太子的改革,更充满了儒学思想。

   在儒学影响下,朝廷奖励孝道。凡世代孝顺的家庭,便豁免租调,表彰乡里;称作“义家”。在《赋役令》中也规定,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闻名国郡的,要向太政官申报,在乡里问进行表扬,并豁免徭役。而且在风俗上,自儒学传入日本后,异母兄弟姊妹间通婚等俗也渐减。

三、佛教的传入

   佛教是从中国经由朝鲜传入日本的。百济为了对抗高句丽,和中国南朝友好,同时又和日本结盟。所以佛教自384年由东晋僧侣转入百济之后,又转而传入日本。《扶桑略记》(10世纪前的编年史)中关于司马达从大陆带来佛像的记事是文献上最早关于佛教传入日本的记录。日本继体天皇16年(梁武帝普通3年,公元522年)南朝梁人司马达来到日本,在大和国高市郡板田原建立草席,置佛像进行礼拜。这时候的佛教仅是作为个人信仰的。

   《日本书纪》钦明天皇13年(梁元帝承圣元年,552)条记载,这一年百济的圣明王派人到日本,奉献金铜像一尊、幡盖及经论若干,并上表赞扬佛的功德。对日本要不要信奉佛教,钦明天皇难以决定,便令群臣讨论。苏我稻目说要信,物部尾舆、中臣镰子均说不要信。天皇采纳了物部氏和中臣氏的意见,把佛像赐给苏我氏。这是佛教传入日本的正式记录。这个记载多少有些故事性质,不过也反映了佛教开始传入日本的事实。

   日本大化改新以前,以氏族制度为其社会基础。政治和经济都以氏族为中心,因此日本人的固有信仰是信仰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氏族神,佛教对固有的民族生活来说是极其异质的,和传统的民族信仰不相容。然而,由于日本社会的发展,氏族制度业已崩溃,统一国家已经建立,但氏族制度的残余势力严重地妨碍了社会的发展,围绕着信佛的问题展开了四大氏族问的斗争。以物部氏、中臣氏为代表的保守势力拥护神道,反对佛教,以苏我氏为代表的先进势力则主张信佛。大和氏表面中立,实际上倒向苏我氏。

   大和政权为了在国外取得中国的支持而与高句丽抗争,在国内安定社会和发展生产,同时因佛教教导慈悲,可使当时激烈倾轧的阀族斗争平息,所以主张信佛。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大陆的先进思想和制度对日本国家体制的确立有决定作用,佛法成了统一国家的思想支柱。

   经过长期斗争,用明天皇2年(587)中臣胜海和物部守屋被杀,苏我氏取得胜利。接着,执政者苏我马子招聘百济技工建造飞鸟寺(法兴寺)。推古天皇元年(593)在难波建造四天王寺。次年诏兴佛教,群臣竟相造寺。推古天皇15年(607)圣德太子在斑鸣宫旁建造斑坞寺(法隆寺)。

   自从日本信仰佛教以后,先进的中国文化以佛教为媒介,源源不断地流入日本,促使日本产生了辉煌的飞乌文化。

第五节 圣德太子的改革与飞乌文化

一、改革前的国内外形势

   自5世纪后半叶起,日本在朝鲜半岛的势力衰退。475年,高句丽南下攻陷百济首都汉城。百济迁都熊津,力求在南部扩大疆界;弥补在北面失去的领土。512年,百济遣使要求大和朝廷割让任那四县。当时的大和朝廷因无力继续统治朝鲜南部地区,不得不答应百济的要求。562年,任那日本府被新罗所灭。这对大和朝廷是个沉重打击,政治上,加深了统治阶级内的矛盾;经济上,失去了朝鲜方面的物质、技术、劳力来源。

   皇室在国土统一后,不断霸占地方贵族的领地,扩大自己的屯仓,并将侵略朝鲜的军事负担强加在他们身上,皇室和地方贵族问的矛盾日趋尖锐。九州北部的筑紫国历来是侵略朝鲜的基地,军事负担最重。5世纪末,百济受高句丽进攻时,大和国派筑紫安致臣、马饲臣率水军出征,攻击高句丽。512年,大和朝廷将筑紫国马40匹送给百济。苦于沉重军事负担的筑紫国造盘井于公元527年乘朝廷令近江人毛野臣率6万大军征伐新罗之机,掀起叛乱。盘井占据“火、丰两国(后来的肥前、肥后、丰前、丰后)”,坚持1年3个月的战斗,最后在御井郡被物部鹿鹿火所灭。《日本书纪·安闲纪》记载宁伊甚国造因没有及时交纳珠宝而被问罪,大河内直味张不愿上缴自己的领地,欺骗御使等事实,都反映了皇室和地方贵族间的矛盾。

   侵朝战争给人民带来更大灾难,引发了人民的反抗。479年,征伐新罗的军队行至吉备时,500名虾夷族士兵听到雄略天皇死去的消息,举行起义,但被镇压下去。

   6世纪中叶以后,部民奴隶制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开始瓦解,部民纷纷逃亡。钦明天皇30年正月诏书写道:“量置田部其来尚矣,年甫十余脱籍免课者众。”部民大量逃亡,严重影响了朝廷的收入。大臣苏我稻目(?一570)为扭转这种局面,派胆津去白猪屯仓,编制田部户籍(注31)。从此以部为单位被奴役的田部,变成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和向国家交纳租赋的小生产者。编制田部户籍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所谓“公地公民”制的先行形态由此出现。

   6、7世纪群集坟的出现,说明父家长制家庭成长起来。这些家庭财力雄厚,拥有先进的铁制工具。考古发掘证明,有些父家长制家庭离开原来村落,到外地开拓荒地,建立新村。拥有较多土地的父家长制家庭,因依靠家族成员无法耕种全部土地,便把部分土地出租给无地少地的邻近百姓(自由民)和逃来的部民。当时大量存在着贫困的自由民。从古坟遗址来看,群集坟中的坟丘和横穴式石室大小不同,随葬品也有差异。在出现群集坟时同一时期,还存在着仅在山腰和台地斜面挖成的横穴墓。又有很多人既未葬在小型古坟也未葬在横穴之中。(注32)可见这时自由民中的两极分化比较严重,而这种现象却为租佃制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朝廷内部新旧势力之间的斗争日益加剧。6世纪初,在朝廷中握有实权的大伴氏因主张把任那四县割让给百济而遭到贵族们的攻击,从而失去政治势力,代之而起的是物部氏和苏我氏。物部氏是朝廷掌握军事的名门贵族,早在雄略天皇时期和大伴氏同为大连,参与国政,是维护原有统治方式的守旧势力。苏我氏是葛城氏的支族,从5世纪后半叶起,在朝廷中掌管财政而逐步扩大其势力的。苏我氏与大陆移民有密切的关系。雄略朝(公元456年-公元479年)时期,苏我满智宿弥统辖东汉氏、西文氏、秦氏检校三藏。(注33)钦明朝(公元539年-公元571年)时期苏我稻目任大臣,同物部层舆大连一起辅佐朗政。苏我稻目是接受中国、朝鲜的先进思想和文化的开明政治家。前已提及,他在5691年派胆津去白猪屯仓编制田部户籍,把田部变成独立成户的小生产者。当百济医明王献给日本朝廷佛像和经论时,稻目积极主张祟佛,其目的在于通过崇拜佛教来代替氏神的信仰,以统一全国的思想,加强皇权,而物部尾舆坚决反对。他主张信仰原来的氏神,女以维护氏姓制和部民制。于是稻目和尾舆围绕祟佛与排佛展开激烈斗争。

二、圣德太子的改革

   公元587年(用明天皇2年),用明天皇(公元585年-公元587年在位)死后,以皇位继承问题为契机,苏我稻目之子苏我马子和物部尾舆之子物部守屋进行殊死搏斗。同年7月,马子讨灭守屋取得胜利,物部氏从此灭亡。打败物部氏之后马子操纵皇室,立泊渤部皇子为天皇,即崇峻天皇(587-592在位)。祟峻天皇不满马子在朝廷专权,结果公元592年被马子暗杀。同年推古天皇(公元592年-公元628年在位)即位,翌年即593年(推古天皇元年),天皇立用明天皇遗子厩户皇子为皇太子,并任命为摄政(注34)。后来世人称厩户皇子为圣德太子(公元574年-公元622年)。

   圣德太子执政时期,中国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隋朝;朝鲜半岛上新罗强大起来,占据汉江、洛东江流地域,这些国际形势引起圣德太子的极大注意。他接受中国的尊王大一统思想,试图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来挽救社会危机,为此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1.划定冠位12阶(注35) 12阶冠位制定于推古天皇12年(公元604年)。第二年开始实施。冠位“员无定数”(注36),又无职权,所以它不是官职,而是授与贵族的荣爵。冠位只按才干和功绩授与个人,不能世袭。因此冠位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氏姓门阀势力和选拔人才的作用,并推进了贵族的官僚化和以天皇为首的官僚体制的形成。在推古朝时期官僚体制已经萌芽,朝廷出现了大夫协商制,地方存在国县制。

   2.制定17条宪法(注37) 17条宪法制定于604年(推古天皇12年)。《宪法》采取一种道德训诫的形式,对违者也没有制裁的条款,所以最多不过是行为规范。《宪法》的内容多出自中国儒、法、道诸子百家及佛教思想,儒家思想尤多。儒家的“三纲“五常”可说是《宪法》的核心思想。《宪法》提出“承沼必谨,君则天之,臣则地之”;“国靡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其目的在于提高皇权,压制氏姓贵族的势力,建立中国式的君主专制王朝。《宪法》要求贵族上下和睦,克制私欲,息争守礼。同时提出给百姓以必要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如“国司、国造勿敛百姓”;“农桑之节,不可使民”,企图以此增加生产,消洱人民的反抗。

   3.提倡佛教 佛教提出众生平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涅架等教义,要人民断欲爱、求解脱,安分守己,脱离斗争。圣德太子通过振兴佛教以达到树立一个全国共同崇拜的宗教来削弱氏姓贵族的势力,提高皇权。推古天皇2年(594)下沼“兴隆三宝”(注38),在17条宪法中也提出“笃敬三宝”。太子带头建立斑鸣寺(法隆寺的前身),亲自在宫中讲解佛经,又撰写《三经义疏》。(注39)结果国内很快出现了弘扬佛法,竞造佛寺的局面。推古天皇32年(公元624年),全国建立寺院46所,僧816人,尼569人。

   4.恢复中日邦交,积极摄取中国的先进思想和文化 圣德太子为了向中国学习,遣使通好隋朝,恢复中断一个多世纪的中日国交。推古天皇15年(公元607年),圣德太子遣小野妹子使隋。公元608年小野归国时,隋朝遣裴世清出使日本。当年9月,裴世清回国时,日本又遣小野妹子第二次赴隋,还派去了8名留学生,其中4名留学生是便汉直福因、奈罗译语惠明、高向汉人玄理、新汉人大国,4名学问僧是新汉人曼、南渊汉人请安、志贺汉人慧隐、新汉人广齐。这些留学生后来回国后,在大化改新中发挥巨大作用。公元614年再次派犬上御田锹、矢田部造使隋。这一时期日本改变过去向中国朝廷请封、朝贡的态度,采取对等的立场。使者小野妹子第一次使隋时递交的国书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注40)第二次使隋时带来的国书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注41)这也反映了太子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强烈愿望。

   5、编纂史书 推古天皇28年(公元62l年)太子开始撰写《天皇记》、《国记》及《臣、连、伴造、国造180部并公民等本记》等历史书,以提高皇室的尊严,加强国家观念。这些书在大化改新时大部分被苏我虾夷烧毁。

   圣德太子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氏姓贵族的势力,在贵族中间打下了皇权思想的烙印,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并通过向中国派遣留学生,给中小贵族授与冠位等形式,培养了人才,所以说圣德太子的改革是大化改新的准备和先声。但圣德太子的改革是极不彻底的。冠位制是在没有废除氏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仅在畿内及其周边地区的中下级贵族中实行。17条宪法作为训诫,只能起到教化作用,没有更大的约束力。更主要的是没有触动当时社会症结的部民制,所以削弱氏姓贵族势力,提高皇权是极为有限的,更不可能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挽救社会危机。

   推古朝为恢复在任那的势力,于推古8年(600)派兵1万征伐新罗。远征暂时取胜,但没有实现其目的。602年,发兵25000人,准备再征新罗,但中途受挫。

三、飞鸟文化

   所谓飞鸟文化就是指自6世纪中叶佛教传入至大化改新(公元645年)的100年间的文化。也就是指古坟时代与白风文化之间,以7世纪前半期圣德太子时代为中心的文化,因此时建都于奈良盆地南部的飞鸟地方而得名。飞鸟文化是日本最早的佛教文化,主要内容是佛教艺术。飞鸟文化是在中国北魏和南朝文化影响下展开的,分布在以飞鸟为中心的畿内及其周围,遗存有建筑、雕刻、工艺美术等。

   日本最早的佛教寺院是飞鸟寺(法兴寺、元兴寺的前身),建于推古天皇即位不久,《日本书纪》记作公元596年。早在公元588年(祟峻天皇元年),百济奉献寺工、画工、炉盘博士、瓦博士等。苏我马子建造飞鸟寺时,一定利用了这些朝鲜技术力量。当初创建时,飞鸟寺是以塔为中心,金堂、东西两金堂鼎立,这种伽蓝布局和高句丽的清岩里废寺相同,所以说这种式样可能是从高句丽直接传入的,也可能通过百济之手转入的。因为百济虽受中国南朝文化的影响,但同时也有可能通过高句丽接受中国北朝文化的影响。(注42)法隆寺是公元607年圣德太子所建,当初叫做斑鸠寺。现在的法隆寺金堂、五重塔、中门、回廊等主要伽蓝是公元670年(天智天皇9年)火灾后重建的,是现存世界最古的木造建筑物之一。当初圣德太子建造的现在只存遗址,叫做“若草伽蓝址”。这些建筑以凸肚状柱子、云形的斗拱和肘状文本为特点,采用了中国六朝建筑式样。除上述两所寺院外,还有四天王寺(在大胶市)、丰浦寺(也叫向原寺,在奈良县)、广隆寺(在京都市)等。据文献记载,至公元624年,共建造寺院46所。

   雕刻方面,现存最古的是飞鸟寺的本尊丈六释迦像(石造)。据《元兴寺缘起》和《日本书纪》,此像是推古天皇14年(606)由止利佛师及鞍作加罗尔等人所作。此像的样板是北魏后期即5世纪末开凿的龙门石窟中的宾阳洞诸尊。法隆寺的释迦三尊像是止利佛师制作飞鸟寺丈六释迦像17年之后即623年所造,也是以北魏时
代的雕刻为样本。此像源于5世纪末至6世纪初的北魏式样雕刻。法隆寺金堂的金铜药师如来像、法隆寺东院梦殿的木制救世观音像也是北魏式样,相貌古拙严肃,表现神秘的宗教色彩。法隆寺大雄宝殿的百济观音像(木雕)比同寺东院梦殿的观音像(木雕)雕刻技术要进步,姿态优美,似乎是6世纪前后的南朝式样。广隆寺和中官寺(在奈良县)的弥勒保吸收中国南梁佛像的式样,表现半砌思维的柔和自然形式。一般说来,南朝式样优美典雅,北朝式样纯朴刚健。法隆寺四天王像,体躯大,衣纹用直线雕出,其源流是响堂山中洞外的神王像,受齐周式样的影响。(注43)在传入技术高超的佛像雕刻以前,日本雕刻技术停留在雕刻石人、塑造填轮的原始阶段。见这时雕刻有了飞跃发展。当然这种发展是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取得的。美术史家久野健说:“可以说7、8世纪的雕刻是从北魏至隋唐的中国雕刻史的缩图。”(注44)

   绘画遗品有法隆寺玉虫厨子须弥座上的密陀绘(注45)《施身闻褐图》和《舍身饲虎图》。据传这个时期高句丽僧吴征来日传播染料、织、墨的制作方法。留下名字的画家有黄书画师、山背画师。

   工艺品有法隆寺的玉虫厨子(注46),法隆寺金堂的天盖,法隆寺的狩狮纹锦(施有波斯式狮子狩猎图)及龙首水瓶(腑部绘有天马)等。中宫寺的天寿国绣帐(注47)也很有名。在玉虫厨子上有透雕的金银花蔓草纹,而这种花纹的源流可追溯到波斯、希腊、东罗马等地,可见西域文化也已通过中国传入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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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廷缪:《<魏志·倭人传>在日本》,《文史知识》1984年第6期。

[2]铜锋:青铜器,有认其祖型是古代中国的编钟或朝鲜的马锋,少数钢锋中悬挂
着铜舌,因而被视为乐器,但多数具有祭祀用具的性质。

[3]汪向荣:《邪马台国》第15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4]吴廷缪:前揭书第92页。

[5]王金林:《古代日本》第98页,东京六兴出版社,1986。

C6]根据王仲殊研究,三角缘神兽镜为东渡的中国工匠在日本所作。(见王仲殊《关于日本三角缘神兽镜的问题》,《考古》1981年第4期第355--356页。)

[7]田中家:《古镜》,东京讲谈社,1979。

[8]竖穴式石室:在长方形竖穴的周围,用石砌成墙壁,其上盖以石板的墓室。

[9]垣轮:用泥土烧成的陶制明器,有圆筒形和形象型两种。形象垣轮有人物、动物、房屋、器具等形状。

[10]横穴式石室:由安放棺材的墓室通往坟丘斜面入口处的平行隧道组成。

[11]日本古史编造的、连结神代与人代的第一代神武天皇由九州日向(今宫崎)率兵渡海东征,辛酉年(公元前660年)元旦即位于大和(今奈良)摄原宫的传说。

[12]日本古史编造的、景行天皇之于日本武尊西征熊袭(今九州南部的古日本部族),东讨关东北部古虾夷部族进行统一国土战争的传说。

[13]《宋书·倭国传》。

[14]朝鲜学者否认当时在朝鲜存在日本的殖民地任那,他们认为公元1世纪以后,日本列岛上的“不少‘小国’是由三韩后裔和伽椰、新罗、百济人统治着”,在朝鲜半岛内的“三国和伽椰兴盛的时期,百济、伽椰、新罗等国也曾利用日本列岛上的这些属国桥朗的力量”。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著《朝鲜通史》上卷(第1分册)第10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73。

[15]好大王碑:高句丽长寿王于414年为纪念好太王(广开土王,公元391年--公元412年在位)功绩而建立的石碑,在今吉林省集安县。

[16]对于碑文中的“倭以辛卯年来渡海破百残口口口罗以为臣民”一段,朝鲜学者金扬亨的解释是便于辛卯年来,(高句丽)渡海破百残(济)。金氏认为,倭是北九州百济系的,辛卯年来是被百济所动员。见金锡亨著:《古代朝日关系史》第366--380页(劲草书房日译本,1972)。朴时亨的理解是倭于辛卯年来,(高句丽)渡海破之,百残(济)招倭侵(或联侵新)罗,以为臣民。见朴时亨著:《广开土王陵碑》,1966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在日朝鲜学者李进熙提出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伪造碑文说。见李进熙著《好大王碑之谜》,讲谈社,1973。《好大王碑与任那日本府》,学生社,1977。

[17]参见渡部义通:《日本上古社会的特征》,《历史科学大系》I,第8--46页,校仓书房,1973;井上光贞:《日本古代史诸问题》第46--51页,思索社,1972;弥永贞三:《日本古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8--29页,岩波书店,1980。

[18]《日本书纪》安闲天皇2年条。

[19][20]《日本书纪》安闲天皇元年条。据《汉书·成帝纪》注:“无符籍妄入宫曰阑。”

[21]《日本书纪》继体天皇22年条。

[2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714页。

[23]国造:世袭地方官,一国或一郡之长。

[24]《隋书·倭国传》记载:“有军尼120人,犹中国牧宰,80户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长也,十伊尼翼属一军尼。”军尼指国,伊尼翼指稻置。井上光贞认为稻置是县主的姓。见井上光贞1大化改新》第65--68页,要书房,1954。

[25]《世界考古学大系》第4卷109页。

[26)应神天皇时从朝鲜移居日本的汉遗民集团。

[27]饭田须贺斯:《中国建筑给日本的影响》第3页,相模书店,1976。

[28]《日本书纪》钦明天皇15年条。

[29]斋部广成:《古语拾遗》,转引自冈田正之《日本汉文学史》第9页。

[30)全文见《宋书》卷97《列传》第57《夷蛮》。

[31]《日本书纪》钦明天皇30年条。

[32]门胁帧二、甘粕健:《日本民众的历史》第1卷第122页,三省堂,1980。

[33]三藏:指斋藏、内藏、大藏,分别存放神事用物品、皇室的财产、富有的财产。

[34]摄政:代替天皇处理政务的官名。

[35]12阶冠位:《日本书纪》的次序是“大德、小德、大仁、小仁、大礼、小礼、大信、小信、大义、小义、大智、小智”。《隋书·便国传》的次序是“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义、次小义、次大礼、次小礼、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

[36]《隋书·倭国传》。

[37]17条宪法赂为(1)以和为贵,元件为宗;(2)骂敬三宝;(3)承沼必谨;(4)群卿百寮,以礼为本;(5)绝镊弃欲,明辨诉讼;(6)惩恶劝善,右之良典;(7)人各有任,掌宜不道;(8)群卿百家,早朝曼迟;(9)信是义本,每事有倍;(10)绝忿弃映,不怒人违;(11)明寮功过,赏罚必当;(12)国司国造,勿敛百姓。国扉二君,民无二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13)诸任官者,同知职攀;(14)群臣百寮,无有嫉妒;(15)背私向公,是臣之道;(16)使民以时,古之良典;(17)大事不可独断,必与众宣论。

[38]三宝:佛(佛陀)、法(佛教、教义、经典)、僧(僧侣)。

[39]圣得太子注释《法华经》、《维摩经》、《胜量经》,总称为《三经义疏》。据说他写时参考了中国的注释书,但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今尚存有据传为太子亲撰的《法华义疏》(参看岩波版《日本思想大系2,圣得太子集》有关资料及论文)

[40]《隋书·倭国传》。下文说:“(畅)帝览之不悦,谓鸿炉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

[41]《日本书纪》推古天皇16年(公元608年)9月条。

[42]《日本历史》古代篇第3卷第310页,岩彼书店,1962。

[43]水野清一:《飞鸟白风佛的系谱》,《佛教艺术》第6号第40页。

[44]久野健:《古代雕刻论》,岩波讲座《日本历史》古代篇第3卷第307页。

[45]密陀绘:中国古代油漆画之一种。

[46]玉虫厨子:供奉拂像的厨柜,高2.33公尺,由上部的宫殿式佛堂和下部的须弥座组成,因其上贴满金龟虫翅膀而得名。门及须弥座四面画誊六朗风的彩色密陀绘。制作时间是飞鸟时代。

[47]天寿国绣帐:圣德太子死后,其妃桔大女郎让东汉末贤、高丽加西缢、汉奴加弓利绘制太子母子往生的极乐国图样及《法王帘说》铭文,使采女刺绣的绣帐本有两庆,今存其残片,藏法医寺东院之东的中宫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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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3 18: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大化改新与封建制的确立

第一节大化改新

一、改新的社会政治背景

   圣德太子的改革,没有挽救社会危机,国内阶级矛盾日渐激化。7世纪前半叶,土地兼并盛行,租佃制广泛兴起。《日本书纪》大化元年9月诏书写道:贵族们“割国县山海林野池田以为己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数万顷田,或者全无容针少(之)地。”他们将兼并的大片土地出租给百姓,收取地租。在同一沼书中又说:“有势者分割水陆以为私地,卖与百姓,年索其价。”据日本学者篱弘道研究,这里的“卖”字系出租之意。[注1]这段文字译成现代汉语便是“有势者兼并水、旱田地,作为私有土地租给百姓,年收地租”。日本的租佃制是在部民奴隶制动摇瓦解时期产生的,这时部民制没有继续发展的可能,因此百姓在租佃制下,不再沦为部民,而是佃农化了。诏书中的这句话指的是大化改新前的社会状况。从沼书中提到的情
形来看,贵族兼并和出租土地的现象已相当普遍。

   随着部民制的衰落,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深。贵族们为争夺土地,不断战争。臣、连、伴造等向朝廷上缴调赋时“先自收敛,然后分进。”朝廷内部外戚权贵和皇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太子死后,苏我马子曾向推古天皇要求割让葛城县,被拒绝。推古天皇34年(公元626年)马子病死,其子虾夷继承大臣。推古天皇36年(公元628年)推古女皇去世,虾夷排斥圣德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拥立田村皇子即位(舒明天皇,公元629年-公元641年在位)。皇极朗(公元642年-公元645年)时期,虾夷之子入鹿专擅朝政,征调人夫修建其父子陵墓,势倾朝野。入鹿为了扼杀改革事业,打击新兴势力,于皇极天皇2年(公元643年)消灭了山背大兄王及其一族。

   部民的反抗斗争日益高涨。氏姓贵族“各置己民,恣情驱使”[注2],严重地摧残了社会的主要生产力。--部民。征伐新罗的战争和营造宫苑、陵墓、寺院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结果出现了“五谷不登,百姓大饥”[注3],“老者啃草根而死于道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的惨状。不堪忍受痛苦的部民起来反抗,他们主要斗争形式是逃亡。有的部民聚集山泽,同奴隶主贵族进行武装斗争。《日本书纪》推古天皇34年条记载:“强盗窃盗并大起之,不可止。”可见这时部民起义风起云涌,势不可当。部民的反抗斗争,打击了氏姓贵族,动摇了奴隶制的基础。

二、新旧势力的斗争

   正当社会危机严重的时期,圣德太子派到中国的留学生陆续回国。推古天皇31年(公元623年)留学生惠日等上奏天皇,“留于唐国学者,皆学以成业,应唤”,“大唐国者法式备定之珍国也,常须达”。[注5]朝廷召回继续在唐学习的留学生。僧吴于舒明天皇4年(公元632年),南渊请安和高向玄理于舒明天皇12年(公元640年)回到日本。他们在中国留学二三十年,经历了隋唐两代,学到了丰富的文化知识和统治经验,归国后积极进行传授,在部分贵族中发生强烈影响。

   在部民斗争的冲击和归国留学生传授隋唐封建制的影响下,出现了主张改新的新兴势力,其代表人物是中大兄皇子(公元626年-公元671年)和中臣镰足(公元614年-公元669年)。

   中大兄皇于是舒明天皇之子。中臣镰足出身于世袭祭官的家庭,相传幼年好学,广览书传,尤其潜心于兵法兼政书《六韬》。他曾就学于僧曼,又同中大兄皇子一起受教于南渊请安。中大兄和中臣镰足深受回国留学生的影响,又憎恶专横的苏我虾夷、入鹿父子。中大兄在后来杀死入鹿时对其母皇极天皇说:“鞍作(苏我入鹿)尽灭天宗,将倾日位,岂以天孙代鞍作耶?”[注6]中臣镰足则“愤苏我臣入鹿失君臣长幼之序,挟闭阎(窥视)社稷之权”。[注7]故中大兄和镰足决定推翻苏我氏,夺取政权。中大兄接受中臣镰足的建议,首先
争取与入鹿素有矛盾又有声望的大夫苏我石川麻吕,分化苏我氏的势力,尔后吸收了世袭宫禁职务的佐伯连子麻吕、葛木稚犬养连纲田等人,组成了革新派。皇极天皇4年(公元645年)6月12日,革新派借皇极天皇在宫中接见三韩使者的机会,杀死了苏我入鹿,随后进入法兴寺,以此为据点,准备迎击苏我虾夷的反攻。

   此时皇族和多数贵族站到中大兄一边,苏我虾夷见大势已去,便在入鹿被杀的第二天,焚宅自尽。消灭虾夷、入鹿父子后,革新派很快组成了新的政权,轻皇子即位为孝德天皇(645-654在位),中大兄皇子为皇太子,中臣镰足为内臣,苏我石川麻吕为右大臣,阿倍内麻吕为左大臣,留学生僧吴和高向玄理为国博士。国博士是高级政治顾问。革新政权建立后,仿中国建年号为大化,以“法式备定”的唐制为蓝本,有步骤地实行改革。大化元年8月,分别往东国和倭(大和)六县(高市、葛木、十市、志贵、山边、曾布),派遣国司和
使者,命造田籍,校田亩。9月,没收诸国武器,“录民无数”,并下诏:“从今以后不得卖地,勿妄作主兼并劣弱。”[注9]这些措施为下一步变革打下基础。12月,首都由飞鸟迁至难波(今大坂市)。大化2年(646)元旦,发布《改新之沼》,接着陆续颁布了革新措施。

三、改新的主要内容

   第一,废除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改新之诏》载:“罢昔在天皇等所立于代之民,处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处处田庄。”[注1-]新政府废除了皇室的屯仓,贵族的田庄以及部民,把全国的土地和人民收归国有,变成“公地、公民”。在此基础上实行了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改新之诏》写道:“初造户籍、计帐、班田收授之法。”诏书没有记载班田法的具体内容。据《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的田令推测,政府每隔6年,班给6岁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注11],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奴婢为公民的三分之一。[注12]受田人死后,口分田归公。班田农民担负租庸调。租,即实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纳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纳物,凡50户充仕丁[注13]1人,50户负担仕丁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郡少领(郡的行政官)以上之家进贡采女[注14]1人(包括从丁1人,从女1人),100户承担采女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调,是征收的地方特产,分为田调、户调、付调。田调按土地面积征收。《诏书》规定:“田1町绢1丈,4町成正,长4丈广2尺半。细[注15]2丈,2町成正,长广同绢。布4丈,长广同绢统,1町成端[注16]。”换言之,田1町征收绢1丈、统2丈、布4丈。户调按户征收,其数量为“1户货布1丈2尺”。付调随乡土特产征收。

   第二,建立中央集权制。新政权建立不久,在大(木规)树下召集群臣盟誓,“天覆地载,帝道唯一”,树立了中央集权的指导思想。大化5年(公元649年)下诏,令国博士高向玄理与僧曼“置八省百官”,建立中央机构。地方设国、郡、里,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治理。这样,把原有氏姓贵族统辖的大小诸国,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八省 百官”制和国郡里制均受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州县制的影响。两者在形式上虽有差异,但其性质都是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大化3年(公元647年),制定7色13阶冠位[注18]。大化5年(公元649年),制定19阶冠位[注19]。对于大夫以上的贵族赐予食封,以下的给予布帛,作为俸禄。

四、改新后的社会性质

   大化改新后的社会性质,中日史学界主张不一。日本学者大都认为改新后的律令社会是奴隶社会的继续。具有代表性的论据是,大化改新后阶级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公民的沉重徭役负担,其性质与部民的负担并无不同。[注20]中国学者吴廷理早在50年代,分析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的性质之后指出,改新后建立起来的土地制度“只能是封建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注21]据此主张改新后的社会性质应是封建社会。

   日本的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是参照隋唐均田制和租庸调制而制定的。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同中国的均田制与租庸调性质基本一致。都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分配制度和租税制度。对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地租形式和阶级关系,马克思作过精辟的论述:“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而象在亚洲那样,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末,地租和赋税就会合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在这种情况下,依附关系在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除了所有臣民对这个国家都有的臣属关系以外,不需要更严酷的形式。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注22]改新后国家对农民的关系是土地所有者对农民的剥削关系”。[注23]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土地,班给公民以口分田,以租庸调的形式向公民征收国税和课以徭役,而公民紧缚在口分田上,以臣属关系依附于国家。这种生产者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是封建生产关系的重要特征,是有别于奴隶制的关键所在。马克思说,封建经济“和奴隶经济或种植园经济的区别在于,奴隶要用别人的生产条件来劳动,并且不是独立的。所以这里必须有人身的依附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真正的依附农制度”。[注24]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在这种土地制度下“所有臣民”对君主专制国家的“臣属关系”,是在亚洲封建国家常见的。班田农民除
了有终身使用权的口分田外,有少量的个体经济,有对山林池沼的使用权,有固定的租税和徭役负担,交租后剩余的产品可以占为已有。所以他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并非没有发生变化,而是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改新后奴婢仍然存在,其数量占当时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大部分集中在畿内。他们在社会生产中已不起主导作用,当时社会生产者的主要担当者是班田农民。奴婢只起辅助作用,且多数从事非生产性的家庭杂务。

   大化改新是在日本历史上发生的一次重大变革运动,日本由此进入封建社会。

第二节 “壬申之乱”与天武朝的政治革新

一、新旧势力的再次交锋

   在大化改新过程中,革新派与守旧势力进行了长期的尖锐复杂的斗争。

   公元645年9月,古人大兄皇子谋反。古人大兄是舒明天皇和苏我马子的女儿法提郎援所生的皇子,与苏我氏有很深的关系,虾夷、入鹿父子曾极力拥立他为天皇。入座被杀后,他以“勤修佛道,奉佑天皇”为名,出家到吉野,勾结苏我田口臣川掘、物部朴井连椎于、吉备笠臣垂、倭汉文直麻吕、朴市秦造田来津策划叛乱。据井上光贞考证,“苏我田口臣川掘是推古朝时住在大和国高市郡田口村的苏我氏一族(《新撰姓氏录》),物部朴井连椎于是朴井地区的物部氏一族,倭汉文直麻吕是和苏我氏有密切关系的东汉氏的一族。”[注25]可见这些人都是反革新的守旧势力的代表。由于吉备笠臣垂的自首,古人大兄皇子的阴谋暴露,中大兄立即派兵镇压。古人死。

   大化5年(649),苏我日向诬告其异母兄右大臣苏我石川麻吕要谋害中大兄皇子,中大兄迫使石川麻吕自尽。石川麻吕是与入鹿有矛盾,被革新派争取过来的,但思想仍然守旧。大化4年(648)废止古冠时他和左大臣坚持戴古冠,以抵制新的官僚体制。中大兄胎日向告发的机会除掉了推行改革事业的障碍。

   白维4年(653),中大兄奏请孝德天皇迁都飞鸟,以便控制守旧势力。天皇不许,中大兄不顾天皇的反对,率领皇族和群臣回到飞鸟。孝德天皇陷于孤立,第二年饮恨死去。

   孝德天皇死后,中大兄之母前皇极天皇重登位,称齐明天皇(公元655年-公元661年在位)。她大兴土木,修建宫殿楼阁,给人民带来沉重的徭役负担,引起民怨。

   公元658年,孝德天皇之子有间皇子阴谋叛乱。当年11月,齐明天皇和中大兄皇子去纪伊的牟娄温泉疗养,首都留守官守旧势力的代表人物苏我赤兄举出天皇的失政三条,即:大修仓库,积聚民财;穿凿水渠,耗费公粮;以舟运石,累积为丘。并以此为由鼓动有间皇子叛乱。有间皇子准备举兵,但苏我赤兄见事难成功,于是转而派人逮捕有间皇子,同时使人报告中大兄。中大兄将有间皇子绞死在藤白坂(今和歌山县海南市)。

二、出兵朝鲜

   中大兄为了转移守旧势力的锋芒和人民群众的不满情绪,大举征伐北方少数民族并出兵朝鲜。政府于公元647(大化3年)、648年,在越后分别设淬足栅和盘舟栅,作为镇定虾夷族的根据地。齐明天皇4年(658),派阿倍比罗夫讨伐秋田、津轻地区的虾夷族。齐明天皇6年(660)再次派遣比罗夫征讨肃慎国”[注26]。

   660年,百济受新罗和唐朝军队的进攻,王城陷落,国王被俘,濒临于灭亡。百济遗臣鬼室福信,向大和朝廷求援,中大兄借此机会出兵朝鲜。齐明天皇7年(公元661年),天皇和中大兄亲赴筑紫指挥。当年7月,齐明天皇死于筑紫朝仓宫。天智天皇元年(公元662年)5月,派阿云比逻夫出征。663年3月派遣23000名官兵攻打新罗。同年8月,日军与新罗、唐朝军队在白村江[注27]交战,道到惨败,百济灭亡。战后日本为防备新罗和唐军的进攻,于664年在对马、壹歧、筑紫设置防人和烽火台,在筑紫修建了水城。第二年(天智天皇4年)修
筑长门、筑紫的大野、椽城。两年后(667)又建了大和的高安城,赞歧的屋岛城,对马的金田城等。这次侵略朝鲜的战争加深了国内阶级矛盾,人民群众对沉重的战争负担不满,守旧势力趁机向革新派施加压力,中大兄在守旧势力的进攻面前采取妥协退让的政策。

   公元664年宣布:“增换冠位阶名及氏上、民部、家部等事……其大氏之氏上赐大刀,小氏之氏上赐小刀,其伴造等之氏上赐干循弓矢,亦定其民部、家部[注28]。”[注29]在这里肯定了氏上,允许他们私有部民,从而部分恢复了部民制。

三、迁都近江

   公元667年迁都近江(今滋贺县),“是时天下百姓不愿迁都,讽谏者众,童谣亦多,日日夜夜失火处多。”[注30]翌年,中大兄即位,称天智天皇(公元668年-公元671年在位)。同年,天皇命中臣镰足制定《近江令》22卷,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但早已失传。日本学者推测,它大体参考唐代《贞观令》编纂,成为日本以后《令》的基础。

   繁重的劳役,使人民四处逃散。天智天皇9年(公元670年)政府为防 止人民逃亡,编制户籍,因制定于庚午年,故称“庚午年籍”。内外战争和大规模的土木工程,不仅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也给地方中小贵族增加了负担。恢复氏上制和部民制提高了大贵族的政治经济地位,但地方中小贵族并没有得到多大好处,所以他们对朝廷益加不满。

   天智天皇同其弟大海人皇子之间的矛盾日渐加深。大海人皇于是在大化改新中锻炼成长起来的有胆略有才干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革新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天智天皇即位时大海人被立为东宫即皇太子,是法定的皇位继承人。天智天皇7年(668),在一次宴会“酒酣极欢”时,大海人“以长枪贯敷板(地板)”,引起天智天皇大怒,险些被杀。天智天皇10年(公元671年),天皇任命自己的宠儿大友皇子为太政大臣。太政大臣是代替天皇主持政务的皇太子摄政习惯法制化了的职务,所以,这实际上是立大友皇子为皇储,剥夺了大海人皇子的皇位继承权。天智天皇还任命对革新事业不满的守旧势力的代表人物苏我赤兄为左大臣,中臣舍为右大臣,苏我果安、巨势人、纪大人为御史大夫。他为了维护年轻的大友皇子的地位,吸收守旧的大贵族组成了政权。大海人地位和生命都失去保障。他为了摆脱这种处境,以出家为名避居吉野。当年12月,天智天皇病
死,政权落到守旧的大贵族手中。

四、“壬申之乱”

   近江朝廷严密监视在吉野的大海人皇子,并积极备战。大海人闻讯后决定举兵。弘文天皇元年(公元672年),大海人离开吉野,经伊贺、伊势,来到美浓,以此为根据地,发动东国军队。东国[注31]与皇室有密切的关系,自6世纪以来朝廷关注东国;在那里设置了不少屯仓,舍人[注32]的大部分都是由东国征调来的。大化革新时首先在东国造户籍,校田亩,实行改革。因此,那里封建官僚贵族的力量比较强大,而守旧势力却比较薄弱。大海人举兵之后,东国的国司、郡司纷纷加入大海人的队伍。大海人抢先占领了不破道和铃鹿道,截断了近江朝廷与东国的联系。公元672年7月初,大海人的两路大军分别向近江、大和迸发。同年7月22日,一路军队平定大和,另一路军队在獭田川战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第二天大友皇子自组而死。历时1个多月,遍及大和、山城以至伊贺、伊势、美浓、近江等国的内战,以大海人皇子的胜利告终。这次内战发生在壬申年,所以被称为“壬申之乱”。

   大海人迅速取得胜利的主要原因是得到东国新兴中小封建官僚贵族国司、郡司的积极响应。大海人离开吉野时,手下只有舍人、女官30多名,但由于得到东国中小封建贵族的大力支持,很快占领了军事要地,组成了数万大军,打败了近江朝廷。以大友皇子为首的近江朝廷则失去了地方中小贵族的支持,朝廷四处派遣调兵的使者,但均没有成功。听到大海人举兵的消息,“群臣悉鄂,京内震动”,朝廷内部一片混乱,有的想投奔东国,有的逃隐山泽。

   “壬申之乱”是大海人皇子和大友皇子的皇位之争,但实质是革新派与守旧势力之间的一场殊死搏斗。[注33]

五、政治的革新

   天武天皇元年(公元673年),大海人皇于在飞鸟净御原宫即位,称天武天皇(公元673年-公元686年在位)。天武天皇即位后,推进了革新事业。经济方面,天武天皇4年(公元676年)下诏书废除公元664年天智天皇恢复的氏上私有部民的制度[注34],并废除朝廷前后赐与亲王、诸王、诸臣及各寺院的山林池泽岛浦,收归国有。这是继续推进改新事业以发展生产的重大措施。天武天皇11年(公元683年)为革新俸禄制,更下诏书将赐与亲王以下诸臣的食封归还国家。但新的俸禄制既末立即制定出来,食封制自然也不可能彻底废除。所以此后虽不见恢复食封制的法令,却仍可看到赐与封户的例子。

   在彻底废除部民制的基础上,采取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一些措施。676年下沼:“自今以后,明察百姓,先知富贫,简定三等,仍中户以下,应与贷”[注35],使贫困的班田农民能维持和发展生产。朝廷又减轻了一些农民的摇役负担。与此同时,把班田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加强封建剥削和压迫。公元677年(天武天皇5年)宣布:“凡浮浪人,其送本土者,犹复还到,则彼此并科课役。”

   在政治方面,加强皇权和军事力量。天武天皇实行皇亲政治。他在位期间没有任命一个大臣,而是完全依靠皇后、皇子等皇亲进行统治。天武天皇12年(公元684年)制定八色之姓:真人、朗臣、宿弥、忌寸、道师、臣、连、稻置。真人授予5世以内的皇亲原公姓氏,朝臣、宿弥分别授与原臣姓氏、连姓氏,忌寸授予直姓的国造诸氏。把真人置于八姓之首,以提高皇亲的政治地位。天武天皇10年(公元682年)规定姓氏的序列作为考选文武官的先决条件。公元681年开始修改《近江令》,在此基础上制定《飞鸟净御原令》,公元689年(持统天皇3年)开始施行。此令共22卷,现已全部失传。当时末制定律,据后来的日本学者分析,可能准用《唐律》。公元681年命川岛皇子等记“带纪及上古诸事”,即编撰国史,以期提高皇威。

   在实行皇亲政治的同时,注意起用中小官吏。天武天皇5年(公元677年)下沼:凡任国司者,除援内及陆奥、长门国以外,皆任大山位以下人。”[注36]又将冠位增至48阶,使中小官吏有更多的仕途机会,以此削弱大贵族的势力。

   为了巩固政权,加强军事力量,天武天皇4年(公元676年)下令:“诸王以下,初位以上,每人备兵。”公元676年遣王卿京、畿内“校人别兵”。天武天皇13年(公元685年)沼书说,“凡政要者军事也”,要求文武官“务习用兵及乘马”。公元685年派宫处王等于京、畿内“校人夫之兵”,同年下沼收回私家兵器。

   天武天皇采取兴隆佛教和敬神的政策。在佛教方面,提倡造寺、写经、念经;在神道方面,崇敬伊势神宫,祭龙田、广獭神,创始祈年祭[注37]等,以提高天皇的地位。


第三节 《大宝律令》的制定与封建制的确立


一、律令的制定

   文武天皇4年(700),命刑部亲王、藤原不比等、粟田真人、下毛野古麻吕等19人撰定律令。奉命编撰律令的19人中又有659年随遣唐使入唐的伊吱连博德,唐人萨弘格以及白猪史骨、黄文连备、田边史百枝、田边史首名、山口伊美伎大麻吕、调伊美伎老人等大陆移民的后裔。这些人是当时一流法律学家和汉学家。大宝元年(701)律令基本修成,随之部分实施。第二年开始全面施行。该会典因制定于大宝年间,故称《大宝律令》。从天武天皇之子刑部亲王和镰足之子藤原不比等领导制定的情况看,《大宝律令》与《净御原令》不无关系,大概是修改《净御原令》并增补新的条款而成。《大宝律令》由律6卷、令11卷组成。律,相当于刑法,虽大抵模仿唐律,但吸收了日本固有维持秩序的制度;令,相当于行政法、民法、诉讼法,统治阶级作为国家的基本法予以重视,这从官撰注释书《令义解》的事情中看得清楚。令是根据日本社会经济的实际,参照唐令制定。律和令已散失,仅从《令集解》和《续日本纪》的引文中略见其逸文。制定《大宝律令》的17年后,养老2年(718),藤原不比等奉元正天皇(715-724在位)之命,修成《养老律令》。它是赂加修改《大宝律令》而成,包括律10卷13篇、令10卷30篇。现从《令 义解》和《令集解》中可见令的大部分;律,则留下一部分。《养老律令》修成后没有立即施行,而放置39年后,于757年(天平宝字元年)实施。因《大宝律令》与《养老律令》的内容大同小异,所以日本律令法典的形成,是以《大宝律令》的制定为标志。

二、律令的主要内容

1.土地制度和赋税制

   法令详尽地规定了班田法的具体内容。政府每6年重新制定户籍,班给6岁以上的男女口分田。班田原则是,男子为2段,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即1段120步),“官户”[注38]公奴婢与良民相同,“家人”[注39]私奴婢为良民的三分之二。受田人对口分田只有终身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若受田人死去,其口分田归国家。除了口分田外,政府永久分给各户一定数量的园田、宅地,这些土地可以买卖。山川沼泽为公用。为了便于班田;逐步实行将耕地纵横区划的条里制。农民负担租庸调和杂徭。租额为每段稻2束2把(公元706年
改为1束5把),约占收获量的百分之三。庸是劳役,正丁每年到都城服劳役10天,一般可交庸布2丈6尺代替。次丁减半。调(包括付调)是按正丁、次丁、少丁[注40]交纳一定数量的地方土特产品。庸调物品由农民自己负责运往首都。杂徭是国司每年役使正丁60天以内,次丁30天以内,少丁15天以内的杂徭,但期限往往延长。赋役令还规定,每50户出2名仕丁。[注41]

   为实施班田法和征收赋税,模仿唐朝建立户籍制度。公元670年在畿内、东海、山阳、南海、西海广大地区编制公民、部民、奴隶的户籍即“庚午年籍”。690年又制作所谓“庚寅年籍”。日本的户籍制度全面师承唐制,以唐令为蓝本。[注42]户籍以乡户为单位。乡户是家长制家庭,包括户主的妻子、儿女等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伯父、伯母等旁系亲属以及寄口、奴婢、家人等,大小由10至100多人不等,一般25人左右。乡户中包含的小家庭房户,逐渐脱离乡户成为独立的纳税单位。

   官僚贵族按位阶、官职、功劳受位田、职田、功田。位田赐与5位以上贵族,不得世袭和自行处理。职田也只能在职期间占有,卸任或死亡后归还国家。功田分为大、上、中、下四等,大功田可世袭,上功田传曾孙,中功田传孙,下功田传子。位田、功田是输租田,职田大部分是不输租田,但郡司职田是输租田。这些土地大多出租给斑田农民,也有役使“家人”、奴婢耕种的。神田、寺田是私有土地,是不输租田,耕营方式是出租或使役“家人”、奴婢耕种。

   分给口分田、位田、职田、功田之后剩余的田地称乘田,这些土地大都在宽乡。乘田由国司经营管理,国司将土地以一年为限租给班田农民,征收收获量五分之一的地租,其租送交太政官充作费用。

   天皇设置直辖领地官田,在大和、摄津各置30町,河内、山背各置20町,计置100町。官田由宫内省管理,宫内省派遣田司经营。田司每年调换。土地由从事杂摇的班田农民耕种,种子、农具、奋力全由公家提供。每2町配备牛一头,由中中户以上农家饲养,饲养官牛的农家免杂筷。官田生产的粮食全部归天皇,班田农民从事徭役期间没有报酬。

   大化改新后建立了国家土地所有制,但不是清一色的,法律允许存在部分私有土地,如园田宅地、神田、寺田、大功田等等。

2.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设二官八省一台五卫府。二官即神抵官、太政官,前者掌管国家祭祀,后者为最高行政机关。太政官下设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兵部、刑部、大藏、宫内八省,省下置职、察、司等下级机关。一台即弹正台,是肃正风俗和弹劲官吏不法行为的机构。五卫府即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是担负宫廷警卫的军事机构。全国划分畿内[注43]、七道[注44],下设国、郡、里(后改为乡),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治理。国司由中央派遣,任期6年(后改为4年);郡司则任命当地豪族;里长由里内的居民中选择。此外,特别重要的首都、摄律、九州分别置左右京职、摄津职、大宰府。各机关原则上由长官、次官、判官、主典四等官和附属他们的很多下级官吏组成。

律令官制表

中央官制 神邸官
太政官 左弁官 中务省
治部省
式部省
民部省
少纳言 外记
右弁官 兵部省
刑部省
大藏省
宫内省
弹正台
卫门府
隼人司
左右卫士府
左右兵卫府

 

3.军事制度


   中央设五卫府,每国设数个军团,军团受国司的指挥监督。九州设大宰府管辖下的防人司,以防外国入侵;陆奥设镇守府,防备虾夷。士兵是采取征兵制征集的。对士兵实行了兵农合一的制度,这是模仿唐朝的府兵制。正丁的三分之一被指定为士兵,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在一定时期到军团服役。有的士兵作为卫士到京城守卫宫廷1年,有的作为防人到大宰府防卫九州3年。虽然一般士兵被免除庸和杂徭,卫士和防人被免除庸、调、杂徭等,但被征去服役的是正丁,是各户的主要劳力,而且武器、粮食自备。这给班田农民带来极大灾难,所以人们说:“一人被征,全家沦亡。”

4.身份制度

   国民被划分成“良民”和“贱民”。良民包括皇族、贵族等大小统治阶级和广大公民,他们是所谓自由民。皇族分成亲王和诸王,亲王为天皇的皇子、兄弟、姐妹、诸王为二世以下至四世王。令制称五位以上的有位阶者为贵族。各级官僚贵族享有政治经济特权。他们除了受田外,按位阶受位封(三位以上)、位禄(四、五位)、季禄,按官职受职封[注45]。封主占有封户交纳的田租的一半(天平11年改为全部),庸、调的全部。封户是分得口分田交纳租、庸、调的班田农民。凡有位阶者免庸、调、杂徭。贵族又有荫位制的特权。所谓荫位制是三位以上的子与孙。四位、五位之子到21岁时,受一定位阶。他们还有减刑和子女受教育的特权;这些官僚贵族的剥削对象是公民,剥削方式是占有公民的租赋,因此根本不同于改新前他们奴隶主贵族的身份地位。

   公民包括改新前的自由民和绝大部分部民。他们是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削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基本群众,是农业生产的主要担当者。他们和以皇族、贵族为代表的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改新后被解放了的部民,作为自由民被法律肯定,大化改新前被当作赠与和赎罪对象的身份已改变。他们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已经具有人身不完全被占有的农民的特点。班田农民的徭役负担很重,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采取经济外的强制,迫使班田农民从事沉重的摇役劳动。品部和杂户虽是“良民”,但他们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并没有改变,其身份地位介乎“良民”与“贱民”之间,日本学者称他们为半自由民。

“贱民”是改新后没有得到解放的奴隶。“贱民”包括“陵守”(守皇陵者)、“官户”、“家人”、公奴婢、私奴婢。“贱民”中,公私奴婢身份最低贱,他们不得建立家庭,主人把他们当作财产买卖让与。法律不准“贱民”和“良民”通婚,两者非法所生之子,被定为“贱民”。

5.司法制度

   律令制度不分司法与行政,各级行政机关同时为审判机关。刑罚的种类有苔、杖、徒、流、死五等。重罪有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义等“八虐”。[注46]“涉及“六议”[注47]者有享受减刑的特权。

   天皇的地位和权限,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因为天皇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权,所以他是立于法律之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皇权神授、天皇为活神的宗教观念在贵族阶层中已经确立。天皇通过律令所规定的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机构和官吏,实现对全国的统治。由此看来,律令制的国家统治体制是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

   综上所述,改新后建立起来的封建制生产关系和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体制以及阶级关系,这时已用法律形式肯定了下来,这意味着日本封建制度的确立。

   奴隶制的灭亡,封建制的确立,并不等于奴隶制剥削形式的彻底消除。日本封建制代替奴隶制是在生产力很低的基础上进行的,自然会把奴隶制的不少东西承袭下来,印法律明文规定“贱民”制度以及品部和杂户没有完全摆脱奴隶的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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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书纪》,大化元年诏书注解,见《日本史料集成》第88页,平凡社,1956。

[2]《日本书纪》,孝德天皇大化元年条。

[3]《日本书纪》,推古天皇36年条。

[4]《日本书纪》,推古天皇34年条。

[5]同上书推古天皇31年条。

[6]同上书皇极天皇4年条。

[7]同上书。

[8]三韩:高句丽、百济、新罗。

[9]《日本书纪》孝德天皇大化元年条。

[10]《日本书纪》孝德天皇大化2年条。

[11]段:日本古代地积单位,1段等于991.7平方公尺。

[12]板本太郎:〈大化改新之研究》第355-358页,至文堂,1943。

[13]仕丁,被征去在中央官厅从事杂役的人,其中服杂役的仕丁为立了,做饭的仕人为庖丁,服役期为3年。

[14]采女:仕于后宫的女官。

[15]绕:一种粗绢。

[16]:古代日本量布单位,《赋役令》规定调布长5丈2尺,广2尺4寸为端。

[17](此贝)布:用麻丝和树皮纤维织出的细布。

[18]7色13阶:大织、小织、大绣、小绣、大紫、小紫、大锦、小锦、大青、小育、大黑、小黑、建武。

[19]19阶冠位:大织、小织、大绣、小绣、大紫、小紫、上大花、下大花、上小花、下小花、上大山、下大山、上小山、下小山、上大乙、下大乙、上小乙、下小乙、立身。

[20]石母田正、松岛荣一《日本史概说》第1册第64-65页,三联书店。水原庆二《日本封建制成立过程之研究》第491-492页。

[21]吴廷理:《大化改新前后的日本社会性质问题》,《南开大学学报》1955年创刊号,人文科学版。

[22]L2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891页,人民出版社,1976。

[24]引见吴廷珍同注[21]文。

[25]井上光贞:《日本历史》第3卷第302页,小学馆,1977。

[26]肃慎:指北海道地区的少数民族,非古代中国东北的肃慎。

[27]白村江:朝鲜西南部铜江的古名。

[28]民部、家部:指“部曲”,

[29)《日本书纪》天智天皇3年条。

[30]《藤原家传》,转引自《史料日本史》古代编第84页,吉川弘文馆,1964。

[31]东国:畿内以东的各国,即关东。

[32]舍人:在天皇及皇族的身边做杂役的人。

[33]对“壬申之乱”的原因和性质,在日本文学界有不同看法,主要有:1.以大海人皇于为首的保守摄反对以天智天皇为中心的革新运动说。2。大海人皇子发动革新运动,反对天智天皇恢复部等保守政策说。3.以大海人皇子为中心的下级贵族反对支持天智天皇的大贵族说。现今很少人支持第一种说法。以上参见笠原一男:《日本史研究》第46页,山川出版社.1975。

[34][35]《日本书纪》天武天皇4年条。

[36)同上书天武天皇5年条。

[37]祈年祭:每年阴历2月4日在神抵宫及国厅持求五谷丰收、天皇安泰、国家太平的祭典。

[38]宫户:官有的贱民。

[39]家人:私有的贱民。

[40]正丁是20-60岁的男于;次丁是61-65岁的男子;少丁(中男)是17-20岁的男子。

[41]参见注[13]。

[42]李卓:《日中古代户籍制度浅议》,《历史教学》1987年第9期。

[43]畿内:包括首都周围的大和、山城、摄津、河内、和泉五国。

[44]七道:东海道、东山道、北陆道、山阴道、山阳道、南海道、西海道。每道由中央派去巡察使。

[45]禄令规定:“凡食封者一品800户,二品600户,三品400户,四品300户,太政大臣3000户,左右正三位130户,从三位100户。其五位以上不在食封之列,正四位统10正、绵10屯、布5端、庸布360常,从四位统8正、绵8屯、布43端、庸布300常,正五位统6正、绵6屯、布36端、庸布230常,从五位统4正、绵4屯、布29端、庸布180常。”有关季禄的规定略。

[46]“八虐”:谋反为谋害天皇的行为;谋大逆为谋毁皇陵及宫阀的行为;谋叛为阴谋反叛国家的行为;恶道为殴打及谋杀祖父母、父母等行为,不道为杀一家三人以上等行为;大不敬为毁大社、盗神器等行为;不孝为控告或谩骂祖父母、父母等行为;不义为杀主人、国司等行为。

[47]“六议”:议亲(天皇的近亲者)、议故(天皇的老友)、议贤(有大德行者)、议能(有大才艺者)、议功(有大功勋者)、议贵(三位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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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3 18: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奈良时代(710—794)

第一节 奈良时代的经济发展


一、平城京的建造与边境的开拓

   元明天皇(公元707年-公元715年在位)即位后,在大和北部的奈良仿唐都长安营造平城京。和铜3年(公元710年),从藤原京(遗址在奈良桓原市高殿)迁都至此,从此日本进入奈良时代。平城京东西约40町(4.2公里),南北约45町(4.8公里)。市内由通向南北的朱雀大路分成友京、有京。左右两京分别东西每隔4町由南北大路分割成4坊,南北每隔4町由东西大路划分成9条,纵横每一町又修了小路。都城的北部中央设有“内里(裹)”,为皇宫所在地。飞鸟地方的各个寺院也陆续迁到乎城京。壮丽的平城京,反映了中央集权早期封建国家的繁荣。为了便于政令通达,租调的运送,军队的调动,政府修建了从京城通向东海、东山、北陆、山阴、山阳、南海、西海的7条干道。干道设有驿站,驿站备有驿马等。贯通全国各地的7条干道的开辟,有助于新兴封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朝廷积极开拓边境,征服东北的虾夷和西南的隼人。和铜元年(公元708年)新设出羽郡,在最上川的河口构筑出羽栅,作为统治虾夷的一个据点。和铜5年(公元712年)设置出羽国。天平5年(公元733年),将出羽栅移至雄物川河口的秋田,在那里修筑秋田城。与此同时,强迫东海、东山、北陆道方面的农民移居东北边境,开发该地区。在太平洋岸方面,修建多贺城(仙台市东),作为镇守府兼国府,置镇守府将军,统治虾夷。天平9年(737)开辟陆奥出羽间的直通道路。在政治上受歧视和压迫、经济上被编入所谓庸调之民而受剥削的虾夷人,不断起来反抗.但均被镇压。

   在西南方面,镇压了九州南部隼人的反抗,置大隅国,加强对该地区的统治,并移去内地人,使隼人服属于天皇政府。种子岛、屋久岛、大岛、德之岛、久米岛等西南诸岛也都向朝廷贡献方物。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奈良时代社会经济有了显著发展。在农业生产上铁制农具更加广泛使用,《续日本纪》养老7年条记载,政府发给每户主一把铁锄。天平胜宝7年(公元755年)的东大寺领越前国桑原庄券中有寺方在上年购入很多锄、锹、镰的记载,可见当时铁制农具的使用相当普遍。

   农业生产技术也有了很大改进,出现了犁,开始用牛耕田。畜力的利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在水稻生产中,广泛采用了先进的插秧技术和割茎法。水稻品种可分糯与粳,早稻与晚稻。旱地作物的品种有大麦、小麦、粟、大豆、小豆、养麦等。在园田里栽培的品种有漆树、桑、麻、苏子、芝麻、及蒜、韭菜、葱、茵、荫、瓜、芋等。政府为扩大耕地面积,役使农民兴修沟渠、池塘、堤坝等水利设施。

   采矿业自大化改新以来迅速兴起。天智天皇7年(公元668不)越后奉献石油、煤炭;天武天皇2年(674)对马奉献银子。此后政府大力开发矿山。奈良时代已被开发的地下资源有美作、备中、备后、近江的铁,周防、长门、丰前的铜,下野、陆奥的金,对马的银,伊势的水银等。矿山是朝廷派国司和生产者开发。当时矿山规模不大,产量也很有限。

   农业的发达,矿业的兴起,为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手工业分官营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两种。中央的各寮、司设置手工业作坊,生产高级手工产品。如内藏寮制作靴和鞍,造兵司制作武器,织部司生产纺织品等。手工业作坊的生产者是品部和杂户,生产形式与大化改新前基本相同。除了朝廷的手工业作坊外,又有国衙、郡衙的作坊,这些作坊也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手工业品。家庭手工业则生产较简单的产品。

   金属工业,铸造、锻造、镀金、雕金等技术已达很高水平。东大寺的卢舍那大佛是高16公尺左右的巨大铜像。据《大佛殿碑文》记载,铸造这尊大佛耗费739560斤铜、12618斤白银、10446两金、58620两水银。铸造这样巨大的铜佛需要高超的技术,费时达10年。

   纺织业。官营作坊生产锦、续、罗、绣、嫌等高级纺织品,供皇室及贵族享用6家庭纺织业一般生产布、统、绢之类,生产目的是为了家庭自用和缴纳庸调。政府于和铜4年(公元711年)派挑文师[注1]到诸国推广织锦、织续技术,结果地方也能生产高级纺织品。《延喜式》[注2]列举诸国上缴的锦、续、罗等高级织物的种类和数目。

   奈良时代造纸技术相当发达。纸的品种有“谷纸”、“麻纸”、“斐纸”、“檀纸”、“宿纸”等。“麻纸”用于写诏书、佛经等。由遣唐使带到中国的日本纸,深受中国人的赞赏,唐玄宗就很喜欢用日本
纸。[注3]

   漆,用于制造漆器和干漆佛像。由官营作坊生产,漆工采用螺钿、平脱、末金缕等技术,制造极其精美。

   商业发展。平城京设有东西两市,能内等地也出现了市,如大和的轻市、海石榴市、三轮,河内的饵香市以及摄津、伊势、近江、美浓、播磨、备后、纪伊、骏河、越后各有一市。和铜元年(公元708年)仿唐开元通宝铸造银币、铜币--“和铜开弥”。此后至10世纪铸造12种铜钱,这12种铜钱称为皇朝12钱[注4]。铸造和铜开弥之后,政府于和铜4年(公元711年)发布蓄钱叙位令,以奖励用钱。又采取用钱支给季禄,畿内及其周围各国用钱纳调等利于用钱的措施。但由于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除了京畿内外,流通不广,交易仍以物交换为主。“和
铜开弥”作为古代中日经济文化交流的见证,于公元1970年10月在中国西安南郊何家村出土。


第二节 班田制的动摇与庄园制的产生


一、班田制的动摇

   班田法与租庸调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8世纪后开始动摇。

   首先,由于土地不足,不能如数班田。畿内及其周围人多地少的地区尤为严重。养老7年(723)将奴婢的受田年龄提高到12岁。延历11年(公元801年),6年一班改为12年一班。班田农民分得的土地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大都是下田、下下田等贫瘠土地。

   其次,因手续繁杂而不能按期班田。要进行班田必须受太政官的命令,造授口帐和校田帐,把它呈报太政官,经太政宫核定批准之后才能开始。在校田困难,行政能力低下的情况下,完成这一程序往往需要数年时间,所以班田不能按期进行,对新增的受田人口也不能班给口分田。

   沉重的椿役负担和公私高利贷的盘剥,使班田农民贫困不堪。每当青黄不接时,农民被迫接受国家贷稻(“公出举”)和私人贷稻(“私出举”),利率竟分别高达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百。这种高利剥削不仅不能使农民维持再生产,反而更加贫困。据天平2年(公元730年)越前国(今福井县)义仓帐记载,在1019户中,920户即90%是等外户(最穷户)[注5],。又据公元750年(或公元730年)安房国(今千叶县)义仓帐记录,415户中有等外户327,下下户69。山上忆良在《贫穷问答歌》中写道:“炉灶断青烟,釜蛛丝斑。奈何无米炊,相对泣无言。”这就是当时班田农民的生活写照。他们为了生存,采取多种形式的斗争。在申报户籍时,常把男子报为女子,正丁报为次丁,用这种虚报户籍的办法,逃避徭役和兵役。他们交纳的庸布粗糙得不能使用。当人们实在不堪忍受时,便背井离乡,逃亡他方。由于班田农民的逃亡,大量土地荒芜。据天平12年(公元740年)远江国浜名郡输租帐记载,1086町输租田中,227盯变成荒废田。政府采取种种手段,严禁农民逃亡。和铜2年(公元709年)朝廷禁止畿内及近江国“百姓”(指富裕农民)隐藏和役使逃亡者。灵龟元年(公元715年)又决定,凡逃亡他乡寄居3个月以上者,在当地负担调庸(“土断法”),但逃亡的人数有增无已。神龟3年(公元726年),山城国爱岩郡云上里和云下里的计帐记载,在431人中,有62人逃亡,其中包括不少丁女和奴婢。逃亡的农民和奴婢,渴望开垦荒地,成为自耕农,但多数无力开垦,少数开垦几亩地也被当地寺社、富豪兼并掉了;因此,其中有一部分人便铤而走险,进入山泽,打击豪强,被统治阶级诬称“盗”和“贼”,大部分则不得不进入贵族和寺社的领地。这些领地后来变成庄园,逃到这里的奴隶和农民成了庄民。

二、庄园制的产生

   政府为了增加税收,奖励开垦,养老6年(公元722年)计划在东北地方开垦100万町步。[注6]次年(公元723年)颁布“三世一身法”,规定凡新修沟池开垦的土地多少不限归开垦者三代所有,而利用原有沟池开
垦的土地则只许开垦者一代所有。但这一法令没有达到政府预期的目的,因为垦田届时交给国家,所以“农民怠倦,开地复荒”。政府遂于天平15年(743)发布“垦田永世私财法”。该法令承认,按身份地位规定的限额之内开垦的土地为永久私有。[注]这一制度促使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迅速向封建土地私有制转化。贵族、寺院凭借财势,困占土地,驱使手下奴婢、邻近班田农民以及逃来的农民和奴婢进行大规模开垦。他们通常在垦地上修建管理者的住宅和仓库。

   这些建筑叫做庄家或庄所,管理人叫庄长。由庄家的庄长经营的垦田称庄或庄园,庄园的名称由此起源。垦田是初期庄园形成的主要笼径。贵族、寺院还靠买进、霸占附近班田农民的口分田和垦田,不断扩大自己的庄园。原有寺社的寺田、神田,贵族的值田、职田、功田也逐渐变成他们的庄园。

   自公元8世纪后半叶至公元9世纪出现的庄园称初期庄园。庄园由庄园领主直接经营或委托庄长管理。庄长有中央贵族、寺院派去的,有任命当地豪族的。庄园的土地大部分出租给邻近班田农民耕种。据东大寺越前国桑原庄材料看,雇用劳力开垦的土地,一般出租给班田农民。“开田23町,功稻2300束。”[注8]“功稻”即以实物支付的汇钱。“见开(现在开垦的土地--引者)32町并卖却,末开64町2段116步……去岁卖田32町直2160束,12町町别80束,20町町别60束。”[注9]“卖却”是出租的意思。可见开垦的32町土地全部出租,每町80束的租额约当地获量的五分之一。庄园有一部分土地作为“佃”,领主直接经营。

   据贞观18年(公元876年)《近江国爱智庄定文》记载,全部耕地12町中,10町出租,2町作为“佃”直接经营。“佃”是依靠庄民的劳役耕种,平安中期以后“下人”也成为“佃”的耕作者。庄园领主提供种子、农具、费用,收获全部归自己。

   寄住庄园的“浪人”被编入“浮浪帐”,缴纳庸、调。他们分得小块土地耕种,向领主交纳相当数量的实物地租,并为主人提供无偿劳动。这种庄民的负担仍很重,但对原班田农民来说,摆脱了律令制下的过重徭役;对奴婢,是一定程度的人身解放。这是班田农民和奴婢通过斗争取得的。

   初期庄园制是封建地主的大地主所有制,但庄园要输租田,领主要向国家交纳田租,庄民要交纳庸、调,所以初期庄园还保留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残余。在初期庄园制下,庄民租种庄田增加了收入,在提高直接生产者的生产兴趣方面,庄园制比班田制有进步作用。庄园制的产生标志着日本早期封建制的发展。

   在8、9世纪,各地出现拥有相当数量的牛、马、稻、钱和垦田的富裕农民。[注10]他们用贷稻代纳庸、调等形式,迫使周围负债农民隶属于自己。债户被迫耕种债主的垦田或债主买进的土地。债主提供种子、粮食,收获全部归债主。这种土地叫私营田。私营田的广泛出现是在9、10世纪,经营者不单是富裕农民,还有各级贵族。


第三节 朝廷内部的权势之争

   随着班田制的动摇,权贵之间的矛盾斗争相当激烈。藤原不比等死后,在朝廷握有实权的是高市皇子之子左大臣长屋王。藤原氏想立不比等的女儿光明子为皇后,以确立在朝廷中的势力,但遭到长屋王的反对。天平元年(729),藤原氏制造阴谋迫使长屋王自尽。事后立光明子为圣武天皇(724-749在位)的皇后,藤原不比等的四个儿子藤原武智麻吕、藤原房前、藤原宇合、藤原麻吕掌握了政权;但天平9年(737),不比等之子武智麻吕四兄弟因恩天花相继死去,朝廷的实权落入桔诸兄之手。葛城王桔诸兄是栗限王和县犬 养三千代所生,与光明皇后是同一母亲,历任大纳言、右大臣、左大臣。桔诸兄执政时代,圣武天皇摆脱藤原氏的束缚,重用从唐朝回来的玄防、吉备真备,遭到贵族阶层,特别藤原氏的反感。藤原氏伺机恢复原来的政治地位。天平12年(740),藤原宇合之子大宰少式藤原广嗣上表请求除掉玄防和真备,不等朝廷的答复就在九州举
兵。朝廷便征发东海、东山等五道军队17000人,以大野东人为大将军开赴九州。板柜河会战后,广嗣已注定失败了。后在值亮岛被捕杀死,叛乱乎息。藤原广嗣叛乱发生后,政局更不稳定,首都相继由乎城京迁至山城的恭仁宫、近江的紫香乐宫、摄津的难波宫,天平17年(公元745年)又迁回平城京。

   圣武天皇想借助佛教的威力缓和社会矛盾,天平13年(公元741年)下令每国建造国分寺(金光明四天王护国寺)、国分尼寺(法华灭罪寺)和七重塔,还令每国的国分寺抄写《金光明最胜王经》一部,国分尼寺抄写《妙法莲华经》一部。天平15年(公元743年),建造卢告那大佛和大量寺院,耗费巨大,从而加深了社会危机。藤原广嗣叛乱后,桔诸兄逐渐失去势力,代之而起的是受孝谦天皇(公元749年-公元758年在位)宠信的藤原武智麻吕的第二子仲麻吕。

   仲麻吕极力维护律令制,多少减轻些人民的负担。中男的年龄由17岁以上改为18岁以上,正丁的年龄由21岁以上改为22岁以上,以防班田农民逃亡。天平宝字元年(公元757年)施行其祖父藤原不略等制定而搁置达39年的《养老律令》。失势的桔诸兄之子桔奈良庶吕,乘人民苦于建造大佛的机会,联合对仲麻吕不满的皇族和大伴氏、佐伯氏等贵族,策划起兵,欲杀仲麻吕,撤换天皇。但由于内部有人告密,公元757年被镇压。

   奈良麻吕之乱后,为缓和阶级矛盾,仲麻吕将农民的最大负担杂徭减半,免除天平胜宝8年(公元756年)以前高利贷的利息。淳仁天皇(公元758年-公元764年在位)即位后,仲麻吕受名惠美押胜,官至大师(太政大
臣)。不久因孝谦(女)上皇宠信僧侣道镜,仲麻吕的势力急剧下降。

   天平宝京8年(公元764年)仲麻吕起兵,想夺回失去的势力,但事败被斩。仲麻吕拥立的淳仁天皇被废,流放到淡路岛。孝谦上皇再次即位为称德天皇(公元764-770年在位)。道镜受天皇重用,天平神护元年(765)
被任命为太政大臣禅师,第二年被任命为法王。道镜俗姓弓削连,河内国土豪出身,在葛木山中修掸,后进内道场为禅师。这种土豪出身的僧侣侍女皇劈宠,进入中枢,可见当时政治的混乱。道镜施展佛教政治,一面在宫内设置法王宫职及内竖省(掌握后宫武装力量)以其弟弓削净人充当长官,一面建造玉殿(在宫廷的东院)、西大寺、西隆寺等以推行祟佛政策。贵族对道镜掌权本来极为不满,加之惠美押胜之乱后饥荒不断发生,米价腾贵,社会愈不安。后道镜想篡夺皇位,但末达目的。宝龟元年(公元770年)称德天皇死后,藤原百
川和藤原永年拥立天智天皇之孙白壁王为天皇(光仁天皇),道镜被流放到下野国药师寺。


第四节 日唐文化交流与白凤、天平文化

一、遣唐使的派遣

   日本皇室为汲取隋唐王朝统治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文化,多次遣使到中国和唐朝修好。自舒明天皇2年(公元630年)至宽乎6年(公元894年)间,共任命遣唐使19次,其中成行并到达长安的有13次。

   遣唐使有大使、副使、判官、录事四等宫,有时在大使之上置执节使或押使(代表)。这些人是从通晓经史、长于文墨、精通唐朝情况或有一技之长的人中选任。使团的成员有知乘船事(相当于船长)、造船都匠、船师、船匠、拖师、做人(侍候高官的从仆)、挟秒(舵师)、水手长、水手、射手、杂使、译语、主神(神官)、医师、阴阳师、画师、史生、卜部、音乐长、音声生、玉生、锻生、铸生、细工生(手艺师)等。还有不少留学生随行,所以人员很多,初期约250人,后期约500人,最多时达600多人。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庞大的友
好和学习的使团,在世界古代史上是少见的。

二、遣唐使的路线

   遣唐使团初期分乘2艘船前往中国,每船载120人左右,后期大抵乘4船同行。一行由难波的三津浦(今大坂市南区三津盯附近)出发,西经濑户内海至筑紫的大津浦(今博多)。由此前往中国‘的航路有北路和南路。北路由大津浦出发经壹歧、对马,沿朝鲜半岛西海岸北上,或在今仁川附近西折横断黄海,或继续北上,再顺中国辽东半岛东岸而行,最后横渡渤海湾口,在山东半岛登州一带上岸。这是公元8世纪以前的遣唐使惯走的航路。这条航路虽费时,但因靠岸航行,较安全。南路有两条:一条是从大津浦启航后沿筑紫西海岸南下,绕经夜久(屋久岛)、奄美(大岛),横渡中国东海,到达扬子江口。公元701年以后的遣唐使因日本与统一朝鲜半岛的新罗关系紧张,多走这条航路。当时西南诸岛已归属日本,可以经由这些岛屿到达唐土。另一条是由大津浦至筑紫的值嘉岛(今五岛列岛和平户岛);由此横断东海至扬子江口。这是公元8世纪70年代以后遣唐使常走的航路。取这条航路是考虑到,经由南岛的航路不仅所需时间长,而且要冒横渡东海的危险,既然同样冒险,不如从筑紫直接横渡东海,缩短航程,节省时间。南路要横越东海,这在造船、航海术尚很幼稚,又没有掌握海洋气象知识的条件下是非常艰难的。遣唐使在往返途中常道风暴,船破人亡,或漂流到南方岛屿被岛人杀害。

三、遣唐使的任务和作用

   使团成员利用在唐一年左右的时间,积极学习唐代科学文化知识。如押使多治比县守曾从四门助教赵玄默学习经书;准判官藤原贞敏善弹琴,在唐期间从上都刘二郎学琵琶;遣庸医师兼医请益营原提成入唐钻研医术,回国后任针博士、侍医等职,为日本医学的发展作出贡献。当时长安不仅是唐代文化的中心,又是波斯、印度、拜占廷、中亚、南海等东西文化的荟萃之地,这就更加丰富了使团成员的学习内容。

   遗唐使还起到了贸易使团的作用。他们到庸后,向唐朝进呈日本政府赠送的礼物,主要有银、统、丝、绵、布等;归国时带去唐朝回赠的礼物,主要有彩帛、香药、工艺品等。这可以看作两国以互赠礼物的形式进行的贸易。当然这些赠品不会直接进入市场,主要是满足天皇及贵族奢侈的需要。尽管如此,唐贷在宫廷贵族及大臣之间还进行交易:“建礼门前,张立三蝗,杂置唐物。内藏寮盲人及内侍等交易,名曰官市。”[注11]这样,唐贷必然有一部分会流入京城市场,起到贸易的作用。

   与此同时,日本朝廷对使团成员按身份发给数量不等的丝、绵、布,作为旅费;又对大使、副使赐给大量砂金。唐朝方面也赐日使物品。所以使团人员从日本带到中国的物品可以用来交易,购买大量唐朝物品带回日本,流入京城市场。可见遣唐使还起了官商的作用。

   遣唐使还有-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送留学生和留学僧入唐学习;接他们学成回国。如吉备真备、玄防、最澄、空海等都是搭乘遣唐使的船只往返的;所以说遣唐使对日唐文化交流起了很大的作用。

四、遣唐留学生

   遣唐留学生分为留学生和学问僧,一般从有才华的贵族子弟和僧侣中挑选。留学生进入国子监所属六学馆之一,各自学习专业;学问僧主要在长安、洛阳等地各大寺钻研佛教。据木宫泰彦的《日中文化交流史》记载,留唐学生约144名,大部分是学问僧,留学生只有14名。在平安朗以前遣唐留学生的学习时间都较长,有的长达二三十年之久。他们生活起居同唐人一样。有的留学生甚至在唐娶妻生子。由于他们学习时间长,又同中国人久处,所以不仅其文化知识,且在生活习俗上都深受唐的影响,为中日文化的交流和日本社会文化的发展作出卓越的贡献。如膳大丘在长安国子监学经史,回国后任大学察助教;大和长冈在唐学唐律,回国后与吉备真备修订律令24条;营原(木尾)成在唐学医,回国后任针博士侍医,桔达势在唐以文才闻名,回国后推广中国书法。此外,著名人物还有阿倍仲麻吕、吉备真备、空海、最澄、玄防、圆珍、圆仁等。

   阿倍仲麻吕(698-770)717年入唐,学成仕唐,取华名朝衡(晁衡),历任司经同校书(正九品下)、左拾遗(从八品上)、左补遗(从七品上)、仪王(唐玄宗第12子李理)友(从五品下)、卫尉少卿(从四品)、卫尉卿(从三品)、秘书监(从三品,掌经籍图书)等职。他工诗文,同唐代诗人李白、王维、储光蘸、赵弊等人交谊深厚。公元753年朝衡回国时,不少诗人作诗送别。王维的诗写道:“乡树扶桑外,主人孤岛中。别离方异域,音信若为通。”他在途中遭风漂流安南,李白误为沉船遇难,特为诗哀悼:“日本晃卿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
壶。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这首充满情意的掉诗,是古代中日友好史上的佳话。755年朝衡重返长安,先后任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镇南都护、镇南节度使(正三品)等职。公元770年年死于长安,终年73岁。唐朝追赠潞州大都督(从二品),日本政府追赠正二位。

   吉备真备(公元693年-公元775年)公元717年和阿倍仲麻品一起到长安留学,了35年回国。在唐17年,钻研经史、天文、军事、音乐等各方面知识,归国时带回《唐礼》、历书、乐书、乐器、武器等。回国后任大学助教,教授五经、三史、明法、算术、音韵、篆六道。带回的《唐礼》对月本朝廷的礼仪颇有影响,大衍历于公元763年(天平宝字7年)代替以风历使用。

   公元752年,真备以遣唐副使身份再入唐。公元754年回国后任大宰大式,筑怡土城。称德天皇时,官至右大臣,从二位。著作有《私教类聚》。他在向日本介绍唐代文化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空海(公元774年-公元835年),公元804年随遣唐大使藤原葛野麻吕入唐,在长安青龙寺从惠果学密教。公元806年回国后,传播真言密教。公元816年在高野山建金刚峰寺,开创日本山岳佛教。公元828年在京都设综艺种智院,普及教育。空海工诗文,著《文镜秘府论》、《文笔眼心抄》、《纂隶万象名义》等。死后说弘法大师。

   最澄(公元766年-公元822年),公元804年与空海入唐,在天台山国清寺从师道邃、行满学密教。次年携230部经典回国,弘布天台宗,建大乘戒坛,与南都诸宗对立。著有《显戒论》,《守护国界章》。死后溢传教大师。

   玄防(?一公元746年),于公元716年与吉备真备入唐,唐玄宗赐紫袈裟准三品职。公元735年携经论5000多卷及佛像回国,在兴福寺传法相宗。因治好圣武天皇母藤原宫子的病,入宫参与政治。后来受圣武天皇的宠遇,任为僧正,与吉备真备左右国政。但遭贵族反对,被流至筑紫观音寺。

   圆仁(公元794年-公元864年),于公元838年入唐,在唐学习显密两教。回国后传天台宗,建立常行三昧堂,奠定比睿山佛教兴险的基础。他的著作《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是了解唐代社会的第一手资料。溢慈觉大师。

   圆珍(公元814年-公元891年),公元853年入唐,在唐学天台宗。公元858年回国开创日本天台宗寺门派。著有《法华集论记》、《大日经指归》等。溢智证大师。

五、鉴真东渡

   唐代也有中国人东渡日本,促进中日友好,交流生产文化知识。其杰出代表人物是扬州名僧鉴真(公元688年-公元763年)。他俗姓淳于,江阳县人。14岁在扬州大云寺出家。公元708年到长安实际寺,就弘景禅 师受具足戒。后从名僧学律宗。公元733年南方律宗名僧义威死,签真成为南方戒律的权威,被尊为授戒大师。先后给4万多僧授戒。当时日本缺乏传授戒律的高僧,朝廷派奈良兴福寺荣害、大安寺普照两人到中国聘请鉴真赴日传戒。

   鉴真在公元743至公元748年间曾五次东渡,均因风暴或人祸没有成行。在第五次东渡时,遇大风,漂流到海南岛南端,从海南岛绕经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回到扬州。途中由于劳累和暑热,鉴真双目失明,荣喜病死在端州(今广东高要)。公元753年10月遣唐大使藤原清河等归国时,到扬州拜见鉴真,邀请一同赴日。鉴真不顾年迈失明,答应同行。公元753年12月20日鉴真抵达萨摩的阿多郡秋妻屋浦(今川边郡秋目)。年底到达九州大宰府,公元754年2月入京,这时鉴真已是66岁的老人了。

   鉴真东渡历时11年,先后六次方成功,可见其赴日传教的决心之大。和鉴真一起到日本的有法进、县静、思托、义静、法载、法成等弟子共24人,带到日本的物品有佛像8种、佛具7种、佛经34种、字帖3种。鉴真在日本受到热烈欢迎,朝廷对他极为崇敬,授与传灯大师称号,其他僧人也各授位赐物。公元754年4月5日,鉴真在东大寺卢舍那大佛前筑坛授戒。亲主戒坛,首先为皇族授戒,其次为澄修等440名僧人授戒。天平胜宝8年(公元756年)鉴真被任命为大僧都。天平宝字3年(公元759年)按唐朝寺院布局,完成唐招提寺的建筑,鉴真从东大寺迁居寺内,使律宗在日本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教派。

   天平宝字7年(公元763年)5月6日,鉴真圆寂,享年76岁。弟子忍基制作一尊鉴真的干漆坐像,思托撰写一部《大唐传戒师僧名记大和上鉴真传》,以悼念这位中日文化交流史上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僧。

六、白凤文化

   随着律令制的建立和中日文化的交流,出现了灿烂的白风、天平文化。白凤文化指大化改新(公元645年)至迁都奈良(公元710年)时期的文化,仍以佛教艺术为核心。它的前半期深受中国六朗文化影响,后半期则显示唐代(盛唐前期)文化的影响。

   奈良药师寺东塔是遗留至今的白凤文化时期最出色的建筑。这是一座三层塔,但每层都附有飞檐,所以看起来好象是六层。塔顶上耸立着相轮,给人以明快的感觉。雕刻方面,作于公元658年的大阪观心寺的观音像具有北齐、北周的雕像特色;大阪野中寺的弥勒像,有天智天皇5年(公元666年)的铭文,此像衣襟边缘雕着的连珠花纹,是隋代由西方传到中国的图案。日本从这时开始,在佛像、佛画上也使用这种花纹,受中国的影响可以想见。[注12]

   属于白风后期的兴福寺佛头,具有杏仁形眼、鼻有棱角、嘴唇写实、含着古典的微笑。在日本,这种式样的白风铜像很多。持统朝(公元687年--公元696年)制作的奈良药师寺药师三尊像则是初唐式样,其源流出于龙门奉先寺的卢合那大佛。

   绘画方面,法隆寺金堂的壁画最为著名,可惜公元1949年被烧损。这是采用线描与晕染法画出的立体感和真实感很强的杰作。法隆寺金堂的壁画与印度阿旅陀石窟的壁画相似,可见它的描绘法是从印度经中国传到日本的。公元1972年从奈良县高松家古坟中发现的壁画引起史学界注目,壁画用鲜明的色彩,精湛的技巧,绘有青龙、白虎、男女像等。高松寡的壁画可与法隆寺金堂的壁画相媲美。根据王仲殊的推定,高松家壁画是7世纪末或8世纪初的作品,“壁画中的天象图、四神图及男女人物像的装束、服饰等,都深受中国文
化的影响,具体生动地说明了当时中日两国文化交流之密切。”[注13]

   奈良时期编辑的《万叶集》中不少和歌出自白凤文化时期皇族及其臣下歌人之手。和歌用万叶假名写成。所谓万叶假名是借用-汉字的音和义写出日语音声的文字。这个时期的和歌大都是描写风景的叙景歌或歌颂皇室的赞歌。和歌的五七调受汉诗五言七言形式的影响,长歌后面常常附有的反歌是受汉赋反辞的影响。著名的歌人有柿本人麻吕、额田王等。大化改新以来,不少皇室贵族能写作六朝风格的汉诗,后世编辑的《怀风藻》中即收录了白风文化时期大友皇子等16人的28篇诗。这个时期的汉诗尚处于模仿阶段。

七、天平文化

   从狭义来说,天平文化是圣武天皇统治的天平时期(公元724年--公元748年)的文化;从广义来说,天平文化是前代白凤文化与平安初期弘仁文化之间的文化,即整个奈良时代(公元710年--公元794年)的文化。它深受盛唐文化的影响,可以说是盛唐文化在日本的移植。

   宗教方面。自推古朝以来,朝廷一直保护佛教。推古朝时期寺院只有46所,到了持统朝(公元690年-公元697年)增至545所。在天平时期政府想借佛教的势力,解决律令制下的社会矛盾,极力提倡以保佑国家为教义的最胜王经、仁王经、法华经。朝廷下沼建立国分寺与建造东大寺大佛。这时佛教已成为国教,寺院多数为官寺,寺中僧侣诵读最胜王经、仁王经、法华经,祈祷国家平安。大约在天平胜宝3年(公元751年)以前,成立法相、三论、律、俱舍、成实、华严等所谓甫都六宗。宗并不是后来的教团,而是研究经论的学派。相传法相宗的僧侣行基,在民间修桥、筑堤,受到百姓的敬仰。

   中国的儒学也被日本政府极力推广。大学、国学以儒家经书为主课,用儒家思想培养各级官吏。天平宝字元年(公元757年)孝谦天皇下令,每家必备一部《孝经》,精勤学习。

   教育方面。日本政府为全面吸收唐朝文化,中央设大学,地方设国学,作为培养官吏的机构。大学招收五位以上官吏的子弟、东西史部子弟或八位以上子弟和国学生中出贡举(选才荐举)者,定员为400人。教授的课程是明经(儒家经典)、明法(法律)、纪传(历史)、音、书、算等学科,其中以明经科为主。明经科专修经学,又分大经(《礼记》、《左传》);中经(《毛诗》、《仪礼》、《周礼》);小经(《周易》、《尚书》、《论语》、《孝经胸各科。大学有大学头、大学助、大允(允=丞,三等官)、小允、大属(属=佐,四等官)、小属等官员。除大学外,中务省的阴阳案中设历博士、天文博士,教授历法、天文知识。宫内省典药案置医博士、针博士、按摩博士、药园师,传授医学知识。

   地方各国设立的国学,主要选拔郡司子弟入学,学员名额20至50人。教授的课程以纪传科为主,官员设置与大学相同。

   文学方面。公元751年汇编的第一部汉文诗集《怀风藻》,收录了贵族、僧侣等64人写的120首诗。著名的《万叶集》完成于奈良末期,编者不详,但最后可能由大伴家持编撰。《万叶集》是日本最古的和歌集,共20集,收录自仁德天皇至淳仁天皇约四个世纪半的长歌、短歌、旋头歌(和歌之一种)4500首。《万叶集》中出现的诗人大都是天皇、贵族,但也有防人(守卫九州海岸的士兵)和关东的农民。这个时期的著名诗人有山上忆良、大伴旅人、山部赤人、大伴家持等。山上忆良曾以遣唐使少录的身份到过唐朝,受唐文化影响较
深。他的《贫穷问答歌》是描写班田农民悲惨生活的优秀作品。

   和铜5年(公元712年)第一部史书《古事记》问世,共三卷,太安万侣撰。第一卷为神代卷;第二卷为神武天皇至应神天皇卷;第三卷为仁德天皇至推古天皇卷。书中掺杂很多歌谣,可见它又是一部文学书。养老4年(公元720年)由舍人亲王为总裁,编成《日本书纪》30卷,它是一部模仿中国的正史体裁,用汉文书写的编年体史书。史料价值高于《古事记》。公元713年年命诸国编纂《风土记》,它是一部地方志,现存播磨、常陆、出云、丰后、肥前等五国《风土记》,其中《出云风土记》保存完整,其他都残缺不全。通过此书可以了解8世纪前期的地方状况。

   建筑方面。日本寺院建筑的布局、风格、雕刻、绘画等都受唐朝影响。如天平元年(公元729年)道慈监造的大安寺,全仿长安西明寺。现存天平时代的建筑有唐招提寺金堂、东大寺法华堂(三月堂)、法隆寺梦殿、东大寺正仓院等。唐招提寺金堂是天平时代最大最美的建筑,大都采用唐代建筑式样。其正面的凸肚状列柱,柱子上面的三层斗拱,屋脊两端高翘的鹏尾,四注的屋顶,配合得当,庄重美观。

   雕刻方面。奈良初期,藤原京的元兴寺、大安寺、兴福寺、药师寺等全部迁到平城京,加之圣武天皇新造的东大寺、称德天皇新造的西大寺,寺院极多。需要安置佛像,因而这时期的雕刻也发达起来。雕刻式样受初唐、盛唐、中唐的影响。

   国中公麻吕建造的东大寺本尊卢舍那佛金铜像于天平胜宝元年(公元749年)竣工,公元752年举行开眼大会。此像高15公尺,表示了日本赠刻的顶点。大佛完成后经多次火灾,现在的大佛大部分是17世纪雷建的。天平时代盛行泥塑像和干漆像。东大寺法华堂的14尊天平佛都是超过一丈的巨像。这些像分成两列,一列是本尊不空索观音、梵天、帝释、四天王、二力士(以上干漆像),一列是执金刚神、日光、月光、吉祥天、辩才天(以上泥塑像)。东大寺戒坛院的四天王像和新药师寺的十二神将像是有名的泥塑像。唐招提的鉴真像是干漆像,写实感很强。天平后期从唐朝传来新的式样即木雕像,唐招提寺的两尊不空索观音、药师如来,大安寺的圣观音、杨柳观音、四天王都是这种木雕像。

   著名的绘画遗品有正仓院的树下美人图、药师寺的吉祥天画像。这些丰满的美人画都受到唐朝画风的影响。

   当时的工艺品收藏在正仓院、法隆寺。正仓院珍藏的遗品主要是圣武天皇的遗物,还有光明皇后奉献东大寺的,种类有武器、乐器、文具、日用器具、游戏用具等。这些物品中有采用铸金、雕金、透露、金银镶嵌、镀金等技术制造的金工艺品;有施用徐漆、干漆、平脱、螺钿、密陀绘、末金楼、菏绘(描金漆画)等技术制造的漆工艺品;有锦、续、毛戴等高级纺织品;有以濒织、萌濒、夹纪法染制的染色品;有雕花玻璃工艺品;有施彩釉的陶器。这些工艺品的式样和图案,不仅反映了唐风,还表现出印度、西域、波斯、东罗马、希腊等地工艺风格,说明天平时代不仅吸收了唐文化,又通过唐朝汲取世界各地的文化。正仓院不单是日本天平文化的宝库,也是世界古代文化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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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挑文师:攀握织锦、织绫技术的织部司人员.

[2]“延喜式”:醍醐天皇延喜5年(905)编修律令的施行细则。

[3]胡锡年:《随唐时代中日关系中的二三事》,《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78年第3期。

[4]“和铜开弥”,弥为古日文“宝”的异体字,“珍”的俗体字;“皇朝12钱”,指和铜开弥(公元708年)、万年通宝(公元760年)等12种以初铸年号为标志的铜钱。

[5]当时按公民的贫富分成上上户、上中户、上下户、中上户、中中户、中下户、下上户、下中户、下下户和等外户。

[6]町步:日本文量土地、山林面积的单位,一町步约99.2公亩。

[7]国家规定的垦田限是“亲王一品及一位100町,二品及二位400町,三品及三位300町,四位200町,五位100町,六位巳(以)下八位已上50町,初位已下至于庶人10町。但郡司、大领、少领30町,主政、主帐10町。”《续日本纪》第15卷。

[8]《大日本古文书》,卷4。

[10]史书称之为“段富富豪之辈”、“力田之辈”等。

[11)《续日本后纪》承和6年10月条。

[12]久野健:《古代雕刻论》,《岩波讲座日本历史》古代篇第3卷第325页。

[13]王仲殊:《关于日本高松家古坟的年代问题》,《考古》1981年第3期第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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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 18: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8错,偶也喜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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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3 20: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奈良时代(710—794)

第一节 奈良时代的经济发展


一、平城京的建造与边境的开拓

   元明天皇(公元707年-公元715年在位)即位后,在大和北部的奈良仿唐都长安营造平城京。和铜3年(公元710年),从藤原京(遗址在奈良桓原市高殿)迁都至此,从此日本进入奈良时代。平城京东西约40町(4.2公里),南北约45町(4.8公里)。市内由通向南北的朱雀大路分成友京、有京。左右两京分别东西每隔4町由南北大路分割成4坊,南北每隔4町由东西大路划分成9条,纵横每一町又修了小路。都城的北部中央设有“内里(裹)”,为皇宫所在地。飞鸟地方的各个寺院也陆续迁到乎城京。壮丽的平城京,反映了中央集权早期封建国家的繁荣。为了便于政令通达,租调的运送,军队的调动,政府修建了从京城通向东海、东山、北陆、山阴、山阳、南海、西海的7条干道。干道设有驿站,驿站备有驿马等。贯通全国各地的7条干道的开辟,有助于新兴封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

   朝廷积极开拓边境,征服东北的虾夷和西南的隼人。和铜元年(公元708年)新设出羽郡,在最上川的河口构筑出羽栅,作为统治虾夷的一个据点。和铜5年(公元712年)设置出羽国。天平5年(公元733年),将出羽栅移至雄物川河口的秋田,在那里修筑秋田城。与此同时,强迫东海、东山、北陆道方面的农民移居东北边境,开发该地区。在太平洋岸方面,修建多贺城(仙台市东),作为镇守府兼国府,置镇守府将军,统治虾夷。天平9年(737)开辟陆奥出羽间的直通道路。在政治上受歧视和压迫、经济上被编入所谓庸调之民而受剥削的虾夷人,不断起来反抗.但均被镇压。

   在西南方面,镇压了九州南部隼人的反抗,置大隅国,加强对该地区的统治,并移去内地人,使隼人服属于天皇政府。种子岛、屋久岛、大岛、德之岛、久米岛等西南诸岛也都向朝廷贡献方物。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奈良时代社会经济有了显著发展。在农业生产上铁制农具更加广泛使用,《续日本纪》养老7年条记载,政府发给每户主一把铁锄。天平胜宝7年(公元755年)的东大寺领越前国桑原庄券中有寺方在上年购入很多锄、锹、镰的记载,可见当时铁制农具的使用相当普遍。

   农业生产技术也有了很大改进,出现了犁,开始用牛耕田。畜力的利用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在水稻生产中,广泛采用了先进的插秧技术和割茎法。水稻品种可分糯与粳,早稻与晚稻。旱地作物的品种有大麦、小麦、粟、大豆、小豆、养麦等。在园田里栽培的品种有漆树、桑、麻、苏子、芝麻、及蒜、韭菜、葱、茵、荫、瓜、芋等。政府为扩大耕地面积,役使农民兴修沟渠、池塘、堤坝等水利设施。

   采矿业自大化改新以来迅速兴起。天智天皇7年(公元668不)越后奉献石油、煤炭;天武天皇2年(674)对马奉献银子。此后政府大力开发矿山。奈良时代已被开发的地下资源有美作、备中、备后、近江的铁,周防、长门、丰前的铜,下野、陆奥的金,对马的银,伊势的水银等。矿山是朝廷派国司和生产者开发。当时矿山规模不大,产量也很有限。

   农业的发达,矿业的兴起,为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手工业分官营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两种。中央的各寮、司设置手工业作坊,生产高级手工产品。如内藏寮制作靴和鞍,造兵司制作武器,织部司生产纺织品等。手工业作坊的生产者是品部和杂户,生产形式与大化改新前基本相同。除了朝廷的手工业作坊外,又有国衙、郡衙的作坊,这些作坊也生产技术水平较高的手工业品。家庭手工业则生产较简单的产品。

   金属工业,铸造、锻造、镀金、雕金等技术已达很高水平。东大寺的卢舍那大佛是高16公尺左右的巨大铜像。据《大佛殿碑文》记载,铸造这尊大佛耗费739560斤铜、12618斤白银、10446两金、58620两水银。铸造这样巨大的铜佛需要高超的技术,费时达10年。

   纺织业。官营作坊生产锦、续、罗、绣、嫌等高级纺织品,供皇室及贵族享用6家庭纺织业一般生产布、统、绢之类,生产目的是为了家庭自用和缴纳庸调。政府于和铜4年(公元711年)派挑文师[注1]到诸国推广织锦、织续技术,结果地方也能生产高级纺织品。《延喜式》[注2]列举诸国上缴的锦、续、罗等高级织物的种类和数目。

   奈良时代造纸技术相当发达。纸的品种有“谷纸”、“麻纸”、“斐纸”、“檀纸”、“宿纸”等。“麻纸”用于写诏书、佛经等。由遣唐使带到中国的日本纸,深受中国人的赞赏,唐玄宗就很喜欢用日本
纸。[注3]

   漆,用于制造漆器和干漆佛像。由官营作坊生产,漆工采用螺钿、平脱、末金缕等技术,制造极其精美。

   商业发展。平城京设有东西两市,能内等地也出现了市,如大和的轻市、海石榴市、三轮,河内的饵香市以及摄津、伊势、近江、美浓、播磨、备后、纪伊、骏河、越后各有一市。和铜元年(公元708年)仿唐开元通宝铸造银币、铜币--“和铜开弥”。此后至10世纪铸造12种铜钱,这12种铜钱称为皇朝12钱[注4]。铸造和铜开弥之后,政府于和铜4年(公元711年)发布蓄钱叙位令,以奖励用钱。又采取用钱支给季禄,畿内及其周围各国用钱纳调等利于用钱的措施。但由于商品经济尚不发达,除了京畿内外,流通不广,交易仍以物交换为主。“和
铜开弥”作为古代中日经济文化交流的见证,于公元1970年10月在中国西安南郊何家村出土。


第二节 班田制的动摇与庄园制的产生


一、班田制的动摇

   班田法与租庸调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8世纪后开始动摇。

   首先,由于土地不足,不能如数班田。畿内及其周围人多地少的地区尤为严重。养老7年(723)将奴婢的受田年龄提高到12岁。延历11年(公元801年),6年一班改为12年一班。班田农民分得的土地不仅数量不足,而且大都是下田、下下田等贫瘠土地。

   其次,因手续繁杂而不能按期班田。要进行班田必须受太政官的命令,造授口帐和校田帐,把它呈报太政官,经太政宫核定批准之后才能开始。在校田困难,行政能力低下的情况下,完成这一程序往往需要数年时间,所以班田不能按期进行,对新增的受田人口也不能班给口分田。

   沉重的椿役负担和公私高利贷的盘剥,使班田农民贫困不堪。每当青黄不接时,农民被迫接受国家贷稻(“公出举”)和私人贷稻(“私出举”),利率竟分别高达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百。这种高利剥削不仅不能使农民维持再生产,反而更加贫困。据天平2年(公元730年)越前国(今福井县)义仓帐记载,在1019户中,920户即90%是等外户(最穷户)[注5],。又据公元750年(或公元730年)安房国(今千叶县)义仓帐记录,415户中有等外户327,下下户69。山上忆良在《贫穷问答歌》中写道:“炉灶断青烟,釜蛛丝斑。奈何无米炊,相对泣无言。”这就是当时班田农民的生活写照。他们为了生存,采取多种形式的斗争。在申报户籍时,常把男子报为女子,正丁报为次丁,用这种虚报户籍的办法,逃避徭役和兵役。他们交纳的庸布粗糙得不能使用。当人们实在不堪忍受时,便背井离乡,逃亡他方。由于班田农民的逃亡,大量土地荒芜。据天平12年(公元740年)远江国浜名郡输租帐记载,1086町输租田中,227盯变成荒废田。政府采取种种手段,严禁农民逃亡。和铜2年(公元709年)朝廷禁止畿内及近江国“百姓”(指富裕农民)隐藏和役使逃亡者。灵龟元年(公元715年)又决定,凡逃亡他乡寄居3个月以上者,在当地负担调庸(“土断法”),但逃亡的人数有增无已。神龟3年(公元726年),山城国爱岩郡云上里和云下里的计帐记载,在431人中,有62人逃亡,其中包括不少丁女和奴婢。逃亡的农民和奴婢,渴望开垦荒地,成为自耕农,但多数无力开垦,少数开垦几亩地也被当地寺社、富豪兼并掉了;因此,其中有一部分人便铤而走险,进入山泽,打击豪强,被统治阶级诬称“盗”和“贼”,大部分则不得不进入贵族和寺社的领地。这些领地后来变成庄园,逃到这里的奴隶和农民成了庄民。

二、庄园制的产生

   政府为了增加税收,奖励开垦,养老6年(公元722年)计划在东北地方开垦100万町步。[注6]次年(公元723年)颁布“三世一身法”,规定凡新修沟池开垦的土地多少不限归开垦者三代所有,而利用原有沟池开
垦的土地则只许开垦者一代所有。但这一法令没有达到政府预期的目的,因为垦田届时交给国家,所以“农民怠倦,开地复荒”。政府遂于天平15年(743)发布“垦田永世私财法”。该法令承认,按身份地位规定的限额之内开垦的土地为永久私有。[注]这一制度促使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迅速向封建土地私有制转化。贵族、寺院凭借财势,困占土地,驱使手下奴婢、邻近班田农民以及逃来的农民和奴婢进行大规模开垦。他们通常在垦地上修建管理者的住宅和仓库。

   这些建筑叫做庄家或庄所,管理人叫庄长。由庄家的庄长经营的垦田称庄或庄园,庄园的名称由此起源。垦田是初期庄园形成的主要笼径。贵族、寺院还靠买进、霸占附近班田农民的口分田和垦田,不断扩大自己的庄园。原有寺社的寺田、神田,贵族的值田、职田、功田也逐渐变成他们的庄园。

   自公元8世纪后半叶至公元9世纪出现的庄园称初期庄园。庄园由庄园领主直接经营或委托庄长管理。庄长有中央贵族、寺院派去的,有任命当地豪族的。庄园的土地大部分出租给邻近班田农民耕种。据东大寺越前国桑原庄材料看,雇用劳力开垦的土地,一般出租给班田农民。“开田23町,功稻2300束。”[注8]“功稻”即以实物支付的汇钱。“见开(现在开垦的土地--引者)32町并卖却,末开64町2段116步……去岁卖田32町直2160束,12町町别80束,20町町别60束。”[注9]“卖却”是出租的意思。可见开垦的32町土地全部出租,每町80束的租额约当地获量的五分之一。庄园有一部分土地作为“佃”,领主直接经营。

   据贞观18年(公元876年)《近江国爱智庄定文》记载,全部耕地12町中,10町出租,2町作为“佃”直接经营。“佃”是依靠庄民的劳役耕种,平安中期以后“下人”也成为“佃”的耕作者。庄园领主提供种子、农具、费用,收获全部归自己。

   寄住庄园的“浪人”被编入“浮浪帐”,缴纳庸、调。他们分得小块土地耕种,向领主交纳相当数量的实物地租,并为主人提供无偿劳动。这种庄民的负担仍很重,但对原班田农民来说,摆脱了律令制下的过重徭役;对奴婢,是一定程度的人身解放。这是班田农民和奴婢通过斗争取得的。

   初期庄园制是封建地主的大地主所有制,但庄园要输租田,领主要向国家交纳田租,庄民要交纳庸、调,所以初期庄园还保留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残余。在初期庄园制下,庄民租种庄田增加了收入,在提高直接生产者的生产兴趣方面,庄园制比班田制有进步作用。庄园制的产生标志着日本早期封建制的发展。

   在8、9世纪,各地出现拥有相当数量的牛、马、稻、钱和垦田的富裕农民。[注10]他们用贷稻代纳庸、调等形式,迫使周围负债农民隶属于自己。债户被迫耕种债主的垦田或债主买进的土地。债主提供种子、粮食,收获全部归债主。这种土地叫私营田。私营田的广泛出现是在9、10世纪,经营者不单是富裕农民,还有各级贵族。


第三节 朝廷内部的权势之争

   随着班田制的动摇,权贵之间的矛盾斗争相当激烈。藤原不比等死后,在朝廷握有实权的是高市皇子之子左大臣长屋王。藤原氏想立不比等的女儿光明子为皇后,以确立在朝廷中的势力,但遭到长屋王的反对。天平元年(729),藤原氏制造阴谋迫使长屋王自尽。事后立光明子为圣武天皇(724-749在位)的皇后,藤原不比等的四个儿子藤原武智麻吕、藤原房前、藤原宇合、藤原麻吕掌握了政权;但天平9年(737),不比等之子武智麻吕四兄弟因恩天花相继死去,朝廷的实权落入桔诸兄之手。葛城王桔诸兄是栗限王和县犬 养三千代所生,与光明皇后是同一母亲,历任大纳言、右大臣、左大臣。桔诸兄执政时代,圣武天皇摆脱藤原氏的束缚,重用从唐朝回来的玄防、吉备真备,遭到贵族阶层,特别藤原氏的反感。藤原氏伺机恢复原来的政治地位。天平12年(740),藤原宇合之子大宰少式藤原广嗣上表请求除掉玄防和真备,不等朝廷的答复就在九州举
兵。朝廷便征发东海、东山等五道军队17000人,以大野东人为大将军开赴九州。板柜河会战后,广嗣已注定失败了。后在值亮岛被捕杀死,叛乱乎息。藤原广嗣叛乱发生后,政局更不稳定,首都相继由乎城京迁至山城的恭仁宫、近江的紫香乐宫、摄津的难波宫,天平17年(公元745年)又迁回平城京。

   圣武天皇想借助佛教的威力缓和社会矛盾,天平13年(公元741年)下令每国建造国分寺(金光明四天王护国寺)、国分尼寺(法华灭罪寺)和七重塔,还令每国的国分寺抄写《金光明最胜王经》一部,国分尼寺抄写《妙法莲华经》一部。天平15年(公元743年),建造卢告那大佛和大量寺院,耗费巨大,从而加深了社会危机。藤原广嗣叛乱后,桔诸兄逐渐失去势力,代之而起的是受孝谦天皇(公元749年-公元758年在位)宠信的藤原武智麻吕的第二子仲麻吕。

   仲麻吕极力维护律令制,多少减轻些人民的负担。中男的年龄由17岁以上改为18岁以上,正丁的年龄由21岁以上改为22岁以上,以防班田农民逃亡。天平宝字元年(公元757年)施行其祖父藤原不略等制定而搁置达39年的《养老律令》。失势的桔诸兄之子桔奈良庶吕,乘人民苦于建造大佛的机会,联合对仲麻吕不满的皇族和大伴氏、佐伯氏等贵族,策划起兵,欲杀仲麻吕,撤换天皇。但由于内部有人告密,公元757年被镇压。

   奈良麻吕之乱后,为缓和阶级矛盾,仲麻吕将农民的最大负担杂徭减半,免除天平胜宝8年(公元756年)以前高利贷的利息。淳仁天皇(公元758年-公元764年在位)即位后,仲麻吕受名惠美押胜,官至大师(太政大
臣)。不久因孝谦(女)上皇宠信僧侣道镜,仲麻吕的势力急剧下降。

   天平宝京8年(公元764年)仲麻吕起兵,想夺回失去的势力,但事败被斩。仲麻吕拥立的淳仁天皇被废,流放到淡路岛。孝谦上皇再次即位为称德天皇(公元764-770年在位)。道镜受天皇重用,天平神护元年(765)
被任命为太政大臣禅师,第二年被任命为法王。道镜俗姓弓削连,河内国土豪出身,在葛木山中修掸,后进内道场为禅师。这种土豪出身的僧侣侍女皇劈宠,进入中枢,可见当时政治的混乱。道镜施展佛教政治,一面在宫内设置法王宫职及内竖省(掌握后宫武装力量)以其弟弓削净人充当长官,一面建造玉殿(在宫廷的东院)、西大寺、西隆寺等以推行祟佛政策。贵族对道镜掌权本来极为不满,加之惠美押胜之乱后饥荒不断发生,米价腾贵,社会愈不安。后道镜想篡夺皇位,但末达目的。宝龟元年(公元770年)称德天皇死后,藤原百
川和藤原永年拥立天智天皇之孙白壁王为天皇(光仁天皇),道镜被流放到下野国药师寺。


第四节 日唐文化交流与白凤、天平文化

一、遣唐使的派遣

   日本皇室为汲取隋唐王朝统治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文化,多次遣使到中国和唐朝修好。自舒明天皇2年(公元630年)至宽乎6年(公元894年)间,共任命遣唐使19次,其中成行并到达长安的有13次。

   遣唐使有大使、副使、判官、录事四等宫,有时在大使之上置执节使或押使(代表)。这些人是从通晓经史、长于文墨、精通唐朝情况或有一技之长的人中选任。使团的成员有知乘船事(相当于船长)、造船都匠、船师、船匠、拖师、做人(侍候高官的从仆)、挟秒(舵师)、水手长、水手、射手、杂使、译语、主神(神官)、医师、阴阳师、画师、史生、卜部、音乐长、音声生、玉生、锻生、铸生、细工生(手艺师)等。还有不少留学生随行,所以人员很多,初期约250人,后期约500人,最多时达600多人。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庞大的友
好和学习的使团,在世界古代史上是少见的。

二、遣唐使的路线

   遣唐使团初期分乘2艘船前往中国,每船载120人左右,后期大抵乘4船同行。一行由难波的三津浦(今大坂市南区三津盯附近)出发,西经濑户内海至筑紫的大津浦(今博多)。由此前往中国‘的航路有北路和南路。北路由大津浦出发经壹歧、对马,沿朝鲜半岛西海岸北上,或在今仁川附近西折横断黄海,或继续北上,再顺中国辽东半岛东岸而行,最后横渡渤海湾口,在山东半岛登州一带上岸。这是公元8世纪以前的遣唐使惯走的航路。这条航路虽费时,但因靠岸航行,较安全。南路有两条:一条是从大津浦启航后沿筑紫西海岸南下,绕经夜久(屋久岛)、奄美(大岛),横渡中国东海,到达扬子江口。公元701年以后的遣唐使因日本与统一朝鲜半岛的新罗关系紧张,多走这条航路。当时西南诸岛已归属日本,可以经由这些岛屿到达唐土。另一条是由大津浦至筑紫的值嘉岛(今五岛列岛和平户岛);由此横断东海至扬子江口。这是公元8世纪70年代以后遣唐使常走的航路。取这条航路是考虑到,经由南岛的航路不仅所需时间长,而且要冒横渡东海的危险,既然同样冒险,不如从筑紫直接横渡东海,缩短航程,节省时间。南路要横越东海,这在造船、航海术尚很幼稚,又没有掌握海洋气象知识的条件下是非常艰难的。遣唐使在往返途中常道风暴,船破人亡,或漂流到南方岛屿被岛人杀害。

三、遣唐使的任务和作用

   使团成员利用在唐一年左右的时间,积极学习唐代科学文化知识。如押使多治比县守曾从四门助教赵玄默学习经书;准判官藤原贞敏善弹琴,在唐期间从上都刘二郎学琵琶;遣庸医师兼医请益营原提成入唐钻研医术,回国后任针博士、侍医等职,为日本医学的发展作出贡献。当时长安不仅是唐代文化的中心,又是波斯、印度、拜占廷、中亚、南海等东西文化的荟萃之地,这就更加丰富了使团成员的学习内容。

   遗唐使还起到了贸易使团的作用。他们到庸后,向唐朝进呈日本政府赠送的礼物,主要有银、统、丝、绵、布等;归国时带去唐朝回赠的礼物,主要有彩帛、香药、工艺品等。这可以看作两国以互赠礼物的形式进行的贸易。当然这些赠品不会直接进入市场,主要是满足天皇及贵族奢侈的需要。尽管如此,唐贷在宫廷贵族及大臣之间还进行交易:“建礼门前,张立三蝗,杂置唐物。内藏寮盲人及内侍等交易,名曰官市。”[注11]这样,唐贷必然有一部分会流入京城市场,起到贸易的作用。

   与此同时,日本朝廷对使团成员按身份发给数量不等的丝、绵、布,作为旅费;又对大使、副使赐给大量砂金。唐朝方面也赐日使物品。所以使团人员从日本带到中国的物品可以用来交易,购买大量唐朝物品带回日本,流入京城市场。可见遣唐使还起了官商的作用。

   遣唐使还有-个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送留学生和留学僧入唐学习;接他们学成回国。如吉备真备、玄防、最澄、空海等都是搭乘遣唐使的船只往返的;所以说遣唐使对日唐文化交流起了很大的作用。

四、遣唐留学生

   遣唐留学生分为留学生和学问僧,一般从有才华的贵族子弟和僧侣中挑选。留学生进入国子监所属六学馆之一,各自学习专业;学问僧主要在长安、洛阳等地各大寺钻研佛教。据木宫泰彦的《日中文化交流史》记载,留唐学生约144名,大部分是学问僧,留学生只有14名。在平安朗以前遣唐留学生的学习时间都较长,有的长达二三十年之久。他们生活起居同唐人一样。有的留学生甚至在唐娶妻生子。由于他们学习时间长,又同中国人久处,所以不仅其文化知识,且在生活习俗上都深受唐的影响,为中日文化的交流和日本社会文化的发展作出卓越的贡献。如膳大丘在长安国子监学经史,回国后任大学察助教;大和长冈在唐学唐律,回国后与吉备真备修订律令24条;营原(木尾)成在唐学医,回国后任针博士侍医,桔达势在唐以文才闻名,回国后推广中国书法。此外,著名人物还有阿倍仲麻吕、吉备真备、空海、最澄、玄防、圆珍、圆仁等。

   阿倍仲麻吕(698-770)717年入唐,学成仕唐,取华名朝衡(晁衡),历任司经同校书(正九品下)、左拾遗(从八品上)、左补遗(从七品上)、仪王(唐玄宗第12子李理)友(从五品下)、卫尉少卿(从四品)、卫尉卿(从三品)、秘书监(从三品,掌经籍图书)等职。他工诗文,同唐代诗人李白、王维、储光蘸、赵弊等人交谊深厚。公元753年朝衡回国时,不少诗人作诗送别。王维的诗写道:“乡树扶桑外,主人孤岛中。别离方异域,音信若为通。”他在途中遭风漂流安南,李白误为沉船遇难,特为诗哀悼:“日本晃卿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
壶。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这首充满情意的掉诗,是古代中日友好史上的佳话。755年朝衡重返长安,先后任左散骑常侍(正三品下)、镇南都护、镇南节度使(正三品)等职。公元770年年死于长安,终年73岁。唐朝追赠潞州大都督(从二品),日本政府追赠正二位。

   吉备真备(公元693年-公元775年)公元717年和阿倍仲麻品一起到长安留学,了35年回国。在唐17年,钻研经史、天文、军事、音乐等各方面知识,归国时带回《唐礼》、历书、乐书、乐器、武器等。回国后任大学助教,教授五经、三史、明法、算术、音韵、篆六道。带回的《唐礼》对月本朝廷的礼仪颇有影响,大衍历于公元763年(天平宝字7年)代替以风历使用。

   公元752年,真备以遣唐副使身份再入唐。公元754年回国后任大宰大式,筑怡土城。称德天皇时,官至右大臣,从二位。著作有《私教类聚》。他在向日本介绍唐代文化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空海(公元774年-公元835年),公元804年随遣唐大使藤原葛野麻吕入唐,在长安青龙寺从惠果学密教。公元806年回国后,传播真言密教。公元816年在高野山建金刚峰寺,开创日本山岳佛教。公元828年在京都设综艺种智院,普及教育。空海工诗文,著《文镜秘府论》、《文笔眼心抄》、《纂隶万象名义》等。死后说弘法大师。

   最澄(公元766年-公元822年),公元804年与空海入唐,在天台山国清寺从师道邃、行满学密教。次年携230部经典回国,弘布天台宗,建大乘戒坛,与南都诸宗对立。著有《显戒论》,《守护国界章》。死后溢传教大师。

   玄防(?一公元746年),于公元716年与吉备真备入唐,唐玄宗赐紫袈裟准三品职。公元735年携经论5000多卷及佛像回国,在兴福寺传法相宗。因治好圣武天皇母藤原宫子的病,入宫参与政治。后来受圣武天皇的宠遇,任为僧正,与吉备真备左右国政。但遭贵族反对,被流至筑紫观音寺。

   圆仁(公元794年-公元864年),于公元838年入唐,在唐学习显密两教。回国后传天台宗,建立常行三昧堂,奠定比睿山佛教兴险的基础。他的著作《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是了解唐代社会的第一手资料。溢慈觉大师。

   圆珍(公元814年-公元891年),公元853年入唐,在唐学天台宗。公元858年回国开创日本天台宗寺门派。著有《法华集论记》、《大日经指归》等。溢智证大师。

五、鉴真东渡

   唐代也有中国人东渡日本,促进中日友好,交流生产文化知识。其杰出代表人物是扬州名僧鉴真(公元688年-公元763年)。他俗姓淳于,江阳县人。14岁在扬州大云寺出家。公元708年到长安实际寺,就弘景禅 师受具足戒。后从名僧学律宗。公元733年南方律宗名僧义威死,签真成为南方戒律的权威,被尊为授戒大师。先后给4万多僧授戒。当时日本缺乏传授戒律的高僧,朝廷派奈良兴福寺荣害、大安寺普照两人到中国聘请鉴真赴日传戒。

   鉴真在公元743至公元748年间曾五次东渡,均因风暴或人祸没有成行。在第五次东渡时,遇大风,漂流到海南岛南端,从海南岛绕经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回到扬州。途中由于劳累和暑热,鉴真双目失明,荣喜病死在端州(今广东高要)。公元753年10月遣唐大使藤原清河等归国时,到扬州拜见鉴真,邀请一同赴日。鉴真不顾年迈失明,答应同行。公元753年12月20日鉴真抵达萨摩的阿多郡秋妻屋浦(今川边郡秋目)。年底到达九州大宰府,公元754年2月入京,这时鉴真已是66岁的老人了。

   鉴真东渡历时11年,先后六次方成功,可见其赴日传教的决心之大。和鉴真一起到日本的有法进、县静、思托、义静、法载、法成等弟子共24人,带到日本的物品有佛像8种、佛具7种、佛经34种、字帖3种。鉴真在日本受到热烈欢迎,朝廷对他极为崇敬,授与传灯大师称号,其他僧人也各授位赐物。公元754年4月5日,鉴真在东大寺卢舍那大佛前筑坛授戒。亲主戒坛,首先为皇族授戒,其次为澄修等440名僧人授戒。天平胜宝8年(公元756年)鉴真被任命为大僧都。天平宝字3年(公元759年)按唐朝寺院布局,完成唐招提寺的建筑,鉴真从东大寺迁居寺内,使律宗在日本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教派。

   天平宝字7年(公元763年)5月6日,鉴真圆寂,享年76岁。弟子忍基制作一尊鉴真的干漆坐像,思托撰写一部《大唐传戒师僧名记大和上鉴真传》,以悼念这位中日文化交流史上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僧。

六、白凤文化

   随着律令制的建立和中日文化的交流,出现了灿烂的白风、天平文化。白凤文化指大化改新(公元645年)至迁都奈良(公元710年)时期的文化,仍以佛教艺术为核心。它的前半期深受中国六朗文化影响,后半期则显示唐代(盛唐前期)文化的影响。

   奈良药师寺东塔是遗留至今的白凤文化时期最出色的建筑。这是一座三层塔,但每层都附有飞檐,所以看起来好象是六层。塔顶上耸立着相轮,给人以明快的感觉。雕刻方面,作于公元658年的大阪观心寺的观音像具有北齐、北周的雕像特色;大阪野中寺的弥勒像,有天智天皇5年(公元666年)的铭文,此像衣襟边缘雕着的连珠花纹,是隋代由西方传到中国的图案。日本从这时开始,在佛像、佛画上也使用这种花纹,受中国的影响可以想见。[注12]

   属于白风后期的兴福寺佛头,具有杏仁形眼、鼻有棱角、嘴唇写实、含着古典的微笑。在日本,这种式样的白风铜像很多。持统朝(公元687年--公元696年)制作的奈良药师寺药师三尊像则是初唐式样,其源流出于龙门奉先寺的卢合那大佛。

   绘画方面,法隆寺金堂的壁画最为著名,可惜公元1949年被烧损。这是采用线描与晕染法画出的立体感和真实感很强的杰作。法隆寺金堂的壁画与印度阿旅陀石窟的壁画相似,可见它的描绘法是从印度经中国传到日本的。公元1972年从奈良县高松家古坟中发现的壁画引起史学界注目,壁画用鲜明的色彩,精湛的技巧,绘有青龙、白虎、男女像等。高松寡的壁画可与法隆寺金堂的壁画相媲美。根据王仲殊的推定,高松家壁画是7世纪末或8世纪初的作品,“壁画中的天象图、四神图及男女人物像的装束、服饰等,都深受中国文
化的影响,具体生动地说明了当时中日两国文化交流之密切。”[注13]

   奈良时期编辑的《万叶集》中不少和歌出自白凤文化时期皇族及其臣下歌人之手。和歌用万叶假名写成。所谓万叶假名是借用-汉字的音和义写出日语音声的文字。这个时期的和歌大都是描写风景的叙景歌或歌颂皇室的赞歌。和歌的五七调受汉诗五言七言形式的影响,长歌后面常常附有的反歌是受汉赋反辞的影响。著名的歌人有柿本人麻吕、额田王等。大化改新以来,不少皇室贵族能写作六朝风格的汉诗,后世编辑的《怀风藻》中即收录了白风文化时期大友皇子等16人的28篇诗。这个时期的汉诗尚处于模仿阶段。

七、天平文化

   从狭义来说,天平文化是圣武天皇统治的天平时期(公元724年--公元748年)的文化;从广义来说,天平文化是前代白凤文化与平安初期弘仁文化之间的文化,即整个奈良时代(公元710年--公元794年)的文化。它深受盛唐文化的影响,可以说是盛唐文化在日本的移植。

   宗教方面。自推古朝以来,朝廷一直保护佛教。推古朝时期寺院只有46所,到了持统朝(公元690年-公元697年)增至545所。在天平时期政府想借佛教的势力,解决律令制下的社会矛盾,极力提倡以保佑国家为教义的最胜王经、仁王经、法华经。朝廷下沼建立国分寺与建造东大寺大佛。这时佛教已成为国教,寺院多数为官寺,寺中僧侣诵读最胜王经、仁王经、法华经,祈祷国家平安。大约在天平胜宝3年(公元751年)以前,成立法相、三论、律、俱舍、成实、华严等所谓甫都六宗。宗并不是后来的教团,而是研究经论的学派。相传法相宗的僧侣行基,在民间修桥、筑堤,受到百姓的敬仰。

   中国的儒学也被日本政府极力推广。大学、国学以儒家经书为主课,用儒家思想培养各级官吏。天平宝字元年(公元757年)孝谦天皇下令,每家必备一部《孝经》,精勤学习。

   教育方面。日本政府为全面吸收唐朝文化,中央设大学,地方设国学,作为培养官吏的机构。大学招收五位以上官吏的子弟、东西史部子弟或八位以上子弟和国学生中出贡举(选才荐举)者,定员为400人。教授的课程是明经(儒家经典)、明法(法律)、纪传(历史)、音、书、算等学科,其中以明经科为主。明经科专修经学,又分大经(《礼记》、《左传》);中经(《毛诗》、《仪礼》、《周礼》);小经(《周易》、《尚书》、《论语》、《孝经胸各科。大学有大学头、大学助、大允(允=丞,三等官)、小允、大属(属=佐,四等官)、小属等官员。除大学外,中务省的阴阳案中设历博士、天文博士,教授历法、天文知识。宫内省典药案置医博士、针博士、按摩博士、药园师,传授医学知识。

   地方各国设立的国学,主要选拔郡司子弟入学,学员名额20至50人。教授的课程以纪传科为主,官员设置与大学相同。

   文学方面。公元751年汇编的第一部汉文诗集《怀风藻》,收录了贵族、僧侣等64人写的120首诗。著名的《万叶集》完成于奈良末期,编者不详,但最后可能由大伴家持编撰。《万叶集》是日本最古的和歌集,共20集,收录自仁德天皇至淳仁天皇约四个世纪半的长歌、短歌、旋头歌(和歌之一种)4500首。《万叶集》中出现的诗人大都是天皇、贵族,但也有防人(守卫九州海岸的士兵)和关东的农民。这个时期的著名诗人有山上忆良、大伴旅人、山部赤人、大伴家持等。山上忆良曾以遣唐使少录的身份到过唐朝,受唐文化影响较
深。他的《贫穷问答歌》是描写班田农民悲惨生活的优秀作品。

   和铜5年(公元712年)第一部史书《古事记》问世,共三卷,太安万侣撰。第一卷为神代卷;第二卷为神武天皇至应神天皇卷;第三卷为仁德天皇至推古天皇卷。书中掺杂很多歌谣,可见它又是一部文学书。养老4年(公元720年)由舍人亲王为总裁,编成《日本书纪》30卷,它是一部模仿中国的正史体裁,用汉文书写的编年体史书。史料价值高于《古事记》。公元713年年命诸国编纂《风土记》,它是一部地方志,现存播磨、常陆、出云、丰后、肥前等五国《风土记》,其中《出云风土记》保存完整,其他都残缺不全。通过此书可以了解8世纪前期的地方状况。

   建筑方面。日本寺院建筑的布局、风格、雕刻、绘画等都受唐朝影响。如天平元年(公元729年)道慈监造的大安寺,全仿长安西明寺。现存天平时代的建筑有唐招提寺金堂、东大寺法华堂(三月堂)、法隆寺梦殿、东大寺正仓院等。唐招提寺金堂是天平时代最大最美的建筑,大都采用唐代建筑式样。其正面的凸肚状列柱,柱子上面的三层斗拱,屋脊两端高翘的鹏尾,四注的屋顶,配合得当,庄重美观。

   雕刻方面。奈良初期,藤原京的元兴寺、大安寺、兴福寺、药师寺等全部迁到平城京,加之圣武天皇新造的东大寺、称德天皇新造的西大寺,寺院极多。需要安置佛像,因而这时期的雕刻也发达起来。雕刻式样受初唐、盛唐、中唐的影响。

   国中公麻吕建造的东大寺本尊卢舍那佛金铜像于天平胜宝元年(公元749年)竣工,公元752年举行开眼大会。此像高15公尺,表示了日本赠刻的顶点。大佛完成后经多次火灾,现在的大佛大部分是17世纪雷建的。天平时代盛行泥塑像和干漆像。东大寺法华堂的14尊天平佛都是超过一丈的巨像。这些像分成两列,一列是本尊不空索观音、梵天、帝释、四天王、二力士(以上干漆像),一列是执金刚神、日光、月光、吉祥天、辩才天(以上泥塑像)。东大寺戒坛院的四天王像和新药师寺的十二神将像是有名的泥塑像。唐招提的鉴真像是干漆像,写实感很强。天平后期从唐朝传来新的式样即木雕像,唐招提寺的两尊不空索观音、药师如来,大安寺的圣观音、杨柳观音、四天王都是这种木雕像。

   著名的绘画遗品有正仓院的树下美人图、药师寺的吉祥天画像。这些丰满的美人画都受到唐朝画风的影响。

   当时的工艺品收藏在正仓院、法隆寺。正仓院珍藏的遗品主要是圣武天皇的遗物,还有光明皇后奉献东大寺的,种类有武器、乐器、文具、日用器具、游戏用具等。这些物品中有采用铸金、雕金、透露、金银镶嵌、镀金等技术制造的金工艺品;有施用徐漆、干漆、平脱、螺钿、密陀绘、末金楼、菏绘(描金漆画)等技术制造的漆工艺品;有锦、续、毛戴等高级纺织品;有以濒织、萌濒、夹纪法染制的染色品;有雕花玻璃工艺品;有施彩釉的陶器。这些工艺品的式样和图案,不仅反映了唐风,还表现出印度、西域、波斯、东罗马、希腊等地工艺风格,说明天平时代不仅吸收了唐文化,又通过唐朝汲取世界各地的文化。正仓院不单是日本天平文化的宝库,也是世界古代文化的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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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挑文师:攀握织锦、织绫技术的织部司人员.

[2]“延喜式”:醍醐天皇延喜5年(905)编修律令的施行细则。

[3]胡锡年:《随唐时代中日关系中的二三事》,《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78年第3期。

[4]“和铜开弥”,弥为古日文“宝”的异体字,“珍”的俗体字;“皇朝12钱”,指和铜开弥(公元708年)、万年通宝(公元760年)等12种以初铸年号为标志的铜钱。

[5]当时按公民的贫富分成上上户、上中户、上下户、中上户、中中户、中下户、下上户、下中户、下下户和等外户。

[6]町步:日本文量土地、山林面积的单位,一町步约99.2公亩。

[7]国家规定的垦田限是“亲王一品及一位100町,二品及二位400町,三品及三位300町,四位200町,五位100町,六位巳(以)下八位已上50町,初位已下至于庶人10町。但郡司、大领、少领30町,主政、主帐10町。”《续日本纪》第15卷。

[8]《大日本古文书》,卷4。

[10]史书称之为“段富富豪之辈”、“力田之辈”等。

[11)《续日本后纪》承和6年10月条。

[12]久野健:《古代雕刻论》,《岩波讲座日本历史》古代篇第3卷第325页。

[13]王仲殊:《关于日本高松家古坟的年代问题》,《考古》1981年第3期第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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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 20: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这些已经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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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18: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章呢,我不想在一个网页上贴太多了,会把网页搞太长的
到奈良了,接着是平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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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18: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平安时代(794—1192)

第一节 桓武朝的改革与班田制的崩溃


一、迁都平安与桓武朝的改革

   公元8世纪中期后,由于土地私有化和阶级分化的发展,班田农民大量离开土地逃亡以及庄园的产生,公地公民制和班田制日益动摇。公地公民制和班田制的动摇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进而危及封建集权国家的统治。

   公元8世纪末,日本统治阶级适应当时阶级斗争形势,在公地公民制的框框内进行一些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国家收入和巩固统治的有限度改革。公元781年桓武天皇(公元781年-公元808年在位)即位。为了推进改革,他在打倒僧道镜而取得统治实权的藤原种继(公元738年一公元785年)支持下,于公元784年迁都山背国(今京都府中南部)的长冈,离开了贵族和大寺院等守旧势力盘根错节的平城京。守旧势力企图加以阻止,将倡议迁都者藤原种继杀害,但是大伴氏、佐伯氏、丹治比氏等阴谋分子旋即受到严惩。延历13年(公元794年)都城又从长冈迁到山背国的葛野,称平安京(今京都)。从迁都平安至公元1192年镰仓幕府建立的400年期间,史称平安时代。平安时代以后,京都仍是日本的都城,直至明治维新时。

   桓武天皇积极维护法制,刷新新地方政治。公元786年制定国郡司考绩条例16条,用以考核地方官吏政绩,打击贪官污吏。延历16年(公元797年)新设勘解由使,责成其严格监督新任国司与前任的交接事宜[注1],起到整饰地方官纪的作用。另外任用有才能者为郡司,突破谱第禁区,还大力裁减编外国司郡司。

   社会经济制度方面也进行了改革。桓武天皇鉴于班田收授制度在其实施上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乃将班授时间从6年一班改为12年一班。他还实行贷稻(出举稻)制和改革良贱制度,将出举稻的利率从50%降至30%;公元789年承认良贱之间通婚为合法,所生子女为“良民”。良贱制度修改是从法律上取消奴隶制度的一个重
要步骤,在此基础上,10世纪初醍醐天皇统治时期(公元898年-公元929年)终于法律明定废除奴隶制。[注2]

   在军制方面,由于公地公民制在瓦解,公民兵制已行不通,延历11年(公元792年)桓武天皇乃废除边境以外各地的征兵制,而代之以从郡司子弟和富裕者中招募的“健儿制”。[注3]桓武朝改革使农民的债务负担和徭役负担相对地有所减轻,奴婢逐步得到解放,这应视为班田农民和奴隶长期以来进行各种形式斗争的另一成果。

   桓武朝的改革使封建国家的经济军事实力有所增强,天皇制集权国家的权威得以保持。自公元789年起桓武天皇三次用兵东北虾夷地区,第三次时任命坂上田村麻吕(公元758年-公元811年)为征夷大将军。延历21年(公元802年)田村麻吕率军4万往征,确保了北上川中游胆泽之地,在此筑胆泽城置镇守府;803年又在胆泽城以北筑志波城,从而巩固了这个地区的封建统治。桓武天皇也曾向日本海方面出羽开拓疆土,势力达到能代川流域。

二、磋峨等朝的改革

   桓武朝以后诸代天皇也进行了改革。搓峨天皇(公元809年-公元822年在位)为加强天皇权力,提高工作效率,对政府机构进行了整顿,设置“藏人”和“检非违使”。这两者都是令里没有规定的官职,故称“令
外官”。藏人侍于天皇左右,掌管机密文件,传达天皇沼效。检非违使执掌京都军事、警察、审判事宜。这两个原属临时性的官职后来改为常设,置藏人所和检非违使厅,权限越来越大。随着不断改革,原有许多律令内容已经过时,条文需要不断修改。搓峨天皇命制定“格式”,取年号名《弘仁格式》。“格”是经过修改的律文,式是为律文之应用所做的种种细目规定。淳和朝于天长10年(公元833年)修成养老令官撰注释书《令义解》10卷,统一和固定了令的解释,并具有令的同等效力。清和朝于贞观11年(公元869年)制定《贞观格式》(格12卷,式20卷),还模仿唐制进一步改进了宫廷仪式。这样,桓武之后的几个天皇企图通过设置令外官和制定格、式,为重建和维持动摇了的律令制作了不懈的努力。

   封建统治阶级虽然进行了一些政治改革,但是作为早期封建国家掠夺农民的土地制度--班田制的崩溃仍然是不可避免的。进入公元9世纪,班田制已难以推行,征课庸调已无意义。桓武改革之后,京畿地方从公元810年至公元827年的17年间甚至没有举行过班田,而从公元828年班田到下一次班田(公元881年)更整整经历了53年的岁月。

三、田堵制的出现

   由于班田制的崩溃,国家为保证财源,便不得不采用新的租赋征课方式,“田堵制”(负名制)于是出现。田堵制就是让较殷实的农户每年承包一定面积耕地的经营,担负纳租责任。这种承包人称“田堵”(亦作“田刀”、“田部”),所承包的耕地称为“负名”,“田堵”承包耕地每年春天要向国家提出申请书(“请文”)订立契约。田堵制的采用,一方面表明在班田停止后国家力图通过这种方式来阻止土地归农民所有,继续维持土地国有制;另一方面又表明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8世纪中期以来班田农民斗争的成果,即承认
了农民对实际耕作的土地的占有。“田堵”一词似乎就是来源于土地占有者在其所占土地的周围筑堵(墙)的习惯。当然由于规定契约一年一换,说明田堵的这种土地占有还是很不稳定的。随着田堵制的推行,政府征课租赋已不再按照公民户籍上的人头,而是按照登记在土地册上的田堵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了。

   田堵制大约出现于公元9世纪。后来田堵由于坚持斗争,得以逐步加强耕地的占有权,对耕地的占有相对稳定,给所占土地加上自己的名字,称为“××××名”。于是产生了“名田”,它的所有者称为“名主”。“名田”可以继承和转让、“名主”对“名田”的这种权责称为“名主职”。“名田”一般是1至3町,个别的才达十几町或几十町,因而所有者有小名主(小名田堵)和大名主(大名田堵)之分。小名主是富裕农民、自耕农,基本依靠自家劳力耕种名田,劳力不足者将部分名田租给“小百姓”、“作人”、“名子”等贫困农民。大名主是“领主名主”,多在边疆地带。他们的名田经营方式不尽一致,或全部出租,或部分出租,没有出租的部分作为直营田自耕。在直营田里往往以具有半奴隶式依附农民身份的“下人”充作主要劳力。名主虽然有大小之分,包括不同阶层,但在对国家的关系上他们的立场基本一致,因为国家对他们都同样征租和征调徭役。

四、地租形式的演变

   公元11世纪以后,名田不仅是国衙领地的基本赋课单位,也成为庄园的基本赋课单位,因为庄园的大部分已由名田构成。名主的主要负担是向庄园领主交纳年贡(稻谷),其量相当于收成的1/5至1/3,还负担“杂公事”即临时和经常向庄园领主提供的日用必需品,包括各种农副产品、山林产品和手工业品。他们还被课以各种徭役(“夫役”),如果庄园距京都较远,课役可用交纳实物代替。由于名田经营成为庄园经营的基本方式,作为庄民格役劳动主要对象的庄园领主的直营地(“庄田”)便越来越小,9世纪70年代占庄园耕地面积1/6([注4],至公元12世纪30年代便减少到1/5至。1征0之间。[注5]

   这样,平安前期班田农民通过不屈不挠的斗争,终于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他们进行生产的最大障碍--徭役负担,大多变成国棚和庄园里的小名主,相对地获得了为提高自己生活所需要的有利条件。马克思指出:徭役地租是“最简单的和最原始的地租形扩闭,是建立在早期封建社会“劳动生产力的不发展,劳动方式本洲原始性”[注7]的基础上的。实物地租同路役地租相比,“生产者已经有了较大的活动余地,去获得时间来从事剩余劳动,这种劳动的产品,同满足他的最必不可少的需要的劳动产品一样,归他自己所有”。[注8]这对于发挥生产者的劳动和改进生产技术的积极性很有作用。因此可以说,平安前期以来封建地租主导形式从徭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换,是日本早期封建社会发展的标志之一。



第二节 庄园制的形成与经济的发展


一、庄园“不输不入”化

   庄园除了以“神田”、“寺田”等不输租田为基础形成的外,原则上都是输租庄园,即庄园主必须从征收庄民的年贡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田租上交国家,并且在初期,庄民还被国家课以临时杂役等“国役”,庄园土地的调查权(“检田权”)也属于国衙,国衙的检田使和征税吏等各种“国使”有权进入庄园(“入部”)进行检田、收租和征调劳力。马克思说:“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注9]庄园主不能独占地租而必须把它分给国衙一部分,说明直至乎安前期庄园尚不具有完全私有地的性质。

   从9世纪起,贵族庄园主开始争取自己的庄园不输租化。他们借助自己的权势,设种种口实向政府申请庄园免租。政府一旦批准;便发放可不输租的“太政官符”和“民部省符”。这种手续称“立券庄号”,获得不输租特权的庄园称“官省符庄”。这种庄园出现于今世纪中叶。10世纪以后,庄园主又开始力争获得“不入”特权。“不入”原来仅指国衙检田使等不得进入庄园,后来它的涵义扩大到不承认政府在庄园里拥有司法权和警察权。其结果,取得不输租权、杂役免除权、不入权的庄园便完全排除了国衙的一切干涉,庄园主获得了统治庄园的一切权力,变为领主,庄园则成为他的私人领地。不输不入庄园自公元11世纪起迅速增多,至公元12世纪在日本各地已经到处皆是。

二、封建领主等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

   10世纪以后,有别于自垦地型庄园的寄进型庄园逐渐增多。这是指通过接受“寄进”(进献)土地形成的庄园。原来地方开发领主为得到权力的庇护和借助这种权力使自己的庄园不输不入化,便往往把自己的庄园进献给中央贵族和大寺社,奉之为领主,称之为“领家”,分给庄园年贡的一部分,自己则保留“下司职”或“预所职”(均指庄官)[注1-],留在原地,管理庄园。如果“领家”以为自己的权势仍不足以同国司抗衡,则将庄园进献给更有权势的贵族,奉之为“本家”[注11],于是“本家”成了更高一级的领主。从而在庄园内部形成“本所职”一“领家职”,“下司职”这种层层瓜分年贡、土地的等级所有的体制。

   但是,庄园领主土地等级所有制既不同于后来武家领主等级所有制,也不同于西欧封建领主土地等级所有制。它不是通过自上而下分封领地,下放土地所有权的方式,而是通过自下而上层层进献土地所有权的方式形成的。而且这种土地等级所有制,由于进献者和受献者之间没有建立以私人武装组织为基于的严格等级关系(主从关系),所以得不到强有力的保证。进献者和受献者间只是寄进契约所规定的关系,而这种规定主要是保证进献者(开发领主)在庄园里的实力地位。[注12]实际上,“本家”、“领家”等各级领主大多是名义上的领主,充任庄官的开发领主才是庄园的实际所有者。他们不只掌握庄园经济、行政、司法等权力,而且也是庄园武装力量的组织者。庄园领主能不能顺利地调动庄园武力,完全取决于庄官的态度。正因为如此,后来许多庄官成为武家政权的支柱。所以这种庄园领主土地等级所有制是极不稳定的。

   这个时期庄园的农民已经成为庄园的专属农民,即“庄民”。庄民生产粮食、农副产物、山林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这些产品除满足庄民本身需要外,还供应住在奈良、京都的庄园领主。庄园领主只有那些高级享用品才依靠中国的输入,满足他们的奢侈生活。这表明,庄园经济是一种农业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自给自足经济,整个庄园便是一个同外界很少联系的经济整体。

   公元12世纪,庄园领主制确立起来。封建庄园占全国土地之半,而所剩余的一半土地由于“知行国”制的确立,也逐渐封建领地化了。“知行”意为对土地财产的直接支配。“知行国”或“领国”是指特定的个人(皇族、廷臣、后来也包括“武家栋梁”)拥有知行权的国(地方),实际就是采地。至公元13世纪,这些知行国进一步变成了皇亲、权贵和武家的世袭领地。

三、封建经济的发展

   公元10世纪以后,铁制农具和使用牛马耕作在田堵、名主中已普及,水稻生产方法获得显著进步。如实行播种前浸种,插秧,开始用水车灌田,还懂得田间除草,利用稻架晒干的干燥法等等。[注13]水稻产量因之有了提高,从前国家从农民那里充其量只能收缴产量3%的租,而现在庄园领主却能够从名主那里征收产量30%的贡租。公元10世纪的日本古辞典《倭名类聚妙》中列举的旱田作物(粮食和莱蔬)多达70种(14),证明这一时期旱田作物也得到显著发展和普及。

   农业同手工业的分工扩大了。在古老城市奈良、京都和一些庄园附近的手工业作坊,拥有掌握特殊技能的工匠:织匠、木匠、泥瓦匠、刀匠、炉匠、漆器匠、金银器匠、佛像铸造匠等等。这些工匠或按订货生产,或从事寺社和官衙的建造、修理工作。商业也有发展。在奈良和京都,从市集商业已发展到店铺商业,出现称作“市人”、“市女”的独立商人。在地方,寺社门前和庄园要地都开辟了定期集市,出现称作“贩夫”的独立商人。在水陆要地出现了称为“津屋”[注15]、“问”[注16]一类的货栈,经营货栈的“问丸”(往往是经济力量雄厚的名主)为庄园保管、运送年贡或代理贩卖,收取手续费。在物资集散 。最繁盛的淀川沿岸这类货栈特别多。



第三节 藤原氏的摄关政治


一、摄关政治的出现

   在公地公民制破坏的同时,天皇政治(律令政治)也危机四伏,其标志之一就是藤原氏摄关政治的出现。早在奈良末期僧侣政权垮台后,贵族势力复又膨胀,以大化改新功臣自居的藤原家的势力恢复显著,尤以其四家中之北家一直扶摇直上,至9世纪下半期,竟达到建立摄关政治、独揽朝政的地步。

   作为最大的权门贵族,藤原氏一直受到天皇政府的优厚赏赐,以接受“职分田”、“位田”、“职封”、“位封”和临时赏赐的名义,获得大量土地、劳力和财富,远胜他人。这是藤原氏政治发家的经济基础,但能攫取最高权力,主要是靠不断玩弄权术打击他氏,以及同皇室联姻取得外戚身份的手段。公元9世纪初,藤原冬嗣(公元775年-公元826年)在被任命藏人头之后,立即将其女儿送进宫中作仁明天皇女彻,因其女生文德天皇(公元850年-公元857年在位)而获得天皇外祖父身份。冬嗣之子藤原良房(公元804年-公元872年)如法炮制,也将其女送进宫中,从而成为清和天皇(公元858年-公元875年在位)的外祖父,再通过制造“承和之变”[注17]和“应天门之变”[注18]等一系列政治事件,压倒政敌。结果先则于公元857年以文德天皇母舅身份破例当上非皇族身份的第一个太政大臣,继则翌年以太政大臣身份为幼小外孙清和天皇“总摄庶政”,进而于贞观8年(公元866年)正式获得“摄政”称号,开始了名副其实的人臣(臣下)摄政。良房之后,其养子藤原基经(公元836年-公元891年)任摄政,并于公元887年[注19]被刚即位的宇多天皇赋予总揽国政全权。沼书说:“其万机巨细,己统百官,皆先关白太政大臣,然后奏下。”[注20]“关白”一词出自《汉书》,系“禀报”之意,在日本不久便变为官职之名。这样,藤原氏便开创了日本史上“关白政治”这一特殊政体,即以外戚身份在天皇年幼时作“摄政”、天皇成年后作“关白”的政体。

   以藤原氏为代表的官僚贵族集团的统治已完全失去进步性,政治上腐朽,生活上堕落。他们追求的是富丽堂皇的宫殿、神社和当作别墅用的佛寺,盛大的节日仪式,游宴,装潢贵族老爷身份的文学和音乐。对于满足这种奢侈生活来说,来自国家的庞大收入犹感不够,于是便大搞卖官政治。对于能够出钱承包工程的人,按其出钱多少卖给国司及其以下相应的官职。国司一职最有贪污发财的机会,许多官僚贵族纷纷通过贿赂藤原氏弄到兼任国司之职,身在京都,派代宫赴任,称为“遥任”。国司毫不顾及生产,在国衙领内瞬任代官搜刮人民,因此有“受领”绰号。当时流行着“受领跌个跟斗也要抓把土”的说法,形象地说明了国司的贪婪。

二、“延喜、天历之治”

   藤原基经死后,宽平9年(公元897年)宇多天皇让位给醍醐天皇(公元897年-公元930年在位)。醍醐天皇为抑制藤原势力,不置摄关,实行亲政。为维护律令制度,授权政府严厉监督国司行为,严禁国司拖延轮换,取消遥任国司;励行班田制度,禁止院宫王臣私占空闲地、荒田、山川英泽,即禁止新立庄园;铸造“延喜通宝”。在他统治期间还完成了《延喜格、式》的编纂,它与《弘仁格式》、《贞观格式》总称《三代格式》。这《三代格式》加上《大宝律令》、《养老律令》,形成日本早期封建国家一套较完备的法典。

   延喜14年(公元914年)醒酗天皇向群臣征求治国意见,式部大辅三善清行(公元847年-公元918年)提出了著名的《上谏书》(《意见封事》)12条。他在《上谏书》中首先指出了严峻的现实:“自后风化渐薄,法令滋彰,赋敛年增,徭役代倍,户口月减,田亩日荒。”加以建寺造佛,帝室权贵奢侈浪费日甚,导致国库空虚,经济凋敝。他建议:应请“消水旱求丰穗”、“禁奢侈”、“赦诸国随现口数授口分田”、“加给大学生徒食粮”及“依旧制增置判官”等措施。[注21]醒酗天皇予以认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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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名   │ 卷数   │        编辑者│    编成时间│    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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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仁格│    10  │    藤原冬嗣等│     820    │      820   │
│    弘仁式│    40  │      同上    │     820    │      820   │
│    贞观格│    12  │    藤原氏宗等│     869    │      869   │
│    贞观式│    20  │      同上    │     87l    │      871   │
│    延喜格│    12  │    藤原时平等│     907    │      908   │
│    延喜式│    50  │      同上    │     927    │      967   │
└─────┴────┴───────┴──────┴──────┘
   醍醐天皇的治国方策为村上天皇(公元946年-公元967年在位)所继承。他在统治期间下令禁止奢侈,节省开支,降低物价,还制定“新仪式”’铸造“乾元大宝”。天德元年(公元957年)大内记营原文时(公元899年一公元981年)上书天皇,提出“禁奢侈”、“停售官职”和“恢复鸿炉馆”等三条建议,受到天皇重视。[注22]

   醒酗、村上两皇实行亲政,改除时弊,被史书誉为“延喜(醍醐年号)之治”与“天历(村上年号)之治”。实际上这两代政绩并无效果,律令制度继续走向崩溃,因为他们所依靠的宫廷贵族已经无所作为,维护公地公民制和天皇制已和时代趋势背道而驰了。

三、摄关政治的确立

   “延喜、天历之治”对藤原氏的摄关政治来说是一次危机。及至安和2年(公元969年)当时的摄政藤原实赖迫使左大臣源高明下台之后,藤原氏的摄关政治终于牢固地确立。因为正是从10世纪下半期起,藤原氏通过接受庄园寄进开始变成大庄园领有者,而且为势愈猛。至11世纪中叶,藤原氏庄园已占全国土地十几分之一[注23],“天下土地悉成一家之领”,从而扩大了摄关政治的经济基础。此后百余年,藤原氏一直专擅朝政,随意废立天皇,管理摄关家的机关“政所”成了国政的中心,从摄关家发出的命令作为“政所下文”、“殿下御教书”,取代了迄今为止的“宣旨”、“官符”,朝廷变成仅司礼仪的场所。藤原道长有四个女儿被选为后纪,后一条、后朱雀、后冷泉三天皇皆其外孙。他有一首诗道出了他执政30多年得意的心情,其
中一句是:“此世即我世,如月满无缺。”

   摄关政治继续腐败下去,地方国司对农民的掠夺日甚。永延2年(公元988年),尾张国(爱知县)八个郡的郡司、农民来到京都,向朝廷控诉国司藤原元命的暴政,要求罢他的官。从控诉的31条罪行来看,藤原元命在其三年任职期间额外征收了17万石租米和大量绢、庶、油及其他物品,侵吞了发给下级官吏的薪俸和施舍给饥民的粮食。元命的儿子强征农民牛马,谁若陈述苦请便以暴力相加。元命还驱使郡司、农民耕种他一族的私有地,逼迫人们替四、五十年前死者和逃亡者偿还欠债。[注25]藤原元命的暴行仅仅是无数国司暴政
的一个例子。


第四节 农民的斗争与武士阶层的形成

一、农民的斗争

   从9世纪后半期起,农民纷纷组织起来,以直接向朝廷控诉(“直诉”)的形式同国司进行斗争,上述公元988年尾张国八个郡郡司、农民的“直诉”就是一个典型。从10世纪末到11世纪40年代,尾张、淡路、大和、因幡、加贺、丹波、但马、近江、赞歧、和泉等国的农民接踵上京,在距天皇宫殿最近的阳明门前集会直诉。被神社和寺院所统治的豪族和农民也展开了同样的斗争,如伊势神宫的“神人”[注26]、九州宇佐八幡宫的“神人”、兴福寺和延历寺的“大庄”[注27]等也纷纷来京直诉国司。农民的斗争不仅以直诉为限,在地方,农民或是在武装起来的豪族率领下进攻国府,或是变成统怕阶级所诬蔑的“强盗”、“路劫”、“山贼”、“海贼”。一些地方豪族利用农民同国司斗争是为了抗拒国司对私有地的干涉,拒纳租税相同国司争夺劳力。天安元年(公元857年),对马国的郡司率“党类”300人袭击了国府。贞观3年(公元861年)武藏国出现了“凶猾结党,群盗满山”的形势。元庆8年(公元884年),石见国的两名郡司抗议国司恶政,同270名农民袭击国府,打死国司。以物部氏水为首的“东国强盗”袭击国郡官仓,截获运往京都的贡物、驮马、运船,从公元889年起活动10余年之久。几年后,“坂东群盗”也开始行动,踏遍信浓、上野、甲斐、武藏各地。在京畿地区,有一些武装的破产农民、流浪人不时闻进京都,袭击、火烧皇宫、摄关家和留京国司的邱宅。据统计,从公元960年至公元1167年的200年间,皇宫被烧33次,平均每隔6年就发生一次。[注28]直至公元11世纪30年代;各地方仍然是“国内骚动,众人相互敌视,每日皆斗”[注29]的形势。

二、武士与武士团的产生

   农民反对藤原政权的斗争中,新兴武士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从9世纪中期起,强大的庄官(往往是在乡领主)逐渐组织起以自己的一族为骨干的私人武装力量,借以镇压庄民,反抗国司,保卫庄园和扩大庄园。所谓武士和武士团,就是以在乡领主为核心组建的武装组织。随着军团制的崩溃和健儿制的采用,这种武装组
织日益成为一种制度化了的、公认的军事力量。

   武士[注30]和武士团也出现在国有地即“公地”、“国衙领地”。这时残余的国有地实际上日益变成中央政府作为“本家”,身在京都的遥任国司作为“领家”,国衙官吏作为庄官而层层掠夺名主的一种庄园。这种国衙官吏和庄园庄官一样,也已走向在乡领主和武士化的道路。还有,在藤原氏垄断政权的情况下,许多被排挤的中下层贵族来到地方当国司,其中有一些同地方豪族联姻,任期满后也不回京而定居下来,蓄养武士,在地方发展势力。这一类贵族中有一些是属于出身皇族而被赐与新姓降为臣籍的人。

   武士团是按照宗族结合、主从结合这两种关系组织起来的。在乡领主往往都有一门庞大的宗族。在某一门中,在乡领主本身是“本家”,此外都是“分家”。“本家”就是族长,当时称为“(物心)领”(总领)。“分家”称为“庶子”。“分家”奉“本家”为首领,听从其命令。一旦有事,该一门便团结起来战斗,“(物心)领”任指挥。在平时,祭祀祖先和祭祀一门的神祗也是(物心)领的权利与义务。当时武士团的这种结合极其牢固。主人同从者结成主从关系,乃是主人从其宗族子弟和非宗族子弟中挑选出有能力的人作“从者”,给与从者土地并予以庇护。出-身宗族子弟的“从者”称“家子”,出身非宗族子弟的“从
者称为“郎党”或“郎从”。“从者”在战时和平时须尽军事和其他义务,绝对效忠主人。主从关系是武士团的重要支柱。大约10世纪以来,武士团已经出现在各地,几个小武士团合并成大武士团,小武士团头领变成强大“主君”的“郎从”。武士团的武力开始得到官方的承认,国司常任用武士团的首领为“押领使”和“追捕使”,委以军事、警察之权,维持地方封建秩序。有的武士被召到京都,或警卫皇宫(“泷口武士”),或充当中央贵族和寺社的“侍者”(卫士)。这时武士的活动基本上还仅限于地方。

   武士团迅速成长,其中成长最快、最强的要算桓武平氏和清和源氏的武士团了。平氏是桓武天皇的子孙,689年高望王被赐与平氏之姓,充任上总(今千叶县南部)“介”(国司二等官),赴任后定居于此。此后他的子孙便在关东上总、下总、常陆各国(今干叶、茨城等县)作为武士扩充了实力。清和源氏是清和天皇的子孙。经基王 被赐与源姓降为臣下,公元10世纪30年代任武藏介。其子源满仲(公元913年-公元997年)公元10世纪中期任摄津守,定居于此。经多年经营,子孙便在近路的摄津、河内等地发展了势力。

三、武士团的叛变与源、平两氏的倔起

   公元10世纪30年代几乎同时发生了两大叛乱事件--“平将门之乱”与“藤原纯友之乱”。前者发生在承平5年(公元935年),后者发生于天庆2年(公元939年),故史称“承平、天庆之乱”。平将门(?一公元940年)属于桓武平氏一族,定居下总地方,公元935年同族发生内订,朝廷进行干预。为此他纠集反抗国衙的关东武士驱走关东北部地方官,公元939年宣布关东八国独立,在下总猿岛筑起宫殿,自称新皇。惊慌的朝廷于公元940年派军征讨,但征讨军末到,叛乱已被平氏同族平贞盛和下野押领使藤原秀乡平息,这两人都是地方武士。藤原纯友(?一公元941年)是伊豫国(今四国爱援县)的“椽”(三等官),承平5年(公元935年)率干余只船发动叛乱,袭击淡路、赞歧两国国府,迈进九州大宰府。公元941年被源经基平息。“承平、天庆之乱”说明,朝廷已无力镇压叛乱,必须借助地方武士的力量了。从这时起,地方武士的实力也开始得到中央的承认。

   此后,又发生了开始于房总而又迅速扩展到上总、武藏地方的“平忠常之乱”(公元1028年-公元1031年)。朝廷在派出的将领表现无能之后,又改派了清和源氏一族的源赖信(公元968年-公元1048年),迅速解决了问题,据说源赖信之名使平忠常丧胆,不战而降。从此,平氏势力在关东便被源氏取代。二三十年之后,东北地方相继发生安倍、清源两氏的叛乱--“前九年之役”(公元1051年-公元1062年),实际是12年。与“后三年之役”(公元1085年-公元1087年)。由于朝廷先后起用了源赖信之子源赖义(公元998年-
公元1075年)及其孙源义家(公元1039年-公元1106年),两次叛乱才得以平定。源氏势力从关东地方又扩展到东北地方。在这期间,源氏同关东武士“生死与共”、“团结如一”地进行了战斗,结下牢固的封建主从关系。源义家威名大振,越来越多的关东地方在乡领主、名主象从前对待藤原氏摄关家那样,向源氏寄进土地,请求保护,朝廷对此感到恐惧,以至发令禁止。原来仅仅由出身畿内地方的名主武士组成的源氏武士团,如今已经成长为以源义家那样“武士栋梁”为核心的、在广阔地区拥有势力的强大的武士团了。公卿贵族面对现实虽然不得不承认源氏的武力,但对源氏武士团首领仍以身份卑微而加以歧视,封闭其进入中央政界之门。源氏势力至源义家时达到顶点,此后便走向下坡。桓武平氏虽由于平忠常之乱而失掉关东地盘,但从在平定平将门之乱中获有战功的平贞盛之子乎维衡时起,把根据地转移到近畿地方之一隅伊贺、伊势(均三重县)之地,被称为“伊势平氏”,而自维衡的曾孙平正盛、正盛之子忠盛(公元1096年-公元1153年)时起,开始与院政政权结合,进入中央政界。


第五节 院政与平氏政权

一、院 政

   如上所述,藤原氏摄关家的腐朽统治遭到人民强烈的反抗,同时也加深了统治阶级内部的对立。170余年以来第一次不以藤原氏历为外戚的后三条天皇(公元1068年-公元1072年在位),已不满足于充当贵族摄关政治装饰品的地位,力图摆脱藤原氏的掣肘。他反击藤原氏的计划,与那些在藤原氏统治下被封闭了仕途、不能发展的庄园中下级贵族们的意图不谋而合。后三条天皇就和那些反藤原氏势力共同策划整顿庄园,以摄关家所拥有的庄园为整顿的主要对象。延久元年(公元1069年)2月22日提出《延久庄园整顿令》,规定宽德2年
(公元1045年)后建立的庄园一律废除;在此以前建立的庄园如果妨碍国务或立庄证据不足也要废除。10月设“记录庄园券契所”(简称“记录所”),责成大江匡房(公元1041年-公元1111年)主持所务。这项大规模的庄园 整顿工作虽然受到藤原摄关家的严重干扰,还是收到一定效果。[注31]后三条天皇还进行了其他经济政治改革,如为了统一计量单位作成“宣旨研升”,禁止国司重任等。天皇在位4年就让位给白河天皇,不久死去。

   白河天皇(公元1073年-公元1086年在位)为了夺取摄关家的权柄,摆脱藤原氏势力的控制,扶植新兴势力--武士集团,在位14年后,于永保3年(公元1086年)让位给掘河天皇,以上皇(太上皇)资格在院中听政。
此即院政之始。院政不为旧的烦杂仪式所束缚,按上皇意志行事。行使院政的最高机关是“院厅”,起用身份较低而有能力的人作“别当”、“年预”、“判官代”、“主典代”等院司(职员),执行政务;并且利用经过长期斗争已经上升为一种政治势力的武士团作为院政的武力支柱。白河院利用了先失势于关东而后又复兴于伊势的乎氏武士团,把招拔来的武士安置在该院御所(宫殿)朝北地方,以资保卫,称为“北面武士”。上皇颁布的沼令称“院宣”,其效力胜过天皇所颁的沼救。白河院之后,院政已成惯例。白河上皇(公元1087年-公元1128年院政)、乌羽上皇(公元1129年-公元1156年院政)、后白河上皇公元(1158年-公元119年2院
政)共执政105年,在此期间摄政关白继续存在,但已是有名无实。因此,这百余年问是日本历史上惯称的“院政时期”。[注32]

   院政打击了摄关政治,然而在本质上和摄关政治并无不同,同样是保守的大封建庄园领主的政权。院集中了很多知行国,而且每提出一项庄园整顿令[注33],庄园便集中于院手中。[注34]历代上皇和摄关家一样,也耽于奢靡,营造华丽的离宫。三个上皇都迷信佛教,出家当法皇,兴建法胜寺等许多大寺院,多次到熊野和高野山参拜。为了弥补财政的巨大消耗,大搞卖官政治,按刮民财。于是后三条天皇时刚出现的一点革新精神,旋即丧失殆尽。

   与此同时,农民则不停地进行战斗。公元1149年,皇室领地的河内石川农民数百人,抬着装载稻谷的轿子拥到宫中,要求免除名田的一切课役。这已经不是控诉官吏非法的问题,而是要求免除封建负担的问题了。人们对于院政的残暴腐朽统治如此憎恨,甚至认为连降雪和寒冷都是“苛政过甚”的缘故。

二、平氏政权

   院政这种贵族封建主统治形式的出现,促使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更加复杂化和尖锐化。除了皇室同摄关家的矛盾外,在上皇(法皇)与天皇之间以及藤原氏内部也都存在着矛盾,并且这些矛盾又总是和新兴的源氏、平氏两大武士集团之间、每一个武士集团内部的矛盾纠缠在一起。这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的发展,终于导致保元元年(公元1156年)的“保元之乱”和平治元年(公元1159年)的“平治之乱”两次大混战。在“保元之乱”中,依靠源为义(公元1096年-公元1156年)、源为朝(公元1139年-公元1170年)父子及平忠正等人兵力的祟德上皇(公元1123年-公元1141年在伤)、左大臣藤原赖长一派,被借助于源为义之子源义朝(公元1123年-公元1160不)和平忠正外甥平清盛(公元1118年-公元118年1)兵力的后白河天皇、藤原赖长之兄关白藤原忠通(公元1097年-公元1164年)一派击败。这使贵族们认识到,不只地方之乱,就是中央皇族、贵族之间的对立,不依靠武士力量也是不能解决的。此后平清盛受到白河院重用,扶摇直上,这又如剧了平清盛与源义朝之间的矛盾。在3年后的“平治之乱”中,平清盛终于击败了他的对手,源义朝在逃亡中被杀,其子年方13岁的源赖朗(公元1147年-公元1199年)幸免于难,被流放到伊豆(静冈县)。

   保元、平治之乱为平氏掌权铺平了道路。公元1167年平清盛取得太政大臣之职,官邱设在京都的六波罗地方,在那里发号施令。所以他的政权史称六波罗政权。平氏政权是从大官僚贵族封建主统治的天皇制早期封建国家向以中小封建主为社会基础的军事封建主集团统治的中期封建国家过渡的政权形式。平清盛从贵族、寺社那里夺取庄园,把以畿内、西国[注35]为中心的500多所庄园和达全国半数以上的知行国弄到自已手里,任命自己的家臣为领国的国司,任命顺从平民的武士担任一部分贵族庄园的“地头”,令其管理。另外,和采取闭关政策的贵族政权不同,乎氏政权采取与中国南宋政权通好的政策,积极推进日中贸易。为便于南宋大型船只驶入獭户内海,曾动工开凿音户海峡[注36],还在摄津的福原筑港[注37],使它成为对中国贸易的重要港口。嘉应2年(公元1170年),平清盛在福原别庄劝后白河法皇接见当时在日的南宋商人。南宋商人回国后立即将平清盛的行动向明州刺史报告,于是中国在承安2年(公元1172年)赠给日本朝廷碟状和礼品,以求扩大贸易规模。所以说平清盛对促进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平氏政权的革新作为极其有限,平清盛所追求的也主要是骄奢淫逸的贵族生活及其一族的利益。他没有改变原有的国家,机构,只是巧妙地利用天皇、法皇、贵族间的对立而发展自己势力。他没有制定出对于捍卫新兴武士封建主利益有着决定意义的政策。向贵族庄园派置“地头”,虽然可说是后来镰仓幕府“地头制”的先驱,但这种地头权限很小,是不能违背贵族庄园主的意志的。平清盛的保守政策使地方武士团很快丧失了对他的信赖。在经济上遭到损失并在政治上受到打击的后白河院、摄关家以及南都(奈良)北岭(京都)的比睿山、兴福寺、延历寺等大寺院,自然也越来越增加了对平清盛的反感,终于在治承元年(公元1177年)发生了受法皇指示的一伙贵族密谋打倒平氏的事件。事件平息后,平清盛加强了恐怖统治,但反平氏政权的势力却日益增大。

三、源、平之争与平氏灭亡

   治承4年(公元1180年),当时在中央的源赖政(公元1105年一公元1180年)首先举兵,并以后白河法皇之子以仁王(公元1151年-公元1180年)的名义号令各国源氏起事。源氏栋梁源赖朝举兵于流放地伊豆,堂弟源义仲(木曾义仲,公元1154年-公元1184年)举兵于信浓(长野县)。源赖朝在相模(神奈川县)的石桥山败于平氏军队,逃往安房,但旋即于同年10月率关东大小武士团在富士川之战中大败平氏军队。畿内及其他各国的武士也都乘机纷纷起来为夺取公领和庄园而战斗。

   治承5年(公元1181年)2月,平清盛在四面楚歌声中病死。内乱扩展至九州和四国,几乎遍及全国。寿永2年(公元1183年)7月,源义仲进逼京都,平宗盛(清盛之子,公元1147年-公元1185年)携年仅6岁的安德天皇(平清盛之外孙)仓惶出走西国,后鸟羽天皇在京都即位,于是出现东西两天皇。同年7月28日,源义仲进入京都。后白河法皇挑动源义仲和源赖朝两虎相争。正在致力于巩固自己根据地镰仓的源赖朝,于寿永3年(公元1184年)1月派其弟源赖范(?一公元1193年)和源义经(公元1159年-公元1189年)率军西上,灭义仲于粟津,2月败平宗盛于播磨的一谷(神户市须磨区)。文治元年(公元1185年)2月再败平氏于赞歧(香川县)的屋岛,最后,3月于长门(山口县)坛浦(下关海峡)海域全歼平氏军队。日本的平安时代至此结束。



第六节 日中、日朝通好


一、与唐、渤海郡的通好

   平安初期百年问,日本政府继续推行日中经济文化交流政策,延历23年(公元804年)和承和5年(公元838年)又先后派出遣唐使船,仍有不少留学生、学问僧[注38]随船入唐,如空海、桔逸势、最澄、圆仁、春苑玉成、营原桶成等。他们回国后积极传播中国文化。至9世纪后半期,中国先后发生安史之乱和黄巢农民大起义,唐王朝摇摇欲坠。当时日本贵族政治腐败,统治阶级对外趋向消极。宽平6年(公元894年),新任的遣唐使营原道真(公元845年-公元903年)引用在唐学问僧中蹈的报告而上奏天皇,以“大唐凋敝”,“海路多阻”[注39]为理由,建议停派遣唐使。宇多天皇接受了这建议,两国关系遂告中断。不久唐亡。

   从奈良时代到平安初期,日本同唐朝中国东北的渤海郡交往也相当活跃,使者往来不绝。自公元727年开始通好至公元926年渤海郡为契丹灭亡的200年间,渤海使来日凡36次,日本使者去渤海13次(公元811年以前)。[注40]渤海使者同他们的商船队多从朝鲜半岛北部越日本海,驶抵北陆地方,对此,日本方面在能登国(石川县)建“客院”款待。渤海运往日本的货物以毛皮、人参等土特产品为主,兼有出色的“唐物”。日本的交换品则多系绢、棉类。由于渤海受唐文化影响至深,所以它同日本的交往便形成日中文化交流的另一重要渠道。例如,在日本从公元861年一直使用到公元1684年的著名唐朝宣明历,就是公元859年由渤海使者带到日本的。

二、“遣唐使”停派后的日中通好

   日本政府在停派“遣庸使”船的同时,也禁止一切日船外航。日本政府推行闭关政策使日中关系中断,而且也给民间往来带来诸多困难。所幸此后中国商船去日颇多,有不少日本僧就便搭乘到中国访问,两国民间联系得以继续下来。后来中国五代时,越国(公元893年-公元974年)统治者曾几次通过中国商人向日本政府致意,赠送礼物,以示友好,日本左大臣藤原忠平等也都曾书信回礼。天德元年(公元957年)和3年(公元959年),吴越国曾两次遣使赴日访问。[注41]

   公元960年宋王朝建立,公元979年太宗统一了中国。日本东大寺僧裔然于永观元年(公元983年)乘吴越陈仁爽、陈仁满的船到中国,受到宋太宗的接见。永延元年(公元987年)商然回国;带回构檀释迦像及经论置于
莲台寺。次年商然派弟子嘉因来宋,向宋帝献礼物。延久4年(公元1072年),成寻及其弟子7人搭宋商船入宋,到天台山国清寺巡拜,还受到宋神宗的接见。神宗委托成寻的弟子带给日本朝廷一封亲笔信和不少礼物,表示谋求睦邻友好的意愿。承历2年(公元1078年)日本政府遣答礼使僧仲回乘宋商孙忠的船只持复信回访。

   随着两国关系走向正常化,中国商船赴日更多,从10世纪中期至12世纪初时150年间,驶日船只不下六七十次。中国商船大抵皆在九州博多停泊卸货。交易一如过去,由大宰府主持,在京都派去的“交易唐物使”监督下,严格按先官后私的准则进行。然而实际京都贵族和地方豪族们总是干犯禁令,争先派人到博多抢购所渴望的“唐物”。平清盛执政后,在他鼓励下,日商船开始驶宋并与日俱增。宋商运往日本的货物主要有生丝、锦缎、生铁、瓷器、药材、香料,还有宋版书、佛画、佛具、铜钱等。日本运来中国的货物主要有铜、硫黄、木材、砂金、刀剑、漆器、扇等。日本的工艺品在中国市场颇受欢迎,尤其日本刀坚锐美观,为中国人所喜爱。宋代文学家欧阳修曾作《日本刀歌》赞之。[注42 ]

三、与新罗、高丽的通好

   天智天皇2年(公元663年)白村江之役失败,使日本丧失了在朝鲜半岛的政治势力。然而新罗统一朝鲜后,日本同新罗的国家关系仍继续得到保持。据统计,自仁德17年(公元329年)至元庆6年(公元882年)日本派
使节到新罗共47次,自仁德17年至延长7年(公元929年)新罗派使节到日本共89次,其中公元668年新罗统一朝鲜以后日本派使节到新罗为员4次,新罗派使节到日本为52次。[注43]从这个统计看,日新往来非常密切。

   新罗一贯与唐朝保持友好关系,深受唐文化影响,日本通过新罗汲取唐文化,新罗在日唐文化交流中起着媒介作用。如日本的须惠器起源于新罗烧;日本的北魏艺术式样是通过新罗间接传入的。又如第18次遣唐大使藤原常嗣雇用9只新罗商船回国;圆仁回国时内新罗商人借路费;遣唐使船在海上遇难,新罗总是给与种种帮助使其脱离困境。

   公元9世纪10、20年代,不少新罗人到九州的肥前、筑前等地定居。不少新罗商人的船只航行于朝鲜、九州之间,同大宰府接洽,或贩卖朝鲜商品,或转运中日商品,活跃于9世纪30、40年代的张宝高、张公今清、金珍等人就是经营对日贸易的巨商。

   公元935年高丽灭新罗,并于翌年统一朝鲜半岛。高丽为谋求恢复朝日国交,公元937年至公元1051年的百余年间曾多次迫使,终未能达到目的,但一如从前,高丽私商频繁到九州贸易,日商去高丽的也络绎不绝。史载,仅公元1073年至公元1093年的20年间,日商去高丽的就有28次。[注44]9世纪下半期北九州沿海一带曾道新罗小股海盗骚扰。公元977年10月高丽海盗大举袭日,筑前、筑后、萨摩等沿海地带皆受其害,奄美岛受害尤重。

   继高丽海盗之后,宽仁3年(公元1019年)3月刀伊人大举来袭。“刀伊”,朝鲜语系“外藩”意。通说刀伊人是散布在中国东北地方和朝鲜半岛东北部女真人的一支,同高丽有贸易往来,自11世纪开始在半岛东海岸一带进行海盗活动。这年3月刀伊人乘50条船袭击对马,至4月进袭壹歧、怡土郡、博多、长崎和肥前等地。当时只以搜刮农民为能事而无抵御外侮能力的中央权贵们闻讯大骇,毫无办法。这支刀伊海盗最后还是被日本地方武装击退了。日本居民被杀463人,掳走1280人,后来高丽海军在海上击败了这支海盗,送回被掳日人259名。



第七节 平安时代的文化


一、佛教与神道

   因中国初唐盛行三论宗、法相宗、华严宗、律宗等佛教宗派,所以日本奈良时代也流行这些宗派。平安时代相当于中唐和晚唐,那时中国佛教流行天台宗和密教(宗),所以日本也流行天台、密教两宗,和唐朝一样产生所谓山岳佛教,即把寺院建立在深山丛林,以出世静修。

   延历23年(公元804年)传教大师最澄入唐,在天台山5个月,直传天台圆教圆戒。延历24年(公元805年)回国,在比睿山开创日本天台宗。后来天台宗风靡全日本,大有压倒旧佛教之势。弘法大师空海和最澄一起入唐,在长安青龙寺跟惠果受密教。大同元年(公元806年)回国,在高野山开创佛教基地,弘传真言宗和密教。其后圆仁于承和5年(公元838年)入唐,登天台、五台两山受教;圆珍于仁寿三年(公元853年)入唐,在天台山学天台宗教旨。圆仁、圆珍先后于847和858年回国后,把天台宗和密教调和起来,建立所谓“台密妙义”。从此以后,中国的天台山、五台山成了日本僧最向往的地方,出现了天台、五台圣迹巡礼热。于是日本以比容山和高野山为两大中心的山岳佛教郁然兴起。[注45]

   平安后期,以《无量寿经》、《阿弥陀经》为主的祝福个人来世的净土宗风行日本,倡导人是空也、源信、良忍、源空等。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生活痛苦,他们为了精神上得到安慰,便寄托于来世。净女宗正好迎合劳苦大众的这种心情,所以发展很快。同时净土宗没有浮华的仪式和供奉,宣称通过念佛便可成佛,因而博得大众的信奉。

   日本佛教虽然是从中国移植的,但传到日本后逐渐日本化了。日本佛教国家主义色彩浓厚,最澄、空海以镇护国家为宗旨,“为国念诵,为国祈祷,为国讲《般若》”[注46];“国无谤法之声,家有赞经之领,七难退散,国界守护”[烛47];他们提倡“为国忠,在家孝”。空海回国后的一切活动都是为国家的,他把东寺(在京都)改为教王护国寺,还将高雄寺改为神护国柞真言寺。这种浓厚的镇护国家思想是日本佛教的特色之一。

   奈良时代以来,佛教极盛,日本固有的神道不得不退避一隅,队屑于佛教之下。但到平安后期,学习中国的高潮已经过去,日本进入“国风时代”。又由于经济重心从中央转到地方,氏族势力抬头,日本固有文化开始复活。于是神道又复活起来了。

   宝龟6年(公元775年)朝廷令诸国国司修理神社进行祭祀。延历17年(公元798年)又令将当地物产作为币帛支付地方神社(以前经费要到京都领取),并下令禁止出云、筑前两国国造兼神主以神宫的采女为 安,禁止祭祀时开设酒宴,表演歌舞。同时还改订对神事犯罪的处罚条例,对神社进行整顿。

   平安前期有官币社737所,国币社2395所,各分为大小两级。从中央神祗官直接领取经费的称官币社,从国司领取经费的称国币社。当时有名的神社有贺茂神社(京都)、春日神社(奈良)、大原野神社(京都)、石清水的八幡宫(京都)等。贞观元年(公元859年)为提高神位的声望,还把阶位授与神社,并下令给神社优厚待遇。如延历13年(公元794年)对贺茂神社授与从一位,大同2年(公元807年)升为正一位;桓武天皇的皇后高野氏赐给藤原氏的祖神--今木神以正一位。承和3年(公元836年)把佛僧安置在神社里,以佛教经典充实神道的理论。天平胜宝年间在常陆的鹿岛神宫建造神宫寺。至9世纪初,越前的气比神宫、伊势的大神宫、下野的二荒山神宫、尾张的热田神宫都建造了神宫寺。由此可见,当时的神道虽已复活,但还不能摆脱佛教的影响。神社的祭祀,最盛大的是石清水的八幡神宫,被称为“南祭”。其次是贺茂神社,被称为“北祭”。

二、假名与文学

   在假名没有发明以前,日本只有语言,没有文字。汉字传入后,日本一直使用汉字处理国事,并通过汉字引进中国文化。由于日本文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种能够表达本国言语的文字,假名就是随着历史演进而产生的日本自己的文字。

   所谓假名就是将汉字的一部分省略或极简草体化而创造出来的表音文字。采用正楷汉字偏旁的叫做片假名,汉字偏旁草体化的叫做乎假名。当初日本把汉字称作真名即实在的文字的意思,把省略真名或草体化的简略文字称作假名,这种假名弃掉汉字的意义,只取其音。当初片假名用于佛经的注音,后来发展成片假名与汉字混合的形式。平假名在平安时代很流行,特别宫中女子非常喜欢使用平假名,男子和政府仍使用汉字。日本的假名不是某个人发明的,而是日本人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当然有它的借鉴和背景,据说日本的假名表“五十音图”是以印度的悉县(梵语韵母)学和中国舶音韵学为背景而产生的。

   平安后期,日本出现了完全用假名写的诗歌,但政府文件和学术著作采用汉字中间夹着假名的混合书写法。这种混合书写法一直使用到19世纪。现在假名已经规范化,片假名一般使用于外来语及公文书,其他一律用平假名。

   平安前期,汉文学仍很盛行,和歌衰落,日本文学史上称为“国风黑暗时代”。但这时日本文学开始逐渐摆脱汉文学的影响。至平安后期,由于古代国家经济崩溃和庄园制的产生,日本文化全脱中国文化的束缚,随着假名的出现,日本文学开始登场了。

   醍醐天皇(公元898年-公元929年在位)与平安前期的历代天皇不同,很少教编汉诗集,下令大力编纂和歌集。延喜5年(公元905年)纪贯之(?一公元945年)编了《古今和歌集》20卷,其后《后撰和歌集》也编成。这些31字的短歌是民间文学,受到一般人的轻视。贵族只把它看作余兴,不能列入文学。但到六歌仙时代(公元858年-公元888年)出现了六位歌仙(在原业乎、小野小町、大伴黑主、喜撰法师、文屋康秀、僧正遍昭),和歌开始与汉诗分庭抗礼了。藤原良房(公元804年-公元872年)是和服的保护人。

   散文方面出现了在原业乎的《伊势物语》(短篇故事集,125篇)。其后又出现了《竹取物语》(作者不明,10世纪的神话故事集)、《大和物语》(恋爱故事集,170多篇)、《字津保物语》(作者不明,10世纪的长篇故事)。同时还出现了日记文学,如纪贯之在承平4年(公元934年)从土佐到京都途中写的《土佐日记》;10世纪藤原道纲之母写的,以她的结婚为主要内容的《蜻蜓日记》;平安末期女诗人和泉式部写的《和泉式部日记》;11世纪紫式部夫人写的《紫式部日记》;11儿世纪营原孝标之女写的,幻想阿弥陀佛接她到净土极
乐世界去的《更级日记》等。

   11世纪藤原氏的全盛期,文学上出现了服务于宫廷的女作家写的长篇小说,其代表作是《源氏物语》。此书由紫式部(公元978年-公元1014年)所写,成于11世纪初,共45篇,以主人公光源氏的恋爱生活和命运为题材,出色地描写了宫廷贵族的奢侈生活与人物微妙的心理状态。

   11世纪末出现了两部以历史为题材的贵族小说《荣华物语》和《大镜》,作品通过对以藤原道长为首的摄关家发家史的记述,表露出没落贵族的怀古情绪。与此同时,描写武士、名主和劳动人民生活的《今昔物语》问世,它是一部有关中国、印度和日本的故事集,文字使用当时的民间语言。诗集方面,出现了小野半守编的《凌云集》、藤原冬嗣编的《文华秀丽集》、良半安世编的《经国集》。

三、建筑与雕刻

   平安前期的建筑遗存下来的极少,只有室生寺(奈良)的金堂和五层塔。此寺和平安京各佛教寺院不同,以周围的自然为背景,按地势布局。建筑物极简单,但最初流露出日本建筑的简素优美的特色。平安后期日本建筑大为发展,具有明显的日本特色。

   寺院方面,宽仁3年(公元1019年)藤原道长建造了法成寺。它是平安时代最大的建筑,完全确立了日本式样。京都的平等院凤凰堂也是平安时代极重要的建筑物,原来是藤原赖通的别墅,公元1052年改为寺院。凤凰堂是平等院的阿弥陀佛堂,因柱上雕着凤凰而得名。法成寺和凤凰堂都是日本人想象中极乐世界的现实化,体现了净土宗的美学思想。陆奥(东北地区)藤原氏在平原(岩手县西磐井郡)建造的中尊寺、毛越寺、观自在院、无量光院都是庭园建筑,如有寺前开池,池中有岛,岛上架桥等景致。

   住宅方面,平安时代完成了寝殿式建筑。所谓寝殿式就是日本式贵族邱宅建筑,一般由水池、寝殿、对屋、渡廓、中门廊、中门、钓殿、杂屋组成。早期寝殿式根据中国传统的手法,即布局左右对称,晚期寝殿式则摆脱中国的影响,左右不对称了。当时无论宫殿、官府和陵墓,一律为寝殿式。

   宫殿方面,平安前期有平安宫的朝堂院、丰乐院、内里(皇居),还有别墅--神泉苑、冷泉院、朱雀院等。平安后期有藤原氏的东三条殿。蜕河天皇的掘河殿、白河天皇的鸟羽殿,但这些建筑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平安前期的雕刻还受唐朝影响,至后期便出现所谓“和样雕刻”即日本风雕刻。平安前期的代表作是奈良法华寺的十一面观音像、京都神护寺和大胶观心寺的如意轮观音像。还有高野山金刚蜂寺的释迎及诸尊宪像是典型的白檀雕刻,但被认为是空海从中国带来的。滋贺县向源寺的十一面观音像,外来要素浓厚。平安前期由于神佛调和思想的流行,用佛像的处理手法来雕刻神像,所以将神雕成佛的样子。如教王护国寺彻影堂(在京都)的八幡神像、女神像,以及松尾神社(在京都)的两尊男神像和两尊女神像。

   平安后期开始出现了日本风雕刻,但真正完成日本风雕刻是定朝(?一公元1057年)。他成功地表现了当时贵族理想中的佛像,如凤凰堂的本尊阿弥陀如来坐像。定朝式的特点是佛像的眼睛一律向下看。定朝死后,其子长势(公元1010年-公元1090年)继承父风,进一步推进了日本风雕刻。其后是圆势(?一公元1134年)及其子长圆、贤圆。由于贵族大量造像,出现了许多佛所(雕刻工场),各个佛所都有自己的佛师(佛像雕刻家)。佛师的社会地位比以前大大提高,从而促使产生许多有个性的作品。

四、绘画与音乐

   平安前期(公元794年-公元894年)日本绘画还受唐和五代的影响,到平安后期(公元894年-公元1192年)产生了摹写日本风土和人物的“大和绘”或“倭绘”。大和绘是纯粹采用日本画题的画,与此相对,以唐朝的人事和风景为题材的画叫做“唐绘”。当初描写四季风情的叫做“四季绘”,描写名胜风景的叫做“名所绘”。后来进一步以和歌为题材,达到了绘画、书写、诗歌三位一体。

   大和绘产生于延喜、天历(公元901年-公元956年)年间,到11世纪中叶,大和绘全面成立,还出现了宫廷画师。飞乌部常则就是村上天皇的宫廷画师,巨势广贵也是活跃于10至11世纪的宫廷画师。大同(公元806年-公元809年)年间成立了宫廷画院“绘所”,它由中务省的画工司和内匠察合并而成。最典型的大和绘是描写物语(世俗故事)的画卷,其中最杰出的是《源氏物语绘卷》(现藏东京五岛美术馆和爱知县福川美术馆)。《源氏物语绘画》是描写平安贵族女性的风俗画,表现了宫廷贵族女性的风貌。

   画卷中《信贵山缘起绘卷》也很著名,描写领主、大名主、劳动人民生活生产的场面,反映出武士阶级兴起,人民力量壮大,贵族没落的特征。

   《伴大纳言绘词》也是非常优秀的大和绘,表现了应天门放火的伴大纳言(伴善男)的政治阴谋。京都乎等院凤凰堂的《阿弥陀迎来图》是从唐风转变为日本风的佛画,背景是日本的风景,平安后期佛画的特点是投合日本人之好,菩萨面相特别端美,如教王护国寺(在京都)的十二天神像和藏于京都国立博物馆的普贤菩萨像。

   日本把从朝鲜、渤海、唐朝、印度传来的外国音乐总称“雅乐”,其管理机构叫做“雅乐察”。雅乐传到日本后领受日本上层社会的欢迎,用于寺院的法会和贵族的宴会。当初雅乐和日本固有音乐同时并存。至平安前期,日本音乐采取了折衷形式,即在起源于日本仪式上的用日本固有音乐,起源于外国仪式上的用雅乐。当时贵族喜欢采集古乐,还成立了“大歌所”,专门传授日本音乐。过去雅乐察全是外国人,现在日本乐官乐人占大多数了。

   搓峨(公元809年-公元822年在位)、仁明(公元833年-公元849年)、一条(公元986年-公元1011年在
位)三位天皇皆谙音律,热衷于日本音乐。一条天皇亲自规定了神乐和催马乐的谱子,磋峨和仁明天皇在统一房乐、高丽乐的基础上复兴、改编了16种乐舞,还创造了几种音乐形式:①神乐(用于祭枢),②东游(东国民谣),②风俗歌(即兴耿谣),④朗咏(朗诵中国名诗,以雅乐伴奏),⑤今样歌(在宴会上演唱,着重歌词表情),⑧和赞(由诵读汉译经文的声明演变而成的一种道歌)。醒瑚天皇初期产生了用管弦乐演奏的“彻游”。这种音乐形式的产生表示日本音乐开始摆脱宗教的束缚和表现贵族华丽的生活,而独立音乐成为一种娱乐了。御游之后,又产生了独乐和田乐,最后民间音乐逐渐代替古代音乐,成为日本音乐的主流。

五、书道与茶道

   所谓书道就是中国的书法,日本书法从中国学来。奈良时代日本还没有发明假名,所以日本人写的是行书和草书,模仿王羲之等人的笔法。平安前期假名开始产生,尽管上流社会写的是汉字,但多少有些日本风格。

   空海是“和习书道”即日本书法的创始人。他在唐朝曾跟韩方明学书法,有“五笔和尚”之称,所谓“五笔”就是韩方明《授笔要说》中的五种笔法,因空海学到这五种笔法,故有此称。据说他在唐时,宪宗曾请他补写宫廷屏风上的王羲之书法的缺字。空海与桔坦势、搓峨天皇合称“三笔”。空海的书法经搓峨天皇传给小野篡,再传给纪夏井。纪夏井传给弟子藤原敏行,再由敏行传给“三迹”。

   平安后期流行草假名,于是出现了小野道风(公元890年-公元966年)、藤原佐理(公元904年-公元998年)、藤原行成(公元972年-公元1027年)等草假名书法家,他们三人合称“三迹”。小野道风受王羲之的影响较深,有“羲之再世”之称。藤原佐理则日本风味很浓,被称为“佐迹”。藤原行成揉合小野道风和王羲之书法之长,形成一种优雅温和的书风。“三迹”彻底摆脱了中国书法的风格,从苍古雄劲的唐风转变到丰润优美的日本风。它和这个时代的其他艺术一样,表示着日本文化的独立。

   茶道是日本特有的沏茶、喝茶的规矩,用以修养心神,学习礼仪。它是日本独特的一种文化,被誉为“东洋精神真髓”。茶很早就 从中国传到日本,公元6世纪前后日本就有荼了,但当初只作为药用,限于部分贵族和僧侣之间饮用。关于茶传入日本的路线有两条,一条是从大陆经朝鲜传到九州,另一条是从中国南部直接传到日本。[注48]

   平安初,搓峨天皇弘仁6年(公元815年)4月游近江崇福寺,该寺大都僧永忠煎茶奉献。同年6月在银内、近江、丹波、播磨试种。平安后期饮茶的风气很流行。后来此风一度衰落,直到宋朝流行饮茶时,此风又由荣西(公元1141年-公元1215年)传到日本。荣西从中国带回的茶种试种于筑前(福冈县)的背振山,后移植于畿内山城的拇尾山。荣西还写了《吃茶养生记》2卷(公元1211年)。平安时代是茶道的产生期,到镰仓时代才逐渐流行于一般武士之间,成为进行社交礼仪的一种学问。[49]

六、教育与学术

   平安时代以前日本只有官学,中央是大学,地方是国学。空海在唐朝学习时,看到长安每坊有间塾,每县有乡学,教育机构完备,对日本没有私学感到遗憾。于是回国后于公元828年开创综艺种智院,培养人材。于此稍前,和气广世创立弘文院(9世纪初),后来公元821年藤原冬嗣创立劝学院,公元850年桔嘉智子创立学馆院,公元881年在原行平创立奖学院,私人讲学之风兴起。后来有的大学教官在私邱进行讲学,如营原氏的营原清公(公元770年-公元842年)、营原是善(公元812年-公元880年)、营原道真(公元845年-公元903年)三代相继为文章博士,门人满朝野。由此而登高官的世称“龙门”,也叫:营原廊下”。这种私塾俗称“红梅殿”,如滋野安成的私塾专授老庄学说,大藏美行的私塾专授经学。平安后期,私塾形式的私学终于代替了官学,教育得到普及。官学和私学衰落后,学问以家门相传,如明经道是清原氏、中原氏,明法道是扳
上氏,算道是三善氏,阴阳道是贺茂安倍,医道是和气丹波,各家垄断学问。

   平安时代政府组织专人撰写史书,陆续修成《续日本纪》、《日本后纪》、《续日本后纪》、《文德天皇实录》和《三代实录》,这五种汉文历史著作与奈良时代的《日本书纪》合称《六国史》。

   除以上编年史外,还编纂分类的历史。醍醐天皇时营原道真奉救编写《类聚国史》,把从《日本书纪》到《文德实录》的历史按事实类别编成205卷,公元892年完成。[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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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名      │ 卷数 │                    内 容 │       完成年代 │       编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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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书纪    │ 30   │ 神代至持统天皇           │    720(养老4)   │   舍人亲王等│
│续日本纪    │ 40   │                          │     797(延历11)│    藤原继绳等│
│            │      │ 文武天皇至桓武天皇        |                │              │
│            │      │       (延历10)           │                │              │
│            │      │ 桓武天皇(延历11)         │                │              │
│日本后纪    │ 40   │                          │     841(承和8) │    藤原绪嗣等│
│            │      │ 至淳和天皇               │                │              │
│续日本后纪  │ 20   │ 仁明天皇                 │     869(贞观11)│    藤原良房等│
│文德天皇实录│ 10   │ 文媳天皇                 │     879(元庆3) │    藤原基经等│
│三代实录    │ 50   │ 清和、阳成、光孝三天皇   │    901(延喜元) │    藤原时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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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著作外,天长8年(公元831年)滋野贞主编《秘府略》千卷。它是一部大百科辞典,比宋朝的《太平御览》(干卷)约早150年,可惜此另现存只有2卷及第868卷的布帛部的一部分。大江音人编成《群书目览》40卷。公元808年出云广贞和安倍真直将中日朝三国的医方、疗法汇集起来,编成《大同类聚方》100卷。公元982年丹波康赖编成《医心方》30卷,它是日本人撰写的最古医书。此书编写时引用隋唐医书200余部,按疾病详细记载疗法、本草、药性,而它所引用的中国医书有些在中国久已失传,所以此书是东洋医学史上的一部重要文献。辞典方面,有吕住编的《新撰字镜》12卷、源顺编的《侯名类聚抄》10卷、桔忠兼编的《伊吕波字类妙》3卷、空海编的《篆隶万象名义》30卷、藤原季纲编的《季纲切韵》2卷。佛典方面,有《一切
经》5000多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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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解由使主要职责是在新旧任国司交授时监督“解由状”的授受。“解由状”是
新任国司赴任时经调查了解,肯定前任国司在其任职期无渎职行为后授与的一种证明
文书。

[2]《政事要略》卷84载:“延喜格停止奴婢,格后不得有奴婢。”,《新订增补国史大
系·政事要略后篇》第684页,吉川弘文馆,1974。

[3]健儿的数量,各国按其大小和军事上的重要性从20至200人不等。另有九州置
“选士”1320人,在陆奥置“健士”2000人,以御外敌和镇压虾夷人。

[4]竹内理三:《土地制度史》1,《体系日本史丛书》第6卷第132页,山川出版社,
1973。

[5]小野武夫:《日本庄园史论》第37页,1979。

[6]、[7]、[8]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892-896页,人民出版社,1975。

[9]《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4页,1974。

[10]庄官的名称因庄园和时代不同相当杂多,有庄长、庄司、预所、公文、下司、检
校等称。

[11]本家就是本所,也有称领家为本所的。

[12]例如,肥后国鹿子庄是在乡领主沙弥寿妙建立的。他的玄孙高方为免受国司
压迫,乃于1086年奉大宰大式藤原实政为“领家”,从年贡中分出400石给“领家”,自己
保留攀管庄务的“预所职”即庄官。藩原在契约中保证承认高方世代在庄园里的统治,
倘若背弃,藤原后代须撤销“领家”的资格。

[13]丰田武:《产业史》I,《体系日本史丛书》第10卷第191页,山川出版社,1967。

[14]《倭名类聚抄》卷17(正宗敏夫校订两卷本),风间书房,1974。

[15]“津屋”:“邸”之义,古日本港口仓库。

[16]“问”:由“邸”字假借而来,义同“问丸”(商钱)。

[17]承和之变:仁明天皇即位时,立淳和上皇的皇于恒贞亲王为皇太于。藤原良房
倍口伴健卑、桔逸势等人立皇太子是为了叛变,把他们流放。承和9年(842)废恒贞亲
王,立仁明天皇的皇子道康亲王。由此藤原一族成为皇室外戚,独揽政权。

[18]应天门之变:866年应天门失火,大纳言伴善男要给左大臣源倍问罪,酶原良
房说伴善男放火,将他流放。这是摄关成立史上的一件大事。

[19]一说藤原基经员初任关白是在884年。

[20]《新增订补国史大系·政事要赂前篇》第232页,1974。

[21]《日本史料集成》第124-125页。平凡社。

[22]市村其三郎:(日本史概论》第146-147页,1943。

[23]《早川二郎著作集》I第288页。

[24]《小右记》(有大臣藤原实资的日记)。

[25]《日本史料集成》第127页。

[26]、[27]“神人”和“大庄”都是隶属于神社和寺院的田堵与下人。

[28]佐藤清胜:《大日本政治思想史》上卷第303页,大日本政治思想史刊行会,1939。

[29]《春记》长历32,转引自西冈虎之助《日本全史》第l卷第82页,平凡社,1940。

[30]“武士”一词初见于《续日本纪》,但那是六卫府武官的称呼,并不具有新兴阶层武士之意。称此新兴阶层为武士是后来的事,其称有:武者、兵、武勇者、武勇之辈、武勇之士、武艺者、武艺人等。

[31]笠原一男:《详说日本史研究》第88页,1975。

[32]院政后期虽然断断续续存在到1840年,但实际形同虚设,不起作用。

[33]庄园整顿令:902年醍醐天皇首次提出,规定897年以后禁止新设旨田,禁止权门势家新设庄园。此后历朝多次提出,但终未能制止庄园增大的趋势(笠原一男:《详说日本史研究》第87页)。

[34]院政时期院的顿地遍及59国,仅寄进庄园从摄关家手中就弄到千余所(宝月圭吾《日本史概说》第76页,1965)。

[36]西国;指关西诸国,特别指九州地方。

[36]音户海峡:现在的广岛县吴市同对岸音户盯之间的海缺。

[37]今神户港重要组成部分兵库港。

[38]、[39]《日本文料集成》第77页,平凡社,1963。

[40]同上书第65-67页。

[41]木宫察彦:《日华文化交流史》第241页,富山房,1955。

[42]歌词:昆夷道远不复通,世传切玉谁能穷。宝刀近出日本国,越贾得之沧海东。鱼皮装贴香木鞘,黄白闲杂输与铜。百金传入好事手,佩服可以禳妖凶。

[43)《日本史料集成》第67-71页,平凡社。

[43]《高丽史》第4卷第9-10篇,见《中国朝鲜史籍中的日本史科集成》三国高丽之部,第63-66页,国书刊行会,1978。

[45]比睿山在京都府、滋贺县境内,高野山在和歌山县西北部。

[46]见最澄:《显戒论》。《般若》唐玄奖译《大般若彼罗蜜经》的略称,该经由般若部类经典汇编成。般若,梵文pnajana的音译,意译“智慧”。

[47]最澄:《守护国界章》。

[48]松下智:《茶的起源和传来》,朝鲜文化社编《日本文化与朝鲜》,新人物往来社,1975。

[49]千宗室:《〈茶经>与日本茶道的历史意义》,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

[50]扳本太郎:《日本的修史与史学》,沈仁安、林候森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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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18: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镰仓时代(1192—1333)

第一节 镰仓幕府的建立


一、中央与地方机构的设置

   源赖朝消灭平氏后成为左右国家政局的人物,但是他并没有接管京都政府,而是致力于在关东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政权。在内战中他就确定形势险要的镰仓(神奈川县东南部)为根据地。承治4年(公元1180年)在此设军事警察机关“侍所”[注1],由源赖朝的亲信和田义盛(公元1147年-公元1213年)任长官“别当”,平时统领“御家人”, 战时以“军奉行”身份指挥军队。寿永3年(公元1184年)设行政机关“公文所”[注2](后改称“政所”),从京都请来老练的政治家大江广元(公元1148年-公元1225年)充任长官“别当”,掌管幕府的行政事务。该年又设司法机关“问注所”,长官“执事”由京都请来的法律家三善康信(公元1140年-公元1221年)担任,处理诉讼、审判事宜。至此,幕府的政治机构初具规模。

   京都的后白河法皇为削弱源氏势力,文治元年(公元1185年)即平氏灭亡之后,命源义经征讨源赖朝。但源赖朝反过来成功地迫使后白河法皇发出追捕义经的院宣,同时迫使法皇承认他拥有在各国设置“守护”(初名总追捕使),在全日本所有庄园、公领设置“地头”的权力。这两种职务都由源赖朝的亲信武士“御家人”(家臣)充任,朝廷无权过问。守护是各国的军警头目,原则上一国一人,也有一人身兼数国的。其任务,平时同以前朝廷任命的押领使、国检非违使一样,武装维护封建秩序,监督“御家人”履行轮流警卫京都和镰仓的义务(“京都大番役”、“镰仓大番役”),战时则统率国内地头、“御家人”出征。守护并无特别报酬,一般都兼地头之职,以此取得收入。“地头”是庄园的监管人,为庄园领主和国衙征收租税和维护秩
序。地头之中属于原来作为开发领主拥有领地而现在又获得“地头职”的所谓“本领安堵”的地头,继续取得原来所得;新任命的所谓“新思”的地头则获得“给名”[注3]、“给田”[注4],同时这两种地头还都有
权以征集“兵粮米”(军粮)的名义,按每段(反)5升的标准为自己从庄园和公领征收稻谷。

   紧接着,源赖朝放逐了京都朝廷中对他抱有敌意的贵族,派进“京都守护”监视朝廷;在边远地九州设“镇西奉行”。文治5年(公元1189年)源赖朝在迫使窝藏源义经的奥州藤原泰衡杀掉源义经之后,立即又讨灭泰衡,设“奥州总奉行”。这样,他就掌握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军警权力。建久3年(公元1192年)旧势力的顽固捍卫者后白河按皇死去,源赖朝被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取得了他渴望已久的军人最高头衔。至此,镰仓幕府名副其实地建立起来,开始了日本历史上军人专政的幕府统治时期。

   幕府的原意为军幕、帐幕。《史记·李牧传》的《索隐》引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帅,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帘为府署,故曰幕府。”在日本,幕府是指将军(征夷大将军)的府署,又是将军的异称,从镰仓时代起,以武士为统治阶级的武家政权都称幕府。


二、幕府的经济基础

   幕府统治的物质基础是附以各种名称的庞大的“关东御成败地”,即将军的管辖地(“关东”指幕府将军,“成败”意为“处分”)。它主要由“关东御领”、“关东御分国”和“关东进止所领”构成。“关东
御领”没收源平两氏领地而由朝廷赐给源赖朝的,包括散在全国各地的500多个庄园。“关东御分国”是朝廷授予源赖朝的知行国(封地),其内容同庄园的知行并无不同,最初计有伊豆、相模、上总、信浓、越后、骏河、武藏、下总、丰后等9国,后来丰后除掉;各国的国司由幕府推荐的御家人担任。将军这两部分管辖地的收入是幕府的主要财源。“关东进止所领”是指将军拥有授职权的那些国衙领和庄园领地。

   与京都朝廷不同,镰仓政权的社会阶级基础主要是在乡领主和那些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名主等中小土地所有者,而它的主要政治军事支柱则是“御家人”。御家人是源赖朝在征讨平氏过程中同他结成封建主从关系的武士,即将军的家臣。如前所述,御家人原来都是一些在乡领主、庄官、名主,跟随源赖朝参加内战,为的是他们不为京都贵族政权所承认并在贵族庄园制下极不稳定的土地所有权能得到确认。源赖朝保证了御家人原来的土地所有权,有的还赐与新的土地,并通过守护地头制的建立使之获得法律根据。对于将军的这种“御恩”,御家人须为将军“奉公”,即平时值卫京都、镰仓,战时率自己的一族舍身疆场,玩忽奉公义务就有被剥夺其御家人地位及其土地所有权的危险。于是在将军和御家人之间就通过“御思”、“奉公”的关系建立起牢固的封建主从关系。

   为增强幕府经济实力和谋求御家人的利益,源赖朝和幕府鼓励开荒,扩大耕地面积,为此曾制定大规模开发关东的计划,责成所在地头执行。鉴于平安贵族推行渴泽而渔政策招致农民反抗的历史经验,赖朝也采取了若干安定民生的措施,如减免部分地区贡租等。这些政策和措施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为了要保持一支效忠于己的善战军队,他还一再告诫部下要过检朴生活,反对奢侈浪费。

三、公武两重政权

   源赖朗通过守护地头制度的建立,把朝廷(院)掌握的军事机构和一定程度的行政权限夺到武士手里,削弱了贵族力量。但是他没有摧毁朝廷的统治,相反,文治元年(公元1185年)他上书朝廷,宣誓忠诚,表示仍然尊重朝廷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他没有剥夺资族的经济基础--庄园制,对它采取的不是否定,而是予以承认和保护的政策。

   镰仓政权无疑是武士政权,它的建立扩大了武士的经济利益,提高了他们的政治社会地位,但这些都有一定限度,远末满足他们的要求。当他们要越过源赖朝前进而有可能危及整个封建秩序时,便受到源赖朗的干预,被制止肆意剥夺庄园,不听从者甚至被加上“蓄意谋反”的罪名而被剥夺领地。另一方面,作为皇族的后裔,如今又作为一个新兴大庄园领主的源赖朝,同皇室贵族在政治上和经济利益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朝廷采取回避正面对立的妥协政策。例如就在他获得在全国设置守护地头权的第二年,由于朝庭反对,便不得不把设置地头的范围收缩,而仅限于从平氏和“谋反人”那里没收来的领地并停止“兵粮米”的征收。

   这种妥协政策也体现在两个政权的权力分配方式上。幕府方面的权力是大部分地区的军警事务、源赖朝的御家人及御家人控制下的农民,因此凡属这种武家事宜统由幕府管理,即使在朝廷的势力范围内朝廷也无权过问。反之,属于朝廷权力的行政和司法,即使在幕府范围内,朝廷仍得照例行使其权力。于是在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两个政权的重叠现象。这种所谓公武两重政权的政治体制是适应从平安末期到镰仓初期特殊的阶级斗争形势而产生的。

   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政权,幕府同朝廷是对立的,但在共同维护封建秩序的前提下两者又是互相依赖的,因为朝廷需要幕府的武力,幕府需要皇室和朝廷的精神权威。



第二节 “承久之乱”与武士政权的巩固

一、北条取代源氏的权力斗争

   正治元年(公元1199年)源赖朝死,镰仓幕府内部爆发了权势之争。源赖朝死后,其遗装孀北条政子(公元1157年-公元1225年)出家为尼,长子赖家继承将军职。不久,政子便以辅政为名实行垂帘听政,人称“尼将
军”。她与父亲北条时政(公元1138年-公元1215年)合谋,建立幕府元老13人[注5]的协商体制,剥夺将军赖家裁决诉讼之权。以此北条时政及其子北条义时(公元1163年-公元1224年)掌握了幕政。赖家为了反击,乃削减获得恩赐地500町以上的御家人的土地面积,用以扶植自己的宠臣。这就把许多御家人推到北条氏一边。建仁3年(公元1203年)赖家以患病为由,决定两分天下[注6],将关东28国授予其嗣子一幡,将关西38国授予其弟干幡,并将将军职让给千幡(实朝)。此举引起千幡的外祖北条时政同一幡的外祖比企能员之间的争斗。政子、义时消灭能员及其一族,杀死一幡,翌年害死赖家。时政当上政所“别当”,与大江广元并列。元久2年(公元1205年)时政谋杀实朝未遂,引退。北条义时继其父位,建保元年(公元1213年)灭和田义盛,兼侍所别当,确立名为“执政”的地位,成为幕府的主宰者。

   此后,这个出身伊豆地方小豪族的北条氏一家,便以执政名义几乎在整个镰仓时代掌握着幕府的实权。承久元年(公元1219年)源实朝被暗杀。至此,源氏的正统自赖朝以来仅三代27年便断绝了。北条义时从京都迎来一个幼小贵族藤原赖经作将军,以后更迎立皇室宗族作将军。这是由于北条氏还要依靠传统的封建等级制,利用皇室贵族的精神权威来巩固自己一族的地位。

二、“承久之乱”

   尽管源赖朝和北条氏对皇室贵族都持妥协态度,但皇室还是不甘心于部分权力的丧失而伺机反扑。皇室乘幕府内江之机逐渐恢复了势力,迫使亲幕派的关白藤原兼实下台,免掉源氏功臣之子佐佐木经高的三国守护之职。公元1221年,以后鸟羽上皇为首的皇室贵族发动了倒幕战争,因为这是承久3年的事,所以史称“承久之乱”。

   皇室依靠的不过是争取过来的畿内及其附近几国1万几千名武士和憎兵的力量,而主要寄希望于正在内争的镰仓方面的御家人的大量倒戈。然而皇室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据《吾妻镜》记载[注7],这时北条政子召集大江广元、北条义时等以下御家人,向他们指出幕府建立前御家人的悲惨情形,歌颂了源赖朝的恩惠,警告大家:幕府方面一旦失败,武士们低三下四地受贵族任意驱使的时代必将重新到来。她声泪俱下的讲话促进了御家人的团结,御家人纷纷率领自己一族参战。北条义时采纳大江广元短期决战的主张,以长子泰时(公元1183-公元1242年)为大将,弟时房为副将,分兵三路(东海、东山、北陆)向京都进发。进军路上,兵力迅速增加到19万人。皇室军队不堪一击,幕府军出镰仓不到一个月就占领了京都。

   战后,幕府把后鸟羽、顺德和土御门三上皇分别流放到三个孤岛上,废年仅4岁的仲恭天皇,立后掘河天皇(公元1221年-公元1232年在位);对站在皇室一边的公卿、武士分别处以斩、流之刑,没收他们的领地3000多处,使有战功的御家人充任这些领地的地头,称“新补地头”,以区别源赖朝时的“本补地头”。幕府按庄园11町给免租田1町的比例对新补地头赐田,以这些田地的年贡作为他们的所得。同时还从向庄园领主交纳年贡中按田地1段5升米的比例抽出“加征米”(“新补率法”),作为新补地头收入的另一部分。幕府新设“六波罗探题”取代京都守护,赋予监视朝廷并行使迄今幕府统治力量薄弱的三河(爱知县)以西各国司法和行政权力,监督和指挥西国御家人,北条氏世袭其职。

三、武士政权的建立

   承久之乱后,幕府的经济基础迅速扩大,在政治上确立了对京都朝廷的绝对优势,甚至皇位继承和朝廷官职的任命都需要帮府同意,京都朝廷的权力大为削弱。元仁元年(公元1224年)北条泰时任执权,在其任职的18年间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是制定大规模的武藏野开发计划并付诸实施。[注8]条泰时还不断地完善幕府的统治体制。为加强执权的职能,增设其副职“连署”[注9];为保持统治集团的团结,设置“评定众”,使前此设置的13人协商制度化。“评定众”由北条氏一族、幕府元老及执权、连署
等组成,共约十三、四名,研究重要政务,裁决诉讼,成为幕府最高决策机关。北条时赖(公元1227年-公元1263年)任执权后又在“评定众”之下设“引付众”。责成其协助评定众审理诉讼案件。幕府的统治体制由
是臻于完善。

   贞永元年(公元1232年)在北条泰时主持下,幕府根据源赖朝以来幕府的政策和有关审判、处罚等个别法令精神制定《御成败式目》51条,亦称《贞永式目》。《贞永式目》肯定了御家人的土地所有权,赋予他们守护职、地头职以法律根据,从而巩固了封建武士的胜利成果。但就其阶级实质而言,一如天皇制政府的律令,《式目》乃是一部保卫包括皇室公卿贵族在内的整个封建主利益,维护封建秩序的法典,是强化封建剥削阶级实行对劳动人民专政的工具。它明确规定、:农民必须向封建主交纳年贡,欠交的年贡限期交足(第42
条);各国守护的任务是对谋反者、杀人者(“夜讨”、“山贼”、“海贼”、“强盗”)实行监督和镇压(第3条)。另外《式目》还通过有关御家人的规定,巩固幕府同御家人之间的封建主从关系。与京都朝廷的律令比,《式目》有许多自己的特点,例如文字通俗易懂,重视女性地位等。它施行的范围最初仅限于幕府管辖地区,后来逐渐扩大到全国。《式目》作为武家的基本法典,对后来的武家法制影响很大。

四、武士政权出现的意义

   评价历史上一个政权存在的历史意义时,必须把它同该政权对当时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联系起来。封建武士借助农民群众反对朝廷的斗争壮大了自己,进而建立了政权,并且在同公家政权对抗中不断夺取阵地,扩大政权影响。武士大多数原为中小土地所有者;具有组织和管理生产的经验,作为新兴封建主,他们在精神生活上比较富有生气,与京都贵族那种奢侈、昏庸、腐朽、无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因此,这个政权对日本封建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 用,草创这个武家政权的政治代表人物源赖朝、北条义时等采取的一些经济措施,证明了这一点。这说明,在当时的日本历史条件下武家政权和公家政权的一兴一衰是合乎规律的现象。武家政权的出现是日本封建社会发展时期开始的标志。但是,农民没有获得解放,恰恰是武家政权的出现强化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所以此后封建统治阶级同广大劳动群众的阶级矛盾又有了新的发展。



第三节 镰仓时代的社会经济

一、庄园制经济的进一步强化

   庄园制是镰仓时代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主要形式。这个时代虽然也存在着少量国衙领即国有地,但基本上也已庄园化。庄园的统治者是庄园领主(国司)和由御家人担当庄官(在厅官人)的地头。地头拥有“下地”(产生收益的土地)的管理、征税、警察和裁判等职权,因此也就拥有与这种地头职权相应的收益权。收益所产生的对象按当时语言称作“所领”。地头所领按其收益形态计有“给田(上白下田)”、“杂免地”,和“免在家”等。“给田(上白下田)”指地头的宅地及其附属土地,不负担任何年贡、“公事”(劳役、杂税),地头把它作为完全的私有地领有,收益全归自己。“杂免地”亦称“给名”,只向庄园领主交纳少量年贡,年贡以外的赋课(“公事”),成为地头的收益。“免在家”是免除“在家”赋课的意思,即庄园领主免征对农民房屋、宅地、园田的赋课,而将这些转作地头的收益。此外,地头的收益中还有加征米和“检断得分”(从对犯人的处分中取得的收入),以及其他等。

   庄园农民大体可分为四个阶层:大名主、小名主(“百姓名主”)、作人(“小百姓”)、“下人”和“所从”。拥有3至10町名田的大名主多将自己名田相当部分交给因失去名田而变成“作人”的佃农耕种,余下的直营地则役使半奴半农身份的“下人”和“所从”。大名主是名主中的少数,他们往往取得御家人身份,爬到地头、庄官的地位。拥有l至2町左右名田的小名主是名主的多数,他们以自家的劳动为基础,以l至2名下人、所从的劳动为辅助进行生产。小名主和作人、下人、所从是庄园里的基本劳动群众,是被统治阶级。

   名主向领主交纳的贡租分田租(水田租)和皂租(旱田租)两 种。田租包括“本年贡”和“付加米”。“本年贡”相当于产量的30-40%。

   自租的标准因作物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名主的负担还有“万杂公事”和“夫役”。前者是对农副产品、家内手工业产品、山野产品、水产品等的课税,后者是被征课的徭役,主要是为领主和地头群种直营田,修建和维修水渠、堤坝,警卫领主住宅、仓库、搬运贡租等无偿劳动。名主的负担繁杂而沉重,只是大名主例外,因为他们总是把这些负担转嫁给手下的“作人”和“下人”。

二、农民的斗争

   规定的封建负担已经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地头凭借手中权力巧取豪夺,横征暴敛,更使农民痛苦不堪。农民们被迫集体逃亡或上诉,进行抵抗。建治元年(公元1275年)12月28日高野山领地纪伊国阿氏河庄上村(今和歌山县有田郡和清水四)的百姓名主向庄园领主递交了一份“诉状”,控告地头的非法暴行。其中说,百姓们忍受本了地头的暴行逃走了,地头追回来一部分,强令他们在逃亡者的田地里劳动,如不听从就要“拘拿妻子,割耳削鼻,剃发为尼,捆以绳索,严加处治”。[注10]但是地头的暴行制止不住农民的反抗斗争,离村弃耕之举是对地头领主的一大威胁。这是镰仓晚期的例子,实际上幕府早在《贞永式目》中就已不得不对地头们的横暴行为加以制止,并规定对待名主们的去留“宜从民意”。[注11]同一时期,在边疆地带的出云国鳄渊寺领地,地头被迫放弃无限制役使百姓名主的作法,规定一年之内不能强迫一个居民工作25日以上。说明通过斗争,地头的恣意役使不得不用法律加以限制。[注12]

   镰仓时代,尤其自中期起,在那些生产力较高、和市场有联系的经济先进地区,阶级分化十分显著,总的趋势是下层农民、尤其半奴半农的所从、下人等的地位不断提高。位于山城国的东寺庄园上久世庄,原来拥有的50町耕地是由分为3至4町的13块名田组成,到了1324年,登记在领主土地册上的农民增加到34名。这
34名农民中大多是从“下人”、“所从”升上来的,获得土地,独立经营;原来的一些“作人”则上升为新名主。[注13]上述纪伊国阿氏河庄上村,1194年“作人”有25户,至1273年增至55户。“作人”仍是地头领主和大名主的依附农民,但同“所从”、“下人”相比,减少了一些无偿劳役,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减弱。有一些且有自己的土地并摆脱了大名主的中间剥削而和地头领主直接发生租佃关系。

三、地头制的确立

   随着幕府权力的扩大,地头势力逐渐强大。庄园内征收年贡是地头的任务之一,可是有许多地头并不把征收来的年贡交给庄园领主,而是攫为已有,引起同庄园领主的不断纷争。庄园领主大多住在京都、奈良、距庄园较远,自己又缺乏实力,不能制止地头的横暴。庄园领主遂索性将庄园的一切支配权都交给地头,而靠地头包收年贡(“地头请”)的办法来取得年贡的一部分。幕府从保护御家人的立场出发,肯定了这种办法。使它得到推广。13世纪中叶,在前摄政九条道家的40余所庄园中就有8所是实行“地头请”制的庄园。然而地头往往不交足他所承包的年贡额,后来庄园领主便干脆采取分庄园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农民)为两部分的“下地中分”[注14]的办法,以保证双方互不侵犯对方权益。地头以分得的一半庄园为阵地,蚕食其余部分,在乡领主阶级于是日益壮大。后来这些地头又处于守护支配之下,全国庄园就逐渐掌握在守护之手,奠
定了守护领国制形成的基础。

四、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

   关东和九州边远地带由于开垦荒地、大规模扩大了水田面积。在开垦基本上达到饱和状态的畿内及其周围地带,农民努力于集约经营,通过推广育苗,增加品种,利用奋力,普及农具,生产大有提高。同时也注重多种经营,小麦的种植得到普及。从镰仓中期起,又开始了水稻和小麦的轮作,一年两次收获。这在日本农业发展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文永元年(公元1264年)幕府曾命令各前(冈山县),备后(广岛县)两国的御家人免收农民收割后的稻田上种植小麦的麦税,借以鼓励水稻和小麦的轮作。为了防止地力减迟,便充分利用草木灰和人粪尿等肥料,也致力于对水车等灌溉设施的有效利用。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有了进一步发展。京都、奈良等先进地区仍是手工业的中心,但地方手工业也纷纷兴起。在靠近各种原料产地和交通便利的地点,金属冶炼、铸造、丝织、麻织、造纸、酿酒、陶瓷制造等各种手工业都有发展,出现了诸如镰仓,博多等地一些新的手工业中心。手工业者日益脱离农业而独立;分化成为专职工匠,技术水平大大超过前代。例如锻冶业。农具和武器的锻造已经专门化、出现“镰刀锻冶”、“锹锻冶”、“箭锻治”、“刀锻冶”等工匠名称‘锻造技术,尤其刀的锻造技术发展突
出。陶瓷业已有悠久历史,至镰仓时代由于“獭户烧““,这种陶瓷器浇制成功,引起烧窑技术的巨大飞跃。

   市集已从不定期发展到定期,每月三次,并且从先进地区畿内及其周边一带普及到全国各地。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优势的庄园,此时大抵都在不同程度上卷入交换经济的波涡。至镰仓末期,从庄园中小名主阶层中到市集做买卖的人增多,后来定居市场,转化成市场商人。

   前代以来居住在水陆要地经营货栈、为庄园领主保管、运送或代理贩卖庄园年贡的“问丸”,至镰仓末期有一些从领主那里独立出来,成为专门从事转买转卖和经营运输业务,供应城市店铺商品的居间商人“问屋”。他们雇用许多陆上运输工人(“马借”)和码头卸货工人(“江丁”)。从13世纪起,手工业者和商人中出现了联合为“座”[注16]的同业公会。“座”须向各自的“本所”--朝廷、贵族或寺社庄园领主纳税,以此为代价获得免税通过各地关卡的权利以及在一定地区采购原料、制造和贩卖商品的垄断权。“座”的形成对日本封建社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交换经济的发展引起货币的需求。从13世纪起,交易中较多地使用了钱币。当时日本不铸造货币,通用的钱币是日宋贸易中输入的宋钱。从这时起,庄官和地头向庄园领主交纳承包的年贡米大多用钱币代替,然而征自农民的年贡则多系实物。随着货币的广泛流通,出现了汇兑业务。当时的汇兑有汇兑钱币(“替钱”)和汇兑稻米(“替米”)之别,其票据称为“割符”。经营这种事业的商人称为“替钱屋”或“割符屋”。在货币经济发展、对货币需求增大的情况下,还出现了当时称为“借上”的高利贷业者。庄园里的部分富裕名
主往往把产品换成货币,经营“酒屋”(酿酒作坊或酒店),兼营高利贷业。“问丸”中也有许多人兼营高利贷业。随之而来的是高利贷业者向贫困的御家人和农民高利贷款,以债务人的土地作抵押,而将这些土地集中到自己手里。同时,也有的接受土地以外的典当物品,把这些物品保管在“土仓”(围有土墙的仓库)之中,所以高利贷业者和金融业者也被称为“土仓”。于是手工业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促使庄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日趋瓦解,这又带来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第四节 日中通好

一、与宋、元贸易

   平安末期逐渐走向正常化的日中关系,镰仓幕府继续予以推进。建保4年(公元1216年)第三代将军源实朝(公元1192年-公元1219年)准备亲率60名随员访宋,只是因为新建大船不能在镰仓的由比海滨下水,才没有成行。[注17]镰仓幕府积极与南宋贸易的主要原因是获取南宋的铜钱,因为那时日本自己不铸造铜钱,国内流通的主要货币是宋铜钱。因而日本商船到南宋去的日益增多,如寿永2年(公元1183年)、建久4年(公元1193年)、正治元年(公元1199年)、正治2年(公元1200年)、建仁2年(公元1202年)均有日本商船到甫宋。

   这时期对外贸易管理权从大宰府转移到镇西奉行(镰仓幕府统治九州地方的官职)手中,民间贸易得到承认,有了迅速发展。13世纪初拥有船员100名以上的大船每年约有40至50艘到南宋,史载,“侯人,冒鲸波之险,舶炉相衔,以其物来售。”[注18]至13世纪中叶,偏安江南的南宋由于铜钱大量外流,苦于铜钱不足,乃提出限制贸易船只的要求。幕府同意这种要求,实行贸易统制,限定船数为5只,幕府则派名为“御分唐船”的御用(幕府)贸易船,直接进入海外市场。中国商人来日的也多,其中有一些定居博多,在这里娶妻生于,往来于两国之间。由于日本国内商业的发展,对货币的需求增大,对宋钱的输入十分迫切。承久之乱后10年,京都的重臣西园寺公经曾遣商船向宋帝献上扁相制房屋,获得回礼10万贯和其他礼物。除铜钱外,输入品中还有江南特产高级丝织品(绢、续、锦);陶瓷器、茶、香料、药品、书籍、文具、绘画、珍贵木材等。输出品一如以前,主要有砂金、真珠、水银、硫黄、刀剑、扇、美术工艺品等。及至元代,由于元朝征日(后述),两国政府间的关系中断,但民间依然进行贸易,幕府对日商出海已不加限制,元政府对日亦采取开放政策,准日商以金易元钱,还命令沿岸所在官司同日船贸易。

二、入来入元僧

   镰仓时代有大量日僧来宋、元访问,据统计,入南宋僧不下百余人,入元僧更多于此。他们大多从明州上陆,历访江、浙、闽诸寺,云游时饥则斋食,暮则投宿,受所至各地中国僧俗的热情接待。公元1331年入元僧友山士倔访问松江时,适值“巨水为害,吴中禅刹,钟鼓寂尔,游方之土,无放包之地”。在此困境下,该寺僧对这位远来的日本僧友山予以很好的照顾,“苦留过冬”,“视以骨肉”[注19],体现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的感情。入宋僧和入元僧旅居中国往往一、二十年。研究佛学(主要是禅学),兼及儒学、汉诗文学、书法、绘画、建筑、印刷等各种学艺。入宋僧俊乘房重源(公元1121年-公元1206年)巡礼求法时,还钻研了宋代建筑式样,回国参加东大寺的修建工程。明庵荣西(公元1141年-公元1215年)两次入宋学习禅宗,还学得宋代建筑技术和医学,研究了茶的养生效能,他回国后开创日本临济宗(禅宗之一派),建立禅宗式(南宋式)寺院,并将中国建筑式样带到日本。还有俊范(公元1166年-公元1227年),于正治元年(公元1199年)入宋,在明州景福寺学禅及律。建历元年(公元1211年)回国,带回佛典、儒书及杂书2000多卷,为儒学在日本的广泛传播作出了很大贡献。

   到日本的南宋僧约有十多人,著名的有兰溪道隆(公元1213年-公元1278年)和无学祖元(公元1226年-公元1289年)。道隆于宽元4年(公元1246年)到日,接受北条时赖的归依,并为建长寺开山,广收门徒,形成大党派。溢号大觉禅师。祖元于弘安2年(公元1279年)到日、创建圆觉寺。溢号佛光禅师,为无学派。

   入元僧中出现不少知名的汉文学家和书法家,雪村友梅(公元1290年-公元1346年)、古源邵元(公元1294年一公元1364年)是其突出代表。雪村旅居中国22年,写下200余首诗歌,其中不少是歌颂两国人民友谊的。人 宋入元僧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宋、元科学文化的传入对镰仓时代日本科学文化的发展,尤其对医学、雕版印刷、建筑、陶瓷制造、纺织、汉文学、书法、绘画的发展有很大意义。那些应日僧和幕府之请渡日、后来客死日本的宋元僧,为两国友好和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五节 抗元战争与镰仓幕府的衰落

一、文永之役

   镰仓时代日本同中国宋朝一直保持了睦邻友好关系,进行了正常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但至13世纪70年代,两国间和平往来由于元朝军事封建主对日进行侵略而暂告中断。

   12世纪末,蒙古族兴起。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蒙古,建立蒙古汗国。此后约半个世纪,成吉思汗的继承人通过军事征伐不仅控制了中国本部的华北地区,还进占了中国以西直至东欧的欧亚辽阔土地。公元1259年征服了高丽。公元1260年忽必烈(成吉思汗之孙)成为蒙古国王。公元1267年迁都燕京(后改称大都,即北京)。公元1271年改国号为元。

   忽必烈的侵略矛头终于指向了日本。公元1268年他命高丽使者持书赴日,书中表面上要求建交,实质是效今日本朝贡。京都朝廷几经研究,末予回答,但惊慌万状,不知所措,只好连日到各社寺祈祷。次年忽必烈的使者再来。此次朝廷打算给忽必烈的使者带去国书,但由于正式就任执权不久,年少气锐的北条时宗(公元1251年-公元1284年)的阻拦而末发。此后,公元1271至公元1272年忽必烈又两次遣使,重提他的要求,甚至以武力相威胁。对此,北条时宗仍坚持拒绝回书,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命九州的守护地头加强沿岸防御,还命令驻守镰仓的御家人回国,四国、中国的御家人依次西下,以加固九州的警备。

   文水11年(公元1274年)上半年,忽必烈强征高丽船工、民夫35000人为他建造兵船900艘,还从农民中征兵5000,以此完成了他发动征日战争的最后准备;然后又镇压了高丽军民坚持数年之久的反元起义。10月初,都元帅忻都和右、左副元帅洪茶丘、刘复亨率25000名侵略军和900艘兵船从朝鲜的合浦(马山)出发,大举征日。10月5日至14日,元军袭击日本的对马、壹吱。对马“守护代”宗助国和壹吱“守护代”平景隆分别仅以80骑与百余骑迎战,结果全军覆没。

   元军随后侵入松浦半岛沿海诸岛,使几百名日本武士伤亡。19日兵船驶进博多湾。就在这以前,在大宰府的召集下,日本九州九国御家人,“甚至神社佛寺人员都争先恐后急驰而来”。[注20]这支为数万人[注21]的御家人在大将少式景(或经)资的指挥下,从20日上午10时开始,同当天早晨登陆的元军交锋。战幕一拉开,日本武士就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元军采用的是进步的步兵集团战术,这使习惯于一骑对战的日本武士很不适应;元军箭短而射程远,为日箭所 不及;元军作战时击鼓鸣锣,常使日军战马惊跃狂奔,控制不住,元
军使用一种日本武士从未见过的火药武器--震天雷,其射出的铁弹爆炸声往往使日本武士“目眩耳塞,茫然不辨东西”。[注22]激战至暮,日本武士被迫退到大宰府附近,组成新的防线。元军可能为了防备日本武士夜袭,回到船上。就在当天夜里,一场意外的台风刮沉了元兵船200艘,剩下的船只不得不返航。忽必烈的第一次对日远征于是结束。这次远征日本,史书称为“文永之役”。

二、弘安之役

   “文永之役”以后,为防范元军再来,幕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防御体制:调中国地方(指山阴、山阳两道)御家人驻守长门,调东国御家人驻守九州,以有战功者赏相约,动员全国“公家”和寺社里的非御家人;任命北条一族人为九州和其他重要国的守护;最后在博多湾沿岸筑起坚固石垒。忽必烈在灭南宋(公元1279年)前后,大肆搜刮,进行更大规模的战争准备。他又两次遣使赴日要求朝贡。北条时宗两次斩杀元使,以示继续抵抗决心。

   弘安4年(公元1281年)忽必烈分兵两路,一路是从朝鲜派出的东路军,另一路是从中国江南派出的江南军。东路军由忻都、洪茶丘统率蒙、汉、鲜兵4万人,兵船900艘。江南军由范文虎指挥10万人,兵船35000艘。两路军约定于6月中旬在壹吱会合。东路军首先进发,6月初已进入博多湾,占志贺岛。日本武士草野次郎、河野通有等曾多次乘小船主动出击,双方互有损伤。7月初,元两路军汇合,下旬元军主力集结鹰岛。在元军即将举行全面进攻的前夕--农历7月30日夜,这里又狂风大作,兵船大部沉没,元军仅一小部分得以生还。于是忽必烈的第二次远征又告失败。

   在幕府领导下日本军民进行的顽强抵抗及两次暴风雨对元兵船的袭击无疑是使日本赢得胜利的主要因素。至于暴风雨,那只是一种自然现象,日本旧史书把这种自然现象说成是“神风”、“八幡宫镐矢西风”、“天野明神出阵”等等,显然是无稽之谈。元朝征日也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受到中国人民的种种抵制。这种抵制也是促使元军走向失败的重要因素。

三、战后的衰落

   抗元战争胜利后,幕府的统治转向衰落。同承久之乱时不同,抗元战争后幕府没有得到没收自政敌的土地,幕府无法使获有战功而纷纷来到镰仓要求恩赏的御家人得到满足,从而破坏了由“奉公”取得“恩赏”的这个幕府同御家人关系的基础。

   御家人为弥补战争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恢复自己的实力,就加紧侵占“公地”并通过大搞自13世纪中期开始采取的“地头请”和“下地中分”的办法蚕食庄园,加速了地头、庄官等既脱离“本所”、“领家”,又脱离幕府,形成独立的封建领主的过程。但是多数御家人却因战争负担而穷困没落了,开始把土地典当给高利贷者或卖出。幕府为了防止其政治军事支柱继续削弱,曾禁止御家人出卖土地给商人、高利贷者,但禁令并无多大效果,贫困的御家人仍设法偷偷出卖。于是永仁5年(1297)幕府颁布《德政令》,规定禁
止买卖、典当御家人的领地,非御家人和商人买得御家人的领地须无偿归还原主,并且此后不再受理有关向御家人贷款问题的诉讼。《德政令》引起了经济混乱,商人抬高物价,高利贷不再向御家人通融资金。所以令颁后还不到一年,幕府就不得不将它取消。御家人的贫困没落加速了御家人制度的崩溃。

   农民的处境更加恶化。御家人不论是转为领主或贫困下去,为转嫁战争负担,都加强了对以“百姓名主”为主的农民的掠夺,致使农村荒废,饥谨频发,加剧了阶级矛盾,农民只得以逃散的方式来抵抗。

   早在抗元战争前,“百姓名主”中就有一部分上升为武士。这样的武士是没有和幕府结成主从关系的非御家人。这些新兴名主,在货币经济较发达的近畿地方尤多。他们为发展自己的势力,就利用反抗领主的贫困百姓名主、逃亡的下人和所从等下层群众的力量,把他们集合在自己的周围,用弓矢甲胃武装起来,对抗幕府和领主,阻碍年贡的征收,袭击年贡运送队,夺取年贡。统治阶级把这类武装集团称为“恶党”,视同盗贼。在先进地区,恶党暴动早就发生,例如公元1236年在大和,公元1248年在山城国都曾发生过。及至抗元战争后,即13世纪末至14世纪初,农民处境更加恶化,“恶党”到处出现,它的活动已遍及北起出羽、陆奥,南至淡路的日本各地。还有一些不满幕府的御家人,例如一些地头和守护,出于他们反对幕府、蓄养自己实力的需要,往往把恶党拉到自己一边,有的甚至成为“恶党巨魁”。恶党的活动构成了对幕府统治的严重威胁。

四、得宗专制

   在人民反抗日益激烈的同时,幕府内部的矛盾也加深了。迄今在御家人财产继承上通行析产继承制。幕府为防止御家人领地分得过细、带来御家人的贫困,遂改为长子(“(上物下心)领”)继承制,庶子由长子扶养。有一些御家人就以“(上物下心)领”为中心加强团结,形成强大的守护,甚至足以同北条氏抗衡,就象足利氏那样。于是北条氏加强了“得宗”(北条氏嫡长世袭制的家主)的专制统治。作为中央机关的“评定众”和“引付众”等要职皆由北条氏一族担当,置于得宗统治之下。地方守护之职也尽可能由北条氏一族任命。北条时宗借用防备元军来袭,从九州到山阴、山阳各地增加了出身北条氏一门的守护,至幕府灭亡前夕,全日本近半的30国守护之职都被北条氏一族垄断。得宗权力至北条时宗之子贞时(公元1271年一公元1311年)、孙高时(公元1393年-公元1333年)之时,进一步加强。得宗权力主要依靠家臣“御内人”行统治,赋予重要职务。“御内人”势力的增大引起“御内人”同“御内人”以外的御家人“外样”的尖锐对立,终于导致“御内人”代表人物内管领平赖纲同“外样”代表人物安达泰盛(公元1231年-公元1285年)之间的战争。在公元1285年的“霜月骚动”中,安达泰盛一派失败,安达氏一族及其一派的御家人被大量消灭。内战削弱了御家人的力量,并进一步加剧了御家人之间的矛盾。末代执权北条高时又恰恰是一个无所作为之辈,耽于游宴,荒废政事。至此,不论是外样御家人或非御家人,大部分武士的心都已离开了幕府,伺机反叛。而反叛所需要的只是一面能够把他们结合起来的旗帜了。

第六节 镰仓时代的文化

一、净土宗与净土真宗

   镰仓时代,佛教仍是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教。在战乱频繁、社会关系激变中更加走向没落的京都贵族中间,充满了对“末世来临”的畏惧和寻求解脱的苦闷。广大农民在坚持反抗封建主的现实斗争的同时,不少人也对来世抱有幻想。适应这种思想要求,法然(源空,公元1133年-公元1212年)发展了前代以来流传的佛教净土思想,使它形成一个独立的宗派,即净土宗。他告诉人们,任何人在佛的面前都是平等的,只要“专修念佛”,即反复念诵“南无阿弥陀佛”,依靠佛力就能“往生极乐”--“他力本愿”,而不必去搞那些为特权阶级所专用的建寺、造佛、念经等繁琐的宗教仪式。

   法然的弟子亲驾(公元1173年-公元1262年)生活在东国(关东地方)农村达20年之久,对东国农民,对那些在佛教看来从事“杀生”因而有严重“罪恶”的东国渔民、猎人的疾苦有所了解并寄以同情。于是他在“往生极乐”问题上针对法然的“善人正机说”(“恶人尚且往生,况善人耶”),提出“恶人正机说”(“善人尚且往生,况恶人耶”),意思是说,被封建统治阶级和佛教诬为“恶人”的劳动群众才是最容易进入“极乐”境地的人们。他较为彻底地排除了一切清规戒律,认为人们即使不出家,不素食,过娶妻生子的世俗生活,只要念佛,依靠佛力也能“往生”,从而开创了净土真宗(即一向宗,简称真言)的教义。这是广大被压迫人民反对封建压迫的阶级斗争在宗教上的反映。有如思格斯在论述早期基督教运动的性质时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被压迫者的运动”。[注23]净土真宗在亲鸳在世时极兴盛,关东、奥羽一带就已拥有10万信徒,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也有少量商人、工匠和下级武士。

二、时宗与日莲宗

   以人民群众为主要传教对象的新宗派除净土真宗外,还有一遍(公元1239年-公元1289年)创立的时宗和日莲(公元1222年-公元1282年)依法华宗开宗的日莲宗(即法华宗)。时宗也是属于净土宗而主张“他力往生”的一个宗派,在农民中拥有许多情徒。日莲宗则有所不同,它宣称只要人们反复念诵“南无妙法莲华经”就能即身成佛,全民信仰此宗则整个国家就能成为佛的净土,而其余各宗皆不能。公元1260年日莲曾向幕府献所著《立正安国论》一书,书中描绘出人民涂炭、社会凄凉的情景,批判幕府政治,进言须按正法(法华经教义)施政,否则必将招致人心思乱、外敌入侵、国家危亡的严重后果。由于触怒了幕府,他被校流放两次,但仍不屈不挠。日莲宗这种不仅来世,即使现世也能得救且造福国家的教义当然也是幻想,但它反映了人民群众争取现世幸福的迫切要求。日莲宗主要在城市商人和部分武士中间流传。

三、禅 宗

   武士中间广为流传的佛教新宗派是禅宗。禅宗早在中国唐初就已传日,但只是到了镰仓时代荣酉和道元(公元1200年-公元1253年)从南宋分别传来它的分派临济宗和曹洞宗之后才大盛。禅宗宣扬“自力本愿”;即人们“成佛”要靠自己的主观力量。它认为,客观世界是不真实的,只有人的主观世界“内心”才是真实的,人人内心都有“佛性”,宣传人们只要除掉内心的“妄念”,达到“空心”境地便可“成佛”。

   掸宗推祟的修炼方法也极简单,认为只要坚持坐禅其思就能消除“妄念”成佛。这种“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注24]的简单修炼方法很适合缺少文化武士的口味。但坐掸却要求严格,要坐掸者修炼出山崩地裂无所惧的胆力。用禅宗的话说,就是要达到“击碎生死关头,便见一念不生,前后际断,方能出生入死,如同游戏之类”[注25]的程度。武士驰驱沙场,都得视死如归,掸宗这种说教正符合封建统治者鼓励武士为自己效忠的需要。因此,幕府对禅宗倍加推祟,派出许多入宋僧、入元僧学禅,并请来诸如兰溪道隆、大休正念、无学祖元等宋禅僧传教,北条时赖、时宗等人以师事之,带头皈依,形成武士热心参禅的局面。这里必须指出,日本武士道的形成与禅宗的盛行有密切的关系。

四、早期武士道思想

   佛教各新宗派的广泛传播,促进了早期武士道思想的形成。武士道是随武士阶层的抬头而出现的一种伦理道德观念,经平安时期酝酿,到镰仓时代转成武家时代的统治思想。其内容见于《吾妻镜》等史书及《平家物语》等军记、史谈之中。这种道德观同宫廷贵族思想不同,它是以中世家长制(“恕领制”)为中心的一种主从间道德规范。最早是由平安时代构成武士团的家长和“家子”、“郎党”问通过主君恩赐家臣以封地和身份(“御思”),家臣则对主君矢志忠节(“奉公”)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幕府时代,在镰仓将军、执权同御家人之间,这种观念有进一步的约束性,主从关系比父子、夫妇关系更重要,违反这种关系要受严罚。

   武士道的内容就是以这种家臣对主君的“忠节”为核心,要求武士具有武勇轻生、爱名尚义的精神,养成重视礼仪修养、俭约寡欲、以清廉自许,鄙视平安贵族优柔文弱的习气。武士道的内容都来源于儒家的“德目”,而对这些方面的培训,又借助佛家唯心主义说教的力量。例如净土宗否定现世、鼓吹欣求彼岸乐土的思想,对培养家臣为主君效死的精神起作用;实践禅宗的所谓极严肃的修业作法,有助武士进行认真习武和勇敢杀伐的训练。

   早期武士道在抵制平安贵族的颓废风气方面有其积极意义。早期武士道不同于晚期,因它在理论上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武士道”这一词汇也还未出现,只是以具有狭义的“战争道德”含义的“士道”、“战之道”等词出现于武士之间。及至江户时代,武士道被赋予宋儒理学理论之后,才具有完整的思想体系。

五、文学、史学与医学

   镰仓时代在文学艺术领域也充分表现出贵族文化的衰落和武士文化的兴起。贵族作品在数量上虽仍占优势,但主题思想却都和时代背道而驰。例如镰仓初期被藤原俊成及其子定家选辑在《新古今和歌集》中的贵族和歌,大都带有没落阶级的感伤情调。鸭长明(公元1151年-公元1213年)的《方丈记》和吉田兼好(公元1283年-公元1350年)的《徒然草》等随笔作品,更充满着贵族对现实社会不满而无可奈何地要从佛教的无常观那里寻求安慰的思想。天台长老慈圆(慈镇,公元1155年一公元1225年)为了劝谏上皇,用假名文字写成历史著作《愚管抄》,只能用佛教的宿命论(末法思想)观点来说明贵族阶级的没落和武家兴起的历史趋势。

   具有代表性的武士文学是战记文学。同贵族文学不同.9这类作品写的是真人真事,生动地描写了在同公卿贵族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武士的思想情感。《保元物语》、《平治物语入《源平盛衰记》等都很有名,而以平家兴衰为题材的《乎家物语》尤为突出。这部作品原是琵琶法师,[注26]在群众中间说唱的“平曲”;后经出身于贵族但同情武士的西行加工整理而成‘贯穿故事的主导思想是佛教的无常观,但由于作者和听众对于变革社会寄以强烈关心,所以故事里生动地描绘出内战时期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思想动态。作品格调优美,韵律勾称和谐,文风也很有特色。

   14世纪初,幕吏们受幕府统治者之命写成一部有关镰仓武士发家的历史著作《吾妻镜》(又作《东鉴》)51卷,内容包括公元1180至公元1266年间幕府和皇室方面的编年体日记和记录,现部分残缺。本书曾被认为是镰仓时代史和武家社会史研究的基本史料。

   医学方面,不少僧人对医学造诣很深,从事医疗和著述。完成的30余部医学著作中,以荣西的《吃茶养生记》2卷与棉原性全的《顿医抄》50卷、《万安方》62卷最为著名。这三部著作不只反映了隋、唐、宋的医学成就,也总结了著者本身丰富的医疗实践经验,是具有独自医学体系的医书。《顿医抄》载有五脏六腑图,对人体构造及机能都有简要说明,从而使解剖学和生理学自成部门。

六、艺 术

   雕刻、绘画艺术方面,表现时代特点的、充满生气的写实作品多起来了。雕刻上与前代不同,力求强劲的表现形式,把以前的柔弱的女性美变为刚强的男性美。式样上倾向自由发展,作风上以写真为主。镰仓时代的雕刻受宋代式样的影响显著,宋式样被当作样板,如东大寺的大佛(镰仓时代重造),且此大佛系由宋人陈和卿及其弟子陈佛寿等7人所造。还有东大寺南大门的石狮子也是建久7年(公元1196年)宋人石工字六郎等人所造。当时出现一种叫做“佛所”的雕刻工场,如七条佛所、七条大宫佛所、六条万里小路佛所等,各个佛所都拥有自己的佛师(雕刻家)。13世纪京都的运庆及其弟子快庆、定庆等创作出东大寺南大门强劲有力的金刚力士像和兴福寺的无着像、世亲像等一系列杰作。这个时代除雕刻佛像外,还雕刻世俗的肖像。当时宋朝禅宗的顶相画(掸宗祖师授弟子的肖像画)大量流入日本,顶相画成了肖像雕刻的样板,创作出俊乘房重
源坐像(藏奈良东大寺)、北条时赖坐保(藏镰仓建长寺)、无学祖元坐像(藏镰仓圆觉寺)等非常写实的杰作。

   绘画方面,前代大和绘发达,至镰仓时代大和绘虽然存在,但极为衰退,代之以新的绘画--水墨画。镰仓初期日本画坛出现了所谓“宅间派”,以记摩胜贺(公元1168年-公元1209年)为代表。他的现存作品有以“十二天”为题材的屏风画(藏京都教王护国寺)。至镰仓中期,随着入宋僧的增多,带回来大批宋画,特别水墨画,给日本绘画影响很大。当时的水墨画家有雪村友梅、可翁宗然、铁舟德济、兰芳祖裔等,特别是可翁,最先将牧溪画风传入日本,奠定水墨画的基础。当时的入宋入元僧都善于咏诗作画,他们将自作的诗画装裱成诗轴画,挂在禅室或茶室的壁上。此风后来传到世俗,贵族的厅堂或茶室里都挂上这类诗轴画,成为不可缺少的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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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侍所:原是平安时代管理亲王、公卿家武卫人员“侍者”(武士)的一种机构,属于家政机关。御家人,幕府家臣,任将军禁卫的武士。

[2]公文所:原来是平安时代国衙处理公文的机关,后也指院厅、寺社保管文件的场所。

[3]给名:亦称“下司名”、“公文名”、“田所名”,是庄园领主给予庄官(“下司”、“公文”等)或地头的土地,作为职务的报酬。庄园领主从这类土地只征收年贡,而免征杂税,它属于“杂免田”的一种。

[4]给田:也是庄园领主给予庄宫或地头的作为职务报酬的土地,一切免征(包括年贡)。

[5]参加13人协商会议的是以北条时政、义时为首,包括三所长官大江广元、三营庚倍、和田义盛,以及中原亲能、比企能员、藤原行政、三浦义澄、八田知家、足立远元、棍原景时等。

[6]关于天下两分法,一些支书认为这是北条政子与北条时政提出的,而《读史各要》(第299页,讲谈社1976)则认为是源赖家提出的,本书采用后一种观点。

[7]《新订增补国史大系·吾妻镜第二》第766页,吉川弘文馆,1974。

[8]丰田武:《产业史》I,《体系日本文丛书》第10卷第303页,山川出版社,1967。水原庆二:《日本经济史大系·中世》第2卷第24-28页,东京大学出版会。

[9]连署:因为它是执权副职,总是和执权在文件上共同签名,故名之。

[10]永原庆二:《日本封建制形成过程之研究》第192页,岩波书店,1972。

[11]《贞永式目》第42条:《日本史料集成》第172页,平凡社。

[12]石母田正、松岛荣一:《日本史概说》I,第220页,岩波书店,1974。

[13]读卖新闻社《日本历史》第4卷216页,1965。

[14]“下地中分”:解决领主与地头间争夺庄园佃租地领有权的方策。既有采取将整个庄园土地折半对分割方式的,也有采取将庄国土地一比二地对分方式的。镰仓中期盛行此法,促成庄园制的崩溃。

[15]濑户烧:日本陶工加藤景正(俗名藤四郎)1228年从中国学得烧制陶瓷新技术回国,在尾张国的濑户村(今爱知县獭户市)试挠成功,就在该地建窑,大量烧制,代代相传。。其特色是因釉药中含微量的铁分,陶器呈黄色、黄褐色或茶褐色。

[16]“座”即相当于中国的“行”,主要是以朝廷、贵族寺社为“本所”的拥有特权的同一职业团体,亦可称为同业公会。

[17]迁善之助:《日本文化史》第3卷第251页,春秋社,1959。

[18]《开庆四明续志》卷8。

[19]木宫泰彦:《日华文化交流史96477页,富山房,1955。

[20]《八幅员童训》上,转引自大久保利谦等《史料日本史》中世编第163页,吉川弘文馆,1963。

[21]黑田俊维:《日本历史》第8卷第87页,中央公论社,1966。

[22]有关元军战法、武器的史科均见《八幅愚童训》上卷,《史料日本史》中世编第163页。

[23]思格斯:《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2卷523页。

[24]这是荣西语,转引自朱谦之:《日本哲学史》第17页,三联书店,1964。

[25]这是元代渡日禅僧大休正念语,转引自同上书第40页。

[26]琵琶法师:原泛指弹琵琶说唱的育僧艺人,及至《平家物语》出现后;这类艺人都喜欢说唱乎家故事,久之,它也就变成专指弹琵琶说唱《平家物语》的育僧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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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18: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室町时代前期(包括南北朝,1333—1477)

第一节、“建武中兴”及南北朝时代

   正当农民、武士对镰仓政权普遍不满,镰仓幕府日益衰落的时候,京都天皇及公卿贵族认为复兴旧政权的时机已到而跃跃欲试。阴谋复旧的核心人物是后醍醐天皇(公元1318年-公元1339年在位)。他于公元1318
年即位,不久便废院政实行亲政,再兴记录所,企图重现“延喜、天历时代呼’这一“圣代”,以此为目标开始了紧张的倒幕活动,为此,他极力推祟镰仓中期传入的朱子学,召禅僧玄惠入宫进讲《新注》,企图以朱子学所鼓吹的“三纲五常”、“大义名分”来激励朝臣气节,其复兴旧王朝效力。他还摄用玄惠的门徒北田亲房(公元1293年-公元1385年)和日野资朗(公元1290年-公元1332年)、日野俊基(?一公元1332年)等儒臣。这些人或为天皇拟定倒幕计划,或秘密奔赴各地,向不满幕府的武士兜售朱子学,进行倒幕活动。

   后醍醐之天皇之所以要如此坚决倒幕,也是和当时他要立即解决与幕府有关的皇位继承问题密切相联的。“承久之乱”以后,决定皇位继承和决定上皇担任院政的大权都操在幕府手中。公元1242年根据北条泰时的指示,后搓峨天皇(公元1242年-公元1246年在位)即位,其后由深草天皇(公元1246年-公元1259年在位)、龟山天皇(公元1259年-公元1274年在位)兄弟相继即位。此后便出现两个皇统--“持明院统”与“大觉寺统”[注2],由此产生了所谓皇位继承问题。朝廷也分成两派。几经周折,再经五届天皇之后,文保元年(公元1317年)在幕府提议下,三方通过了两统交替即位的“两统迭立”方案。据此,确定当时的皇位由大觉寺统的后醍醐天皇继承,并确定立后二条天皇的皇子为后醍醐天皇的皇太子,这就剥夺了后醒酗天皇皇子的皇位继承权。于是后醍醐天皇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打倒幕府,别无他途。

二、镰仓幕府的崩溃

   后醍醐天皇拟就了使用畿内武士和僧兵袭击六波罗的倒幕计划,但计划于正中元年(公元1324年)泄漏,日野资朝、日野俊基被捕。(史称“正中之变”)此后,后醒酗天皇又重拟,亲赴南都(奈良)北岭(京都)各大寺院,拼凑倒幕武装,并对各国武士和“恶党”做工作。但这次计划于元弘元年(公元1331年)又败露,结果他本人被幕府流放到隐歧岛(岛根县海上)。北条高时立持明院统量仁亲王为天皇,是为光严天皇(“元弘之变”)。这时近畿和中国地方等地的反北条氏势力已经纷纷起事,“恶党”蜂起,同地头、庄官作战,或联合起来反抗上级领主。索以“地侍”[注3]首领闻名的河内(大坂府)楠木正成(公元1294年-公元1336年)也已起来战斗。他先后据守河内的赤坂城、千早城,重创幕府军。在大和国,许多农民变成“野伏”(“强盗”),干扰幕府的粮路,截杀撤退的武士。在战乱日益扩大的情况下,正庆3年(公元1333年)2月后醒酗天皇在伯晋国(鸟取县)武士名和长年的营救下,逃出了隐歧。同年,幕方的征讨大将足利高氏(公元1305年-公元1368年)在赴伯营途中突然举起叛旗,把近畿地方的武士组织起来。5月7日消灭了幕府在京都的六波罗探题,占领京都。与此同时,九州、四国的武士分别消灭了幕方的九州探题和长门探题。上野豪族新田义贞(公元1302年-公元1338年)也举起叛旗,率关东武士攻陷镰仓。时为公元1333年5月22日,北条高时及其一族自杀。镰仓幕府在农民和不满幕府的武士们的打击下灭亡了。

三、“建武中兴”

   占领京都后,后醒酗天皇即从伯营出发,途中宣布废光严天皇,6月4日回到京都,实现亲政。但是后醍醐天皇违背了农民和武士的期望,所作第一件事就是收回幕府统治时期皇族、贵族、寺院失掉的土地,恢复他们对庄园的统治,对武士的领地则实行限制。作为政府的常设机构,有保留下来的商讨国政的“记录所”,有新置的掌握诉讼事务的“杂诉决断所”,执掌军事、警察事宜的“武者所”和负责论功行赏事务的“恩赏方”。地方统治机构,一如从前,并置国司和守护。中央和地方的要职几乎都被皇族贵族们垄断,只有获得天皇信任的少数武士才捞到一官半职。次年改元“建武”,为扩建天皇宫殿,宣布要向各国地头武士征收其所得的二十分之一作为特别税,还宣布要他们按10町1名比例出“仕丁”(人呋)。当然这些负担都要压在农民身上。这个政权在短短两年里的所作所为,已充分暴露出它的“中兴”的反动实质。

   农民极其愤慨,地方武士为谋求“恩赏”,或为要求政府确认他们从前的土地领有权而纷纷来京争吵。农民抗议说,一旦迎来明王圣主的盛世,日子就会好过,天下农民都这样想而喜气洋洋。这块地方自从正安(公元1299年-公元1301年)年间起,置于北条氏直接支配之下,年贡和徭役负担加重,人们尝尽苦头。这次幕府灭亡,变为东寺御领(京都东寺领地),人们以为年贡负担会减轻,生活会好起来,因而寥形于色。然而实际上年贡等负担却较北条氏管理时更重,生活苦不堪吉,毫无办法。这些话是公元1334年8月京都东寺即教王护国寺领地若狭国(福井县)太良庄农民直接向庄园领主东寺提出的抗议书中讲的。[注4]抗议表明,农民十分清楚:在对农民实行暴政的庄园领主背后,存在着和庄园领主勾结起来以维持政权的建武政府。太良庄农民的抗议是整个日本农民的声音。

   天皇脚下的京都市民群众对建武政权进行嘲笑和批判。《建武年间记》载有当时一篇讽刺小品,深刻地揭露了建武政权的黑暗和京都秩序的混乱。小品说:“都城流行的是夜袭、强抢、假传圣旨,囚徒、急使快马过市,僧人忽而还俗,俗人忽而出家。有的人既保留原有领地,又蒙思赏,一步登天;有的人领地被没收,背负着材料箱子来这里诉讼。到处是阿谀逢迎和谗言垢语,作乱犯上骤然青云直上的人何其多……”《太平记》中的一段话也反映了当时多数人的心理状态:“如象现在这个样子成了朝廷的一统天下,各国的地头、御家人就将统统变为奴婢和贱民。有很多人在想:啊,什么奇迹都会出现,还会出现武家掌权的世道!”[注5]


四、足利幕府与南北朝

   足利高氏为了消灭北条氏而站到后醍醐天皇一边,以其对“中兴”的大功获得天皇赐名“尊”(天皇名“尊治”之一字)的荣誉,遂将“高氏”改称“尊氏”。但是他的内心总是以镰仓幕府的继承人自居,一直在冷静地注视着一切,悄悄地积蓄着实力,伺机起事。建武2年(公元1335年)7月,北条高时之子时行攻下镰仓。8月初,尊氏未经天皇任命便自封为征东将军,率军东征。当他打败时行军队后,便宣布反对“中兴”政权。次年1月尊氏攻入京都;但旋被逐出,驰往九州,在那里得到九州、中国、四国等地武士的支援,回师再攻京都。这时站在天皇方面的武士已经不多,对天皇政权感到失望的畿内“恶党”们也不再受楠木正成的驱使。是年5月,滨川(兵库县境内)会战中尊氏大败新田义贞和柿木正成的联军、迫正成自杀,随即攻克京都。“建武中兴”至此天折。

   同年尊氏在京都另立一位天皇--光明天皇(公元1336年-公元1348年在位),被幽禁的后醍醐天皇伺机逃到大和的吉野,建立政权,自称正统(南朝)。于是出现南北两个对立的朝廷,日本史上称之为“南北朝”(公元1331年-公元1392年)。延元3年(北朝历应元年,公元1338年)尊氏从北朝天皇那里获得征夷大将军称号,在京都建立了足利幕府(后改称室町幕府)。

   足利幕府的统治机构同镰仓幕府颇相类似,但尊氏的理想不是北条氏的执权政治,而是源赖朝的将军政治。在将军之下设有辅政机关“执事”(公元1362年年改称“管领”),其地位相当于镰仓时代的“执权”,但无“执权”实权,实际等于将军的秘书长。“执事”下设“侍所”、“政所”和“问注所”,这三所除“侍所”外,其权限较镰仓时代大为缩小。还恢复了“评定众”与“引付众”,但已形同虚设。所有这些机关的具体事务都由各“奉行”处理。作为地方机构,尊氏在要地镰仓设“镰仓府”,在奥羽置“奥州探题”(后又置“羽州探题”),在九州置“镇西探题”。“镰仓府”辖10国(关东8国,加上甲斐、伊豆2国),下设机构一“如幕府,故向有小幕府之称。其长官初称“关东管领”,后改称“关东公方”,尊氏嫡子义拴首任其职,后由其弟基氏取代,足利姻戚上杉氏任“执事”(后改称“关东管领”)辅佐。此外各国置守护,按北条先例,将细川、今川等足利氏一族武将安插在要国,作将军支柱。守护不限一人一国,有不少兼任数国守护之职。

   足利尊氏效法源赖朝、北条泰时实行政治革新。他在继续沿用 镰仓武家法典《贞永式目》的同时,结合当时形势。,按“量时设制”原则制成新法典《建武式目》17条,作为足利幕府开创期的基本施政方针。《建武式目》总结了镰仓幕府和中国自周秦迄隋唐历代封建统治的历史经验,禁止官吏贪污行贿、奢侈腐化,提倡节俭;规定用人要精选,使称职者出任官吏,尤其是各国守护;还禁止权贵和僧侣插手政界。

   为实现国家统一,尊氏不断发动对吉野朝廷的军事攻势。南朝方面宿将北田显家、新田义贞等相继死去,延元4年(北朝历应2年,公元1339年)后醍醐天皇在建立南朝3年之后亦病死。随后的时期,幕内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幕府实力削弱。尊氏支持急进派高师直(?-公元1351年)反对保守派足利直义(尊氏之弟),正平6年(北朝观应2年,公元1351年)高师直战死后又同直义斗争,次年消灭直义,斗争基本获胜。然而南朝由于得到直义党羽的支持又重整旗鼓,两度攻入京都。正平10年(北朝文和4年公元1355年)尊氏扭转了局势,取得决定性胜利,为最后消灭南朝政权、实现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不久尊氏死去(公元1358年)。

第二节 室町前期的幕府统治

一、守护领国制度的形成与庄园制度的衰落

   和镰仓幕府不同,足利幕府并末拥有有御家人那样封建主从关系很强的家臣,为了对抗皇室、贵族、大寺社等旧势力,为了压制在动乱期间增强了抵抗力量的农民,巩固封建主专政,只有依靠各国守护的力量。正平7年(北朝文和元年,1352)足利尊氏以其子足利义栓的名义发布了“半济法”,法令赋予守护以征收“兵粮米”的名以谈征收属于公家、贵族和寺社庄园一半年贡的权力。这一半年贡由守护和国内武士瓜分。此法令的范围最初仅限于京都周围8国,后来扩大到日本全土。法令的有效时间也从临时的一年无限期延长下去。从此守护实际上合法地支配了庄园一半以上的土地。

   足利幕府除继续赋予守护以执行“大犯三条”任务外,正平元年(北朝贞和2年,公元1346年)还赋予守护以对“割田狼籍”的“检断权”(处理权)和“使节进行”--强制执行权。“割田狼籍”是指当发生领地地界或领地继承权之争时双方中的一方不待判决就以实力夺取的行为。对这种民事案件的处理原不属于守护权限之内。“使节遵行”权是一种判决的执行权,即在处理领地纠纷时,执行判决,将土地交还给胜诉者。这两种权力的获得,使守护在国内的统治权大为加强。

   以南北朝时代的内乱为转机,名主和农民们逐渐团结起来,形成一支对抗封建统治阶级的强大力量,领主征收年贡受到影响。幕府便开始赋予守护以承包征收“公领”年贡(“守护请”)之权,不久将这个权利扩大到本所、领家的庄园。守护也获得了在其任国内征收“段钱”(土地税)、“栋别钱”(房税)及其他赋税的权力。守护极力使手中权力为扩张自己势力服务。他们无视关于“守护请”的契约,总是拖延交出承包的年贡,进而以实力为后盾完全侵吞这些年贡[注6];以实施“半济令”为借口侵入庄园,掠夺年贡和土地,把家臣派入庄园;运用对“割田狼籍”的处理权和“使节遵行”执行权,在处理庄园领主与庄官、在乡领主间的土地纠纷时,总是做有利于后者的处理,以便把他们培植成为自己的家臣。这样,守护通过这种手段蚕食庄园,将国内庄园逐渐收归自己。另一方面,守护还利用军事上的指挥权,变庄园代官和武士为自己的家臣。实际上他们在公元14世纪中叶已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国内庄园武士了。例如,正平17年(北朝贞治元年,公元1362年)若狭(福井县)守护一色范光出兵丹波(京都西北部)时,就曾发出“寺社所领地的庄官、沙汰人[注7]须急驰前来”的动员令。

   总之,守护以扩大了的权限为基础,控制庄园,把国内武士编进自己的家臣团,成为领有自己领地、统治农民、与国内武士结成主从关系的大封建主。当时称这种守护为“守护大名”,称其国为“领国”或“分国”,守护大名领国划开始形成。

  “建武中兴”没有能够阻止在乡领主的壮大。长达半个世纪的南北朝内乱固然有在乡领主问南北阵营分裂对抗的一面,但主要的还是在乡领主对庄园领主的斗争。通过这次内乱,地头、庄宫等在乡领主进一步增强了其地区领主的性质。庄园领主虽在其末设施头的“一元所领”和在其居地周围的庄园还能维持统治,但年贡的取得率已大大降低。而“半济法”的实施,“守护请”的推行及守护在辖地行政、司法权的获得,就使得庄园的剥削和统治体制更难维持。足利尊氏为防止守护大名势力过强及地方割据倾向的增长,以便在各种势力均衡下保持幕府统治地位,曾于正平12年(北朗延文2年,公元1357年)发布禁止守护蚕食庄园保护贵族财产的法令,但无济于事。随着守护大名领国制的形成,庄园制日益走向衰落。

二、足利义满的统治

   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公元1358年-公元1408年)统治时,是足利幕府最强盛的时期。天授4年(北朝永和4年,公元1378年)他布京都的室町修建了一所华丽的邸宅,广植花卉,时人称之为“花御所”,幕府政所移到
这里,从此有了“室町幕府”之称。在此之前,义满消灭了九州方面的南朝军力,进一步孤立了南朝。但是随着守护大名势力的增大,幕府同守护大名间的矛盾加深。守护大名竟干预幕政。天授5年(北朝康历元年,公元1379年)义满在一些守护武力的威胁下不得不忍痛解除他的功臣细川赖之(公元1329年-公元1392年)的管领职务。义满极力抑制那种守护大名干预幕政的倾向,把打击目标主要集中于足利氏以外的超级守护大名身上。元中7年(北朝明德元年,公元1390年),义满乘身兼三国守护之职、雄踞东海地方的土歧康行一族内江之际,将他打倒,史称“美浓之乱”。次年,他又制造借口,挑起同以山阴地方为中心、控制全日本六分之一土地、身兼11国守护职的山名一族的战端,并把他们消灭,史称“明德之乱”。元中9年(北朝明德3年, 公元1392年)他迫使已经完全无力的南朝天皇退位,保留北朝天皇,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应永6年(公元1399年)义满又挑起了同大内义弘(公元1355年-公元1399)年的战争,消灭了他,史称“应永之乱”。大内义弘曾是幕府的功臣,身兼六国守护之职,是中国地方最有势力的守护大名。

   武力讨伐的成功并不能解除义满对守护大名的担心。应永5年(公元1398年),幕府确定“三管领:、“四职”之制,即规定次于将军的要职“管领”由出身足利一族、拥有实力的守护大名纫川、田山、斯波三家轮流担任,即所谓三管领;次于管领的要职“侍所”长官“所司”由京极、一色、山名、赤松四家交替担当,即所谓四职。此举无疑是为防止强大的守护大名世袭权力的发生并使他们互相牵制,以便使室盯幕府在守护大名永处均势下保持自己为首地位。但它的地位并不稳定,即使在义满统治期室盯幕府也始终没有达到象镰仓幕府那样的集权程度。

   在义满后继者的统治年代里,成长为大封建领主的守护大名势力的发展,导致地方分裂主义倾向日益增强。镇守关东地方的特殊行政长官关东管领尽管是足利氏一族的人,也仍然对幕府保持着极大的独立性,甚至规舰将军职位。第六代将军足利义教(公元1394年-公元1441年)虽在水享11年(公元1439年)消灭了关东管领(“永享之乱”),但并没有导致幕府地方权力的巩固。将军家内部、和将军家接近的封建领主之间以及地主封建主之间的冲突不断发生。

   来自幕府直辖地(“御料所”、“料所”)的收入是幕府的主要财源。据《诸御料所方御支证目录》及其他史料得知,散在日本各地的直辖领地约200余处,但收入不详。显然,在幕府财政支出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入不敷出。于是幕府在交通要道设关口,即所谓关所,对人、马、货物征收关税;在码头、渡口设卡、征收码头税、渡口税,即所谓津料。明德4年(1393)幕府定“仓役”、“洒屋役”。“仓役”是对经营高利贷的“土仓”(当铺)按收取抵押品的多少课税。“酒屋役”是对兼营高利贷的酿酒业者按酿酒坛数课税。这两种课税成为幕府的重要财源。义满、义教之时年课4至12次不等。此外幕府还征收土地税(“段钱”)和房税(“栋别税”)。


三、幕府与朝廷

   足利氏开府以来,尤其足利义满继任将军以来,公武两政权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一,朝廷拥有的诸种权能大多被逐渐吸收于幕府权能之中。确认公家、寺社领地之事本属朝廷职权范围,以天皇发纶旨、院发院宣的形式宣布,而至公元14世纪70年代则改由幕府发将军签署的“御判御教书”(文件)的形式宣布;审判权方面,对于与在乡领主无关而只是两个“本所”之间领地纷争的审判,一直在朝廷的记录所或院的文殿举行,将军只能以“执奏”这种制度外的方法来左右。然至建德元年(北朝应安3年,公元1370年)前后,审判干归脆在幕府法庭进行;天皇即位大典、大尝会[注9]和伊势神宫改建修缮等所需经费,原由朝廷从地方征收临时税解决,至公元1370年前后这种税的征课权与免征权转归将军之手;都城京都的检断、土地问题等市政权原属朝廷检非违使职权,至天授6年(北朗康历2年,公元1380)以后则被吸收于幕府侍所、政所权限之内。

   足利义满的祖父尊氏、父义栓两代仿源赖朝先例,官位只叙到二位、权大纳言。然而,不断把朝廷诸种权能吸收于将军和幕府权限之内的足利义满,在传统的朝廷身份秩序中迅速取得最高位阶。他从公元1380年起二、三年内历任从一位左大臣、准三后、藏人所别当、院别当、源氏长者、淳和奖学院别当等要职。应永元年(公元1394年)将将军职让给义持,取得朝廷最高荣誉职太政大臣职,可谓位极人臣。从此历代将军均取得大臣身分。将军实际上已居于日本最高统治者的地位,朝臣则竞相为取悦将军不遗余力。应永9年(公元1402年),中国明惠帝在国书中称义满为“日本国王源道义”,义满欣然接受这一称号。公元1403年义满致明成祖的国书中又自称“日本国王臣源”,这种情况正好说明当时武家的权威。至此,朝廷实际上已失去了作为一个政权存在的意义。镰仓时代以来出现的公武二元政治体制,或所谓“公武两重政权”基本上消灭。

第三节 室町前期的经济与日中、日朝通好

一、农业与手工业

   室町前期日本经济有显著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农具继续得到改良,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按成熟期先后水稻已有早、中、晚稻之别。应永10年(公元1403年),到日本的朝鲜通信使在其回国报告书中,曾对日本农民利用水力推转水车引水灌田的方法表示羡赏。[注10]由于灌田技术的改进,连某些经济落后地区也实行了稻麦复种。应永27年(公元1402年),至日本的朝鲜回礼使宋希境在他的《老松堂日本行录》一书中甚至提到三季稻的事。[注11]由于这些原因,水稻单位面积产量有了显著增加,上田一反[注12]可获1石3至4斗收成,这和以后16世纪下半期的产量差不多。粟、稗、黎等作物广为耕种,经济柞物芝麻、茬(灯油原料)、蓝草(染料)在各地也开始栽培。人们懂得了适应土壤特性选定品种,所以各地出现许多特产,例如北陆、东北地方的大麻、蓖麻,宇治和姆尾(京都府)的茶,甲斐(山梨县)和纪伊的桔子等。渔业、盐业也有发展。鱼市场在各地出现。制盐大规模利用了盐田,取代原始的燃烧海草的制盐法。

   手工业生产方面,美浓、播磨、越前、但马、赞歧、大和等地的造纸业,河内、备前、尾张的制陶业,河内、大和、摄津、京都地方的酿酒业,山城的榨油业以及獭户内海沿岸的制盐业都很有名。中国地方的制漆业也很有名。以河内、大和、相模、京都等地为中心的金属铸造业和以加贺、丹后、美浓、尾张、常陆等地为中心的纺织业尤为突出。由于明代中国纺织工匠大批渡日进行技术交流,在山口、博多、界等新兴城市便开始了高级丝织品金缕[注13]、缎子、绉绸等的生产,产品可与中国丝织品媲美。日本的天鹅绒生产技术也很高,产品深受国际市场欢迎,如中国即有漳州的纺织业仿造日本的天鹅绒的记载:“天鹅绒本出侵国,今漳州以绒织之,置铁绒其中,织机割出,机织云燕,殆夺天工。”[注14]

二、商业、交通与城市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市场繁荣。当时市场普及全国各地,从“三斋市”(每月开市3次)发展到“六斋市”(每月开6次)。镰仓末其以来发展成为专门的居间商人“问屋”,在水陆要地和城市里日益增多,拥有巨额财富。有些还经营海外贸易,变成大金融业者。商业业者的“座”(同业公会)多起来了,在经济发达的近锻地方,尤其在京都、奈良及其周围最多。以奈良兴福寺大乘院和一乘院为本所的座就有油座、粉座、酒座、凉粉座等80多个。山城大山崎离宫八幡宫所属油座规模巨大,拥有10多国的茬胡麻(灯油原料)及其制品买卖的垄断权。

   交通发达,运输力很强的海上交通尤其发达。主要的海陆干线计有从中国、四国地方渡獭户内海进入摄津的兵库,再溯淀川通往京都、奈良的道路;有从北陆方面经越前的敦贺,模穿琵琶湖直往大津、京都的路线;还有一条是沿东海道沿岸航至伊势的桑名登陆,再从近江通到京都。

   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除原来一些古老的政治、宗教中心京都、奈良、镰仓等城市在继续发展成为商工业城市外,同时也出现一些新兴城市。有些是在港湾、交通枢纽处发展起来的港湾城市。著名的有对外航路的起点坍(和泉国)、濑户内海北岸的兵库(摄津)、小滨(若狭)、琵琶湖沿岸的坂本(近江)、大津(近江)等。另一些是“城下町”,这是在守护大名的山上城堡和居地附近交通便利的平原地方产生的。守护大名居地日益增多的家臣等消费阶层,把手工业者和商业居民引向这里。这类城市在室盯后期尤多,最典型的有山口(大内氏城堡)、静冈(今川氏城堡)。再一些是寺社门前的“门前町”,以字治山田(三重县)为代表。定居在城市里的商人,从镰仓末期起开始被称为“町人”。15世纪的日本城市还都处在守护大名的统治之下。

三、前期倭寇

   元朝统治者征日失败后,日中两国邦交迄末正式恢复,但民间贸易从未中断,甚至足利尊氏为筹措天龙寺建筑经费,还曾于公元1341年派天龙寺船赴元贸易。后来两国民间贸易受到倭寇[注15]的严重干扰。

   倭寇主要由镰仓时代以来西部一些名主、庄官、地头为核心的纯海盗帮以及武装商人集团和游民等构成。他们在西部豪族的组织下,以对马、壹歧、北九州的松浦和濑户内海为据点,侵掠朝鲜半岛和中国大陆沿海地方。从13世纪上半期至16世纪中期活动了300余年之久。也有些中国人或以倭寇名义,或与之勾结进行海盗活动,但那主要是15世纪以后。

   倭寇的活动始自公元1223年寇掠朗鲜金州。及至南北朝时期,因南朝许多溃兵败将流亡海上,倭寇势力大增,倍加凶猛。公元1323年至公元1422年的百年间寇掠朝鲜382次。[注16]据《高丽史》所说,倭寇侵朝鲜,所至“妇女婴孩,屠杀无遗”[注17];“掳我人民,焚荡我府库,千里肃然”。[注18]倭寇不仅蹂躏了半岛南部沿海各地,且深入内地,成为高丽王朝的心腹大思。在此期间,倭寇也开始频扰中国,中国滨海
郡县深受其害。

   公元1369年(明洪武2年,正平23年)3月,倭寇与沿海海盗抢掠山东、江浙、广东,朱元璋派杨载带国书赴日交涉,要求征西将军怀良亲王镇压倭寇。怀良亲王非但不理,反拘杀明使,自此倭寇更猖獗,竟经山东南下,转掠浙江温(永嘉)、台(临海)、明(部县)诸州、及至福建沿海。时怀良亲王又暗助明左丞相胡惟庸谋反[注19],图谋“一举干掉明主”[注20]。公元1387年(明洪武20年,元中4年),宁波卫指挥林贤借日兵助胡惟庸谋反事件被揭露,明太祖遂绝日本贸易,严海禁,遣将剿御倭寇。

四、“勘合贸易”

   足利义满统一日本后,为满足日商恢复对明贸易要求和日本上层阶级对明代商品嗜爱,同时为利用对明贸易充实幕府财政,政治上借助明帝国的声势巩固将军地位,决心恢复对明邦交。于是下令九州探题取缔倭寇,并于应永8年(公元1401年)5月以博多商人肥宫及僧人祖阿为使臣赴南京,致书惠帝,表明恢复邦交意愿。应永11华(明永乐2年,公元1404年),明成祖允许日本以朝贡形式同明贸易,并为防止倭寇温水摸鱼,规定“勘合之制”[注21],也就是所谓《永乐勘合贸易条约》。


   以朝贡形式进行的勘合贸易对日方非常有利。明政府对此种贸易不只减免关税,且承担“日本国王”使节及其众多随员(实际是商人)在明期间全部食宿费用,发给衣服,免费供应他们归途一个月的海上旅程用粮。部分贸易品是以足利将军向明帝贡献方物、明帝回赠“颁赐物”的方式进行交易的,一般说来,回赠品的价值大大超过贡献方物的价值。绝大部分贸易品交易采取明政府给价和自由交易方式。

   足利义满对自己一手创立起来的日明贸易很觉满意,凡明使到日,他总是去兵库迎接。应永15年(公元1408年)义满死,其子义持继任将军后,立即改变对明的外交贸易政策,中断日明关系。此后倭寇劫掠明沿海的活动又继猖獗。一直到义教恢复日明关系的19年问,倭寇侵扰达17次之多。正长元年(公元1428年)义持死,新任将军义教决心恢复日明邦交,永享4年(公元1432年)任命入日明僧龙室道渊为正使,携带国书赴明。次年(公元1433年)5月龙室到北京,向宣宗献方物和国书,在北京签订《宣德贸易条约》,以代替《永乐条约》条约规定10年一贡,贡船不超过3艘,人员不超过300,刀剑不超过3000。同时以宣德勘合代替永乐勘合。此后日明贸易正常进行,至天文16年(公元1547年),日本派出贸易团11次,时间持续百年以上。

   日本的输出品为刀剑、硫黄、铜、扇、苏方木、屏风、漆器工艺品、砚。输入品为生丝、布、药材、砂糖、瓷器、书籍、字画、铜器、漆器、金缕、府香、铜钱等。日本对明的贸易利益很大,如刀每把在日本值800至1000文,明政府给价乎均2000文,获利1倍以上。

   公元1404年至公元1547年问,日本派出勘合船队共17次,仅在公元1432年至公元1547年问的11次勘合贸易中,输出刀20万把,换回铜钱40万贯。输入品中仅生丝一种可获4。5倍至20倍之利。[注23]

   日明贸易最初由幕府经营,后来转归守护大名,15世纪60年 代后,为大内氏及与之结合的博多商人、细川氏及与之结合的讶市 商人所掌握。至16世纪30年代又完全为大内氏所垄断。

五、日明文化交流

   随着日明交通的发达,日本的入明僧也增多。木富泰彦在《日华文化交流史》中记载,入明僧有114人。入明僧到中国主要是为了体验中国的丛林生活,学习诗文和绘画。永乐勘合贸易条约以前的入明僧中最有名的是应安元年(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入明的绝海中津和汝霖良佐。绝海于洪武9年(公元1376年)遏见明太祖,奉救赋《熊野故伺》,因而博得盛名。汝霖也善作文章,曾得到翰林学士宋潦的赏识,为他作跋--“跋日本僧汝霖文稿后”。汝霖还在苏州承天寺掌管文书工作,在南京钟山和五山长老一起校点《大藏经》。

   永乐勘合贸易条约以后的入明僧中,最有名的是三次作为正使入明的天龙寺坚中圭密和东福寺了淹佳悟。坚中圭密于应永10年(明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率领300余人的使节团到中国,受到朱稼的热情款待。在明逗留半年,于公元1404年4月圆满完成任务回国。朱隶还任命赵居任为送日使,送坚中圭密的日本使节团回国,并携带日本国王金印一颗送给足利义满。从此以后日明贸易正式开始,这不得不归功于坚中圭密。了淹佳悟于水正8年(公元1511年)入明,和明大儒王阳明等交往甚密。明武宗赐给他金澜袈裟,将他安置在育王山
广利禅寺。还有佳席玄树,应仁元年(公元1467年)入明,在北京遏见宪宗。后游苏、杭,文明5年(公元1473年)回国。桂底回国后大力提倡朱子学,并出版了《大学章句》,为日本朱注儒书出版之始。

   雪舟等杨(公元1420年-公元1506年)是最著名的入明僧。他曾在北京礼部院作壁画,大受宪宗的夸奖。他将中国的泼墨和设色的技法传到日本,开创日本水墨画的新局面。入明僧都喜欢舞弄文墨兼学儒学,从中国带回大量书籍。他们还将中国的名僧大儒撰写的顶相赞、塔铭、行状、记录及诗文序跋带回日本。如1368年日县带回嘉兴府天宁寺楚石梵珐撰的65巴后正观寺大方元恢和尚顶相赞》,1405年遣明使明室梵亮带回宋潦撰的《日本国天龙掸寺开山梦窗正觉心宗普济国师碑铭》。

   除日本僧到中国外,还有明僧到日本的。文中元年(明洪武5年,公元1372年),嘉兴府天宁寺住持仲献祖闻、南京瓦官寺无逸克勤作为明朝正使来到日本。他们虽然在京都只逗留2月,但对五山僧的影响很大。应永9年(明建文4年,公元1402年),惠帝也派禅僧道醇天伦和教僧一庵一如为使者,到日本递交国书,促进了日明文化交流。两国禅僧交往频繁,日本五山文学深受中国影响,使日本禅林文学进一步世俗化,模仿高启、宋谦等活着的文学家,正象奈良、平安时代模仿杜甫、李白一样。足利义满在京都北山以百万贯经费建造起来的山庄和三层的金阁,采取了日本寝殿式和大陆“唐样”的折衷式样,但主要以模仿中国文化为其特征。

六、与李氏朝鲜的通好

   公元1392年,朝鲜高丽王朝崩溃,李氏王朝建立。太祖李成桂即位后,一面加强防倭措施,一面遣使赴日,谋求通好,井要求日本禁倭寇。足利义满应朝鲜要求,命九州地方守将禁贼船,送还朝鲜被掳人口,于是两国通好。日本采取了某些打击倭寇措施,但不能根本制止倭寇活动,倭寇在朝鲜沿海为害仍十分严重。于是朝鲜决心以武力捣毁倭寇据点,乃于应永26年(1419)遣200艘兵船17000名大军袭击了认定是当时倭寇据点的对马。这就是日本方面所说的“应永外寇”,朝鲜方面则称作“已亥东征”。对于朝鲜的这次军事行动,幕府大为震惊,但当确认朝鲜的目的纯系剿倭寇后,乃继续通好。

   日朝通好后,九州、中国地方的守护大名和豪族频频遣使朝鲜。他们都以修好为名,欲获得贸易利益。面对这种情况感到为难的朝鲜,乃要求对马的宗氏予以限制。日朝贸易也采取了勘合贸易的形式,规定持宗氏证明宋朝的贸易船一年为50只,有特殊需要者例外。贸易港口限于乃而浦、富山浦、盐浦三港。这三港和首都京城都筑有倭馆,供接待日本使节和日商之用。随着两国贸易的发展,侨居三港的日人逐渐增加,至15世纪末突破2000人。日侨同朝方官员纠纷频发,16世纪初发生大规模冲突事件,三港的日侨撤到对马(“三浦之乱”)。此后虽恢复往来,但日朝贸易已渐趋不振。

   贸易品中日本输出的主要有扇、刀剑、硫黄、铜、银等日本产品,以及各种染料、香料、药材、砂糖等南海物资。这些南海物资多半是琉球商船运到博多的。朝鲜输往日本的,最主要的是布帛类,此以棉布为最,仅公元1418年至法院1423年的5年间就输进日本11356正。

   人参、虎豹皮等朝鲜特产品也是输出大宗。大藏经、大般若经和佛具的输出在初期居重要地位。

第四节 室町前期的文化

一、朱子学与《神皇正统记》

   朱子学在镰仓时代就传入日本了。当初将朱子学带到日本的是俊艿(公元1166年-公元1227年)和圆尔辩圆(公元1202年-公元1280年)两禅僧。圆尔之后在日本积极传播朱子学的有宋僧兰溪道隆、无学祖元、元僧一山一宁。镰仓时代朱子学没有被当作一种独立的学问加以研究,而且它是依附禅宗传入日本的,只是作为禅僧的一种文化教养,作为传播禅宗的一种辅助手段,主要在禅僧中间流行,停留在兼学的程度上。至南北朝时代(公元1333年-公元1392年),情况便不同了。义堂周信(公元1325年一公元1388年)从《四书》的价值来谈新旧两注的不同,把儒学作为政道的一种参考,为足利义满讲《中庸》、《大学》、《鲁论语》(鲁国所传的《论语》)。他对义满说,治理国家的人一定要明德、正心、修身为先。义堂之后歧阳方秀及其弟子云章一庆、翱之惠风等大力宣扬朱子学,朱子学不但在关东,在全日本已取得了稳固的地盘。

   “建武中兴”失败后,朱子学被南朝统治者用作同室町幕府和北朝皇室进行斗争的思想武器。在记述从“神代”至南朗后村上天皇即位(公元1341年)的历史著作《神皇正统记》中,著者北田亲房仿照朱烹《通鉴纲目》的宗旨,大力宣扬“大义名分论”,笔诛“乱臣贼子”。他还按朱烹唯心主义理气之说,对由来已久的“国土生成”和“天神出现”等神话加以演绎,为所谓“肇国悠久”和“皇位神圣”说赋以哲学“理论”,并通过所谓“神器授受”说论述皇统的继承,为南朝正统说提供根据。《神皇正统记》大大发展了神国思想,为所谓独特的日本“神国国体”的“理论”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这个“国体论”到明治以后曾成为日本军国主义奴役人民、进行侵略的思想武器。

二、民间文艺

   民间文艺创作的最大成就,是作为戏剧完成的“能乐”和“狂言”,以及作为戏曲完成的“能乐”的“谣曲”和“狂言”的乐曲。“能乐”是一种使用“能面”(能乐用面具),由谣、舞蹈、伴奏所构成并伴以谣曲演出的乐剧。“能乐”的前身是民间流行的“猿乐”和“田乐”,起源于中国唐朝的散乐,进入镰仓时代又采用了歌舞乐曲,逐渐变成戏剧的文艺形式。至室叮前期,经过大和“猿乐”的观世座(剧团)的著名演员观阿弥,尤其他的儿子世阿弥(公元1363年-公元1443年)的努力,使“能乐”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文艺形式。世阿弥还统一了散在各地的民间艺术,集当时日本歌舞之大成,创造了日本民族戏剧。他的《花鼓书》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戏剧艺术理论著作,奠定了日本的民族艺术理论基础。他的《能作书》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戏剧创作方法的著作。他一生创作的“谣曲”至少有90多种,其中有些是历史故事、传说,歌颂英雄武士、高僧,为足利义满和武士们所欣赏。但也有不少是揭露社会矛盾的,有些今天尚在演出。

   当时在能乐剧歇幕时总是穿插演出“狂言”。如果说能乐在颇大程度上是属于武士阶级的戏剧,那么狂言便完全是一种优秀的民间文艺。遗留下来的300多篇“狂言”,用的是当时的口语,表演形式生动活泼,内容完全是对当时统治阶级人物的尖锐批判和辛辣讽刺,揭露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能乐”和“狂言”的发展,给后来“歌舞伎”和“人形净琉璃”的诞生准备了条件。

三、文学艺术

   室町时代贵族文学几乎没有什么成就可言,只是若干贵族文入完成了《日本书纪》、《万叶集》、《源氏物语》等一些古典著作的抄写本和注释书而已。此时禅僧的五山文学十分兴盛。五山有京都五山和镰仓五山之分,公元1386年足利义满整顿五山制度,将南禅寺置于五山之上,京都五山为天龙寺、相国寺、建仁寺、东福寺、万寿寺;镰仓五山为建长寺、圆觉寺、寿福寺、净智寺、净妙寺。这里的五山僧人学习中国语,入山为僧必须考中国语,及格后方能出家为僧。所以他们都精通汉文学,写了许多汉诗、日记、语录、文章,杰出的作家辈出,如虎关师栋、义堂周信等。除五山汉文学外,武士文学作品较有价值的是《太平记》一书。这是一部历史小说,记述从“建武中兴”和南北朝大约50年间战乱的历史,反映了当时社会面貌
以及各阶级的动态和思想。

   随着农民、町人力量的不断壮大,民间文学兴起,出现了新的创作形式,如后来被称做“御伽草子”的通俗易懂的短篇小说和“连歌”。它们中有的取材于民间故事和传说,有的是鸟兽虫鱼草木拟人化的童话,这些都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强烈的人民性。“连歌”是几个人、十几个人一起在相互联咏中不断创作联句的一种诗歌体裁。这种体裁起源于和歌上下句的两人联咏,在平安时代已经出现,到镰仓时代发展成50句100句的联句,开始打破贵族的垄断而推广到武士和人民群众中。至室町前期便脱离和歌而独立,在人民群众中形成连歌热,用来歌颂自己的劳动和表现对统治阶级斗争胜利的喜悦。14世纪中叶,二条良基辑成一部优秀的连歌集 --《菇玖波集》,奠定了连歌兴盛的基础。

   这时期绘画艺术的显著特点是“大和绘”走向衰落,而仿宋元画风的水墨画风靡一时。奠定日本水墨画基础的是掸僧如拙及其弟子周文,而使其获得完善发展的则是周文的弟子雪舟等杨。雪舟游学明朗,从当时中国名画家李在和、张有声学得泼墨技法。他的卓越成就在于吸收了中国绘画的长处,结合日本人民的思想感情,在继承发扬民族绘画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出色地创造出自己的民族风格,丰富了日本的文化内容。因而他受到日本人民的尊敬,被誉为“古今之画圣”。他的水墨画选题颇广,有优美的山水画,有栩栩如生的花乌画,还有逼真的肖像画。主要作品有《育玉山》、《山水长卷》(长达52尺)《四季山水图》等。

   建筑方面最著名的是公元1397年足利义满建造的金阁。它是临池而造的三层楼阁,其式样采取结合形式,即第一层寝殿式,第二层佛堂式,第三层禅宗式。这种结合形式可以看到公家与武家文化的结合和平安文化与镰仓文化的统一。

第五节 农村自治体的形成与农民起义

一、农村自治体(“物心”)的形成

   南北朝时代封建主集团的混战,破坏了生产,摧残了劳力,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农民同封建主阶级矛盾尖锐化。

   早在镰仓末期,先进地区的农民就开始以名主为中心团结起来,加强了对庄园领主和在乡领主地头斗争的力量。南北朝时代,乘多数武士离开农村忙于混战之机,农民更加强了这种团结,壮大了力量。起初,农民们在发生某些重大事件时都来到村民信仰的中公神社处集会(“寄合”),商讨应付办法。久之,这种集会便定期召开,做出决议共同行动。农民依靠这种团结一致的集体力量同封建主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他们或以武力阻止封建主军队进入村庄为非作歹,或以集体签名方式向庄园领主“强诉”,要求减轻年贡,兔除直营地上的劳役和罢免凶恶的庄官。如被拒绝则集体“逃散”,即撤出庄园,拒绝为领主耕地,直至迫使领主答应他们的要求为止。建武元年(公元1334年)若狭国太良庄农民就曾要求罢免领主代官(代理人)肋袋彦太郎,列举其暴行13条,署名者59人。他们交饮神社之水,宣誓坚持团结,写成慷慨激昂的誓词。[注24]在某些地区,团结起来的农民还成功地拒绝了领主代官进入庄园,规定向领主交纳年贡之事由农民集体承担。这种办法叫做“地下请”或“百姓请”。[注25]至15世纪,以“百姓请”的形式交纳年贡的村庄增多起来。

   这种在斗争中自发形成的农民结合的组织叫做“物心”(音so)[注26],有“物心”的自然村叫做“物心村。“物心”有自己的规章,违者受罚,逐渐形成为带有农民自治色彩的组织机构(自治体)“物心”在其发展过程中,除肩负组织农民向领主作斗争的任务外,还掌握了处理用水和“入会地”(公有的山野)等农村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权力。原来“连一滴”都是由庄园领主垄断的灌溉用水,已由农民来管理了。其结果是,公元15世纪以来出现了利用一条河水、生活在一个盆地或需要共同利用“入会地”的几个乃至十几个自然村的“物心”的联合组织。这种联合组织往往超越郡的界限;“物心村”主要是在近畿地方,尤其是在近江、山城、奈良各地,还有尾张、美浓、伊势、东海、北陆等农业发达的先进地带形成较快,而在关东、东北、九州各地则形成很慢。“物心”的基本群众是“百姓名主”(自耕农、佃农)和“名子”(农奴或小佃农),而被称为“番头”、“沙汰人”、“乙名”的领导者则往往是强大的名主。这些强大的名主一方面不同程度地受到幕府、守护和庄园领主的压迫,另一方面作为中间剥削者又压迫和剥削农民,是农民的对立面,所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联合农民对付共同敌人,但同时却极力阻挠农民去触动封建制度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由他们垄断把持的“物心村”组织,又成了农民广泛深入开展反封建斗争的绊。

二、阶级矛盾的激化

   室町时代农民在幕府、守护、庄园领主、在乡领主的层层盘剥下,封建负担异常沉重。下层农民“作人”、“下作人”、“名子”负担的年贡,若是把交给领主部分和大名主进行中间剥削的部分加在一起,就达到产量的60至70%。农民们还要负担徭役和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更加奢侈,加紧搜刮农民。例如足利义满在其晚年曾在京都北山建立了豪华的别墅,称做“金阁”,把天皇和公卿邀到这里纵情玩乐,仅建筑费一项就花了百万贯,这等于浪费掉农民血汗结晶的百万多石大米。在农民普遍贫困的情况下,受到幕府保护的酒屋、土仓和寺院兼营的金融机关以抵押借款人的土地、各种动产为条件高利放贷,更使人们难以忍受。备受高利贷之苦的除农民外,还有城市贫民和大量破产的下级武士。

   因此,进入15世纪,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团结起来的农民反封建主的斗争愈加激烈,开始从以个别领主为斗争对象的集体“强诉”、“逃散”发展到以幕府、守护、领主、高利贷者等整个封建剥削阶级为斗争对象的大规模武装起义。这种武装起义被称作“土一揆”或“土人一揆”。但是这时期起义者打击的锋芒主要还是指向高利贷业者和高利贷制度,因为起义的主要目的是要幕府、寺院发布“德政令”,即废除苛刻的债务关系;因此,日本历史又常常称这种起义为“德政一揆”。起义的主体是广大农民,参加者有城市贫民和
下级武士。

三、正长起义与嘉吉起义

   15世纪初、中期的农民起义主要集中在当时日本封建统治的中心京都和奈良地区。首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发生于正长元年(公元1428);这一年发生了全国性饥谨,瘟疫蔓延,“人民多死亡,尸骸充斥各国”。[注27]幕府和领主们毫无救灾表示,相反,足利氏一族为争作刚死的将军足利义持的继承人而争战不休,把更大的灾难加给人民。8月,起义由近江的陆上运输工人(“马借”)发难。9月,京都东南醍醐寺领地农民揭竿而起,山科、鸟羽、西冈的农民群起呼应,起义烈火越烧越旺。手持伐木刀、木棒、铁锹、镰刀和长枪的起来者们在战斗中采取迅速集中、分散的灵活战术,屡次挫败貌似强大的官军。起义者到处索回借据和抵押品,宣布废除债务关系。10月,京都市内也发生了要求取消债务的起义。起义者占领了寺院,袭击了酒屋和土仓,夺回抵押品,烧掉典当契据,一下解决了用“强诉”方式难以解决的问题。历史上称起义者这种以自己的双手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作法为“私德政”。与此同时,来自木津的运输工人和农民组成的几千名起义者逼近奈良。统治阶级不得不假借大庄园兴福寺之名发布“德政令”,内容是:典当物品归还三分之二,无
条件废弃5年以前所有欠债借据,勾销1年以前的年贡欠账。大和神户乡的农民为歌颂这次胜利,在一块石雕上刻下如下铭文:“正长元年(公元1428年)以后,神户四乡无任何债务关系。”[注28]这块雕着佛像的巨大花岗岩迄今仍保存在奈良市区的柳生町。

   对于被称为“正长一揆”的这次农民起义的胜利,统治阶级惊恐万分。兴福寺的大乘院僧正寻尊在他的日记中写道:“大凡亡国之基莫过于此。日本开辟以来此为土民蜂起之始也。”[注29]这次起义还波及播磨(兵库县)、纪伊(和歌山县)、和泉、河内、界(均属大阪府)和伊贺、伊势(均属三重县)各地,迫使各地统治者均发出“德政令”。正长起义之后,各地起义迅猛展开,此伏彼起。永享元年(公元1429年)播磨国再次起义,要求减轻年贡,并且提出“国内不许有武士(守护的武士)”[注3-]的战斗口号,一度打败了守护赤松满佑的军队。

   当起义迫使各地统治者发出“德政令”而起义队伍纷纷解散之后,幕府立即反扑,不承认起义者以实力赢得的取消债务这一胜利果实。永享2年(公元1430年)足利义教发布《政所壁书》(政所告示),严禁以偿还部分本钱为条件取消债务的要求,对受到打击的洒屋、土仓采取复兴的方针。[注31]

   人民进攻力量的加强,激化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嘉吉元年(公元1441年),足利义教企图剥夺播磨守护赤松满佑的领国,反被杀死。就在这时,从8月末起爆发了更大规模的袭击京都及其周围、要求“德政”的起义。近江国和山城国的万名农民把京都团团包围,占领了位于通往京都的7条道口的神社和寺院,每天轮番出击市内,同幕府军作战,要求幕府发“德政令”并警告说,如果不接受要求便烧掉这些寺院。经半月的战斗,幕府终于不得不发布“德政令”。据统计[注32],公元1428年至公元1441年发生起义23起,1442至1466年发生35起。这35起大多数以京都、奈良地区为中心,其中公元1454年和法院1457年以京都为中心要求“德政令”的起义,规模较大且获得成功。

四、起义的性质与历史意义

   如上所述,15世纪20至60年代的日本农民起义王要是以反对高利贷剥削为内容。对于这种农民起义的性质,人们一直认识不清,因此对起义的历史意义也就不能作出恰当的估价。这个时期的日本农民起义无疑也具有反封建的性质。按照童云扬的见解,这主要是因为日本酒屋、土仓的高利贷剥削带有浓厚的封建性质。他指出:就这个问题他在《日本室町时代的“酒屋土仓”和农民运动》一文‘[注33]中指出三点。第一,酒屋土仓的高利贷业始终是在强有力的封建统治集团保护下发展起来的,这种封建统治集团最初是寺院领主,接着是贵族集团,最后是幕府统治者。有时,有的酒屋土仓主还被用为幕府收税官吏,使于相互勾结。第二,酒屋土仓主常常占有(临时性的或永久性的)债务人作抵押的土地,临时占有封建领主作抵押的预征年贡,利用地头在庄园的种种权力(“地头职”),以这些手段参与对农民的封建剥削,分享封建贡租。第三,高利贷剥削渗透到各个经济领域,加重了劳动人民的封建剥削负担。

   起义的历史意义是巨大的。起义基本上瓦解了幕府同酒屋土仓的勾结利用关系,削弱了封建统治。在起义的压迫下幕府一再发布“德政令”,破坏了酒屋土仓的债权,影响了幕府以此债权为基础的财政收入。幕府为保证财政收入不受损失,遂采取了牺牲酒屋土仓的利益、利用德政令的方针。例如,幕府1454年12月18日的德汉令规定:适用于德政令的债务人只要向幕府交纳债额的十分之一,便可废弃债务。这样一来,酒屋土仓主便不再乞求幕府保护,相反,致力于摆脱幕府控制,寻求城市自治。[注34]

   起义在很大程度上冲淡了酒屋土仓经济上的封建性。这些高剩贷者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感到继续干这种营生已经无利可图,便使其资本日益转向的手工业、商业和海外贸易,这对于尔后日本经济发展新局面的出现是有促进作用的。[注35[

   一次一次的起义大多争得了德政令和实现了“私德政”,人民生活处境得到一定改善。某些以减轻贡租为目标的起义大多也赢得了胜利。由于这些胜利,原来那些“下人”、“所从”等半奴半农式下层农民得以进一步摆脱人身依附关系,基本上完成了他们自镰仓以来向独立小农的成长过程,生产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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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喜(公元90l年-公元922年)是醍醐天皇在位时期的年号,天历(公元947年-公元956年)是村上天皇在
位时期的年号。“延喜、天历时代”即指该两天皇统治的时期。

[2]龟山天皇系统因后宇多法皇住在大觉寺,故称大觉寺统。后深草上皇系统因后深草、伏见两上皇住在持明院,故称持明院统.后来前者为南朝,后者为北朝。

[3]地待:亦称国侍,是乡村武士,不供职于幕府。

[4]《日本史料集成》第194页,平凡社,1963。

[5]读卖颜闻社《日本历史》,第5卷第76页,1965。

[6]例如,1392年在纪伊国南部庄,领主高野山同地头实行了“下地中分”。此后田山氏担当该国守护,寺家方面“中分”部分田山氏承包了年贡。据1441年记录,原来寺家所得年贡为250石,而当守护承包便激减至30石。在高野山领备后国太田庄,守护提出申请承包千石,但该庄年贡一直是1800石,因此寺家表示不同意,不断进行“愁诉”。最后还是被迫屈服,“守护请”成立。然而守护山名氏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履行承包契约,从1402至1439年的37年间欠交20800余石。

[7]沙汰人:指官衙里各种集会的代表,寺院执事僧、憎众、僧兵等各种集会的代表,以及农村自治体的代表。这里指僧兵集会代表。

[8]王浦圭一:《日本史》第3卷第77页,有斐阁,1978。

[9]大尝会:天皇即位后第一次举行的祭祀天神、地祗的大典。

[10]《世宗庄宪大王实录》,《史料日本史》中世篇第383页。

[11]《校注者松堂日本行录》,同上书第332页。

[12]反:土地面积单位,就是段,一反约992平方公尺。

[13]金翘:金线织花铜缎。

[14]《福建通志》卷59,转引自张声振《中日关系史》第1卷第271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

[15]倭寇:中国人和朝鲜人对日本海盗的称呼,参见陈翘恒《明代倭寇考略》第2页,人民出版社,1957。

[16]签原一男:《日本史研究》第141页注,山川出版社。1975。

[17]《高丽史》卷114《金克敏传》,《中国朝鲜史籍中的日本史料集成》(三国高丽之部)第194页,图书发行会,1978。

[18]《高丽史》卷78《食货志》1,同上书第140页。

[19]《明史纪事本末》第1册第181页,中华书局,1977。

[20]高须芳次郎:《海上二千六百年史》第63页,海军研究社,1940。

[21]明朝为严海禁,防走私,乃于1383年规定勘合之制,用于对外贸易。按日本勘合制,先是把“日本”二字分开,作成日字号勘合100道,本字号勘合100道,以及日字号勘合底薄二扇,本字号勘合底簿二扇。本字号勘合100道与日字号勘合底簿一扇送交日本,其余留存北京礼部、福建布政司。日本赴明贸易船各船均须攒带勘合一道,经在宁波检查,再护送至北京。

[22]一贯铜钱等于千文。

[23]《大乘院寺社杂记事》中说“唐船(指遗明船)之利莫过于生丝。其于唐(中国)1斤银250虹(1000包为1贯文),运抵日本则值(铜钱)5贯文。于西国备前、备中,铜1驮价10贯文,其于唐土明州、雪州易之以生丝,则得40贯50贯云云。”转见大久保、儿玉等主编《史料日本史》中世编第326页,吉川弘文馆,1963。

[24)稻垣泰彦:《土一揆与内乱》,《日本民众的历史》第2卷第239-240页,三省堂,1975。

[25]当时称农民为“百姓”或“地下”,“请”系承担、承揽之意。

[26]“物心”。又作“总”,有“代表村民总意的机关”之意。

[27]南条范夫:《暴力日本史》第62页,光文社,1971。

[28]同上书第68页。

[29]《大乘院日记目录》,《史料日本文》中世编第345页。

[30]《萨戒记》,同上书第346页。

[31]藤木邦彦:《政治史》I,《体系日本史丛书》第1卷第395页,山川出版社,1969。

[32]高柳光寿等:《日本史辞典》第1131页的《土一揆·德政一按年表》,角川书店,1979。

[33]、[34]、[35]童云扬:《日本室町时代的“酒屋土仓”和农民运动》,中国日本文学会tg本史论文集》第86-102页,人民出版社,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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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18: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室町时代后期——战国时代(1467——1573)

第一节 “应仁战乱”与山城国农民起义

一、幕府的衰落

   室町幕府自始就是一个建筑在守护大名势力均衡基础上的大名领主联合政权,这种特点越到后期越加明显。如前所述,第六代将军足利义教统治时期,幕府只是借助强大守护大名间相互牵制的力量才勉强平息了“永享之乱”(公元1439年)。可是随后义教推行的抑制强族的政策,又招致“嘉吉之乱”(公元1441年)和自身被杀的后果。义教之后,幕府更由于受到京畿地区农民起义的连续打击,完全丧失元气。到第八代将军义政(公元1435年-公元1490年)统治之时,甚至连京都的治安都维持不了。京都的士仓等高利贷商人只好自行组织,雇佣浪人,收买守护、地侍自卫。幕府无法对付起义,在义政统治的24年间不得不13次发布“德政令”。即使如此,义政仍一意追求享乐,纵其妻日野富子及宠臣施行恶政。幕府拿不到年贡就直接向人民征课“段钱”、“栋别钱”,或在京都7出口处设关卡,征收“关税”,结果导致人民更强烈的反抗,幕府政治走向绝路。一些强大的大名乘幕府衰弱之机都想控制幕府,最有希望控制幕府的是管领细川胜元(公元1430年-公元1473年)和四职家之一的山名持丰(宗全,公元1404年-公元1473年),但双方势均力敌,相持不下。守护大名们在各自领国内也很紧张,因为严重威胁其统治的不仅有星火燎原般的农民起义,而且还有借农民起义之助日益壮大起来的“国人”势力。这些自南北朗以来被称作“国人”、“国众”的是一些在乡武士领主,他们为保住自己的领主权,进而排除庄园制下层层瓜分年贡的体制,把提供实物租的农民完全控制在自己手里,发展自己的势力,而和守护对立。同守护大名这种外来者不同,他们或者有着久远的开发领主宗谱,或者镰仓以来就作为地头而一直定居该地。为了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他们曾致力于开垦耕地,整备水路,讲求灾害对策,建设市场,使其领地成为该地区经济活动的中心,把农民紧紧控制在其经济圈内。[注1]为了共同抵御守护大名及其代理人“守护代”的介入,邻近的国人领主往往联合起来,形成新的武士团。南北朝内乱期这种联合体非常多,曾以种种名称(“白族一揆”、“赤旗一揆”、“花一揆”、“雨一揆”,“儿玉党”、“横山党’、“松浦党”等等)出现。后来守护大名终以幕府权力为后盾,软硬兼施地把不少国人领主编入自己的家臣团,得以在领国行使权力,形成守护领国制。但根基不牢;敌对的国人势力始终在潜伏着,集结着,酝酿着“地震”。随着农民运动的兴起,国人反守护的活动遂又公开化。但是,这时他们很少以单独的暴动形式出现,而总是采取个别地参加到农民起义队伍中去的形式,或采取同农民联合举行起义的形式。

二、“应仁战乱”与战国时代的出现

   面临往往有国人参加的农民起义的威胁,守护大名之间以及在各守护大名家族内部逐渐分成两派,相互斗争。在维持守护领国的统治上,是继续利用庄园制这种形式,还是利用已经成为乡村中心势力的那些否定庄园制的国人领主?一般说来,这是两派斗争的关键性问题。而这种斗争往往表现为守护家的继嗣之争。15世纪40至50年代,信浓国的小笠原、加贺国的高铿,以及斯波、自山等各家的内辽情形具有代表性。这些内杠已经不是局限在各自国内的纠纷,而是发展成把邻国卷进去的大纷争。全国性大名间的斗争不久也波及幕府。当时幕府内部发生了将军职位之争,是交给义政的养子义亲还是交给义政之妻日野富于刚刚生下的义尚?以此为开端,山名宗全和细川胜元分成两派,再加上田山、斯波两家内部之争,就开始了“应仁之乱”(公元1467年,即应仁元年)。日本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守护大名分成两派,都卷入这场战争。25万大军以京都为主要战场,在全国各地混战,历时11年。就在此时,各大名领国内的农民起义复又频发,国人、家臣叛乱事件迭牟,守护们不得不急忙回国,纫川、山名双方也就在胜负末分的情况下,于文明9年(公元1477年)基本上结束了战争。

   这场战乱使京都几乎变成废墟。战乱中义政将其将军职让给儿子义尚,隐退东山山庄,在此建造豪华的“银阁”,饮宴取乐。新将军义尚更无权威,其戚令不出山城一国。将军权力的削弱更促进了庄园领主的没落;公卿贵族、僧侣等旧统治阶级丧失收入来源,有不少只好下乡乞食地方大名门下。而回到领国的守护大名,其统治地位或面临被守护代及有力家臣取代的境地,或已被取代。新型大名--战国大名在所谓“下克上”的动乱中代之而起。日本历史便从“应仁之乱”起进入室町后期,即战国时代。


三、山城国农民、国人的联合起义

   “应仁之乱”虽已过去,但是成为这场大乱导火线的田山家内部两派之争并未结束,田山义就对田山政长之战在山城、大和、河内一带继续进行。1480年在丹波、山城、大和及播磨等地同时发生农民起义,而于这年下半年发生的两次京都人民起义尤为激烈。这一年幕府在京都7个入口处又设关卡,激起京郊农民和以“马借”为中心的运输工人及手工业者等各阶层人民的极大愤概。他们以起义一举赢得了新设关卡之废除,并且袭击了“酒屋”和“土仓”。文明14年(公元1482年)田山两军的战场转移到以山城国南部为中心的一
带,致使这一带的农业生产道到破坏,居民负担加重。文明17年(公元1485年)7月,大和农民发动起义,以“大和国物心(总)百姓等”的名义向各庄园领主要求“德政”,即要求免除年贡的未纳部分,声言如不答应要求,来年将放弃一切耕作。从7月末起,在近江、山城、京都也爆发了同类起义。这些起义都有国人(在乡武士领主)参加。

   就在这斗争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同年年底爆发了威力更大的山城国南部农民同国人的联合起义。12月1日,这里“上自60岁下至15岁之国人举行大集会,国内土民(农民)亦举行大集会,各自做出决议,要求(田山两军)撤退”[注2]国人、农民的决议发出后,田山两军很快撤出山城国南部。6天后,国人36名代表提出管理南山城的三大施政方针:1.田山双方都不得进入山城国;2.本所领(寺社、公家领)要由寺社、本所(公家)知行,一如从前;3.不设新关卡。[注3]12月24日,国人代表对上述第二项又做了如下补充规定:“诸本所领须由本所直接支配,尤其大和及其他诸国之人不得进入国内(南山城)充任代官;庄民不得滞纳应交给寺社、本所之年贡。”[注4]文明18年(公元1486年)12月13日,在宇治平等院召开国人大会。大会追认三大施政方针,并确定由这36名组成的代表机构为最高决策机关,代表们按月轮流处理政务(“物心国月行事”)。这个被称为“山城物心国”的新政权将本所领所得年贡的一半(“年贡半济”)作为政权经费来源,从而行使了守护的职权。

四、“山城物心(总)国”政权的性质

   36名代表中有不少原是各庄园庄官级土豪。[注5]最初国人之所以联合农民,目的无非是要借农民之力赶走守护势力,取代守护、庄园领主而实行对农民的统治。但是他们又不能完全无视农民的基本要求,这在施政方针的第二、三项都有所反映,尤其本所领地由本所直接支配是苦于代官苛敛诛求的百姓名主的迫切希望。作为补充规定的后半段内容则毫不掩饰地表明了国人的目的:拒绝其他国出身的人充任这里庄园代官,是为了恢复他们自己的庄官地位;在这里庄园领主的统治早已有名无实的情况下规定农民必须向寺社、本所交纳年贡,实际上就是要以法律形式保证这些国人对农民的掠夺。此后把持政权的国人日益把依靠农民力量建立起来的政权变为统治农民的工具。明应元年(公元1492年)2月幕府任命伊势贞宗为山城国守护,这又导致国人内部的对立。反守护进驻派据守稻八妻城,但旋被守护军击败,维持了8年的南山城自治政府至此告终。这个自治政府虽然由于脱离了农民而垮台,但它的建立确实是农民斗争的产物,标志着农民的反封建斗争进入新阶段,即进入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农民战争时期。



第二节 一向宗农民战争

一、一向宗的兴盛

   所谓一向宗农民战争(“一向一揆”),总的说来,就是以农民为整体的、包括有寺院僧侣和国人参加并参与领导的净土宗本愿寺派信徒发动的反封建武装起义,其目标是夺取地方政权。它发生在本愿寺教团大幅度发展的时期和地区。

   一向宗的大发展,从时间看是在南北朝动乱期之后迄室町后期之际,从地区看主要是在近锅一带、北陆地方(加贺、越中、能登、越前)、东海地方(三河、尾张、美浓)、越中美浓接壤的飞蝉地方以及中国地方(安艺、播磨、备前、备中)。这些地区大部分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和中间地区。一向宗发展的时期正好是“物心村” 在这些地区形成和发展的时期。可以说它正是以“物心村”的农民作为社会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注6]在很长时期内一向宗主要体现为它的主要流派本愿寺派和佛光寺派的发展。这些流派形成于亲鸳死后,它们适应人们的精神需要采用新的传教方法。佛光寺派宣扬说,一旦人的名字记在名簿上,他就得以“往生极乐”,并且倡言念佛可愈病,摆脱贫困,获得现世幸福。因此佛光寺派等流派获得渴望现世幸福的人民群众欢迎,广为传播。相反,摈斥此说,自认为拥有亲鸳祖庙而以正统派自居的本愿寺派则发展缓慢。及至第八代法主莲如(公元1415年-公元1499年)采纳上述说教并亲作宣传后,一向宗各派僧侣、门徒很多转归本愿寺派,本愿寺教团在上述各地才有了飞跃发展,时当应仁之乱之际。

二、本愿寺教团的基层组织

   本愿寺教团的发展,为一向宗僧侣、信徒发动武装起义创造了必要条件。该教团最基层的组织是讲”。一寺院一道场至少有一个“讲”,多则四、五个“讲”,也有跨郡的“讲”。每一个“讲”拥有信徒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莲如组织“讲”就是要加强信徒的宗教生活,加强信徒对弥陀本愿的信心。但是“讲”逐渐失去原来的性质,变成信徒们集会发泄对社会不满的场所,进而成为信徒群众为争取现世幸福而反抗封建统治阶级的战斗组织。

   在北陆地方,本愿寺教团自文明3年(公元1471年)莲如亲自来此进行组织之后,有了飞快发展,在很短时间就压倒了佛教旧宗派和一向宗其他流派,把广大佛教信徒吸引到该教团之内。[注7]自认为是弥陀之于、坚信佛力而又获得教团组织这种依靠力量的农民信徒,思想大为解放,开始无所顾忌地积极行动。他们否定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推祟的诸神诸佛,轻蔑守护、地头等封建武家的权力,拒纳年贡,拒服徭役。开始时国人也企图以武力镇压农民信徒的反抗,然而当他们觉察到组织起来的农民信徒力量的强大后,为了保住自己在村内的地位进而实现取代守护大名的野心,便从镇压转为利用的政策,纷纷加入本愿寺教团。

三、加贺宗徒“王国”

   由于上述情况,形成了农民信徒、僧侣同国人信徒的联合。在加贺国,这些信徒在70年代韧巧妙地利用守护家的内辽、不断壮大自己力量。就在此时,尚在北陆地方传教的莲如连续发出戒条,要信徒们循规蹈矩,不得违抗守护、地头,不得拒纳年贡,不得轻蔑神佛,还打出“王法为本”的旗号[注8],妄图以这些戒条束缚信徒们的手脚;然而信徒们不听,无视守护职的权威,到处发动起义,拒纳年贡,占领庄园,甚至“驱走国务之重职”,“诽正法,毁佛像经卷,捣神社佛阁”,以致出现“无佛世界”,加贺成了“无主之国”。对于这种革命形势,统治阶级惊呼之为”日月坠入泥土”,诬农民革命行动为“前代未闻之无法无天”[注9]。决战时期终于到来,长享2年(公元1488年)加贺起义者一面向能登、越中、越前各国信徒发出檄文,一面以10至20万大军包围了高尾城。起义者的援军堵住了越前、越中通往加贺的通路,使幕府军和两国守护军队无法前来解围。6月9日包围者攻克该城,守护大名富铿政亲自杀。起义者旋即迎立富铿泰高(政亲的堂兄弟)为名义守护而接管了加贺国。

   国人信徒立即把原守护方面国人的土地夺到自己手里,农民信徒的年贡负担也得到减轻。《总见记》里的一段话反映了起义胜利后农民的喜悦心情:“武家作地头事情难办,一向住持当领主可随心所欲度日。”[注10]此后加贺国便由有力的国人信徒代表和中小名主出身的寺院住持代表以共议制形成联合执政;国人代表依靠的是他们的战斗组织“组”(“与”),寺院住持代表依靠的是拥有众多农民信徒的组织“讲”。由于“讲”发挥了强力的牵制作甩,使国人集团垄断全部政权、统治农民的企图未能如愿[注11]此后90多年间,
加贺国大体上成了“百姓所有之国“[注12]。

四、石山战争

   在加贺信徒起义胜利的鼓舞下,能登、越中、越前等国的信徒也都纷纷起事,虽然都末获胜,但不屈不挠地把战斗整整坚持了90年。一向宗信徒起义并不限于北陆地方,在飞弹,文明17年(公元1485年)也发生了当地一向宗中心寺院照莲寺反对有力武士内岛一族的起义。起义虽失败,但内岛不得不对一向宗采取妥协态度。进入16世纪,起义烈火更延烧到河内、和泉、摄津、畿内、三河诸国。文明7年(公元1475年)从北陆回来的莲如在京都山科建本愿寺,以该寺为本山统辖全日本宗徒。本愿寺以其严密的组织向各地宗徒征收“志纳钱”,充实财政,名义上这是为报“佛恩”的捐献。16世纪30年代,第十代法主证如又将本山移至石山本愿寺(在大阪),尔后不断扩大寺区,让新兴工商业者移居寺内町,积极发展工商业,强化防卫措施。本愿寺教团变成强大的宗教王国,它的存在为争霸中的战国大名所不容。永禄6年(公元1563年)三河国宗徒举行起义,反抗德川家康的苛虐。战斗坚持6个月,沉重打击了德川家康,据认为这是他一生所经最严重的一次危机。本愿寺历届法主对宗徒起义一直持反对态度,讨好封建主;但当元龟元年(公元1570年)织田信长迫使 本愿寺教团决战,危及这个宗教王国存在时,第十一代法主显如光 佐(公元1543年-公元1592年)便动员全体宗徒为保卫寺院而战。宗徒们在艰苦条件下把“石山战争”(公元1570年-公元1580年)坚持10年之久。天正8年 (公元1580年)战败,宗徒力量消失殆尽。接着,包括加贺国宗徒领国在内的各地起义被逐个镇压下去。

   遍及半个日本、长达百年的一向宗农民战争是迄今日本农民反封建斗争史上最光辉的一页。它虽最后失败,但打击了庄园制,使更多农民摆脱多层剥削,成为自耕农民。它还削弱了大名割据势力,为日本的政治统一和经济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三节 战国大名领国制

一、战国大名的产生

   应仁之乱后历经半个世纪,守护大名相继没落,一些守护代、守护家臣及地方国人代之而起,形成新的大名-一战国大名,确立起在各国的统治,继续承认庄园制的守护大名领国制为根本否定庄园制的战国大名领国制所代替。这种历史性的政治变动是整个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结果。室盯前期农耕已经逐渐精耕化,施肥日益重要。所用肥料除厩肥、人粪尿和灰肥外,还有需要量日益增大的压绿肥。这种肥料投量甚大,每反大约投入300贯(183,所用的青草、嫩芽只需从山野索取,但由于庄园制的存在,广阔山野的青草和嫩芽得不到充分利用。日本农业向以水稻种植为主,它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大规模的水利灌溉体系,然而在规模小、权力分散的庄园体制下,这种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打破庄园体制而确立一国范
围内强有力的一元统制体制;同时,农业同手工业分工的扩大,在一国范围内商品流通的发生与发展,也是这种需要的产生因素。

   这种历史任务客观地落在战国大名身上。如上所述,战国大名的前身多数是守护代、守护家臣和国人。所谓“下克上”的实力主义风潮在“应仁之乱”后几乎风靡全国。例如管领细川氏到第四代细川晴元(公元1514年-公元1563年)时,实权转到家臣三好长庆(公元1523年-公元1564年)手中,而三好氏实权又被他的家臣松永久秀(公元1510年-公元1577年)夺去。管领斯波氏在15世纪末,其领国越前、尾张分别被家臣朝仓、细田所夺。田山氏的据点河内也被三好氏所夺。在越后,永正4年(公元1507年)守护代长尾为县进攻越后国守护上杉房能(?一公元1507年),迫其自杀。在安艺,永正12年(公元1515年)国人毛利元就(公元1497年-公元1571年)杀守 护代武田元繁。在美浓,原是山城的商人斋藤道三(公元1494年-公元1556年)从守护土歧氏手中夺取实权,如此等等。

   就这样,至16世纪中叶形成起来的战国大名,主要有东北地方的伊达氏,中部地方的上杉谦信(越后)、武田信玄(甲斐)、今川义元(骏河)、德川家康(三河)、织田信长(尾张)、斋藤道三(美浓)朝仓氏(越前),近畿地方的浅井氏(近江),四国地方的长宗我部元亲(土佐),中国地方的毛利元就(周防),九州地方的大友氏(丰后)、龙造氏(肥前)、岛津氏(萨摩)等。这些战国大名按地区看,大 体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近畿、东海、北陆、中国等社会经济较发展 的先进地带和中间地带的大名。他们是由战国动乱中打倒自己主君即守护大名的家臣和在乡的强大国人成为战国大名的。第二类、是关东、东北、九州等后进地区的大名。这些人大多是从守护大名转化为战国大名的。

二、战国大名领国制

   大名们废除迄今国内各种传统的土地所有关系。他们没收了庄园土地,并以武力和政治手段迫使在乡武士臣服后,将其土地收归已有。然后以其中一部分留作直辖地(“料所”、“御藏入地9),派代官管理,将剩余的一部分寄进给归顺自己的寺院,将剩余的大部分以知行地(封地)名义分授给自己的家臣。获得知行地的家臣必须绝对服从自己的主君,负担军役和其他义务。

   大名对自己的家臣实行严密控制,经常派出密探监视家臣行动,并在自己制定的本国法律--“分国法”(“壁书”、“家法”、“度法”)中为家臣行动设下许多规定。例如禁止家臣自由处理知行地,知行地只能由一子继承,这是为防家臣经济削弱之故;禁止家臣之间互相攻伐,以防内扛;要求女儿结婚不但须经父兄同意,也要得到主君批准,以便把女儿当作大名间政略结婚的工具,等等。违反这些规定要受到严罚,甚至酷刑加身。

   由此可见,战国大名彻底摆脱了幕府的束缚,以武力创建自己的领国,取得领国的土地最高所有权,并且以绝对统治者身份在领内实施自己的统一法律(“分国法”)。这就是说,战国大名是以武力为支柱拥有真正独立的领主权的。守护大名虽然也曾走上领国私有化的道路,但是由于受幕府的限制,并未能取得完全独立的领主权。战国大名领国制与守护大名领国制的根本差别就在这里。

三、军事制度与农民政策

   这些战国大名,因为是在农民起义烽火遍地燃烧、统治集团内杠迭起、封建秩序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在争夺势力范围的斗争中兴起的,所以为镇压农民反抗、稳定封建秩序,以及为在大名争霸中战胜对手,在自己的分国统治上都采取集权统治扩充分国经济军事实力为内容的“富国强兵”方针。

   上述对家臣实行的严密控制,是战国大名实行集权统治的需要,也是贯彻“强兵”方针措施的一部分。由于采取了这种措施,各大名都经常保持着一支等级森严、封建主从关系很强的庞大家臣团。按各自经历,家臣被区分为“同名”(同族)、“谱代”[注14]“外祥”[注15]三种。家臣之下有“郎党”、“仲间”、“小者”还有战时从农民征来的“足轻”(步兵)等各种等级。在军事编制上,家医按各自所持武器被分为几组,各组置“组头”,隶属于“军奉行”。“组头”同其下的下级武士之间的关系由“寄亲”(义父)、“寄子”(义子)这种拟制的父子关系来加强其封建依附性。起初,这些家臣都住在自己的知行地。16世纪中叶后,随着战争规模扩大,火药武器的采用以及从一骑单打向集团战法的发展,产生了对军队施行长期集中训练的需要,家臣团便被移居大名城下。“足轻”也终于被编进常备军,列入家臣团末端,开始离脱农业生产,即“兵农分离”。这一过程后来由丰臣秀吉予以完成。

   由于拥有强大的家臣团,大名们加强了统治农民的力量,强化了封建主专政。对待农民,大名们还推行种种强制政策:为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供他们搜刮,便剥夺了农民迁徒、处理农地的自由为防止农民武装反抗和保证年贡的征收,便收缴农民的武器并把农民的自治团体“物心”变成基层的统治工具,即在农村组织“五人组”(5户为一组),实行组内交纳年贡的连环保制度。为确保农业劳动力和增加年贡收入而采取的另一项重要措施,便是自16世纪上半期部分大名开始实行“检地”。“检地”就是对分国耕地的面积、质量等级、稻米产量和耕种土地的农民,按村实行调查登记,借以按等级标准确定年贡征收额,按一地一佃农原则落实年贡完纳人。本质上这是一种加强掠夺农民的措施,但同时由于此举使农民同直辖地的大名领主、封地的“给人领主”[注16]直接发生关系,废除了层层中间剥削,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四节 室町后期的经济与文化

一、农业、矿业与手工业

   在富国方针指导下,大名们都大力发展生产。他们鼓励农民开发新田,致力于大规模水利工程的兴修和灌溉体系的整备。庄园制的基本消灭、复杂的土地领有关系的单一化,使在分国内有计划地大规模整治水利成为可能。武田信玄组织人力兴修釜无川堤坝(信玄堤坝)和越中佐佐氏治理常愿川等事,都非常有名。新田开发和水利事业的发展,使许多极易受灾的低洼地变成高产水田地带,耕地面积有了大幅度增长。[注17]厩肥、人粪尿得到更广泛利用,同时大量进行割草积肥也有了可能。除实行稻麦轮作外,旱田作物也实行了小麦与大豆、小麦与养麦的轮作。随之,单位面积产量继续有所提高,在先进地区畿内,稻每反(992平方公尺)产量高达3石。从前一时期开始的商品作物生产普及各地。城市近郊也开始了较大规模的蔬菜生产,供应城市需要。从前仅在字治地区栽培的茶,如今开始在大和、丹波、伊贺、伊势、骏河、武藏等国种植。由于农业技术的进步,棉花的栽培也开始了,从三河迅速普及各地,增加了人民的衣服原料来源。烟草、甘蔗、甘薯等新作物的种植也有了广泛发展。

   矿山对于获得货币和武器的原料十分重要,因此大名们对开发矿山也抱着极大的热情。当时采矿和冶炼技术都有明显提高。铜矿已从露天转向坑道开采。银的冶炼自16世纪30年代开始采用先进的中国灰吹法。黄金不只从砂金里,也从矿石中进行提炼,产量大增。奥羽的金矿,对马的银矿,但马、备前、备中、美作的铜矿,尤其大名中大内、尼子、毛利诸氏经营的甲斐金矿都很有名。这三种矿藏的开发为后来铸造硬币创造了条件。此外伊势的水银,南海的硫黄等开发也很重要。水银、硫黄和金、铜都是对中国(明)贸易的重要输出品。

   由于国内需要和对明贸易的增加,手工业的发展也惊人。棉花生产的发展引起棉纺织手工业部门的出现。茶叶栽培的普及导致瓷器生产的扩大。高级绢纺品生产出现了京都这个新的生产中心。京都西城区(西阵)的高级纺织品生产驰名全国。金属工业方面基于大名的要求和对明贸易的需要,刀剑制造非常发达,并且由于枪支传入而开始了枪支生产,但农具、手工业工具及生活用品的生产仍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农具需要量的增加,在各地的町、村便产生了专职锻冶与铸造的工匠。这些工匠摆脱了庄园领主的束缚,拥有自己的作坊和工具,或接受社会订货而收取加工费,或生产向市场出售的商品。

二、商品经济的发达

   农村举行市集的次数增多了。从每月6次增至9次。在城市中,每日市集已成经常现象,市场上陈列着几十种商品,包括品种 广泛的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在城市里,专业化的市场也纷纷建立起来,例如淀的鱼市,京都的米市,奈良的马市等。市场的繁荣说明了16世纪在社会生产力广泛发展的基础上劳动分工和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室町后期也是日本海外贸易的大发展时期。16世纪上半期日明勘合贸易(凭明朝发给对照符契的商船进行的贸易)空前繁荣。 从16世纪中期起,日本同欧洲,也同东南亚各国开始了贸易联系(见下节)。有一些大名、豪商和寺院直接参加了对外贸易。海外贸易的大发展又有力地促进了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手工业生产新部门的出现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劳动的分工。

   所有这些都构成为室町后期日本城市大发展的基本因素。应仁之乱中几乎变成荒野的京都,乱后再次作为商工业的中心地繁荣起来,人口估计约达20万左右。[注18]进入16世纪,界、博多作为对中国、朝鲜、琉球和南海贸易的基地有飞跃发展。从前一时期起作为港湾城市发展起来的小滨、敦贺、大津、大凑、兵库、尼崎、尾道等,也臻于繁荣。在一些城市,商工业者独立的倾向显著。曾经只是指商业地区的町,已逐渐又带有社会组织的色彩。住在这里的以 商工业者为主体的居民统被称作町民(“町众”)他们建立起町的自
治组织“物心”,实行自治。

   随着家臣团集中于大名城下,大名们还努力使商工业者逐渐集中于此。为发展商工业,不少大名废除妨碍商工业自由活动的特权行会“座”,开放所谓“乐市”、“乐座”市场,免除市场税、商业税。还废除领国内各地的关卡,城下町遂作为分国的政治经济中心繁荣起来。大名们出于经济和军事目的,恢复早已荒废了的驿站驿站马制度,以大名的城下叮为中心整顿了大道。在所有要害之地设驿站驿站马,便利了国内陆路交通,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达。

三、自治城市的出现

   “应仁之乱”后的京都虽然没有实施全市的自治,但是祗园、清水、北野等门前町以及室町等市场町都是由各町四民来管理的。祗园町町民所举行的祗园祭典,既加强了他们的团结,也显示了他们的富有。此种叮民的自治是室叮后期各城市出现的新动向。

   最具代表性的城市自治是界市。界作为濑户内海航路的终点,其重要性最初不及尼崎和兵库,然而随着应仁乱后细川氏将此处作为勘合贸易的基地,于是骤然繁荣。接着三好氏也以这里为据点,一跃成为最大的港湾城市。界也向以刀剑、绢织品和漆器产地闻名,枪支传入后,作为枪支制造的中心地更增加了其重要性。界原为京都寺院的一个庄园,其自治可溯源于15世纪初村民集体负责向庄园领主交纳年贡(“百姓请”);至15世纪末产生了由门阀商人组成的议会,出现城市自治。16世纪中,这种议会成员达36名,称为“36人众”,每月由其中3名代表轮流管理市政,裁断诉讼,处罚罪人。该市更三面围以护城河,拥有自己的武装。这时期来到界的一位欧洲天主教传教士向本国政府报告说,界富庶而和平,象意大利自由城市咸尼斯那样实行自治。[注19]当时界的人口已超过五;永禄11年(公元1568年)织田信长命令界出“矢钱”(军用金)3万贯,界绝交出。当信长企图以武力征服时,界议会便致书另有享有自治权的城市--摄津的平野,呼吁以武力联合抵御。此举意义至大,如羽仁五郎所指出,它证明此时日本“甚至还有过近代自由城市共和制联盟的萌芽。”[注20]

   除界和平野外,筑前的博多、伊势的桑名也属于享有自治权的城市。但是这类城市为数极少,远不及中世纪的欧洲。较多城市只是享有部分的自治权,有如京都情形。随着16世纪城市的大发展,商业资产阶级壮大起来,成为争取消除封建割据、建立统一集权国家的一支重要势力。

四、文学艺术

   室町后期的文学仍以扎根于人民群众生活的“御伽草子”和“连歌”为代表,新兴曲艺“能乐”和“狂言”也在继续发展。属于“御伽草子”的短篇小说在整个室町时期共有500多篇,至江户享保年间被整理出版23篇。连歌的发展达于顶峰。宗抵(公元1421年-公元1502年)撰辑《水无獭三吟百韵》和《新撰菇玖波集》等诗歌集,确立所谓斯文的正派风格连歌,提高了连歌的艺术性,但却失去了大众性而拘泥于规则。为补救它,乃兴起作为连歌余兴的徘谐(恢谐、滑稽之意)。山崎宗鉴(公元1465年-公元1553年)撰《新撰犬筑波集》,被视为徘谐连歌之祖。

   能乐方面,继世阿弥之后,音阿弥被誉为绝妙名手。他在观世弥、世阿弥成就的基础上精益求精。观世座之外,金春座出现了禅竹、禅风,据称两人都不亚于音阿弥的选材。应仁年问动乱使猿乐一时陷于衰落,但后来又有长足发展,虽然丧失了幕府这个保护者,但越得到地方武士和城市庶民阶层的支持。公元12世纪末的“平家琵琶”此时更加盛行。“幸若舞”和“古净琉璃”也广为流行。幸若舞是曲舞的一种,公元15世纪桃井幸若丸所创,以战争和恋爱为题材,受武士欢迎。净琉璃是一种用弦伴奏的说唱曲艺,其名称源于源义经同净琉璃姬的恋爱故事,至江户初期古净琉璃发展成现代净琉璃。戴着装饰品和化装的民间舞蹈也颇盛行。旧历7月15日举行的盂兰盆会舞尤其盛行。小调也为人们所喜爱,公元1518年出现一部《闲吟集》辑录这种民间小调300余首。

   绘画方面,土佐光信(公元1434年-公元1525年)将中国画的技法使用于大和绘上,发展了优美的传统技法,使大和绘复兴起来。狩野正信(公元1454年-公元1530年)也用中国水墨画的技法发展大和绘,曾任幕府的宫廷画师,为足利义政、义尚服务。其子狩野元信(公元1476年-公元1559年)继承父风,集狩野派画风之大成。遗作有京都大镕寺大仙院的《海边花鸟图》(公元1513年)和东海底的《潇湘八景图》等。

   建筑方面,文明15年(公元1483年)足利义政建成东山山庄,其中银阁不亚于义满建造的金阁(公元1397年),极其豪华。建筑式样采用书院式,佛殿和住宅相结合,与庭园取得调和。银阁的附属建筑物东求堂和茶室同仁斋,建筑手法高雅,象征闲寂清雅的茶道趣味。工艺方面,出现了后藤佑乘(公元1440年-公元1512年),擅长刀剑金属工艺雕刻和漆器制造。

五、医 学

   室町时代日本医学在吸收中国医学成就、总结自己经验方面继续获得发展。正平17年(公元1362年)著名医学家僧有邻撰医书《福田方》。此书既综述了金、元、明时期中国医学,又肯定了日本的医疗经验,分疾病为12类,创造性地提出按病因、症侯、诊断、类症鉴别、预后和疗法的顺序撰写医书的方法,尤其论述研究既往症的必要性。释生西所撰《五体身分集》(公元1369年)也具有同样倾向。此时对医书中使用的汉语大部分进行了“和训”,把读者从难解的汉文原文中解放出来。这为日本科研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在室町后期,不少日本医学家到明代中国交流医学成果。公元1494年田代三喜(公元1465年-公元1537年)回国后大力提倡李朱医学(李东垣和朱丹溪的医学),为日本李朱学派的开山祖。此派认为疾病起于“外
感”和“内伤”,因而在治疗上避免使用寒凉药剂,着重和平药剂。三喜的弟子曲直濑道三著《启迪集》(公元1574年),结合日本实情发挥了李朱学说,使此说风靡全国。医学家兼本草学家吉田宗桂和针炙专家金持重弘也有名。两人在明期间都曾行医,医术博得中国医学家的好评。明朝也有一些中国医学家移居日本,如陈祖田、智光等人,他们对日本医学的发展多所裨益。

第五节 室町后期的对外关系

一、后期倭寇

   室町后期前半,以勘合贸易为中心的日中(明)关系仍是日本的主要对外关系。因勘合贸易获利很大,将军、武士、僧人、商人等都把它看作发财的好机会,所以乘勘合船去中国贸易的人员越来越多。如公元1453年由东洋允澎率领的勘合贸易团,船有10艘,人数达1200多人。如前所述,勘合贸易从16世纪30年代起为九州领主大内氏垄断。天文16年(公元1547)大内义隆送走最后一次遣明船,不久为家臣所害,勘合贸易就此告终。以后,倭寇再次猖獗。由于明朝沿海海盗和私商利用明将吏害伯倭寇的心理,投靠楼寇以达到劫掠和走私的目的,而倭寇则利用海盗和私商熟悉地理、内情,可以放肆劫掠,这样就使倭寇的活动达到极点。倭寇在许栋、徐海、叶明、林国显、王直等中国海盗巨魁的直接勾引下,凶猛地频繁入侵中国,所到之处,烧、杀、淫、掠,残暴至极。受害范围波及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六省、江、浙、闽三省受害最重。仅在公元1551年至公元1560年的川年间即入侵414次,攻陷县城21个[注21],遭劫村镇不可计数。中国军兵奋起抗击,如公元1553年7月江苏独山王径江一仗消灭倭寇千余,公元1562年9月歼灭入侵福建福清之寇万余,但由于明嘉靖时期政治腐败,没有给倭寇以严重打击。从60年代 起,中国军民在戚继光、俞大献等爱国将领指挥下进行剿倭战争。公元1555年戚继光从山东调至浙江,镇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及所属各县。他深知原有官兵怯战,便从义乌招募4000新兵加以训练,组成一支新军,开赴前线抗倭。公元1561年4月,万余倭寇入侵台、温地区,戚继光的新军在龙山一战首告大捷。公元1562年7月新军开进福建,攻取宁德附近横屿的倭寇据地,继而攻取牛田、林墩的倭寇据地。倭寇在浙闽无立足之地,便逃奔广东。明政府又任命俞大猷为广东总兵,训练新军迫剿。公元1565年春,戚俞联军全歼闽、粤交界处倭寇。至公元1566年,中国沿海倭寇基本肃清,消除了长期的祸患。

二、葡萄牙人的来航与“南蛮贸易”

   16世纪40年代以前,日本在世界上的活动范围还仅限于亚洲,直接交往的国家只有中国和朝鲜。40年代以后,他们活动的范围扩大了,史书上有过日人曾于公元1567年同吕宋进行交易的记录。[注22]从16世纪40年代起,同欧洲人的接触开始了。天文12年(公元1543年),一艘开往中国宁波的葡萄牙船因暴风雨漂流到日本九州的种子岛(属鹿儿岛县),船上的葡萄牙人是日本人最初看到的欧州人。岛主种子岛时尧(公元1518年-公元1569年)用2000两的高价买得2支葡人的步枪,并迅即学会使用和制造它的方法。这种新式武器很快传遍日本各地,为战国大名所喜爱。不久,和泉的界、纪伊的根来和近江的国友等城市便以生产枪支驰名。枪支的使用,使当时靠使用刀、剑、长枪、弓箭等原始武器作战的战术为之,变,作战主力改骑兵为步兵(“足轻”)。

   葡人船只漂流到日本一事并非偶然。从15世纪末起,欧洲进入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西欧各国由商人、封建贵族和冒险家们构成的殖民主义势力为获得巨量黄金、白银和高额商业利润,纷纷来到亚、非、拉各地,进行殖民掠夺、海盗和商业活动。最先到亚洲的是葡萄牙人,继之是酉班牙人,再后是英国、荷兰、法国人。葡萄牙人在公元1510年侵占印度果阿之后,就攻占了马来半岛的马六甲。随之-占领大部分异他群岛和马鲁古群岛(香料群岛),并相继来到中国的广州和宁波。公元1553年强占澳门。葡萄牙人船只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于日本的,公元1543年后陆续驶进九州港口。他们以马六甲为中心,经营日本、南洋、中国和印度问获利甚巨的亚洲居间贸易,把日本国的枪支、火药,中国的生丝、绸缎,南洋的香料(丁香、豆蔻、胡 椒、龙涎香等)运进日本,从日本赚取大量白银并运出刀剑、铜、海产品、漆器等货物。企图获得贸易利益的日本九州大名欢迎葡萄牙人来到自己领地贸易,肥前的平户、长崎与丰后的府内(大分县)等地便成了此种所谓“南蛮贸易”[注23]的中心。天正6年(公元1578年)葡萄牙船又进入相模的三崎,同领主北条氏进行贸易。除大名外,京都、界、博多等地商人也加入同葡萄牙人贸易的行列。天正12年(公元1584),西班牙的船只也来到平户。

三、天主教的传入

   葡萄牙船来航后数年,即天文18年(公元1549年)天主教传到日本。第一个来到日本的传教士是西班牙的耶酥会士方济各·沙勿略(Francisco Xaver,公元1506-1552)[注24]。他于公元1549年到达日本后,先在
鹿儿岛,继在山口、丰后传教,也到过平户、界和京都,2年后离开日本。日本人称他传入的天主教为“切支丹”或“吉利支丹”(葡萄牙语cristao的音译)。耶酥会[注25]是当时欧洲天主教会中反对宗教改革、帮助封建统治者镇压人民并向外殖民的重要工具。来到亚洲和拉美各地的耶酥会士有一部分以宗教家身分充当欧洲殖民者的急先锋,沙勿略就是这样一个传教士。他在写给本国耶酥会的信中说,他来日本传教是“为把日本人的灵魂从恶魔手里拯救出来交给神”,要把日本人变成葡萄牙王和西班牙王[注26]的“忠实臣民”。[注27]外出传教的耶酥会士也是派遣国贸易商人的先遣队。沙勿略在公元1549年11月5日从鹿儿岛寄给住在印度果阿的一名神甫的信中写道:“我把在同界通商时特别重要的商品表一并寄来,承办神甫们出航的人,如果带来表中所列商品的话,将获巨量金银。”[注28]

   继沙勿赂之后,天主教传教士连连而至。他们以协助大名获得巨额贸易利益和满足大名置办武器的要求为诱饵,同某些大名勾结起来,使那些大名接受洗礼,成为教徒,从而获得了在这些大名领地内传教的权利。接受洗礼的大名当时被称为“切支丹大名”,丰后的大友宗腆、肥前的有马晴信、大村纯忠等就是最初的这类大名。大村纯忠为确保其贸易利益,天正8年(公元1580年)竟将领地长崎及附近的茂木地区捐献给耶酥会作为领地。这一举动有使长崎沦为象中国的澳门、印度的果阿那样殖民地的危险。大友、大村和有马这三个大名却为表示对罗马教皇的虔敬,于天正10年(公元1582年)派出一个少年使节团(“天正遣欧使节”)赴罗马,8年后回国。

   天主教的传播从九州扩展到其他地区。此时农民对佛教的信仰已感到失望,天主教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教,使农民得到新的精神上的安慰。传教士迎合日本风俗,穿起僧衣,在各地传教时还开设医院,举办慈善事业。据统计,至1582年前后,日本各地教徒已达15万人,教堂200多座。信徒中除农民外,还有少量的武士和四人。欧洲传教士还在日本开办教会学校,传入先进的天文、地理、数学、航海术、造船术、西洋活字版印刷术等科技知识,以及西方的油画和音乐。日本位用活字版印刷出版了《天主教教义》、
《日葡辞典》、日译本《伊索寓言》等书籍。欧洲文化的传人,使日本出现了最初的欧洲外来语,例如,pen(葡语pao,面包)、botan(葡语cotao,纽扣)、meriyasu(西班牙语medias,针织品)等。同西方文化初传中国时只停留在明末清初宫廷及官僚手中的情形不同,这种“南蛮文化”在日本民间得到一定程度的流传,为日本学习西欧文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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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原庆二:《大名领国制》,《体系日本历史》第3卷第56页,日本评论社,1976。

[2]《t大乘院寻尊日记》,南条范夫:《暴力日本史》第87页,光文社,1971。

[3]《大乘院寺社杂记》,佐佐木银弥:《室町幕府9t日本历史》第13卷第242页,小学馆,1977。

[4]《大乘院诸领纳帐》,同上书。

[5]佐佐木银弥同上书第246页。稻桓泰彦等:《土一揆与内乱》,《日本民众之历史》第2卷第396页,三省堂,1975。铃木良一:《日本中世纪农民问题》第161-168页, 校仓书房1971。

[6]笠原一男:《日本文百章》(中)第313页,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

[7]小学馆:《图说日本文化史大系)第7卷,(《室町时代》第191页,1966。

[8]笠原一男:《一向一揆之研究》第141-157页,山川出版社,1972。

[9]同上书第165-166页。

[10]同上书第181页。

[11]同上书第189页。

[12]同上书第181页。

[13]大石慎三郎:《战国时代》,《日本历史讲座》第3卷第180页,东京大学出版会,1963。

[14]谱代:也叫谱第,指世世代代为大名服务的家臣。

[15]外样:指没有世代主从关系的家臣,即旁系的家臣。

[16]给人领主:战国大名的家臣中被给予知行地的人。

[17]据统计,从10世纪20年代到14世纪中期这500多年间,耕地面积只不过从86.2万余町步增加到94.6万町步,但至16世纪末,却一跃增至160.5万余町步。

[18]水原庆二:《大名领国制》,《体系日本历史》第3卷第168页,日本评论社,1976。

[19]永禄5年(公元1562年)耶稣会士伽斯巴尔,比列拉的通信,《日本史料集成》第247页,《城市的自立与町民之抵抗》。

[20]羽仁五郎:《日本人民史》33页,三联书店,1958。

[21]数字根据陈愚恒《明代倭寇考略》一书所刊《沿海各省之倭祸》年表中入寇次数统计而成。

[22]《菲律宾群岛苏》第2卷,引自大久保利谦等编,《史料日本史》近世编第21页,吉川弘文馆,1964。

[23]“南蛮”是南方外夷之意。当时日本称葡、西、意等南欧人为“南蛮人”,称较后来到日本的英、荷人为“红毛人”。

[24]沙勿略于1542年到印度果阿(当时葡萄牙在东方的根据地),公元1549年至公元155I年来日本传教,发现日本人民重视中国,于1551年因果阿作来华传教准备。次年到广东上川岛,不能进入内地,同年死于岛上。

[25]耶稣会(或称耶稣教团)公元1534年创立于法国巴黎近郊蒙马特尔山岗,公元1540年为罗马教皇所批准,创立者主要有西班牙贵族伊格纳图·罗耀拉(Ignatius loyola,公元1491年-公元1556年),还有这个来日本的方济格·沙勿略。]

[26]沙勿略是西班牙籍人,但来东亚传教是受命于葡萄牙王的。

[27]加藤文三等:《日本历史》上,第162页,新日本出版社,1965。

[28]吉川弘文馆:《史料日本史》近世编第25页,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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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4 18: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安土·桃山时代(1573—1603)

   16世纪后半期,日本从长期纷乱割据的南北朝、战国时代开始走向封建统一国家的局面。由于战国大名们各自谋求领国的富强,开发农田水利,招工商业者集中在自己的军镇(城下町),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提高了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力。织田信长(公元1534年-公元1582年)和丰臣秀吉(公元1536年-公元1598年)凭借经济和军事的优势,加紧对战国诸大名的征服,镇压农民起义,逐步实现了全日本的统一。


第一节 织田、丰臣统一日本

一、织田信长

   战国时代在各大名领地里商品经济发展,商人、农民经济力量日益增强,但封建割据、分裂混战不仅破坏农业生产,加重农民的负担,且由于各国间关卡林立,货币和量制不统一,阻塞了商品流通。因此农民、商人都反对割据,渴望统一。封建主们面对农民起义和市民的斗争,也企图集中力量,排除异己,建立全国性的中央政权。公元16世纪中叶,抱有这种野心和实力的战国大名,关东有北条氏,中部地方有上杉、武田、朝仓诸氏,中国(山阴、山阳两道)地方有毛利氏,四国有长曾我部等,但实际上掌握主动权的是一个较小的大名--尾张(爱知县)的织田信长。尾张地处农业先进的浓尾平原(名古屋地区),旧势力弱,小自耕农阶层发达。织田信长一面充实经济实力,一面加强政治军事力量,推行“兵农分离”政策,将领国内名主、武士编入自己的家臣团,组成一支以使用长枪为主、配备步枪队的常备兵。他采取远交近攻、各个击破的策略。永禄3年(公元1560年)在尾张的桶狭间(今爱知县丰明市西南)以奇袭击溃10倍兵力的劲敌守护大名今川义元(公元1519年-公元1560年)。为巩固后方,信长将今川的领地让给三河国(爱知县南部)大名松平家康(德川家康,公元1542年-公元1616年),然后消灭阻碍他占领京都的美浓(歧阜县)领主斋藤龙兴,筑歧阜城,成为织田的军镇。永禄11年(公元1568年)失去权力的室町幕府和天皇都要求信长攻入京都,恢复朝廷和幕府的地位。信长便借拥立足利义昭作幕府将军的名义,率部入京,掌握了政权。

   永禄12年(公元1569年年),织田迫使自由城市界屈服。这时,农业发达的近畿地方和界、京都、奈良等富庶城市都已在他手中。他的步枪队是一支无可匹敌的劲旅,元龟2年(公元1571年)焚毁了守旧势力堡垒的比睿山延历寺;两年后迫使不满于傀儡地位而企图和一些大名联合反对织田的足利义昭投降,罢础其将军职,室町幕府灭亡。

   织田取得胜利的根本原因有二:首先是承认从自耕小农收取地租的寄生地主的存在,因此织田军队有能力离开本根据地长期进行征服政争。其次是掌握了畿内附近的富裕地方。还包括拥有了步枪、大炮等新武器,确保军事上的胜利。此外,织田对战国期的主要社会矛盾--自下起来冲破封建制的民众运动与自上加强封建制的领主运动,以后者胜利的形式来解决。

   织田在统一过程中残酷镇压一向宗农民起义。公元1571年至公元1574年他先后镇压了伊势长岛和越前的起义,屠杀几万人。天正8年(公元1580年)攻下大阪本愿寺,又遣部将柴田胜家(公元1530年-公元1583年)扑灭加贺起义,与此同时,继续同各国大名争战。天正3年(公元1575年)他联合松平家康,在长征(三河境内)击溃日本中部最强大名武田胜赖的军队,总计平定26国。天正4年(公元1576年)在琵琶湖畔近江安土修筑了安土城,作为统治的根据地。天正10年(公元1582年),全国统一已指日可待,但就在这年6月2日,他在京都的本能寺道部下明智光秀(公元1526年-公元1582年)的袭击,被迫剖腹自杀。

二、丰臣秀吉

   信长死后,统一事业为部将羽柴秀吉(公元1536年-公元1598年)所继承。秀吉是尾张国(今爱知县)一农民之子,自幼侍奉织田信长,能力出众。天正元年(公元1573年)因多次战功,被提拔为大名,与柴田胜家、明智光秀同为信长的得力部将。天正10年(公元1582年)本能寺之变时,他正在备中国(今冈山县)同毛利辉元(公元1553年-公元1625年)作战,闻讯后即同辉元讲和,回师京都。山崎(兵库县西南)之役打败明智光秀,光秀在败走近江途中道农民袭击自杀,距信长死11天。天正11年(公元1583年)起,秀吉逐次剪除异己,首先发动近江贱岳之战,消灭织田家臣柴田胜家。并从这一年兴建大阪城(今大阪市),强制各大名离开领地,连同界市商人一并移居这里,将大阪作为自己称霸全国的根据地。公元1584年迫使雄踞关东的德川家康臣服,从而上升到织田信长继承者的地位。同年进军四国,迫令战国大名长曾我部元亲以全境投降。

   天正13年(公元1585年),秀吉征服了最后一个守旧势力堡垒和歌山县的高野山(佛教真言宗的根据地)和纪伊的根来寺。同年迫使朝廷授之以关白之职。公元1586年任太政大臣,更受天皇赐姓为“丰臣”。天正15年(公元1587年)进攻九州,大名岛津义久投降。这一年秀吉在京都建成宏大富丽的官邱聚乐第,围以城壕,宛如宫苑。天正16年(公元1588年)他在这里迎来后阳成天皇,召织田信长次子信雄、德川家康等一起表演了向天皇誓忠的一幕。

   天正18年(公元1590年)秀吉出征关东,讨伐北条氏一族,包围小田原城,迫北条氏政(公元1538年-公元1590年)自杀,并使东北的伊达政宗(公元1565年-公元1636不)臣服,然后北进,平定奥羽地方。至此全国统一。文禄2年(公元1593年)他又使战国时代统治虾夷地区(北海道)南部的松前氏归顺,北海道南部地区遂正式划归日本版图。

三、织、丰政权的统治体制

   织田信长在其统一过程中,为提高权势,先则利用足利将军家,继则利用天皇权威。丰臣秀吉因自己原有的家臣数量不大,在统一过程中加入家臣队伍的多半是过去的同僚和前辈大名,加之取得政权时间过短,所以并没有创建自己的幕府,没有取得将军衔,而只是以“关白”名义,君临各大名之上。

   丰臣政权的中央机构:在关白之下设五“奉行”,执行政务,由前田玄以(公元1539年-公元1602年)、浅野长政(公元1547年-公元1611年)、增田长盛(公元1545年-公元1615年)、石田三成(公元1560年-公元1600年)、长束正家(?一公元1600年)担任,这5人都是丰臣秀吉一手培养起来的亲信。另任命5名实力雄厚的大名为五“大老”,作为他的政策顾问,无疑这是一种怀柔手段。五大老是德川家康(公元1542年-公元1616年)、前田利家(公元1538年-公元1599年)、宇喜多秀家(公元1573年-公元1655年)、毛利辉元(公元1553年-公元1625年)、小早川隆景(公元1533年-公元1597年),后来改小早川隆景为上杉景胜(公元1555年-公元1623年)。

   为加强中央集权,丰臣秀吉对大名实行严密控制。他把自己一族和近臣安置在重要地区,如把养子秀次(公元1568年-公元1595年)安置在尾张的清州,弟秀长(公元1541年-公元1591年)安置在大和的郡山,把石田三成安置在近江的佐和山等等,从而把近畿地方巩固起来。与此同时,把那些不可靠的大名调离原来领地,如把原在东海地方拥有巨大势力的德川家康调到关东地方,以便防止大名们盘据原领地独立。作为严密控制大名的办法,他还命令各大名让他们的妻子常任京都、大扳和伏见,作变相人质,并规定大名之间未经批准,不得通婚。

第二节 丰臣秀吉的统治

一、土地政策与“兵农分离”

   丰臣秀吉将全国土地集中在手里后,一部分作为直辖领地,另外大部分土地则封赐各大名,称为知行国(封地),受封者有统治知行国的特权。当时拥有土地的多少是用稻米产量的石数来表示的。天正17年(公元1589年)的全国稻谷总产量为1,580万石(壹吱、对马除外)。那年丰臣的直辖地为46国、产稻200万石,占总产量的九分之一强,封赐各大名的领地则占总产量的九分之八,其中最大的大名德川氏领地产稻约250万石,上杉氏和毛利氏各100万石。在土地领有方面丰臣虽不占绝对优势,但他同时直辖界、京都、大阪、博多等商工业最发达的城市和贸易港,还控制佐渡、生野等金、银矿,因此他的经济实力远远胜过各大名。

   由于大名知行制的确立和全国范围内“本百姓”(自耕农)小农经济的出现,从此在,日本形成了马克思所说的“纯粹封建性的土地占有组织和发达的小农经济”。[注1]这种单婚小家族-;小农经营体比复合大家族--家内奴隶制经营体优越得多,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丰臣政权对这种小农经济的出现首先加以承认。

   这种小农经济是与秀吉实行的土地政策分不开的。织田信长死后不久秀吉就开始施行“太阁检地”,文禄3年(公元1594年)正式规定全国划一的土地制度:将过去不统一的一间的长度定为6尺3寸;960步一反改为300步一反;田地分为上、中、下、下下四等,各规定标准产量--石数,即上田为1.5石,中田为1.3石,下田为1.1 石,下下田另行规定;以标准升“京升””统一各地区不相同的旧升;以标准产量的石数的三分之二收取年贡;尽量贯彻“一地一作人”[注3]的原则。以上是“太阁检地”的主要内容。丰臣秀吉对检地的
贯彻非常坚决,在给地方的“朱印状”(盖有红色将军官印的执照)中明确指示:不管是城主;土豪还是百姓,凡敢反抗检地者,全部杀掉,即使整个一乡或两乡也当如此。[注4]

   太阁检地在兵农分离体制方面是以编成军队为目的的一大土地改革,同时也是根本否定古代封建制即本领(世袭私领)制的一大事业。因为本领是土地私人所有的最强烈的形式,而太阁检地是把本领收为公有,以领主本国为根据,将全国领地集中在秀吉手中,连旧家臣的知行地都属于秀吉所赐的“恩领”。[注5]

   在检地的同时,天正16年(公元1588年)丰臣秀吉借口铸造大佛需用钉锯,发出《刀狞令》,没收民间所有的“长刀、腰刀、弓箭、长枪、步枪及其他武器”。下令后一月,仅在加贺江沼郡就没收了长刀1013 把、腰刀1540把、枪矛160支。实行刀狩是害怕农民“拥有不必要的武器,一旦难纳年贡,势必发动起义。”[注6]同时也为使检地顺利进行,并通过它达到“兵农分离”的目的。天正19年(公元1591年)8月丰臣氏发布《身分统制令》[注7],进一步明确实行“兵农分离”到确立身分制的政策。这就是禁止农民转变为武士,强制耕作,即使大名领地改变了,农民也不得擅离原村,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还规定手业者和商人也不得变更职业。相反,武士则失掉土著性,须跟随主君移动,集中住在大名城下,成为镇压人民的职业军人。这样,以
(武)士为统治阶级,农、工、商为被统治阶级的“四民”封建等级制便确立了。

二、商工业政策

   织、丰政权的集权统一政策,在商工业领域也有鲜明反映。为促进商业发达和城市繁荣,织田信长曾规定了“乐市”、“乐座”之制。这是战国大名本已采用的政策,织田更予以推进,在建筑清州、歧阜、安土等城下町时,规定凡制定城下町条例必须加进此项。天正5年(公元1577年)6月,他为安土城下町制定《乐市乐座令》13条。该令的基本内容是否定“座”的特权,奖励商人来此定居,免除土木工程的徭役负担,消除对“德政”的不安,保障治安、免除房屋税等等。丰臣秀吉也继承了这个政策,如天正13年(公元1585年)对京都诸座下令废止座头职等中间剥削权,公元1587年下令废止奈良、大和郡山的一部分座,公元1591年下令废止以京都、奈良的座组织为一般原则。但是乐市、乐座并非意味交易上的完全自由,从政治上说,推行这个政策主旨是把商工业者从寺社、庄园领主的隶属下解放出来,使处于织田、丰臣控制下,确保商业利益,加强自己的权力。例如丰臣筑大坂城时曾强制把一部分界和京都市民移住大扳;许多城市变为丰臣氏的直辖地,不承认城市自治,町人的自治组织被统治城市的机关取而代之。

   交通政策和货币政策也是织田、丰臣发展商工业政策的一部分。织田曾于水禄11年(公元1568年)撤销其势力范围内的关卡(“关所”),禁征“关钱”。此举既为打击关卡的设立者寺社和庄园领主的势力,又为便于商人自由往来,发展商工业。丰臣继此政策,这公元1586年止,废除了全国的关卡。织田作为整顿交通设施的一部分,修补道路,架设桥梁,丰臣则统一1里为36町。稳定通货是发展商处所必需,信长于水禄12年(公元1569年)公布了《择钱令》[注8],规定“善钱”(良币)、“恶钱”(劣币)的交换比率,秀吉更改铸统一货币,同时开发石见、佐野、生野等金银矿。为发展海外贸易,秀吉于天正16年(公元1588年)发布《海贼取缔令》。文禄元年(公元1592年)实行“朱印船贸易”,授予长崎、京都、崭的商人以朱印状(幕府特许证),以资保护。还统一了度量衡制,其规定有的一直沿用至今。

三、对天主教的政策

   丰臣秀吉的天主教政策也以加强中央集权为主旨。织田信长为利用天主教对抗一向宗农民起义和获得贸易利益,对天主教曾采取保护政策。秀吉最初也采取了同一政策,但天正15年(公元1587年)他在征服九州时看到外国教士对九州部分大名的强烈影响和长崎成为教会领地的情况,大为吃惊,恐危及自己统治。尤恐天主教在农民中传播会招致一向宗起义那样的后果,所以立即将长崎收为直辖地,禁天主教传教,驱逐外国教士出境。他虽然放逐了传教士,但这时还是承认人民对天主教的信仰,允许葡萄牙人通商。及至庆长元年(公元1596年),一艘西班牙船只漂流到土佐海岸,秀吉察悉西方国家有利用传教侵略日本的野心,[注9]便把传教士和日人信徒26人在长崎处死。这就是日本镇压天主教的开端。

   秀吉的这种政策还利用所谓“神国”思想来煽起人民的排外情绪,他宣称,日本的国土及其上一切事物都是神创造、成长和保护的。天正17年(公元1587年)的天主教禁令中说,“日本是神国,不许天主;教国家传播邪教”,“天主教国家的人以日本人为门徒,破坏神社佛阁,这是前代未闻的”。1591年秀吉写信给葡领东印度总督说,“我国是神国,神是万物的根源”。[注10]

   信长、秀吉经过一系列的征服战争,结束了群雄割据的战国纷乱局面,实现了国家的统一,摧毁了庄园制度,这些对尔后日本经济文化发展都有很大作用。作为历史人物,他们都是镇压人民的凶手,但同时又不失为封建的军事家和政治家。


第三节 安土·桃山时代的文化

   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统治时期的文化通称为“安土·桃山文化”,在文化史上这个时代被叫作“安土·桃山时代”(公元1573年-公元1603年)。安土在今滋贺县,公元1576年织田倍长在此建城。桃山在今京都南郊伏见区,16世纪后半期丰臣秀吉在此掌握政权约20年,因这里多桃树,故有桃山之称。这个时代的文化特点是佛教影响减弱,世俗性和现实性突出。

   建筑方面。从前的佛寺神社被新兴大封建主的城郭殿馆代替了。在式样上,左右对称的结构除神社、佛阁外,一律排除,而是采用非对称的、迷路构造。其代表性建筑物有信长的安土城,秀吉的聚乐第、大扳城、伏见城及姬路城等。安土城是元龟4年(公元1576年)建于近江,即现在琵琶湖东岸,建筑规模巨大,城上有7层的天守阁(望楼),各层房间和柱都用金箔装饰,现已毁坏,只山脚下的总见寺还保存着。聚乐第是秀吉在京都的邸宅,公元1587年建成,但公元1595年遭彻底破坏,建筑物大部分移到伏见城,现存的有大德寺唐门、西本愿寺飞云阁等。大阪城在大阪市东区马场町,公元1583年建成,周围约12公里,有高石墙和深潦,规模壮大。伏见城在京都市伏见区东伏见山,公元1594年建成,后被江户幕府破坏,部分建筑移到大德寺、西本愿寺。这些城郭是军事堡垒,内有大封建主的邸宅和政厅。书院式的邸宅被称为“居馆”,内部装饰豪华,隔扇和墙壁上都画着金碧辉煌的绘画。随着茶道的流行,茶室(数寄屋)建筑也发达起来。茶室建筑以简素、幽静、狭小为特征,一般都以大自然为背景,镶嵌于自然之中,体现了闲寂朴素的茶道精神。

   绘画方面。这时期的绘画世俗性很强,题材上已全无佛教色彩,多描绘花乌、自然景色和社会风俗,说明画家对生活的关心。但也可以看出,许多并非一般的花卉乌兽画,所画的大多是象征祥瑞的鸟兽之王。例如狩野水德的《唐狮子屏风》(高2.25公尺),显示王者的权威。书院正面和天守阁上层一般都画着中国古代圣贤像。庶民的风俗画也很流行,这表示庶民阶级逐渐强大起来,并占领了文化领域。当时佛教衰退,儒教兴起,所以以儒教为主题的画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在形式上,以“和汉融合”的水墨画为主,其代表 画派是狩野正信创始的狩野派。以土佐光信为创始人的土佐派则主要画大和绘,但已失去了平安时代那样大和绘的纯粹性,水墨画的调子加重,有受狩野派影响之趋势。桃山时代的狩野派画家有:狩野永德(公元1543年-公元1590年)、狩野山乐(公元1559年-公元1635年)、狩野山雪(公元1590年-公元1651年)。此外还有桃山时代最伟大的画家长谷川等伯(公元1539年-公元1610年)。

   戏剧方面。随着町人的成长,城市里兴起民众戏剧。如上所述,说唱牛若丸和净琉璃姬故事的古净琉璃早在室叮后期就已出现,此时同木偶戏结合发展。另外,作为日本一种独特形式的戏剧,至今仍保持着生命的歌舞伎,正是由这个时代出云(岛根县)一名巫女阿国创始的。

   同这个时代武士、町人生活密切的茶道十分盛行。茶道于室町前期由入明掸僧提倡,传播于武士间,仪式繁细,流派滋出。到此时由界市的商人干利休(公元1521年-公元1591年)集其大成,排除形式,发展了重
视精神(和敬清寂、茶禅一味)的“佗荼”[注11]趣味。

第四节 丰臣秀吉侵略朝鲜

一、文禄之役

   作为军事封建领主魁首的丰臣秀吉不满足于对日本人民的统治,进而想迫使朝鲜(公元1589年)、菲律宾(公元1591年)、(中国)台湾(公元1593年)琉球前来朝贡,梦想统治中国大陆和朝鲜。他侵略朝鲜是想把尚未驯服的封建大名引向国外,以稳固自己的统治,镇压人民的反抗。同时也是为满足特权商人的欲望,适应原始资本积累的掠夺性。

   丰臣秀吉侵略中国和朝鲜的野心早已有之[注12],而首次将它公开是在天正13年(公元1585年)。[注13]天正18年(公元1590年)冬他致书朝鲜国王,公然宣称他要“长驱直入大明国,易吾朝之风俗于400余州,施帝都政化于亿万斯年”,威逼朝鲜臣服,充当侵略中国的急先锋。[注14]中朝两国有着传统的友谊,丰臣秀吉的无理要求理所当然地被朝鲜拒绝。天正19年(公元1591年)他将关白之职让给养子丰臣秀次,自称“太阁”,设本营于九州肥前海滨的名护屋[注15],作侵略准备。文禄元年(公元1592年)3月,派宇喜多秀家为侵略军总头目,界市豪商家出身的小西行长(?-公元1600年)、加藤清正(公元1562年-公元1611年)为先锋,派遣近16万陆军渡海作战,于釜山登陆,同时派遣九鬼嘉隆、藤堂高虎指挥的9000名水军袭击朝鲜沿海各地。

   经长期内战,日本封建大名们积累了相当丰富的作战经验,兼以军队集中,使用步枪,所以日军战斗力较强。相反,朝鲜李氏朝廷积弱,国王李(日公)又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不能组织军队进行有效的抵抗。日本陆军在两个月内就占领了京城、开城、平壤三大都城。至7月,加藤清正部队到达图们江岸的会宁。李(日公)一再退却,逃到义州。丰臣秀吉为初战的胜利冲昏了头脑,5月攻占京城后便叫嚣要迁都北京,由日本天皇统治中国,将北京周围10“国”之地献为御用,赐公卿以俸禄,赐其部下以10倍于原有的领地,甚至命丰臣秀次为大唐(中国)关白,日本关白由羽柴秀秋或宇喜多秀家担任,朝鲜则交给羽柴秀胜或宇喜多秀家统治,气焰十分嚣张。

二、李舜臣与李如松的抗击日军

   日本陆军虽然一时得逞,但5月以来水军在半岛南部沿岸水域却连续遭到以朝鲜杰出爱国水军将领李舜臣指挥的以龟船[注16]舰队为主力的朝鲜水军的沉重打击,尤其7月8日在闲山岛前海海战中,日本的庞大舰队几乎全部被消灭。从此日本水军完全丧失了制海权,使侵略者原来水陆并进夺取义州的企图被迫落空。

   侵略军在朝鲜杀人如麻,激起朝鲜人民的义愤,各地纷纷自发阳织起人民武装“义兵”队,英勇斗争,抗击敌人。郭再佑、郑仁弘部队活跃于庆尚右道,赵宪部队活跃于忠清道,高敬命部队活跃于全罗道,金干缢部队活跃于中部地区。各地义兵战斗力不断增强,不只能保卫家乡,且能解放本道,广泛向其他道出击,大量消灭敌人。

   应朝鲜政府之请,明朝派遣的援朝军自7月起陆续抵朝,投入战斗。但第一批5000援军7月间在进攻平壤之战中因副总兵祖承训轻敌失利,先锋史儒战死,承训败回。12月底,经略宋应昌和提督李如松所部第二批4万援军入朝,旋即于1593年1月初再次发动平壤战役,向盘踞这里的小西行长部队猛烈进攻,明军“无不以
一当十”[注17],经一昼夜血战,收复平壤,继而解放开城。小西行长部队退守京城,加藤清正部队也从北部撤回。1月下旬,李如松率部向京城挺进,由于误信假情报,军至碧蹄馆(京城北30里处)中敌埋伏,激战终日,退驻开城。但此后李部却能够成功地断敌龙山饷道,焚其仓粟。

三、日本的反战运动

   平壤之役是日军从胜转败的转折点。丰臣秀吉发动的这场不义之战在国内军内也不得人心。葡萄牙传教士路易·福洛易斯(Luis Frois,公元1532年-公元1597年)在谈到他在北九州耳闻目睹的情况时曾说:人们非常厌恶征集壮丁,认为那无异于去送死。妇女们在抽泣,因为她们预感到要被迫守寡。不安和叹息充满全国。一种预言也传开了,说秀吉的征服事业必将失败,日本国内必将掀起叛乱。[注18]反对战争的不止北九州居民,在古都奈良,兴福寺多闻院僧人英俊获悉战争动员已经开始后,便预计这次战争不会有好结果。当侵略军正在蹂躏朝鲜国土时,他在日记中表示对朝鲜人民“无限同情”。农民拒纳军粮,反对侵略战争。关东常陆(茨城县)农民拒纳军粮,使正欲渡海的该国大名佐竹义宣军队处于“奄奄待毙”状态。在军内,官兵、民佚大量逃亡和哗变。一份资料记载,锅岛部队从前线逃回的有57名,这些都是主力战斗部队的官兵,“搬运佚并未计算在内”。当时兵士逃亡如此严重,以致丰臣秀吉不得不命令在各地设立缉捕逃亡者的岗哨(“人番留所”)。侵略战争发动不到3个月,集结在肥前平户的岛津部队中,以梅北国兼为首700名官兵拒绝渡
海作战并举行哗变。[注19]

   平壤战败后,日军厌战反战情绪弥漫。留在名护屋本营的羽前大名最上光义在写给家里的信中讲道:“日本人早就想逃出京城,都这样想:当和尚也好,只要能留下一条命。我也在盼望,能在活着的时候重新踏上故国芳香的土地,哪怕喝上一杯家乡水也好。”[注20]

   当时日军士气既如此,又加以兵员伤亡过半(京城内外只剩53000人)”[注21],粮株奇缺,瘟疫流行,日军统帅部自知京城难保,4月18日撤出京城南遁,龟缩到东南沿海一带。明军入城并分路追击,收复汉江以南千余里,朝鲜国土绝大部分遂告光复。

   日明之间的议和谈判早已开始。6月1身在名护屋的丰臣秀吉还以战胜者自居,提出明朝以公主嫁给日皇:恢复两国贸易、归还占据胡鲜的四道及京城、朝鲜王子一人到日本当人质、朝鲜誓不反日及其他等7项无理条件。[注23]明朝的谈判使节沈惟敬本是一个内奸和无赖,同日使小西如安合谋,回北京后一字不提丰臣秀吉的7项条件,反说丰臣恭顺,“恳求内附”。明万历帝信以为真,企图以满足丰臣秀吉虚荣心的办法使他“谨修臣职”。公元1596年遂遣正副使赴大阪,封丰臣秀吉为日本国王,丰臣大怒,和议破裂,战事再起。

四、庆长之役

   庆长2年(公元1597年)1月,丰臣秀吉复派兵14万登陆釜山北犯。这次侵略军自始就士气不振,8个月后才到达京城附近。但不久被明将麻贵所部击败,迟到南部沿海狭小地带,负由顽抗。次年秋,丰臣秀吉病死,日军开始撤退。11月,日本水军在半岛东南房梁海面上受到中朝联合水师的截击,损失极重,逃到岸上的也道毁灭性打击,死万余人。[注24]明授朝水师提督陈磷所部、年逾70的老将邓子龙,“意气弥厉”,“直前奋击”,不幸乘船起火,英勇牺牲。朝鲜水师统帅李舜臣为救援子龙,也中弹牺牲。[注25]到年底以前,日本陆军陆续撤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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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论》第1卷下,第785页,人民出版社,1975。

[2]京升:方4寸9分,深2寸7分,与现在的一升几乎相等。

[3]一地一作人:以前土地的所有权报复杂,现在承认一地只有一个所有权,法律规定直接耕种者拥有土地所有权,废除名主、地侍等在中间投使农民和收取实物,消灭中间剥削,促进农民的解放。

[4]《浅野家文书》,《日本史料集成》第257页。

[5]水林彪:《日本封建制的重建及其社会的确立》第124页,山川出版社,1987。

[6]《小早川文书·天正16年7月8日秀吉法令》,《日本史科集成》第258页。

[7]《小早川文书·天正19年8月21日秀吉法令》,同上书页。

[8]奈良时代以来,货币成色不齐,民间拒用劣钱,币价不稳,统治者屋发《择钱令》(原作《撰钱令》),并制定按成色的交换率。

[10]西班牙圣·弗利伯号商船遭风悬漂到土住,秀吉部下增田长盛没收其船货。有一海员说,西班牙的企图是先派教士驯服居民,接着调兵侵略。秀吉得知后大怒。

[10]水林彪:《封建制的编与日本社会的确立》,《日本通史》第2卷第153页,山川出版社,1987。

[11]佗:一种不拘形式、只讲究闲寂简素的茶道,桃山时代很流行。

[12]1577年10月,丰臣秀吉曾告织田信长说:“君欲赏臣功,愿以朝鲜为请。臣乃用朝鲜之兵,以入于明,庶几倚君灵威,席卷明国,合三国为一,是臣之宿志也。”(赖山阳:《校刻日本外文3第15卷第7页,1893。)

[13]藤木久志:t织田·丰臣政权》,小学馆《日本历史》第15卷第185页,1977。

[14]《史料日本史》,近世编,第59页,吉川弘文馆,1964。

[15]今佐贺县东松浦郡北端镇西町。

[16]龟船形似乌龟,甲板铁制,其上作十字路,便于往来。甲板下两舷各置大枪六挺,船头船尾各置大枪一挺。撂手亦在甲板之下。进退轻捷。船上还备有大炮、弯炮、巨弓,既用于海战,亦用于破城。龟船被认为是当时世界上第一流战船。

[17]《明史》第238卷第5194页,中华书局。1974年。

[18]藤木久志:《织田·丰臣政权》,《日本历史》第15卷第333-334页,小学馆。

[19]同上书第334-339页。

[20]《日本历史》第7卷第172页,读卖新闻社,1966。

[21]日本参谋本部:《日本战史》朝鲜之役篇第251页,倡行社,1924。

[22]《史料日本史》近世篇第63页。

[23]关于和议经过,有些问题中日史料内容悬殊,有待进一步考证。

[24]朝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朝鲜通史》第781页,吉林人民出版社中译本,1973。

[25]《明史》第247卷,中华书局版第6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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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4 18: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哭哦~~~~~~~书已经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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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5 01: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山间竹于2004-10-4 7:52 PM发表的 :
哭哦~~~~~~~书已经买完了!
嘎嘎,乐哟~~~~~~~~偶还没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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