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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点,我在无聊。忽然接到宇的一条短信:“牙补得怎么样了?想找人陪我说说话。八点半老地方见。”
我忽然就想到他。我告诉他我要去看牙,他不理我。从口腔科出来第一个给他发了短信,告诉他我很好,他更没理我。
于是我决定赴约,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干点什么,而且我同样希望有人可以陪陪我。
步行十分钟后我来到老地方,点了一杯咖啡,无精打采的坐在深处,靠着角落里的柱子,继续无聊。
宇一进来就看到了我,冲我走了过来。他刚下班,说了很多寂寞的话。我只是专注的听。
宇说,你就放心的去吧。三年之内还打算回来吗?我说,不打算。
宇说那没关系阿,我在公司的时候可以随便打国际长途,时差只有一个小时嘛,没事儿。
我嘿嘿傻笑,望着眼前的人:
比他阳光一百倍的身影,比他热情一百倍的笑脸,
比他体贴一百倍的问候,比他细腻一百倍的眼神,
比他成熟一百倍的谈吐,比他现实一百倍的男人。
我笑……一直点头,傻呼呼的笑……装傻是我的本领。
22:12 宇把我送到家门口。
尽管到家以后,我更觉得无聊,可是我还是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一个人躺在床上,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要他祝福我们。他终于回复了,说祝我们幸福,并且要在十日之内告别单身。
我说:祝你成功。
他真是可笑。
可是,就好像我不可笑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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