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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汇问题] 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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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1: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咖啡豆
本帖最后由 monono 于 2012-2-9 11:04 编辑

また本契約に基づく一切の紛争は大阪地方裁判所を専属的合意管轄裁判所として解決するものとします。

求教红字部分的中文解释,谢谢各位

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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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的合意管辖法院 以下供参考: 【排他的(专属的)合意管辖】系指除当事人合意之管辖法院外,排除原来法院之管辖权,当事人仅得向合意管辖法院起诉。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合意管辖者,谓依当事人之意思而定之管辖也。为诉讼上之契约行为,故其要件及效果,应依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当事人以合意定管辖法院,应具备下列要件:一、须所定者为另一审法院,至上诉审法院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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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1: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mimi 于 2012-2-9 12:43 编辑

专属的合意管辖法院

以下供参考:
【排他的(专属的)合意管辖】系指除当事人合意之管辖法院外,排除原来法院之管辖权,当事人仅得向合意管辖法院起诉。

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ー
合意管辖者,谓依当事人之意思而定之管辖也。为诉讼上之契约行为,故其要件及效果,应依诉讼法之规定决定。当事人以合意定管辖法院,应具备下列要件:一、须所定者为另一审法院,至上诉审法院及其它职务管辖,不许当事人以合意变更之。又在另一审法院,亦不得就其中某推事而为合意管辖。二、须非专属管辖诉讼;专属管辖与公益有关,自不容当事人任意排斥。三、须就由一定法律关系而生之诉讼为之。但不限于唯一之法律关系,亦不问为现在或将来之法律关系及诉讼标的之种类。惟若泛就当事人间一切诉讼,或不特定之法律关系所生之诉讼而为合意,则非法之所许。四、须特定一定法院,但不以一法院为限。可于原有管辖权之法院外,附加合意管辖法院(附加的管辖),亦可于原有管辖法院中,或其它法院合意某一或数法院管辖,而排斥其它原有管辖构之法院(专属的合意)。五、须由双方合意或被告不抗辩法院无管辖权而为本案之言词辩论。前者谓明示合意管辖,其合意应以文书证之。后者谓应诉管辖。在明示合意管辖中,附加的管辖,使原无管辖权之法院,取得管辖权;专属的管辖,当事人仅得向专属的合意管辖法院起诉。在应诉管辖中,则有使被告丧失管辖抗辩权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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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5: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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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7: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疏学浅,3#意思没看懂,法典的相关用语要啥么”相关的条文出处”?
词汇本身还是啥? 中文还是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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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8: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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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13: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mimi 于 2012-2-10 14:35 编辑

楼主那个就是根据「民事訴訟法  第二章 裁判所  第一節 管轄 」來的。

在法制内,当事人之间如何协议,是当事人的自由。
或许在合同上,经常可以看到雷同的陈述方式,但不见得适用所有CASE。

「専属的合意管辖裁判所」是从法规中延伸出来利己(他)的合同文本表述,
要找一模一样的字眼,应该是要朝法规解读,用词说明之类的方向,而不是在法规本文里找。

以上,仅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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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15: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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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22: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eagle119 发表于 2012-2-10 15:57
因为平时遇到过类似的翻译,所以我还是想慎重确认:

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以及楼主问题中的“専属的合意 ...

我确定中文有   "专属的合意管辖"          另外, 合意管辖 = 协议管辖 = 约定管辖

だが、ご存知の通り、御地はよく知ら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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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1 11: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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