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门 于 2013-8-9 10: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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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不服上诉,但上海高院维持原判。法院紧接着查封了他两个公司的账户和纳税账户,还对其实施限高令,“员工工资都发不出来,员工没饭吃,真逼得我没办法”。申诉无果后,2012年,老陈被迫卖楼还债,支付顾相国720万。然而,他并不服气,他认为法院判决明显不公。他回想起来,以前和顾相国喝酒时,顾相国曾向他吹嘘“我在高院有亲戚,什么事情都能摆平”。
老陈怀疑,正是因顾相国在法院的特殊关系,他才难以翻案。于是,老陈带着40多名员工开始四处上访。他找人写了诉状,向上海多个部门投递,但“打不出一点浪花”。无奈下,他决定进京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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