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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筆前,先聲明,我不曾懂得什麽是愛情。
但在某人的強烈要求下,被逼寫了下文,以此激勵士氣~
哪!現在開始啓筆了!某人請注意:
與君携手三年近半,除了批评你长得像“蛤蟆”,以及走路像“螃蟹”外,似乎还没有说过你什么坏话。
今天,既然你提出了要求,那我就把弊了三年的苦水倒一倒。。。。。
我妈妈的女儿命苦呀,认识你三年,都没被陪渡过一个情人节,没收过你一支玫瑰花。
相识三载,你也没请我吃过一餐好饭。
最昂贵的一餐,是两年半前,你上深圳的最后一餐,请人家吃鱼头烫。
明知道人家不爱吃辣,却放了两斤辣椒,然后自己狠灌。
小气4了,58元的“最后午餐”,都要自己独吞。
我这辈子都会记得的。真是越想越觉得我很亏~
N年前,就说买“爱点”门口的那个大娃娃给人家抱着睡觉。
只是N年后,“爱点”门口的那个大娃娃都换了几十代了,还没摸着。
然后还哄我说,将来送比“爱点”门口更大的那个给我——
说你自己呀~~~
算了,含吨量太重的“娃娃”,还是不要了
又给你省了一笔,美4你~
物质上的,太多了,就不说先。
还有讨厌的,是卖给你的东西你从不会珍惜。
(衣服东丢西扔,裤子也穿烂了,mp4耳塞也不知换了多少个)
出门上街,眼睛总跟着布少的MM走。
(看完了,还补充说明:长得不怎么样)
事情还没做就许空头承诺,说了三年都没做。
(这个太多,数不完,网吧就会通知余额不足。)
人也超臭美。
总说自己拥有中上等的相貌,说我妈妈的女儿只是中下等的外表,遇上他是捡到了。
哼!
还不知道是谁捡到谁呢。(五花腩又多,吨位又足……保留一点不说)
人家都觉得亏4了——真是欲哭无泪
最可恶的。
欺骗我感情——三年前就说为我戒烟。
戒了三年多了,还是三天两包。
烟没戒,香口胶也没少买——三天六条,是烟的三倍——晕~
以上的恶行,我已决定转入主动进攻。
限某人在奥运会开幕之前,予以改善。
如果还离及格线太远,将做“停薪留职”处理……
当然咯。
要惩罚分明。
如果……
呵呵,保留!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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