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是十几年前的事情,现在想来感觉就像上辈子的事。她是我上班后认识的一个女孩,因为与她第一次探索男女之事,就成了我某种意义上的初恋。
如果是过来人一开始就应该能看出我和她不是一路上的人,然而付出了太多的真心,总是想像不到还有『分手』这种选择。在从甜蜜加争执过渡到倦怠加争吵半年后,终于她偷偷地投向了别人。在得知情况后我感到不能忍受的刺痛,为了远离这痛苦,我找到她平静地提出分手。她默默地接受了这个提议,没多久就离开了我们住的城市。
真正分手之后的几个月里,每当我想起分手的事情时,总是理不清的苦涩感涌上胸口。越想不去想,就越是不由自主地想。这种煎熬的日子逼迫我打起精神认真地思考我到底为什么痛苦:
我痛苦是因为我失恋了;
我失恋究竟失去了什么呢?
如果是像字面上的『失去了爱』,那么在她倒向别人怀中时我就已经失去了她的爱!只不过我知道的晚了一些时日;
如果我不是因为失去爱而伤痛,那么是为了什么?一定是对付出真心而没有得到回报的一种不甘心吧!
那么能不能换句话说我是因为对于付出的感情“得不偿失”而伤心呢?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苦笑出来:
原来这痛苦只是觉得自己“亏了”、太可怜了!
一个人如果觉得自己可怜,那岂不真是太可怜了,我怎么能让自己作个可怜虫呢!
从那以后我就逐渐走出了感情的漩涡,也开始练习从旁人的角度去看待自己。回想当年的那段感情,痛不欲生的感觉早已烟消云散恍若隔世。
前些日子的晚上收听中央台广播的“神州夜航”节目讨论失恋,禁不住又回想起当初是怎么想通的,在跟朋友闲聊时就说了出来。朋友说我真是大智慧,可以把问题想到这样程度的明白,让旁人听了也会若有所悟,而她当时可是花了几年时间才慢慢释怀!
朋友这些话让我认识到我的这番感悟也许对其他人会有价值,就写了出来。在咖啡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不知会不会有点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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