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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添两份日文报纸刊登产品广告,截稿日期是周三中午。作为企画课课长,我提前完成了广告,并提交给报纸的营业担当。
对方将确认稿发给我确认,我对于细节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修改意见,因为品牌名放大并将句末的句号也一并放大,我感觉和品牌名太近,有害而无益,所以建议删除,并提议将内页对应广告的版面数量增加进去,昨晚8点多(日本人就是敬业呀!)把修改稿发给我。
一早,看到了修改稿的邮件,也看到一封领导发给我的邮件。领导将她的意见直接表达给对方,并抄送给了我,她的意见是希望句号保留,但不需要一并放大,我认同的文字块放置的位置,她也否认了。有个句号,没个句号,真有这么重要吗?完全不影响理解,并且很多广告也是对广告语末尾不加标点的,面对着完全不具备广告知识的她,我只能无语。
我而且生气,当然她作为领导,完全可以不与我沟通和商讨,直接将再次修改的意见,回复给对方。可以说服自己说如果完全不问过我的话,她自作主张去吧。虽然这么说,但我还是会生气,因为昨天我已回复的意见,她也有收到CC的邮件,隔天她就完全否定我的意见,直接回复,对客户面前,给我留了面子吗?这样方便日后我与对方沟通吗?她尊重我吗?何况广告是每周一期,登了这一期,下一期再修改,也是作为领导的艺术。
上午上班半小时后,领导电话来了,跟我说明她的意图,我把我的想法跟她说过了,因为知道她的个性,所以说完的意见之后,也说句号有没有其实不重要,告诉她我曾经考虑过几个方案,查看了其它的广告,所以给了对方我昨天的建议。外地出差中的她最后说,今天她可能不能上网,让我自己做决定就好,其实要修改的话,再下一次修改也行。我心想,现在跟我说这些,难道潜台词是听我说了这些之后,被说服了下次按我的建议改回来吗?有意义吗?之前,为什么还要自行去安排呢?
领导,何以为领导,需要的是让人信服的头脑和见识,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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