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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4 12: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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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彪悍则国彪悍
6月20日下午3点,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富源县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两少年流窜三省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刘启智(出生于1994年4月,湖南省武冈市人,高二辍学)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付某(出生于1995年8月,湖南省武冈市人,高二辍学)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人于2012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先后在湖南省武冈市、广东省东莞市、云南省昆明市抢劫并杀害7人。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两天的不公开审理查明:2012年8月21日,付某、刘启智在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张某家进行抢劫,将张某、刘某夫妻杀害。同月23日凌晨,两人抵达广东东莞,于25日将女房东谭某杀害,并抢劫现金3000余元及银行卡。当天晚上9点左右,持刀威逼男房东邬某说出银行密码并将其杀害。
8月27日,两人逃窜至云南省昆明市,中午1点步行至唐某家,将唐某捆绑后抢到90元钱,将其勒死后逃离现场。8月30日,付某、刘启智窜至富源县营上镇,入住吴某家的旅社,当晚以找东西为由骗老板娘吴某(已怀孕5个月)至所住房间杀害。因吴某的两岁女儿在一旁啼哭不止,二人怕引人注意而将其用被子活活捂死。
2012年9月6日,付某在江西境内被铁路公安民警抓获,他供述了同案犯刘启智的深圳住址。当天上午,在深圳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刘启智在深圳一饭店内被抓获。
法庭审理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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