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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交流] 询问:如果中介帮我找到工作,可是我工作不到一个月就想辞职,要付违约金什么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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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18: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对于公司,对于中介,好像都不太好啊,要付违约金么?

[ 本帖最后由 cojiro 于 2008-2-20 18: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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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1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合同来贝,你现在是公司的社员,还是中介的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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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23: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月属于试用期,要走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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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08: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付什么违约金的
除非你事前跟中介签过什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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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0: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一般来说中介收到的手续费要退给公司,或者继续为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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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0: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付违约金,没有转正前公司不给中介钱。这种情况对中介来说就好比煮熟的鸭子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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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3: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通过中介找到工作要和中介签订协议的。
不知道中介的协议会不会有违约金这项。不过那样应该是不合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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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3: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未必需要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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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3: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你的合同上约定了服务期,否则不给违约金的。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PS: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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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13: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介的话,介绍完了就和你没关系了,和家教中介差不多。要是劳务派遣的话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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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1 20: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之前,和中介签过保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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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2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保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也无法执行.
只能算是一种道德上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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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08: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有没有试用期???
在试用期的,告诉他们你要走了,最多3天就能放人了,如果合同没有试用期,也就是直接正式员工的话,合同法规定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也就是说你现在要说走,工作最多拖你30天。至于违约金,只要你没有约定服务期(有服务期的一般有写违约金)的就不用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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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5 17: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找中介的说,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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