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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了一桶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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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旦大学的投毒案  竟然是为了这么小的原因。



唉。。。感谢当年室友的不杀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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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旦大学这几年真是没好事。
和这事一比,黄山探险出的事真不算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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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大众面前哪有真相?

都是研究生毕业的人了!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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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0: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桶水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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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6 11: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yikeer0904 发表于 2013-4-26 10:56
一桶水钱?

据说是为了分摊寝室里的桶装水费用而埋下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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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1: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宿舍惹的火,两个吊丝么水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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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2: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大学不住宿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至少保住一条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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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3: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Jennifer 发表于 2013-4-26 11:22
据说是为了分摊寝室里的桶装水费用而埋下的祸根

这也可以?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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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14: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蹭的人最安全。
有毒别人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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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1: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存者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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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1: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大学时,隔壁3人小宿舍的同学为强行驱逐不受欢迎的同室,硬生生把我的铺盖给搬了进去。还好,没有发生犹如“复旦”的不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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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6 22: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门当时就应该制造密室杀人嫁祸给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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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7 20: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杀?你摸摸屁股看尾巴还在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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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3: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寝室就是个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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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9: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一13岁少女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将其砍头肢解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6日电(记者夏军)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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