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30 09:47:27 来源: 作者:
日本福井监狱的一名男性服刑者因做工时被禁止上厕所导致小便失禁而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其精神损失。福井地方法院29日判决国家赔偿5万日元,理由是“超出服刑者健康状况等的极限,不允许上厕所的行为属违法”。原告索赔金额为90万日元。
法院了解到该服刑者在提出上厕所要求5分钟后就完成了工作,而且知晓即使没有获得许可也可以去厕所,因此判决国家对其憋尿的5分钟赔偿3万日元精神损失费,并负担律师费2万日元。
法务省矫正局成人矫正科表示:“将详细研究判决内容,在与相关部门磋商后适当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