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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年前冤案当事人获人民币635万元补偿金
时间:2011-01-14 09:44:43  来源:  作者:

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13日依据《刑事补偿法》裁定由政府向重审获判无罪的1990年栃木县足利市女童被害案被告菅家利和(64岁)支付补偿金8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35.6万元),并向其交付了决定书。

据报道,日本政府的赔偿金额与菅家在去年9月提出的数额一致。菅家在收到决定书后称“我觉得赔偿数额合理。17年6个月确实非常漫长,但今天总算有了了却。”

据其代理律师透露,补偿主要是针对菅家从被捕至释放的17年6个月间人身自由受到的不正当剥夺,以每天最高12,500日元(约合人民币992.5元)为标准计算得出。另外,还将有一部分金额用于捐赠曾支援此案重审的日本律师联合会。

报道称,菅家利和于1991年12月被捕,在请求重审期间,确认其DNA与现场证据不符,并于2009年6月获释。他在去年3月的重审中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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