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伎是日本典型的民族表演艺术,起源于17世纪江户初期,近400年来与能乐、狂言一起保留至今。
歌舞伎的始祖是日本妇孺皆知的美女阿国,她是岛根县出云大社巫女(即未婚的年青女子,在神社专事奏乐、祈祷等工作),为修缮神社,阿国四出募捐。她在京都闹市区搭戏棚,表演《念佛舞》。这本是表现宗教的舞蹈,阿国却一改旧程式,创作了《茶馆老板娘》阿国女扮男装,身着黑衣,缠上黑包头,腰束红巾,挂着古乐器紫铜钲,插着日本刀,潇洒俊美,老板娘一见钟情,阿国表演时还即兴加进现实生活中诙谐情节,演出引起轰动。阿园创新的《念佛舞》,又不断充实、完善,从民间传人宫廷,渐渐成为独具风格的表演艺术。
歌舞伎三字是借用汉字,正名以前原来的意思是“倾斜”,因为表演时有一种奇异的动作。后来结它起了雅号“歌舞伎”:歌,代表 音乐;舞,表示舞蹈;伎,则是技巧的意思。
日本各地的女优纷纷效仿阿国竞相演出歌舞伎,一些武士为争夺女优大打出手,甚至互相厮杀。1629年,德川幕府以败坏风俗罪禁止歌舞伎演出。直到1653年,才允许只有男子演出的“野郎歌舞伎”,女性角色由男性扮演,称为“女形”,即旦角。1670年后,这种演出增多,而且有了剧本,内容情节和表演手法更臻成熟。 1751—1801年是歌舞伎的全盛时期。以后30年,歌舞伎又完成了人物性格表演上的典型化、个性化和艺术化,表演程序也被固定下来。歌舞伎演员为世袭制。演员父子,代代相继。当时以江户(今东京)、大阪、京都三市为中心,歌舞伎成了市民喜爱观赏的表演艺术。到19世纪明治时代,日本这门传统艺术成为一种越来越古典的戏剧。
日本各地的女优纷纷效仿阿国竞相演出歌舞伎,一些武士为争夺女优大打出手,甚至互相厮杀。1629年,德川幕府以败坏风俗罪禁止歌舞伎演出。直到1653年,才允许只有男子演出的“野郎歌舞伎”,女性角色由男性扮演,称为“女形”,即旦角。1670年后,这种演出增多,而且有了剧本,内容情节和表演手法更臻成熟。 1751—1801年是歌舞伎的全盛时期。以后30年,歌舞伎又完成了人物性格表演上的典型化、个性化和艺术化,表演程序也被固定下来。歌舞伎演员为世袭制。演员父子,代代相继。当时以江户(今东京)、大阪、京都三市为中心,歌舞伎成了市民喜爱观赏的表演艺术。到19世纪明治时代,日本这门传统艺术成为一种越来越古典的戏剧。
歌舞伎的主题大致有两类:一是描写贵族和武士的世界,二是表现民众生活。剧目可分四种:“义大夫”狂言,通过舞蹈表演滑稽的故事剧;“时代物”狂言,是借古喻今的历史剧;“世话物”狂言,描写庶民生活和爱情故事剧;称作“所做事”狂言的舞蹈剧,内容涉及忠孝仁义等道义,对二般市民进行勤俭、行善、惩恶的道德教育。
目前在日本歌舞伎比任何一种古典戏剧更受欢迎,近几年又产生了不少新的剧本和制作。歌舞伎与中国京剧素有“东方艺术传统的姊妹花”之称。晚清诗人黄遵宪在《日本杂事诗》中赞美道:“玉萧声里锦屏舒,铁板停敲上舞初,多少痴情儿女泪,一齐弹与看芝居。”他把歌舞伎看作“异乡境里遇故知”了。
日本歌舞伎曾到中国多次访问演出,还到澳大利亚、加拿大、 美国、埃及等国演出。外国人虽然听不懂它的高度风格化的舞台语言,但它强调戏曲效果的姿势、动作、眼神以及它的摆架子、玩特技和夸张的出场、快速的换装、神奇的转变,这些都是欣赏歌舞伎表演的乐趣所在。